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年對照
年號紀年 | 建昭元年 | 二年 | 三年 | 四年 | 五年 |
公元紀年 | 前38年 | 前37年 | 前36年 | 前35年 | 前34年 |
乾支 | 癸未 | 甲申 | 乙酉 | 丙戌 | 丁亥 |
歷史大事
奏考功課吏法
建昭二年(前37年)六月,
京房奏考功課吏法:令、丞、尉治一縣,崇教化無犯法者,都給以升遷;有盜賊,滿三日未發覺,則由縣尉承擔責任;如縣令發現並親自除盜賊,則丞、尉負其罪。元帝令公卿朝臣與
京房會議溫室,皆以為京房所言煩碎,令上下相司,不可許。時部
刺史奏事京師,元帝召見諸刺史,令
京房曉以課事,刺史也認為不可行。
御史大夫鄭弘、光祿大夫周堪始以為不可,繼而認為可行。當時中書令
石顯、
尚書令五鹿充宗專權,皆嫉
京房,於是建言試以
京房為郡守。元帝任
京房為魏郡(今河南安陽北)太守,得用考功法治郡。月余,
石顯誣告
京房“誹謗政治,歸惡天子”罪下獄
棄市,妻子
徙邊。
御史大夫鄭坐與京房關係密切,免為庶人。
高句麗建國
公元前37年,夫餘人
朱蒙在玄黨郡
高句麗縣轄區內建立政權。高句麗,史書記作“高句驪”,簡稱為“句麗”或“句驪”。是西漢到隋唐時期東北地區出現的一個有重要影響的邊疆
民族。周秦時期,高句麗的先人一直生活在東北地區。高句麗鼎盛時期其勢力範圍包括
吉林東南部、遼河以東和
朝鮮半島北部。公元668年,高句麗被唐王朝聯合
朝鮮半島東南部的新羅所滅,在歷史上持續了705年之久。曾是
中國東北地區影響較大的少數
民族政權之一。高句麗作為中國古代東北地區最具特色與影響的
民族和地方政權之一,曾創造了
輝煌的歷史。西漢元封三年(公元前108年),漢武帝滅衛氏
朝鮮後,以其地置玄菟、樂浪、臨屯。真番四郡,並在高句麗聚居之地設定高句縣,轄屬於玄菟郡。
漢元帝建昭二年(公元前37年),高句麗建立政權,成為中國歷史上漢代玄菟郡轄屬下的一個地方
民族政權。高句麗建立政權後,其都城“三治兩遷”。公元前37年至公元3年,都於紇升骨城(今遼寧桓仁);公元3年至公元427年,都於
國內城(今
吉林集安);公元427年至公元668年,都於平壤城(今
朝鮮平壤)。
郅支單于敗死
漢使谷吉等被
郅支單于所殺後,元帝三次遣使到康居,索還谷吉等人屍體。
郅支單于困辱漢使,不肯奉詔。建詔三年(前36年)冬,西域都護
甘延壽、副校尉
陳湯矯制發屯田車師的吏卒和域十五國軍隊共四萬人,分兩路進入康居,攻殺
郅支單于,斬殺
閼氏、太子、
名王以下一千五百十八人; 俘虜一百四十五人,投降的還有千餘人。
匈奴隨
郅支單于西適者幾乎全部覆沒。
斬殺郅支單于
公元前35年春季,正月,
郅支單于的人頭被送到長安。
甘延壽、
陳湯上書說:“我們曾經聽說,天下的大道理莫過於統一。從前有唐堯、虞舜,今有強大的漢朝。匈奴呼韓邪單于已成為我們北方的藩屬,只有郅支單于背叛漢朝,沒有伏罪。他逃亡到大夏王國以西,認為強大的漢朝不能使他稱臣歸順。郅支單于對百姓殘忍狠毒,巨大的罪惡上通於天。臣甘延壽、陳湯,率領仁義的軍隊,替天討伐,幸賴陛下神異威靈,陰陽配合,天氣晴明,攻破敵陣,打敗敵人,斬殺郅支單于及名王以下。應該把郅支單于的頭懸掛在長安槁街蠻夷館舍之間,以昭示萬里,膽敢冒犯強大漢朝的,距離雖遠也必誅殺!”丞相
匡衡等認為:“現在春季,正是掩埋屍骨之時,不應懸掛人頭。”元帝下令懸掛郅支單于的頭示眾十日,然後掩埋。並祭告位於郊外的祖先祭廟,大赦天下。滿朝文武向元帝祝賀,舉行酒宴。
漢元帝簡介
漢元帝劉奭(前74年―前33年),漢宣帝
劉詢與嫡妻
許平君所生之子,西漢第十一位皇帝。劉奭出生幾個月後,其父即位為帝。兩年後,其母許平君被
霍光妻子
霍顯毒死。霍光死後,地節三年(前67年)四月,劉奭被立為太子。黃龍元年(前49)十月,漢宣帝駕崩,皇太子劉奭繼位,是為漢元帝,在位16年,病死,終年42歲,諡號為孝元皇帝。
相關年號
年號 | 起訖時間 | 使用時間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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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140年—前135年 | 6年 | |
| 前134年—前129年 | 6年 | |
| 前128年—前123年 | 6年 | |
| 前122年—前117年 | 6年 | |
| 前116年—前111年 | 6年 | |
| 前110年—前105年 | 6年 | |
| 前104年—前101年 | 4年 | |
| 前100年—前97年 | 4年 | |
| 前96年—前93年 | 4年 | |
| 前92年—前89年 | 4年 | |
| 前88年—前87年 | 2年 | 此年號有爭議,有人認為可能不是年號,詳見本年號條目正文 |
| 前86年—前80年 | 7年 | |
| 前80年—前75年 | 6年 | |
| 前74年 | 1年 | |
| 前73年—前70年 | 4年 | |
| 前69年—前66年 | 4年 | |
| 前65年—前61年 | 5年 | |
| 前61年—前58年 | 4年 | |
| 前57年—前54年 | 4年 | |
| 前53年—前50年 | 4年 | |
| 前49年 | 1年 | |
| 前48年—前44年 | 5年 | |
| 前43年—前39年 | 5年 | |
| 前38年—前34年 | 5年 | |
| 前33年 | 1年 | |
| 前32年—前28年 | 5年 | |
| 前28年—前25年 | 4年 | |
| 前24年—前21年 | 4年 | |
| 前20年—前17年 | 4年 | |
| 前16年—前13年 | 4年 | |
| 前12年—前9年 | 4年 | |
| 前8年—前7年 | 2年 | |
| 前6年—前3年 | 4年 | |
| 前5年 | 1年 | |
| 前2年—前1年 | 2年 | |
| | 5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