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雁塔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西安市雁塔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西安市雁塔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是西安市雁塔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西安市雁塔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 所屬部門:西安市雁塔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辦公地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城市市容環境衛生、城市園林綠化、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
(二)負責編制城市管理髮展戰略及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研究制定市容環境衛生、園林綠化等專項規劃和行業規劃,並組織實施。
(三)承擔組織指導、統籌協調、監督檢查、綜合考核全區城市管理工作的責任;研究制定城市管理方面的政策、制度、規定及規範性檔案,對全區城市管理方面的重大事項提出處理意見建議,協調解決城市管理重大問題。
(四)負責市容環境衛生行政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協調全區城市道路、公共場所清掃保潔和掃雪除冰管理工作;負責市容環衛設施的購置、建設及管理;負責新建公廁、垃圾壓縮站選點核准;負責編制市容環境衛生的財政預、決算及投資分配計畫;負責轄區生活垃圾、餐廚垃圾排污費用收取、日常收集以及外運等管理工作;負責非機動車保管站設定審核及機動車清洗站點資格核准。
(五)負責園林綠化和公園綠地的管理;負責轄區代征綠地建設、管理,負責園林綠化建設項目招標、建設及養護,負責古樹名木管理(建檔、養護資金撥付),負責全民義務植樹,負責園林綠化審批、審核工作以及園林式單位(社區)初審,負責轄區城市點亮工程的組織、協調、實施。
(六)負責建築垃圾的處置備案登記及建築垃圾清運登記卡的辦理;對已取得建築垃圾處置手續的出土工地實施標準化管理;對轄區渣土清運資質公司進行監管和資質初審。
(七)負責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城市市容秩序管理,開展市容秩序方面集中整治工作;承擔全區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負責城管執法工作的組織實施、業務指導、統籌協調、監督檢查和綜合考評;負責全區性重大執法活動、專項執法行動的組織和部署;負責城管執法工作的業務培訓。
(八)行使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定的行政處罰權,以及對“門前三包”責任制管理工作的監督。
(九)依據園林綠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負責轄區背街小巷綠化執法工作。
(十)負責城市規劃區範圍內國有土地上的違法建築物、構築物的具體行政執法工作。
(十一)負責轄區內非機動車輛停放、機動車輛非法占用人行道以及車輛清洗站點的行政執法工作。
(十二)負責轄區內的環境保護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定的城市建成區公共場所產生的社會生活噪聲以及臨街商業門店使用音響產生噪聲的監督管理和行政處罰;負責城市飲食服務業超標排污、排煙行為,燒烤攤點未使用清潔燃料等方面的監督檢查和行政處罰。
(十三)負責轄區內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定的對無照商販、出店經營、占道經營、未經批准的馬路市場等行為的行政處罰。
(十四)負責轄區內建築垃圾未按規定辦理處置許可、超高超載、沿途拋灑、隨意傾倒等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負責拆遷工地採取濕法作業的監督檢查及行政處罰;負責建築工地文化牆的行政執法工作。
(十五)負責門頭牌匾的備案;依據城市規劃,編制門頭牌匾設定規劃方案;負責對違規設定門頭牌匾的行政執法工作;承擔門頭牌匾設施的安全監管責任。
(十六)負責轄區內建設項目周邊市政設施的配套服務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區背街小巷的改造和維護工作。配合實施轄區內街區景觀改造等工作。協調配合市級市政、園林等部門對轄區內的市政設施實施維護和養護。
(十七)負責數位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統建設工作;牽頭負責城市精細化管理工作。
(十八)按照統籌城鄉發展一體化和城鄉社會管理一體化的要求,負責推進市容環境衛生、城管執法進農村管理工作。
(十九)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管理。承擔城市管理相關方面職業資格與職業培訓;監管直屬單位勞動、生產安全和職業安全工作;參與城市地質災害防治和應急管理工作。
(二十)牽頭負責轄區燃氣監管工作,指導燃氣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組織實施燃氣經營許可,制定燃氣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負責集中供熱的經營與服務、熱使用、供熱設施保護等工作的監管;規範集中供熱行業工作。
(二十一)負責城市管理和城管執法方面的宣傳教育工作,協調動員社會力量參與城市管理相關活動。
(二十二)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局機關政務工作,督促檢查機關工作制度的落實;負責機關會議的組織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負責文秘、機要、檔案、保密、信訪、計畫生育等工作;負責機關後勤服務工作;牽頭組織人大議案、建議和政協提案的辦理;負責局機關黨務、負責機關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出國政審、專業技術職稱評聘、人員獎懲和考核等工作;負責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工、青、婦工作;負責退休幹部的服務和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幹部目標責任綜合考評工作;牽頭組織開展扶貧幫困工作。
(二)設施設備科。負責制定市容環衛、園林綠化設施、城管執法裝備(設備)的採購和更新計畫;負責執法車輛、環衛車輛、環衛設施等裝備的巨觀管理;負責制定園林綠化、市容環衛、數位化平台等工程項目的建設計畫;負責項目招標的前期準備工作;負責項目實施過程的監督和竣工驗收;負責局機關和下屬事業單位財務及國有資產管理;負責行政事業費、專項經費等資金的管理和使用。
(三)綜合管理科。負責建立全區城市管理和城管執法工作考核體系與評價辦法;組織指導、統籌協調對各街辦城市管理方面的業務考核以及對業務科室、執法中隊的考核工作;承擔區城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協調解決城市管理重大問題;承擔全區城市精細化管理年度任務和考核辦法的擬訂工作,並進行督辦、考核;負責本單位治污減霾的牽頭工作;負責對各類投訴、督辦案件的收集、分類、派發、匯總、上報,並對辦結簽派案件進行監督評價;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全國衛生城市複審、檢查和鞏固提升工作。
(四)法規宣傳科。負責規範性檔案的審核、備案工作;負責依法行政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一般執法案件的審核,受理行政執法中的投訴、應訴和行政複議工作,糾正不當執法行為;受理城管執法辦案過程中相關政策及法律諮詢;負責提請案件審理委員會審議案件;負責城管執法法律文書的印製、登記、發放及管理;負責行政非訴案件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工作;負責對城管執法案件進行案件跟蹤回訪;負責重大違法案件的上報備案工作;負責執法證件的管理;負責城市管理人員和執法隊伍依法行政方面的培訓工作;負責城市管理和城管執法隊伍思想建設、職業道德教育、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城市管理社會宣傳活動策劃、聯繫新聞媒體、組織開展對先進典型事跡宣傳、指導所屬單位開展宣傳報導工作;負責輿情的監測、分析、處置、回復工作;負責城市管理志願者服務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全國文明城市複審、檢查和鞏固提升工作。
(五)環境衛生管理科。根據國家和省、市有關城鄉市容環境衛生方面的法規政策及要求,擬定全區市容環境衛生的實施方案及考評考核辦法;指導、協調、督促、檢查、考評各街辦、駐地單位、風景名勝區的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工作;負責全區環衛工人道班房、保潔員公寓等環衛設施的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機械化作業車輛的日常使用及環衛車場日常管理;指導做好環衛工人的管理和權益保障工作;組織、指導、協調城市道路橋涵、公共廣場等場所掃雪除冰管理工作;負責非機動車保管站的設定審批及日常管理工作。
(六)園林綠化管理科。編制全區城市綠化規劃,指導駐區單位和社區的綠化工作;負責全區城市園林綠化法規的宣傳和教育工作;制定全區城市綠化年度計畫,檢查綠化任務完成情況;負責省、市、區級園林式單位(社區)的創建工作;負責轄區內(包括居住區以及單位院內)砍伐、遷移城市樹木和占用(臨時占用)城市綠地審批工作;負責轄區代征綠地的建設、管理;負責轄區內古樹名木的管理、統計、建檔工作,對轄區內的風景林地、公園、小遊園、廣場綠地、公共草坪、行道樹、隔車綠帶和建設單位內部的綠地等實施統一監督管理;組織開展全民義務植樹活動;負責重要節日、重大活動期間綠化、美化街景工作;負責市級建設項目綠化設計方案配套綠地面積1000平方米以下審查;負責市級建設項目附屬綠化工程配套綠地面積1000平方米以下驗收;負責城市公園內舉辦展覽、文體表演等活動審批;負責風景名勝區評價定級備案;負責轄區城市點亮工程的組織、協調、實施;負責制定國家園林城市鞏固提升工作規劃和實施方案,做好複審和檢查工作;配合做好國家森林城市創建及創建完成後的鞏固提升工作。
(七)執法督導科。負責與市級、區級相關部門執法機構的綜合協調工作;負責擬訂城管執法業務工作計畫及執法標準和規範;負責對各街辦城管執法工作以及各直屬中隊工作進行指導、監督、檢查、考核;負責組織、指揮、監督、檢查全區城管執法隊伍行政處罰工作;負責組織全區性城管執法專項活動和重大活動,並協調有關單位給予執法保障;負責城管執法案件的督查督辦;負責門頭牌匾的備案;負責蔬菜早市、臨時瓜果市場的設定及督導檢查;負責城管執法系統安全生產工作。配合做好國家環保模範城市、食品安全城市、質量強市示範城市創建及創建完成後的鞏固提升工作。
(八)效能監察科。負責制定城市管理和城管執法隊伍的行為規範;負責對全局黨員幹部進行黨風政風教育;開展紀律檢查和政風行風建設,糾正局機關和下屬單位的不正之風;負責對城市管理和城管執法隊伍日常工作進行效能監察,對城市管理人員和城管執法隊伍的不作為、亂作為、慢作為等問題進行調查處理;負責全局幹部的考勤及休假管理;負責城管協管員的招錄、管理。
(九)市政設施和燃氣供熱監管科。負責城市道路、橋涵的管理與維修養護工作;負責挖掘、占用城市道路及相關附屬設施的監督管理;負責城區防汛排澇工作;監管下屬事業單位勞動、生產安全和職業安全;負責安全生產責任制工作;牽頭負責城市管理方面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負責本單位內部勞動條件和設備安全的監測與管理;參與城市地質災害防治和應急管理工作。
參與編制轄區燃氣發展規劃,承擔全區燃氣行業管理職責; 負責轄區新建汽車加氣站、液化氣儲罐站、液化氣供應點,以及燃氣設施改擴建的行政許可,燃氣經營企業《燃氣經營許可證》的核發及年審,以及燃氣燃燒器具安裝維修企業《陝西省燃氣燃燒器具安裝維修許可證》的初審;負責轄區燃氣經營企業建設、經營、服務等行為和燃氣燃燒器具經營企業及燃氣用戶使用行為的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工作;承擔轄區公共經營場所違規違法使用液化石油氣清理整頓的組織實施和督辦檢查工作;組織和參與重大燃氣安全事故調查處理。負責燃氣、集中供熱行業安全監管工作;指導、監督各供熱企業集中供熱管理工作。
(十)垃圾分類管理科。負責城市生活垃圾、餐廚垃圾、建築垃圾收集、運輸、處理行業管理工作;指導全區生活垃圾分類和無害化處理工作;負責城市餐廚垃圾監管平台的運行管理;負責城市生活垃圾、餐廚垃圾配套設施建設項目的方案審查和竣工驗收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全區生活垃圾、餐廚垃圾收費工作;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要求,擬定全區建築垃圾管理工作的實施方案及考核標準;負責全區建築垃圾管理的綜合協調工作;承擔區建築垃圾清運市場秩序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現任領導

黨委書記、局 長:喬亞寧
黨委委員、副局長:李運良、毛興會
黨委副書記:趙澎濤
黨委委員、城管執法大隊大隊長:任婷
黨委委員、紀檢組長:吳瑾

辦公地址

西安市雁塔區東儀路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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