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市容環境衛生門前“三包”責任制管理暫行辦法》在2002.12.20由西安市人民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西安市市容環境衛生門前“三包”責任制管理暫行辦法
- 頒布時間:2002年12月20日
- 實施時間:2003年01月20日
- 頒布單位:西安市人民政府
《西安市市容環境衛生門前“三包”責任制管理暫行辦法》在2002.12.20由西安市人民政府頒布。
《西安市市容環境衛生門前“三包”責任制管理暫行辦法》在2002.12.20由西安市人民政府頒布。經市人民政府第11次常委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3年1月20日起實施。二○○二年十二月二十日第一條 為加強本市城市市容環...
“門前三包”是指"臨路(街)所有的單位、門店、住戶將擔負的市容環境責任三包。主要任務 主要任務包括:“一包”門前市容整潔,無亂設攤點、亂搭建、亂張貼、亂塗寫、亂刻畫、亂吊掛、亂堆放等行為;“二包”門前環境衛生整潔,無...
三十四、西安市市容環境衛生門前“三包”責任制管理暫行辦法(2002年12月20日西安市人民政府令第6號公布 根據2003年1月28日西安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西安市國有土地儲備暫行規定〉等6件政府規章的決定》修正) 1.標題修改為:“西安市市...
、《陝西省城市市容環境衛生條例》、《西安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西安市城市容貌標準》、《西安市市容環境衛生門前“三包”責任制暫行辦法》、《西安市城市機動車輛清洗管理辦法》、《西安市禁止亂張貼亂塗寫暫行規定》等,...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門前三包”是指責任單位應當維護好其責任區內的市容環境衛生、綠化和秩序,及時勸阻、制止損害市容環境衛生、綠化和秩序的行為。第四條 市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市容環境衛生“門前三包”責任制的監督、檢查...
西安市雁塔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是西安市雁塔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城市市容環境衛生、城市園林綠化、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二)負責編制城市管理髮展戰略...
《定安縣“門前三包”責任制管理辦法》是定安縣發布的檔案。定安縣“門前三包”責任制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創造美化、綠化、淨化、亮化、有序的城市環境,根據《海南省城鄉容貌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本縣...
同時,新《辦法》規定,責任人拒簽《門前三包責任書》,由城市管理部門責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將處以最高500元的罰款;不履行門前三包責任,逾期不改正的,最高處以1000元的罰款。此外,由城管部門建立市容環境衛生違法行為信息反饋機制...
第四條 本區“門前三包”責任制管理遵循專業管理和民眾管理相結合的原則,各單位應承擔以下“門前三包”責任:(一)包環境衛生。負責劃定責任區內(包括綠地、綠帶)的清掃、保潔;制止隨地吐痰和亂扔、亂倒廢棄物,清除痰跡、污物、...
本辦法共十七條,自2017年2月15日起施行。辦法全文 蘭州市市容環境衛生“門前三包”責任制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加強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創造清潔、優美的城市環境和良好的社會秩序,健全和完善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制,...
5.《貴陽市市政設施管理辦法》;6.《貴陽市綠化條例》。(二)起草過程。為加強本市市容市貌管理,2010年3月1日起施行的《貴陽市促進生態文明建設條例》規定了環境衛生、市容秩序、綠化管理實行“門前三包”責任制,市政府將制定《規定...
《南寧市市容衛生“門前三包”責任制管理辦法》在1999.08.24由南寧市人民政府頒布。第一條 為建設文明、整潔、優美、有序的城市,加強對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的管理,根據《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和《廣西壯族自治區實施〈城市市容...
第四條 本辦法所稱“門前三包”責任制,是指責任人在按照本辦法劃定的“門前三包”責任區範圍內,對市容環境衛生進行管理和維護,實行“包乾淨、包美化和包有序”的制度。第五條 “門前三包”責任制管理實行以區為主、街為基礎、...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門前三包”責任制,是指在城市建成區沿街單位住所、經營場所劃定責任區,由責任單位對責任區範圍內環境衛生、綠化美化和市容秩序承擔管理維護責任的制度。第三條 “門前三包”責任制實行市、區、街道“三級管理、...
第一條為進一步提高城鄉管理水平,維護社會公共秩序,創造整潔、優美、文明的城鄉環境,根據國務院《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廣東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規定》、《潮州市城區“門前三包”責任制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區...
第二條 本市城市建成區和縣人民政府所在地鎮建成區“門前三包”責任制管理,適用本辦法。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門前三包”責任制,是指責任人根據本辦法規定負責其責任區內的市容秩序、環境衛生和綠化亮化的維護與管理的制度。第四條...
瀋陽市“門前三包”責任制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了規範“門前三包”管理行為,創建整潔、優美、文明的生活環境,根據《瀋陽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和《瀋陽市綠化條例》等有關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市實行...
第十二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責任人不履行門前“三包”責任的,由城市管理部門責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第十三條 城市管理部門應當建立市容環境衛生違法行為信息反饋機制,將不服從執法管理或多次違法的機關、...
2.負責貫徹執行市、縣(特區、區)政府關於“門前三包”責任制的各項工作部署,組織開展轄區內“門前三包”清理整頓及宣傳工作,解釋、解決轄區內“門前三包”責任制落實工作中責任區劃分等有爭議的問題,牽頭組織轄區內的市容環境衛生與...
第四條 “門前三包”責任制工作實行統一領導、分區負責、專人管理與公眾監督相結合的原則。第五條 市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市“門前三包”責任制的組織、協調和監督工作。社區居(村)委會(以下簡稱管理單位)依照本辦法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