基本介紹
- 中文名:西漢和親
- 解釋:不同民族間的政治聯姻
- 性質:政治
- 類別:外交政策
簡介,和親動機,效果,大戰略,出嫁公主名錄,評價,歷史作用,
簡介
和親是不同民族間的政治聯姻,雙方通過嫁娶公主來保持和睦相處的關係。西漢同匈奴的和親就是早期的典範。漢初,天下初定,士卒疲於征戰,劉邦採用婁敬建議,以漢朝宗室女嫁給匈奴單于為閼氏,歲送一定量的絮、繒、酒、食等給匈奴;雙方約為兄弟;開放“關市”,兩族人民互通貿易。惠帝、呂后、文帝、景帝及漢武帝初年都採取了和親政策。這一政策相對緩和了軍事衝突,有利於漢朝休養生息,促進了漢初經濟的發展,加強漢匈兩族的經濟文化交流。兩漢後期,恢復和親,“昭君出塞”就發生在這一時期。 西漢王朝不斷依據自身的實力調整對匈奴的政策:漢武帝元光二年(公元前133年)以前,實行“和親政策”,贏得了休養生息的機會,取得了經濟的快速發展。從漢武帝元光二年到元狩四年(前119年),實行“征討政策”,不但沒有征服匈奴,反而使漢朝國力衰退。元狩四年以後,對匈奴實行“綏撫政策”,又使經濟恢復發展起來。從西漢王朝對匈奴民族政策的演變過程看,可以得出這樣一個結論:只有在和平的社會環境中,社會才能健康發展,人民才能安居樂業。
和親動機
一、以經濟實力和綜合國力強弱為出發點來決定是否和親。這一點又包含了兩種情況:一是當中原王朝實力薄弱時期,為了求得邊境安寧,不得不與少數民族和親,如漢初劉邦與冒頓單于的和親;二是當中原王朝勢強力大時,少數民族為了尋求中原王朝的認可和支持,或由於嚮往中原先進生產及生活方式,主動向中原王朝請婚,如唐代西突厥的多次請婚。
二、通過和親政策,達到“以夷制夷”的目的,如唐代就通過與突厥的和親,使突厥貴族進入皇族,優待他們,利用他們比較熟悉本民族的優勢,給他們封官加爵,從而達到對突厥的統治。
外交政策
這是中國歷史上西漢王朝對當時的北方民族“匈奴”採取的一種外交政策。和親可以分為兩個階段,第一個階段是漢朝主動送公主和大量的財物給匈奴,使他們停止對漢朝的騷擾,第二個階段是漢武帝時期,是匈奴主動請求和親。
苟安與羈縻政策的產物
“漢匈和親”,是西漢政府對匈奴的最主要策略,影響深遠。中國歷史上的和親之舉,最早始於西漢王朝。它是在美人計的基礎上發展而成的。西漢初年,劉漢王朝剛剛建立,歷經了秦末農民戰爭和數年的楚漢相爭之後,社會經濟受到慘重破壞,人民嗷嗷待哺,國庫已經空虛。而此時北方匈奴軍事力量卻日益強大起來,不斷發兵南下漢境搶掠騷擾。漢高祖七年(前200年),劉邦親率33萬大軍北擊匈奴,結果反被圍困在白登達7天7夜。劉邦和將士們無計可施,最後陳平施美人計,欲獻美人給匈奴單于,匈奴閼氏怕漢美女與之爭寵,遂勸冒頓單于撤兵,“白登之圍”由是得以解脫。但是,強大的匈奴與虛弱的西漢力量鮮明的對比,使西漢統治者的威脅感並未減輕多少。在這種社會背景下,婁敬鑒於美人計的效用,便向劉邦提出與匈奴和親的主張。他解釋說:把漢朝公主嫁給匈奴的冒頓單于,並多多陪送嫁妝,匈奴必然慕漢錢財而立漢公主為閼氏。這樣,生子必為太子,接替單于。
西漢和親
冒頓單于只要活著,則即為漢女婿;冒頓死,則由外孫為單于。還沒聽說過外孫敢於外公分庭抗禮者。劉邦聽從了婁敬的建議,乃派婁敬為使者與匈奴締結和親,並每年送給匈奴許多絮、繒、酒、米和食物等等。這就是西漢與匈奴的第一次和親。婁敬也因此被劉邦賜姓劉氏。後來的惠帝、文帝、景帝繼續執行這一政策,先後向匈奴單于冒頓、老上、軍臣遣送公主,並奉送大批財物。從漢高帝九年至漢武帝元光二年(前133年),是屬於西漢和親政策的第一個階段。這一時期的和親,意在以漢匈姻親關係和相當數目的財物來換取匈奴停止對漢邊境的掠奪,以便爭取時間休養生息,增強國力。
然而,漢初的和親政策並沒有收到預期的效果。匈奴的南下入侵併沒有停止。文帝三年(前177年)夏,匈奴入居河南地,侵上郡,殺掠人民。文帝十四年(前166年),匈奴14萬人入朝那肖關,殺北地都尉,擄掠人民畜產甚多,其前鋒部隊甚至進至雍、甘泉附近,並燒毀回中宮。從公元前166—前162年間,匈奴日驕,每年入侵漢邊境,殺戮人民畜產甚多,雲中、遼東最甚,至代郡萬餘人。景帝時期,隨著西漢國力的逐步強盛,匈奴經常小規模入侵,但無大規模的南下行動。
漢武帝時期,經過漢初70餘年的休養生息,社會經濟獲得了很大發展,史稱當時人民富足,國庫充盈,社會安定。漢武帝加強了中央專制權力,軍事力量也強大起來,已有足夠的力量與匈奴抗衡,於是,漢武帝廢和親政策,而集中力量對匈奴進行軍事打擊,它意味著漢匈關係開始發生新的轉變。
武帝建元三年(前138年),大行王恢建議以詐獻馬邑的辦法,將匈奴主力誘至馬邑包圍殲滅,武帝準許,遂派30萬大軍在馬邑周圍設伏。然而被匈奴識破計謀,圍殲計畫破產。由此,漢匈關係惡化,雙方激戰開始。從元狩四年(前119年)開始,漢軍與匈奴多次交戰,而最關鍵的戰役有三次:
西漢和親
漢元帝建昭三年(前36年),西域副校尉陳湯等率屯田士兵與西域諸國聯軍攻殺遠逃別康居的郅支單于。呼韓邪既欣喜又害怕,喜的是多年的對頭已滅,怕的是漢王朝下一個消滅目標指向自己。思來想去,終於於漢元帝竟寧元年(前33年)入朝長安,提出願與漢室通婚結為親戚。元帝應允,即以宮女、待詔掖庭的王嬙(昭君)賜予呼韓邪單于。呼韓邪即以其為“寧胡閼氏”。又上書元帝,願意承擔為漢王朝守邊的任務,建議撤除漢王朝邊塞吏卒,以省減漢民徭役負擔。雖然漢元帝沒有答應呼韓邪的建議,但雙方和平相處,史稱漢朝“邊域晏閉,牛馬布野,三世無犬吠之警,黎庶無干戈之役。”這種局面一直維持到西漢末。
昭君和番,給漢匈雙方都帶來了邊陲和平,生產發展、生活安定,經濟文化交流加強的良好結果。但是應該注意到,這時的和親已與漢初的和親根本不同了。漢初是漢王朝向匈奴求和親,以漢宗室女和大量財物奉獻匈奴單于,意在以暫時的屈辱,換取寶貴的休養生息時間,是一種被動的、迫不得已的措施,即使如此,其後果仍然是阻不住匈奴歷年的南下殺戮搶掠。而此時的和親則是匈奴在自身虛弱,懾於漢王朝強大的政治、經濟、軍事實力的情況下,主動向漢王朝臣服和求婚的。漢王朝已不是以莊重的對等婚姻形式嫁公主於匈奴單于,而是以高傲的姿態賜漢室宮女於匈奴單于。其目的則是要在其恩威的情況下,使匈奴永遠臣服於漢朝。所以說,漢朝對匈奴的和親基本上可以說是處理敵對國家間的一種政策。
西漢的和親關係除了匈奴以外,還有烏孫。而與烏孫的和親可以說是漢王朝處理友好國家間關係的一種政策。烏孫地處西域,距漢地遙遠,在今甘肅河西走廊的祁連山、敦煌一帶,漢文帝時,才來到巴爾喀什湖東南、伊犁河流域一帶從事遊牧。起初烏孫曾依附於匈奴,後來逐漸強盛,乃遠離匈奴,保持中立。匈奴擊之,不勝。而烏孫與匈奴的矛盾,便成為西漢與烏孫和好的基礎。在西域諸國中,有的充當匈奴耳目,攻擊或刁難漢使,終於導致兵戎相見。而唯獨烏孫沒有與漢政權發生類似衝突。況且,烏孫乃西域大國,地廣人眾,兵力強大,國內物產豐富。西漢若與烏孫締結友好,一則可以徹底制服匈奴,二則有利於西漢勢力的向西發展。因此,漢武帝採納張騫“遣公主為夫人,結昆弟”的建議,聯絡烏孫以斷匈奴右臂。後來烏孫主動提出與漢王朝結親,又以千匹馬作聘禮以迎漢女。元封六年(前105年),漢遣宗室女細君妻於烏孫昆莫獵驕靡。她入烏孫時,漢王朝“賜乘輿服御物,為備官屬,宦官待御數百人,贈送甚盛。”後來獵驕靡年老,細君從烏孫俗,改嫁其孫軍須靡。不久細君死,漢武帝又遣公主解憂續配軍須靡。軍須靡死後,解憂又作其堂兄弟翁歸靡之妻。翁歸靡死後,她又作前夫軍須靡與匈奴妻所生的兒子泥靡之妻。
西漢與烏孫的和親,使烏孫由懼匈奴而疏漢逐漸變成叛匈奴而親漢。當匈奴進攻烏孫時,西漢則對匈奴用兵,這就使西漢與烏孫由親戚關係發展成為事實上的軍事聯盟。漢宣帝本始三年(前71年),西漢與烏孫聯合對匈奴作戰,漢發15萬騎,五將軍分道並出,由東而擊匈奴。烏孫王翁歸靡親率翖侯下5萬騎由西方直搗匈奴右谷蠡王庭,俘獲匈奴單于叔父、嫂、公主以及各王、千長、騎將以下4萬人,各種牲畜70餘萬頭。匈奴在兩面夾擊下死傷甚重,從此走上衰亡的道路。和親政策對西漢與烏孫的友好關係奠定了牢固的基礎。它既相當成功地實現了斷匈奴右臂的目的。同時,嫁於烏孫的漢公主所生子女後來多成為烏孫國家的重要軍政人物,在維護和促進與漢朝友好的事業中起著推動作用。而且還把友好的種子撒向西域其他地區。漢王朝先進的經濟、文化在促進烏孫與西域一帶的經濟發展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效果
在公元前127年、公元前121年和公元前119年,漢武帝三次派大將衛青、霍去病等率兵反攻匈奴,徹底解除了匈奴的威脅。這時候,匈奴打算和親,讓漢朝還像原來那樣臣服於他。漢武帝不同意,他要求匈奴派兒子到漢朝做和平人質,而且要反過來向漢朝稱臣。雙方在地位方面沒有達成協定。 到漢宣帝時,匈奴國勢力衰落,加上內部戰爭,匈奴王呼韓邪單于決定歸順漢朝,他派兒子到漢朝做人質。
後來在漢元帝時,元帝派王昭君嫁給他,雙方實現了和平。 同時,漢朝還和烏孫和親,烏孫在現在甘肅的祁連山和敦煌一帶,後來遷移到巴爾咯什湖東南、伊犁河一帶。漢朝和烏孫和親,聯合烏孫夾攻匈奴,最後在公元前71年使匈奴受到致命打擊,從此衰落下去。 漢朝的和親政策對維持北方的和平起到了很大作用,也促進了雙方的經濟和文化交流。
西漢王朝與烏孫的和親,同歷代統治集團之間的聯姻一樣,其本質都是一種政治行為,是為一定政治利益服務的策略和手段。在國家民族的旗幟後面,卻是和親執行者個人意志和人生命運的扭曲貶損。當我們讚揚封建帝王雄才大略時,切不可忽視了那些遠涉流沙的深宮閨秀們的自我犧牲,她們應受到稱道和同情。這種政治婚姻,顯然是對女性的摧殘,是反人道的。但在客觀上,卻達到了聯姻雙方的政治目的,加強了西漢王朝與烏孫的經濟文化聯繫,對於西域的安定和建立多民族統一的國家,具有積極的推動作用。
大戰略
寓攻於守攻防兼備
經歷了白登山之圍,劉敬首先向漢高祖提出了“和親”的建議:“如果能把皇后生的大公主嫁給冒頓作妻子,給他送上厚禮,而他知道是這是漢帝皇后親生的女兒又陪嫁豐厚的禮物,粗野的匈奴一定也會高興並且把大公主作正妻,那么她生下的兒子必定是太子,將來接替君位。為什麼呢?因為匈奴畢竟目光短淺,一定會貪圖漢朝的豐厚財禮。陛下拿一年四季漢朝多餘而匈奴少有的東西經常安撫贈送,順便派能言善辯的的人用漢朝的禮節來開導啟發他。冒頓單于在位,必是漢朝的女婿;他死了,他漢朝外孫就是君主。哪曾聽說外孫子敢同外祖父分庭抗禮的呢?軍隊可以不出戰便使匈奴逐漸臣服了。如果陛下不能派大公主去,而讓皇族女子或是嬪妃假冒公主,他也會知道,就不肯尊敬親近她,那樣就沒什麼好處了。”雖然後來高祖皇帝終究沒有派出親生的大公主,還是找了個宮女以大公主的名義,嫁給冒頓君主作妻子。劉敬被派遣前往與匈奴訂立議和聯姻盟約。
後世一直有人認為,堂堂大漢卻要向匈奴蠻夷低頭,甚至低三下四的送去漢家女子給匈奴單于為妾,既不能緩解匈奴對於漢的軍事壓力,也沒有達到通過通婚節制匈奴的目的,因為西漢前期大多數送去和親的“公主”都只能作為單于的偏房小妾,沒有成為正妻並且生下親附漢朝的太子、儲君。 如果單單從這一個方面來看,是否就認為漢政府的和親政策已失敗呢? 其實,評價和親政策的成敗需要多個方面來分析。
第一,從漢朝內部而言,派遣的所謂“公主”多不是皇室真正的大公主,最多也就是皇室宗親的小公主,更多的甚至就是民家選送的宮女。但即使是這樣一些“和親公主”,對於地處偏遠的匈奴而言,其所代表的漢代先進的宮廷文化以及優雅嫵媚的漢女氣質,都是非常具有吸引力的。早在白登山之圍期間,陳平就通過向當時的冒頓單于之妻閼氏傳達了打算用漢朝美女獻給單于而奪其恩寵的訊息,才使得閼氏同意說服單于放高祖逃生。這也從另一個側面說明,即使在匈奴人看來,漢家女子比之於匈奴女性,仍具有更大的魅力。也是因此才保證了,即使匈奴明知不是正牌的皇室“公主”,可對於這些“和親公主”還是願意接受的。 從這點來看,漢政府不需要花費很大的代價,就能夠以漢公主的名義把這些“和親公主”及其使節送往匈奴,這個和親計畫本身也就具有很高的執行價值。
第二,漢朝雖然要為和親安排大量的陪同人員和陪嫁物資,但這些陪同人員在遠赴匈奴的過程中,可以了解沿途的風土人情和自然條件,更可以深入匈奴的腹地得到他們生產、生活的第一手資料。這對於漢政府的進一步戰略決策,都是非常寶貴的信息。至於陪嫁物資,就像劉敬所說的,無非也是漢朝多產而匈奴所無的東西,並不會對於漢朝造成過於沉重的經濟負擔。同樣的,每次向匈奴輸送物資的過程,也是進一步加深了解敵情的機會。在對匈奴作戰中,漢軍遇到最大的問題就是匈奴軍隊和部落漂移不定的行蹤。通過和親以及之後的和親物資運輸,漢政府恰好可以掌握匈奴軍隊和主要部落的準確方位及其駐紮習性,為武帝時期積極的對匈奴進攻,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第三,和親不僅僅是人員的交往,從劉敬的策略出發,更是利用漢朝的物產逐步改變匈奴上層階層的欣賞和消費方式的一種漸進的手段。所謂漢多有而匈奴不長的東西,實質上就是漢朝經濟上具有優勢的東西,用來引導進一步改變匈奴的遊牧經濟習性固有的消費結構,使得其上層社會習慣並且樂於接受漢的消費文化和強勢的經濟地位,最終在經濟上達到控制匈奴的目的。這一點還可以從另一個人口中得到印證。中行說是西漢文帝時陪嫁公主的侍者,也即是西漢王朝和親政策的執行者,他對西漢和親政策的目的理當十分清楚。但是處於對漢政府強迫其出使匈奴的不滿,他到匈奴之後就投降了匈奴,還把漢政府和親背後的戰略意圖向兄目單于進行了揭露。中行說告訴單于曰:“你匈奴區區之眾,甚至不過漢朝一個郡的人口,可為啥漢朝懼怕你們呢?就是因為你們有完全不同於漢朝的生產和生活方式,對於漢經濟不存在依附關係。現在,漢政府利用和親的機會,輸入這些漢的衣食美物,無非就是要你們改變風俗,喜歡上漢的東西。不過,這點東西你們匈奴自己又不能生產,最終必將要仰賴漢的供給,這么下去,匈奴遲早要被漢給吞併。”其實,《史記.匈奴列傳》記載這段話,目的不是為了說明這箇中行說如何高瞻遠矚,也不是證明匈奴單于因此放棄接受漢的和親,而是從另一個方面補充說明了西漢政府對匈奴所謂和親政策,外面柔弱,實際上包藏了進攻的意義,即利用漢經濟上的優勢逐步改變、收服匈奴。畢竟,此後的幾個單于仍然沒有停止接受和親,徹底放棄漢向其輸入的人員和物資。
第四,漢政府的和親政策,不僅僅對匈奴實行,而是也利用“和親”政策來籠絡西域其他重要的少數民族政權-烏孫。漢武帝時期先後送細君、解憂兩位公主嫁給當時的烏孫國王成為正妻,陪同解憂遠嫁烏孫的婢女馮嫽也嫁給了烏孫位高權重的右將軍。她們為漢在西域爭取到烏孫這樣重量級的盟友,在配合漢軍征討匈奴的作戰中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對於漢而言,和親在道德上的問題遠遠不能夠高於和親作為一個整體戰略對於國家利益的重要性。兩位公主都經歷了喪夫和改嫁夫弟甚至繼子的倫理困境,漢武帝都是以“入鄉隨俗”為理由要求她們依據烏孫民族的禮俗繼續其和親的使命。這在以後儒家正統觀念籠罩下的王朝,特別是兩宋的理學主導的時代,根本是無非想像的事情。
第五,西漢政府對於匈奴的和親本身,也分為前後兩個時期,以武帝大舉討伐匈奴並取得戰略勝利為界限。前期和親重在守,但也起到為武帝的戰略進攻積極準備的作用。後期的和親,重點就變為“親”,使得分裂之後的匈奴部落歸順和親附漢政權。眾所周知的昭君出塞,就是在漢滅郅支單于之後,韓邪單于為了進一步密切與漢朝的關係,於公元前33年,親自入漢,請求和親,以結永久之好。此時,匈奴和漢之間的攻守形勢已經發生了根本性的轉化。和親已從西漢主動變為匈奴主動要求,實質是分裂的匈奴單于企圖利用西漢政府的實力來鞏固自身的地位。 縱觀西漢和親政策的推行,有力保證了西漢對匈奴長期戰略的實施,並且最終實現了雙方攻防地位的根本性轉變。這難道不是西漢和親政策成功的證明么?
到了兩宋時期,鑒於西漢和親的歷史實例,不斷有官員提出仿效西漢同北方的少數民族政權締結“和親”之好,但也不斷被宋的士大夫以各種理由拒絕,最終未能付諸實踐。一方面,北方少數民族政權也有提出和親要求,遼興宗宗真曾派劉六符等南下宋朝議割地、和親事宜。但在宋當時的政治氣氛之下,宋君主一律婉言拒絕。本質上,兩宋時期的士大夫階層基本上自恃為文化優越的民族,斷然排斥和北方遼、西夏、金等少數民族政權結親,甚至認為,一旦和這些“夷狄”結親會被視作“自取羞辱”,比打敗仗還沒有顏面。另一方面,在這種禮教文化下培育的女性,也無法擔當起“和親”和結盟的重任。比起漢代女性自信和果斷,任何一個外嫁到北方的宋朝女性中都出不了王昭君、馮夫人之類的巾幗人物。和親也就起不到應有的政治效果。
更深層次的原因在於,兩宋已失去漢代的民族自信和積極進取:一味自我封閉的結果是失去了了解對手的機會;單純用經濟好處收買、安撫北方少數民族政權而不思進取的結果,就是徹底喪失了戰略上的主動地位,最終被動地等待崛起於大漠的草原民族在巧取豪奪之下逼入亡國喪權的悲慘境地。如果那些強調“華夷之辨”的宋代士大夫知道宋和漢民族最終遭受到被草原民族征服、奴役的命運,司馬光們還能在《資治通鑑》中對西漢的和親政策嗤之以鼻么?還能夠對於武帝的強征匈奴的政策斥為窮兵黷武嗎? 綜合來比較,西漢之強盛,不在於國力,而在於民族精神的雄性和張揚,就連西漢的女性也洋溢著大膽、自由的個性魅力;兩宋的柔弱,也就不是由於國力不濟,而是整體民族意識的保守和退縮,以至於連士大夫集團都留於文化上孤芳自賞、軍事上消極被動、精神上封閉拘束的孱弱和壓抑。所以,象“和親”這樣的寓攻於守、攻防兼備的大戰略,也只有在西漢這樣開放進取的時代才能取得成效。
出嫁公主名錄
中國歷史上的和親之舉,最早始於西漢王朝。和親是西漢政府對匈奴的最主要策略,影響深遠。從漢高祖、惠帝、呂后、文帝、景帝、武帝到漢元帝劉奭;都採取了和親政策,先後向匈奴單于冒頓、老上、軍臣遣送公主,並奉送大批財物。和親政策相對緩和了軍事衝突,有利於漢朝休養生息,促進了漢初經濟的發展,加強漢匈兩族的經濟文化交流。西漢的和親關係除了匈奴以外,還有烏孫國和鄯善國。西漢遠嫁異邦的公主、準公主到底有多少位,我無法準確查找收到,但至少有如下表所列16位公主、準公主遠嫁他邦。不過大多為無名氏,只有三位有姓名記載。漢朝和親外交著名的有"昭君出塞"。
和親本身也必會給和親公主本人(即個體)帶來的一些影響,有些和親公主擔負起民族友好使者的形象,如自願和親的王昭君,不但能夠“從胡俗”,將自己畢生致力於匈奴與漢朝的安定團結,被尊為“寧胡閼氏”,而且還教導其子女也要為漢匈團結關係的穩定作出貢獻,事實證明其子女確實也為此作了不懈努力,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也有一些和親公主並不是自願和親,因此鬱鬱寡歡,如西漢第一位遠嫁烏孫的公主——劉細君。與漢相比,烏孫是個相當落後的民族。細君生長在文明程度較高的中原,又是漢宗室之女,自幼就受到良好的教育和文化薰陶。她遠別家人,來到烏孫,除了其他各種困難和痛苦,還必須要以堅強的意志和毅力去接受烏孫民族的習俗。這對於一個來自“禮儀之邦”的女子來說,是件十分不容易的事情。昆莫獵驕靡後曾使其孫岑陬娶細君為妻,細君不肯從命,上書漢朝天子,希冀能得到親人的支持。漢天子的回答是:“從其國俗,吾欲與烏孫共滅胡。”細君無奈,為了漢帝征服匈奴的大業,她只得再次成為岑陬的妻子。細君最後老死烏孫,終生不曾歸漢。後世流傳的她的悲愁歌“吾家嫁我兮天一方,遠托異國兮烏孫王。穹廬為室兮氈為牆,以肉為食兮酪為漿。居常土思兮心內傷,願為黃鵠兮歸故鄉。”便反映了她當時的心情。
出嫁時間 | 女方姓名 | 女方身份 | 男方身份 | 備註 |
公元前200年漢高祖劉邦 | 無名氏 | 漢宗室長女 | 匈奴冒頓單于 | 魯元公主的替身 |
公元前192年漢惠帝劉盈 | 無名氏 | 漢宗室女 | 匈奴冒頓單于 | |
公元前176年漢文帝劉恆 | 無名氏 | 漢宗室女 | 匈奴冒頓單于 | |
公元前174年漢文帝劉恆 | 無名氏 | 漢宗室女 | 匈奴老上單于 | |
公元前162年漢文帝劉恆 | 無名氏 | 漢宗室女 | 匈奴老上單于 | |
公元前160年漢文帝劉恆 | 無名氏 | 漢宗室女 | 匈奴軍臣單于 | |
公元前156年漢景帝劉啟 | 無名氏 | 漢宗室女 | 匈奴軍臣單于 | |
公元前152年漢景帝劉啟 | 無名氏 | 漢宗室女 | 匈奴軍臣單于 | |
公元前152年漢景帝劉啟 | 無名氏 | 漢景帝女 | 匈奴軍臣單于 | |
公元前140年漢武帝劉徹 | 無名氏 | 漢武帝女 | 匈奴軍臣單于 | |
公元前108年漢武帝劉徹 | 江都王劉建女 | 烏孫國王 | 江都公主嫁兩代兩任國王 | |
公元前103年漢武帝劉徹 | 楚王劉戊孫女 | 烏孫國王 | 楚公主共嫁兩代三任國王 | |
公元前66年漢宣帝劉詢 | 無名氏 | 西漢宮女 | 鄯善國王 | |
公元前60年漢宣帝劉詢 | 無名氏 | 漢宗室女 | 匈奴單于 | |
公元前60年漢宣帝劉詢 | 無名氏 | 漢宗室女 | ||
公元前33年漢元帝劉奭 | 掖庭宮女 | 王昭君共嫁人兩代 |
評價
關於我國西漢時期的和親問題,歷來褒貶不一。宋代大史學家司馬光認為:“蓋上世帝王之御夷狄也,服則懷之以德,叛則震之以威,未聞與為婚姻也”1。顯而易見,司馬光是站在大漢族主義的立場上,對西漢的和親政策持完全否定的態度。近人王桐麟也流露出這種情緒,他說:“和親政策與漢族道德倫理微有牴觸”2。這是很有代表性的一種觀點。解放以來,不少同志運用歷史唯物主義的觀點,重新研討西漢的和親問題。在六十年代,內蒙古地區曾對此進行了專門的學術討論,意見分歧仍然很大。
馬克思主義告訴我們:在分析任何一個社會問題時,科學的態度是要求把問題提到一定的歷史範圍之內,進行具體的分析。正如列所講,要正確地認識事物,“就必須從歷史上把它的全部發展過程加以考察”,“要看某些現象在歷史上怎樣產生,在發展中經過了哪些主要階段,並根據它的這種發展去考察它現在是怎樣的”3。我國歷史上的和親事件很多,從漢至清,史不絕書,每次和親的歷史條件不完全一樣。和親的性質和作用也不盡相同。因此,簡單地、籠統地對和親政策予以肯定或否定,都是無助於解釋和親這一歷史現象的。本文就西漢和親政策的性質和作用,談些粗淺的認識。
漢武帝以前為第一時期。西漢初年,由於秦王朝的殘暴統治和楚漢相爭帶來的連年戰亂,人口大量減少,社會經濟遭到了極為嚴重的破壞。史載:“漢興,接秦之敝,諸侯並起,民失作業,而大饑饉。凡米石五千,人相食,死者過半。高祖乃令民得賣子,就食蜀漢。天下即定,民亡蓋臧,自天子不能具醇駟,而將相或乘牛車”4。這是國庫空虛,貨缺財乏,一片荒涼殘破的景象。在政治上,西漢初年地方割據勢力很大,中央集權尚未鞏固。這時,北方匈奴的力量卻很強大,是一個擁有“控弦之士三十餘萬”的強盛的奴隸制國家。公元二世紀時,匈奴的勢力範圍很大,東至遼河,西逾蔥嶺,南界長城,北抵貝加爾湖。“掠奪在他們看來是比進行創造的勞動更容易甚至更榮譽的事情”。因此,他們多次深入到中原地區,肆意搶掠人畜,劫奪敗物,嚴重地威脅著西漢的統治政權。公元前二00年,匈奴南下,漢高祖親率三十萬大軍,決心以軍事力量對抗的辦法解除北方的邊患。但是,劉邦一到了平城,就被匈奴四十萬人馬圍困在白登七天之久,後因賄賂冒頓閼氏才得以解圍。經過這次較量,宣告了漢高祖對匈奴的戰爭政策的失敗。
冒頓單于之所以同意和親,是因為和親給匈奴帶來了許多好處。第一,通過和親,匈奴可以得到大財物。每年西漢都得送給匈奴許多絮、繒、酒、食物等;第二,匈奴可以達到通關市的目的,以獲得所需的生產資料和生活用品。賈誼說過:“夫關市者,固匈奴所犯滑而探求也”;第三,和親並不能限制匈奴的搶掠活動。
在這一時期內,匈奴十分驕橫。冒頓單于在給高后的信中語言粗魯,對西漢十分不敬。高后大怒,樊噲要率兵十萬攻打匈奴,卻嚇壞了群臣。季布說:“噲可斬也!”並說樊噲是“欲搖動天下,妄言以十萬眾橫行,是面謾也”。一提到高祖在白登被圍之事,高后只好忍氣吞聲,讓張釋回信。在信中用“弊邑恐懼”、“弊邑無罪,宜在見赦”等卑恭語言求饒,送去車二乘,馬二駟,“因獻馬,遂和親”。
自劉敬提出和親以來,和親與賂遺成為西漢對付匈奴政策的主要手段。自高祖六年(公元前二0一年)至武帝建元元年(公元前一四0年),《漢書》記載和親事有九處之多。從這一時期來看,由於力量對比所致,西漢王朝對匈奴的態度是好言相敬,財物籠絡,乞取和平。因此,和親只不過是給民族關係上披上了一層和平友好的外衣而已,根本談不上什麼和睦親善。匈奴帶來的邊患還是不時出現的,從高祖執行和親政策以來,見於記載的就有二十來處,正如史書所講:“漢與匈奴和親,率不過數歲,即復背約”9。當然,在緩和民族矛盾方面,也不能說是沒有一點作用,畢竟帶來了幾年邊境上的比較安寧的時期。如景帝時,匈奴“時時小入盜也,無大寇”。但是,從劉敬首倡和親的目的來說是沒有達到,也不可能達到。
漢武帝當政為第二時期。西漢王朝經過幾十年的休養生息,天下比較安定,戶口大增,經濟得到了恢復和發展。在政治上,漢武帝繼續實行景帝的削藩政策,戰勝了同姓王的叛亂,地方割據勢力已被削弱。同時,漢武帝又在桑弘羊等的協助下,實行了國家壟斷鑄錢、鹽鐵官營、平準、均輸、告緡等一系列措施,鞏固了中央集權,又增加了國家收入。在軍事上,力量也逐漸強大起來。文景時期,賈誼的積極防禦和晁錯的“徙民實邊”的建議被採納,實行耕戰結合。在此基礎上,漢武帝積極擴軍備戰,“天子為伐胡,盛養馬,馬之來食長安者數萬匹”10,軍事力量大振。漢武帝感到自己有力量了,在公元前一三三年,於馬邑用計引誘匈奴,布下三十萬大軍準備伏擊,匈奴只好退走。“自是後,匈奴絕和親”。馬邑衝突事件標誌了西漢對匈奴政策的轉變。此後,漢王朝在元朔二年(公元前一二七年),派衛青擊敗匈奴軍,收回河套地區,有力地保衛了長安。元狩二年(公元前一二一年,)霍去病又占領了河西地區,打通了西漢通往西域的道路,遠狩四年(公元前一一九年),衛青與霍去病分兩路大敗匈奴。在此期間,匈奴曾多次主動提出和親一事,西漢由於國力大振,對此並無興趣,因而提出了這樣的條件:“即欲和親,以單于太子為質於漢。”匈奴單于卻重彈老調:“故約,漢常遣翁主,給繒絮食物有品,以和親,而匈奴亦不復擾邊。今乃欲反古,令吾太子為質,無幾矣”。雙方關係並未緩和。
漢武帝與匈奴斷絕和親,卻同烏孫採取和親,說明了西漢時期已把和親作為一種外交政策,根據形勢的不同而運用。這個時期的和親政策,是以強大的武力作為後盾的。張騫通使西域時,烏孫王在匈奴和西漢中間到底依靠誰,一直猶豫不決。烏孫王為此派人到西漢進行實際了解,看到西漢的實力強大,才決定與西漢和親。如果不是以強大的武力作後盾,漢武帝的和親政策,也是不會取得什麼效果的,只能重蹈漢初和親政策的復轍。
從漢宣帝開始是第三時期。在這個時期,西漢與匈奴的關係從戰爭政策又回到和親政策,但與漢初的和親政策是不同的。對匈奴政策的轉變,也是歷史條件所造成的。匈奴被西漢連連打敗,長期戰爭的動亂,也使匈奴內部貴族之間發生了分裂,因而國力大減。宣帝五鳳元年(公元前五七年),匈奴分裂,五單于爭主,後來又分裂為南、北匈奴,互相對峙。在南、北匈奴的戰爭中,以呼韓邪單于為首的南匈奴為了擊敗匈奴,同時也為了得到西漢的生產資料和生活用品,於宣帝甘露三年(公元前五一年),接受了左伊秩誓王等人的建議,“入朝事漢,從漢求助”。呼韓邪單于親自入漢,表示臣服,使漢匈關係進入了一個新的時期。
西漢這時同意與匈奴和親,也是有其原因的。儘管漢武帝在對匈的戰爭中取得了很大勝利,但“徵發煩數,百姓貧耗”,“海內虛耗,戶口減半”14。夏侯勝對此曾做過分析,他說:“武帝雖有攘四夷廣土斥境之功,然多殺士眾,竭民財力,奢泰亡度,天下虛耗,百姓流離,物故者半。蝗蟲大起,赤地數千里,或人民相食,畜積至今未復,亡德澤於民”。可見,國力損耗也是很大的。經過“昭宣中興”,國力才有所恢復。呼韓邪單于三次入朝,以蕃屬相稱,極力表示友好。因此,宣帝派兵擊潰了北匈奴,使西漢的疆域伸展到了長城以外。呼韓邪單于藉助於西漢的力量統一了匈奴,在他一再要求下,漢元帝於竟寧元年(公元前三三年),將王嬙嫁給呼韓邪單于為妻,重敘和親友好,直到王莽當政時期。
這個時期的和親,同樣也是以國力為基礎的。當時,漢朝國勢強大,“萬夷懾服,莫不懼震”。漢元帝之所以同意和親,是以呼韓邪單于“願守北蕃,累世稱臣”為條件的。同時,元帝也是貫徹“服則懷之以德”的大漢族主義的外效政策,以宣揚大漢之盛德。這次和親政策的效果十分顯著,“邊城晏閉,牛馬布野,三世無犬吠之警,黎庶亡干戈之役”16,使北方出現了幾十年的安定局面。
有的人認為,是“西漢統治者主動採取的民族友措施”。事實並非如此。如上所述,西漢首先提出和親,並不等於主動,而是出於被迫,這是其一。其二,應該劃清“和親”與“民族友好”的界限。和親是統治階級處理民族關係的一種手段和策略,其目的根本不是為了民族友好。當然,我們也並不排除和親在客觀上有時也會產生有利於民族友好的效果。但是,我們卻不可將某些客觀效果視為主觀動機。
也有人認為,和親“是一種屈辱妥協的消極防禦政策,是一種變相的納貢”。我認為,對於一種社會現象做出概括性的結論,就必須毫無例外地掌握與所研究的問題有關的事實的全部總和,而不是抽取個別的事實。否則,得出來的結論也就難免失當。西漢後期,匈奴已經成為西漢王朝的藩屬,呼韓邪單于多次主動要求和親,元帝為了宣揚大漢的威德才應允。這時的和親已經不是“屈辱妥協的消極防禦政策”,也不是“變相的納貢”。因此,把西漢和親政策籠統地做出“屈辱妥協”的論斷,是以偏概全,是不正確的。
還有人認為,把西漢的和親政策說成是“打入單于庭,隨時偵伺或破壞西漢統治集團中‘聯胡或依胡’的反動勢力”,“同時也為了在政治上加強對單于的影響,進而左右其決策,而且也不妨伺機進行瓦解匈奴的陰謀活動”。不知此論是否有確鑿的材料為依據,否則,也是難以令人信服的。
從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到,西漢王朝幾個時期和親的具體目的並不完全一樣。而和親政策的效果和作用,主要是取決於西漢國力的強弱。因此,對西漢乃至歷代的和親政策都要作出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既不能一概否定;更不要一味美化的拔高。總之,我國古代民族間的關係,決不象某些論者講的那么甜美和諧。在剝削階級統治的社會裡,各民族間根本不存在什麼“和平共處”、“平等聯合”。恰恰相反,更多的卻是民族間的壓迫和剝削,民族之間的交往也是一個痛苦的過程,這是不容粉飾的歷史事實。如果古代民族關係是那么美好,那么,各族人民的鬥爭不就多此一舉了嗎?歷史是一門嚴肅的社會科學,歷史科學的結論,只能來源於歷史實際,決不能把歷史事實削足適履地服從於現成的結論,也不能用現成的公式任意剪裁歷史事實,更不能虛構。
歷史作用
漢宣帝即位不久,曾發兵二十餘萬並聯合烏孫的兵力大舉進攻匈奴,匈奴遭受重創,“民眾死傷而去者及畜產遠移死亡不可勝數”。神爵二年(公元前60年),匈奴派專使入漢“請和親”。宣帝繼續奉行漢武帝末年“與民休息”政策,正欲結束與匈奴的戰爭,消弭邊患,以“罷關徼之儆,息兵民之勞”,]遂同意其請,於是與匈奴“復修和親”。雙方遂弭兵敦好,斷絕了73年之久的和親關係此時又恢復了。此後不久,匈奴內部發生大亂,五單于爭立,互相殺戮,連年戰亂,後來只剩下郅支和呼韓邪兩單于對立,形成了匈奴的第一次分裂:郅支占據單于王庭,是為北匈奴;呼韓邪遷於漠南,是為南匈奴。宣帝甘露三年(公元前51年),呼韓邪單于率眾歸附漢朝。南匈奴附漢,標誌著在漢匈關係史上發生了重大的轉折性變化。
呼韓邪單于歸附漢朝後,於公元前36年在漢朝協助下,戰勝郅支單于,郅支敗亡,北匈奴瓦解。公元前33年,呼韓邪入漢,“自言願婿漢氏以自親”。]漢元帝“以後宮良家子王嬙字昭君賜單于,單于驩(歡)喜”,遂號昭君為“寧胡閼氏”。此後,漢匈之間經元帝、成帝、哀帝、平帝各代,一直保持了和好關係。“數世不見煙火之警,人民熾盛,邊城晏閉,牛馬布野”,長城南北呈現出一派安寧景象。為了紀念這次和親,漢元帝改元“竟寧”,這在我國歷史上是絕無僅有的事例。我國考古工作者曾在包頭附近漢墓發現了印有“單于和親”、“千秋萬歲”、“長樂未央”字樣的瓦當殘片,據考證乃是西漢末年之物。還有傳世單于和親磚,上面也印有“單于和親千秋萬歲長樂未央”的字樣,完全同於瓦當殘片的文字,很可能是屬於同一年代的。西漢末期同匈奴只有“昭君出塞”這一次和親,所以極有可能這些磚與瓦當是為紀念王昭君和親而專門製作的。可見漢朝、匈奴兩方面對這次和親均予以相當的重視。
和親是政治活動,它的規格是由雙方力量對比來決定的。南匈奴歸順於漢時,雙方的優勢和劣勢已然易位,漢朝儘管應允了呼韓邪的和親之請,只是為了鞏固自己的優勢,進一步使匈奴臣服。正因為雙方強弱異勢,同以往的和親者相比,這次同匈奴之間的聯姻活動,和親女子的身份最低,僅僅是是“待詔掖庭”的宮女。正因如此,《漢書》記王昭君事,文字甚為疏略,反映了其作者班固對王昭君的輕視。對於呼韓邪單于的請婚,漢元帝的反映並不積極。既捨不得也認為沒有必要再將宗室女嫁出塞外,只肯“賜予”宮女。這種規格是低得無可再低了。近代學者王桐齡將漢代和親女子分為四等七級,王昭君被劃入“不列等”的第七級。他說:“不列等之王昭君,乃下賜稱臣、納貢、入朝之呼韓邪單于者,乃完全為贈品也”。“賜”宮女當然比“降”公主差得遠,所以嚴格說來,“昭君和蕃”算不得漢家皇室與匈奴單于之間的和親或聯姻。漢高祖同匈奴和親,記錄了漢的失敗和匈奴的勝利;漢元帝同匈奴和親,記錄了漢的勝利和匈奴的失敗。雖然都名為“和親”,但前者是漢“奉”匈奴,而後者是漢“賜”匈奴——性質迥然有異。
翦伯贊先生指出:“和親也是在不同的歷史條件下出現的,有些和親是被迫的但有些也不是被迫的,昭君出塞就沒有任何被迫的情況存在”。所以如此,完全與當時漢匈雙方力量對比有關。西漢末期時的情況與漢初時已大不相同。從漢武帝開始所採取的一系列軍事、經濟和外交措施,改變了漢朝周圍的政治地圖,形勢對漢朝空前地有利。宣帝神爵二年(公元前60年)西域都護府建立以後,西域三十六國正式內屬漢朝,成為西漢政權所管轄的地區。一度是“百蠻大國”的匈奴,經過漢朝軍隊犁庭掃穴式的軍事打擊後,勢力一蹶不振,再加上天災頻仍,大批人畜死亡,社會經濟面臨崩潰,遂“大虛弱,諸國羈縻者皆瓦解”;“丁零乘弱攻其北,烏桓入其東,烏孫擊其西”;左地西嗕部落數千人驅畜南下降漢;而且“西域城郭共擊匈奴”。匈奴遂陷入四面楚歌的境地。與此同時,匈奴統治集團內部的矛盾也趨於尖銳化,出現五單于爭立的混亂局面。呼韓邪單于為郅支單于所敗,被迫退出漠北王庭,他在形勢窘迫的情況下認清“事漢則安存,不事則危亡的大勢,於是決定歸附漢朝,稽首稱臣。
甘露三年(公元前51年),呼韓邪首次入漢,朝見漢宣帝於甘泉宮。宣帝對呼韓邪寵以殊禮,使其位居諸侯王之上,頒賜給他“匈奴單于玉璽”。在單于之下,二十四長及千戶、百戶、什長、裨小王、相封、都尉、當戶、且渠,皆有漢朝政府頒發的印章,印章皆冠以“漢”字。從此時起,匈奴和漢朝的關係遂發生了根本性變化,西漢王朝成為凌駕於匈奴君臣之上的中央政權。從呼韓邪開始,匈奴“三世稱藩,賓於漢廷”,數十年中一直保持著匈奴對漢朝的臣屬關係。“昭君出塞”既是在這種情況下出現的,就顯然與漢初對匈奴的和親及漢中葉對烏孫的和親性質大不相同。此時漢朝對匈奴的聯姻帶有強烈的“權納懷柔”性質,體現的已不再是政權與政權、國家與國家之間的關係,所以出嫁漢女的身份不再是“公主”而是“宮女”。嚴格說來,這不是“和親”而是“賜婚”。
然而如前文所述,儘管昭君等和親女子身份低微,但這次和親規格卻相當高,甚至以盛大、隆重形容之也不為過。究其原因,實與昭君的個人魅力與呼韓邪單于機智、權變有關。昭君的個人魅力不僅在於她的天生麗質,更在於她罕見的勇氣。有學者讚揚她在關鍵時刻“挺身而出,慷慨應召……去肩負鞏固和加強漢匈兩族友好關係的重大使命”。儘管話中有些溢美之辭,但在漢元帝應允呼韓邪請婚之際,昭君“請掖庭令求行”不能說不是驚世駭俗之舉。呼韓邪以昭君為閼氏,而且號為“寧胡閼氏”,也充分體現了他靈活的政治頭腦和因時乘勢的才能。呼韓邪將一個普通宮女抬舉到如此崇高的地位,不能排除他為昭君絕色而傾倒的因素,但更是從政治需要出發的:一方面表現出對漢朝的尊崇與感激,另一方面又巧妙地在名義上將“賜婚”改為“和親”,得體地維持了本民族的自尊。這樣一來,漢朝也不好過分怠慢了。於是,順水推舟地升高了和親的規格,昭君之兄子王歙也被封為和親侯,護送昭君出塞。沒有這個規格的變化,這次和親活動勢必減色,也就不會成為千古流傳的佳話了。
一種較普遍的意見認為:王昭君對於民族和好固然有所貢獻,但就其個人遭遇來說,終歸是個悲劇。[50]昭君雖然是自願請行,但那是“入宮數歲,不得見御,積悲怨”而抗爭的一種方式,決不為了尋求愛情。呼韓邪單于姬妾眾多,而且年歲等於昭君三倍左右,已是風燭殘年之人,不可能是昭君所鐘情的對象。其實事實未必如此,關鍵是看問題的角度。倘若王昭君不是自願請行,就只能作為漢朝君主一個備用而未用的玩物,困守在漢宮小小的天地里,青鎖紅牆,埋沒一生。即使有朝一日為皇帝所“幸”,在佳麗數萬的漢宮中,昭君也恐怕難免如馮媛、傅昭儀那樣“色衰愛弛”的結果。何況在她辭行之後不久,元帝即一病而亡,按照漢制,昭君作為“待詔掖庭”的宮女,將守著靈柩,老死墓園。與此相反,王昭君嫁給呼韓邪單于,遠赴塞外絕域,其命運可說是發生重大的轉折。因她的美貌才情和其來自漢朝的強大背景,在匈奴王庭中享有“母儀行國”的崇高地位——被呼韓邪單于封為“寧胡閼氏”即是明證。從史書的零星記載來看,昭君在匈奴的家庭婚姻很是圓滿。她為呼韓邪單于生下一子名伊屠智牙師,被封為右日逐王。呼韓邪單于死後,其嫡子雕陶莫皋即單于位。按照匈奴“父死妻其母”的風俗與法律,作為“庶母”的昭君遂與新單于成婚,又生下兩個女兒。相形之下,她倘若留在長安,便只能囚守墓園,鬱鬱而終;塞外卻有著浩淼的蒼穹和廣闊的草原,展現出一片嶄新的自由天地,使她擁有了豐富、充實的生活內容。所以說,昭君主動請求出塞和親,在主觀上,她是為了掙脫樊籠,尋求自己新的生活;在客觀上,則進一步地密切了雙方關係,開啟了胡漢和好的新篇章。昭君出塞,更重要的意義在於播下了漢匈和平友好的種子。他的兩個女兒須卜居次和當於居次,都為維護漢匈友好發揮很大作用。漢匈雙方都曾利用王昭君的關係來緩和民族間的矛盾。王莽曾邀請昭君長女須卜居次訪問長安,“入侍太后”;漢朝廷封王昭君之侄王歙為和親侯、王颯為騎都尉展德侯,常派他們出使匈奴,同單于進行聯繫,斡旋雙方關係。昭君的大女婿須卜當是在匈奴中掌實權的大臣,他們夫婦二人極力促使漢匈和好,因此在建國五年(公元13年)擁立同他們關係親密的原右犁污王鹹為單于,勸導他與漢和親,進一步密切漢匈關係。總之,“昭君出塞”無疑如同一條無形的紐帶,更密切了西漢王朝與匈奴之間的關係。作家王族說:“王昭君嫁給呼韓邪,讓匈奴和中原像握緊了的兩隻手,從此再未分開,被排擠出局的郅支像另一隻孤獨的手,再也抓不住命運的稻草,在歲月的長河中幾經沉浮,便沒有了蹤跡”。]他是用文學的語言道出了歷史的真實。
千百年來的中原騷人墨客,幾乎都一口咬定王昭君在塞外是受苦受難,所以為之傷感、同情,發而為詩,大多名為“昭君怨”。但正如董老詩中所諷:“詞客各抒胸臆懣,舞文弄墨總徒勞”,這些人宣洩的是一種大民族主義思想感情,與歷史事實卻不相符。獨有清代滿族詩人彥德以下這首詠昭君詩,不同凡響:“閨閣堪垂世,明妃冠漢宮。一身歸朔漠,數代靖兵戎。若以功名論,幾於衛霍同。人皆悲遠嫁,我獨羨遭逢。縱使承恩寵,焉能保始終。至今青冢在,絕勝賦秋風”。這可說是眼光公允、切中肯綮的評價。歷史為王昭君這位獻身民族友好的“遠嫁的姑娘”(翦伯贊語)做了最好的鑑定,大青山下、大黑河畔的千年古蹟昭君墓就是永恆的物證。被稱為“青冢”的昭君墓體現了人們對王昭君的欽仰和懷念,正如翦伯贊先生所說:“在內蒙人民的心中,王昭君已經不是一個人物,而是一個象徵,一個民族友好的象徵;昭君墓也不是一個墳墓,而是一座民族友好的歷史紀念塔。”
《漢書》作者班固說:“自漢興以至於今,曠世歷年,多於春秋,其與匈奴,有修文而和親之矣,有用武而克伐之矣,有卑下而承事之矣,有威服而臣畜之矣,詘伸異變,強弱相反,是故其詳可得而言也”。]班固這番議論,概括道出西漢前、中、後三個歷史時期對匈奴的三種政策,都是“權時施宜”的有效措施,通過對匈奴採取靈活權變、審時度勢的對策,經過長期的搏弈對局,終於出現了西漢末年的景況:“單于稽首臣服,遣子入侍,三世稱藩,賓於漢庭。是時邊城宴閉,牛馬布野,三世無犬吠之警,黎庶亡干戈之役”。西漢和親之策的性質,也具有前、中、後三個時期的變化。總的來說,前期對匈奴的和親是消極、無奈的,是在當時歷史條件下迫不得已的一種妥協。中期對匈奴以戰爭代替和親,是在優勢下用軍事打擊為以後有效的羈縻創造條件;同時對烏孫的和親則是結好與國,組成對付匈奴的政治、軍事同盟。後期對匈奴的和親是其羈縻政策的組成部分,為的是進一步籠絡奉藩稱臣的匈奴單于,達到鞏固邊圉的目的。作為和親使者的漢女,只能因時乘勢,在特定歷史環境下發揮出不同的作用。一般來說,和親女子只要接受命運的安排,就可以算是完成了歷史使命。她們身不由己,似乎很難在歷史進程中發揮主動的作用。和親烏孫的劉解憂與和親匈奴的王昭君卻與眾不同,她們的可貴之處,正在於能在被動的境遇中起到某種主動的作用,盡力為民族和好作出自己的貢獻,體現的是犧牲自我、顧全大局的獻身精神。在西漢時期和親少數民族的漢女當中,人們尤其欽仰和懷念解憂與昭君,概由於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