蕪湖市婦女發展規劃(2021—2030年)

蕪湖市人民政府於2022年8月8日印發蕪湖市婦女發展規劃(2021—2030年),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蕪湖市婦女發展規劃(2021—2030年)
  • 頒布時間:2022年8月8日
  • 發布單位:蕪湖市人民政府
全文,解讀,

全文

一、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總體目標
(一)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全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講話指示批示,認真落實省、市第十一次黨代會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男女平等基本國策,準確把握蕪湖經濟社會發展的趨勢,不斷完善促進男女平等和婦女全面發展的制度機制,持續推動性別平等成為全社會共同遵循的行為規範和價值準則,依法保障婦女平等行使民主權利、平等參與經濟社會發展、平等享有改革發展成果,充分發揮蕪湖女性的“半邊天”作用,為加快打造省域副中心、建設人民城市貢獻力量,促進婦女在更高水平上全面發展。
(二)基本原則。
1. 黨的全面領導的原則。堅持婦女事業的正確政治方向,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婦女事業發展的決策部署,把黨的領導貫徹到婦女事業發展的全過程和各方面。
2. 同步協調發展的原則。將婦女發展規劃納入蕪湖市經濟社會發展的總體規劃,促進婦女發展與蕪湖市社會經濟發展同部署、同落實,讓婦女共享經濟社會發展成果。
3. 男女平等發展的原則。在政策制定、規劃編制、工作部署時要考慮兩性的現實差異和婦女的特殊利益,縮小兩性發展差距。
4. 婦女全面發展的原則。統籌兼顧婦女在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家庭等各方面的發展,通過有效解決制約婦女發展的重難點問題,統籌推進不同婦女群體的均衡發展,協調推進婦女在各領域的全面發展。
5. 共建共治共享的原則。充分發揮婦女在蕪湖市人民城市建設中的主體性作用,促進婦女踴躍參與城市的社會治理與民主決策,推進婦女共享蕪湖市經濟社會發展成果。
(三)總體目標。
深入貫徹落實男女平等基本國策,促進男女平等和婦女全面發展的制度機制不斷完善。婦女平等享有全生命周期的優質健康服務,生命質量和健康水平進一步提高。婦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權利,受教育水平和素質能力持續提升。婦女平等享有經濟資源,平等參與經濟發展,婦女經濟權益得到保障。婦女平等享有政治權利,民主決策和社會管理參與度持續提高。婦女平等享有社會保障,保障水平穩步提升。家庭建設更加美好,支持家庭發展的政策措施更加完善。男女平等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婦女發展環境更為最佳化。法治體系更加健全,婦女合法權益得到切實保障。婦女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顯著提升。
二、發展領域、主要目標和策略措施
(一)婦女與健康。
主要目標:
1. 婦女全生命周期享有優質的衛生健康服務,婦女人均健康預期壽命穩步提高。
2. 孕產婦死亡率下降到12/10萬以下(2025年控制在13/10萬以下),城鄉孕產婦系統管理率均達到90%以上。
3. 繼續擴大兩癌免費篩查人群,適齡婦女宮頸癌篩查率達到70%以上(2025年達到50%以上),乳腺癌篩查率逐步提高。提高宮頸癌、乳腺癌早診早治率。
4. 全面普及生殖健康和避孕節育知識,減少非意願妊娠。
5. 減少婦女感染愛滋病、性病的幾率,孕產婦愛滋病、梅毒和B肝檢測率達到98%以上,愛滋病、梅毒孕產婦感染者治療率達到95%以上,先天梅毒發生率控制在12/10萬以下(2025年控制在13/10萬以下)。
6. 普及健康營養知識,提高婦女健康素養,改善婦女營養狀況。預防和有效減少孕產婦貧血。
7. 提升婦女心理健康素養水平。婦女焦慮障礙、抑鬱症患病率上升趨勢減緩。
8. 婦女經常參加體育鍛鍊人數比例達到50%以上(2025年達到42%以上)。婦女體質測定標準合格以上的比例達到95%(2025年達到92%以上)。婦女肥胖增長率持續下降。
9. 豐富社區體育賽事活動,提高婦女健身公共服務智慧型化、信息化、數位化水平。
10. 開展孕育能力提升專項攻關,規範不孕不育診治服務。
策略措施:
1. 完善婦女健康服務體系。健全政府主導、多部門協同、社會參與、行業監管、科技支撐的婦女健康保障工作機制,推進醫保、醫療、醫藥聯動改革,深入推進監管體制改革,保障婦女獲得高質量、有效率、可負擔的醫療和保健服務。完善以各級婦幼保健機構和婦女專科醫院為核心,綜合醫院婦產科、兒科為骨幹,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基礎,高水平綜合醫院為技術支撐的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強化縣(市、區)、鎮(街道)、村(社區)三級婦幼衛生服務網路建設,加強基層產科建設,完善基層轉診網路體系建設。加強複合型婦幼健康人才和產科、助產等崗位急需緊缺人才的培養,增強崗位吸引力。
2. 推進婦女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模式。圍繞女性青春期、孕產期、更年期、老年期等不同階段的健康需求,提供涵蓋心理、生理等全方面、高質量、可負擔的健康管理和醫療保障服務。向婦女提供宣傳教育、諮詢指導、篩查評估、綜合干預和應急救治等全方位的衛生健康服務。加強監管,促進婦幼健康新業態規範發展。
3. 保障孕產婦安全分娩。提倡科學備孕和適齡懷孕,保持適宜生育間隔,合理控制剖宮產率。完善醫療機構產科質量規範管理體系,提升產科質量安全水平,提供生育全程基本醫療保健服務,加強孕產婦系統管理。加強對流動孕產婦的管理服務,為低收入孕產婦和危重孕產婦提供必要救助,推進高齡孕產婦等重點人群的分類管理和服務。建設覆蓋各級危重症孕產婦和新生兒救治中心、各級婦幼保健機構和助產機構的遠程醫療信息系統。
4. 加強宮頸癌和乳腺癌綜合防治與救助。提高婦女宮頸癌和乳腺癌防治意識和能力,推廣適齡婦女人乳頭瘤病毒疫苗接種。全面推進城鄉適齡婦女宮頸癌和乳腺癌免費檢查民生工程,督促用人單位落實女職工保健工作規定,定期進行女職工宮頸癌和乳腺癌篩查,提高篩查率。加強宮頸癌和乳腺癌篩查和診斷技術的創新套用,提高篩查和服務能力,加強監測評估。強化篩查和後續診治服務的銜接,促進早診早治。
5. 提高婦女生殖健康水平。普及生殖道感染、性傳播疾病等防控知識。將生殖健康服務融入婦女健康管理全過程,保障婦女享有避孕節育知情自主選擇權。加強產後和流產後避孕節育服務,提高服務可及性,預防非意願妊娠。加強對女性健康安全用品產品的質量保障。在學校教育不同階段以多種形式開展科學、實用的健康教育,促進學生掌握生殖健康知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增強男女兩性性道德、性健康、性安全意識,倡導共擔避孕責任。
6. 加強愛滋病、梅毒及B肝母嬰傳播防治。落實預防愛滋病、梅毒及B肝母嬰傳播綜合干預措施,提高孕早期檢測率和治療率。加大愛滋病防治知識和政策宣傳教育,提高婦女的防範意識和能力,加強對流動人群和特殊人群感染者的醫療服務,提升隨訪率。為孕產婦感染者及其家庭提供健康諮詢、心理治療與社會支持。
7. 提高婦女營養水平。大力開展健康營養知識的宣傳普及和教育,提倡科學、合理的膳食結構和習慣。促進婦女學習掌握營養知識,提高婦女對營養標籤的知曉率。為孕前、孕產期和哺乳期、中老年婦女等重點人群提供有針對性的營養指導和干預。加強對營養強化食品生產和流通的監管。
8. 提升婦女健康素養。持續深入開展健康科普宣傳教育,引導婦女樹立科學的健康理念,學習健康知識,掌握身心健康、預防疾病、科學就醫、合理用藥的知識與技能。建立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健康教育和健康促進的績效考核機制。普及全民應急救護知識和技能,提高婦女參與傳染病防控、應急避險的意識和能力。面向婦女開展控制菸草危害、拒絕酗酒、遠離毒品的宣傳教育。推動愛國衛生運動從環境衛生治理向全面社會健康管理轉變。促進婦女積極投身愛國衛生運動,養成文明健康生活方式。
9. 促進婦女心理健康。完善心理健康服務網路,培育專業化、規範化、社會化心理健康服務機構,強化心理救援隊伍建設,做好心理健康知識和心理疾病科普工作。促進婦女掌握基本的心理調適方法,預防抑鬱和焦慮等心理問題,提升對產後抑鬱的關注度和干預率。重點關注青春期、孕產期、更年期和老年婦女的心理健康。支持社區搭建基層心理服務平台,鼓勵社區主動為有需要的婦女提供心理健康服務。
10. 強化婦女健康服務的科技支撐。推動網際網路、大數據、雲計算、人工智慧等技術在婦女健康領域的創新套用,為婦女健康管理和健康風險預警提供技術支撐。建立婦女健康檔案信息共享機制,創新以現居住地為服務地區的流動婦女健康管理模式,實施婦女群體健康管理和健康風險預警。促進信息技術在婦女專科醫聯體建設中的套用,加強婦女專科與綜合醫院的協作,促進分級診療上下聯動。重視婦女身心健康的科學研究和成果轉化。
11. 鼓勵婦女積極參與全民健身行動。加強面向婦女群體的健身活動宣傳和指導,大力推廣居家健身和全民健身網路賽事活動,引導婦女經常性開展適度體育鍛鍊,養成運動習慣。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落實全民健身設施建設標準,推進城市社區“10分鐘健身圈”、鎮街全民健身廣場、行政村健身工程提檔升級,密切關注農村婦女的健身運動。探索開展全民健身系列主題活動,增強婦女體質。
(二)婦女與教育。
主要目標:
1. 教育工作全面貫徹落實性別平等原則和男女平等基本國策。推進大中國小性別平等教育,教師和學生性別平等意識明顯增強。
2. 適齡女童普遍接受有質量的學前教育,學前教育毛入園率達到並保持在98%以上。
3. 適齡女生依法接受公平優質的義務教育,推動城鄉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九年義務教育鞏固率達到100%(2025年達到97%)。
4. 提高女生接受高中階段教育水平。高中和高職階段女生毛入學率達到99%(2025年達到97%以上)。
5. 提高高等教育普及化水平,高校在校生性別比例保持均衡,學科專業性別結構趨於平衡。保障高校在招生中的性別平等。
6. 提高女性接受職業教育和職業技能培訓的比例和水平,合理設定適合殘疾女性的職業教育專業,增強殘疾婦女的生存和發展能力。
7. 加大對女性科技人才的培養力度,兩性科學素質水平差距顯著縮小。
8. 促進女性樹立終身學習意識,女性接受終身教育水平不斷提高。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不斷提高。
策略措施:
1. 教育工作全過程貫徹落實男女平等基本國策。將男女平等基本國策落實到教育政策措施中,落實到各級各類教育內容、教學過程、學校管理中。加強對教材編制、課程設定、教學過程中的性別平等評估。研發性別平等課程資源,加強專題師資培訓,促進性別平等教育融入學校教學內容、校園文化、少先隊活動、社團活動和社會實踐活動。探索構建學校教育、親職教育、社會教育和網路教育相結合的性別平等教育模式。
2. 推動女童平等接受優質的學前教育。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加快城鄉教育一體化發展,均衡配置教育資源,有序擴大城鎮學前教育,確保女童平等接受公平優質的學前教育。要加快公辦幼稚園建設,進一步提升公辦幼稚園在園幼兒比例,保障女童享受優質學前教育資源。
3. 保障女童平等接受高質量的義務教育。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加快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發展,均衡配置教育資源,有序擴大城鎮義務教育,確保女童平等接受公平優質的義務教育。落實“控輟保學”長效機制,加強分類指導,督促法定監護人保障適齡女童接受義務教育。切實保障困境女童、農村留守女童、進城務工隨遷女童以及殘疾女童受教育的權利和機會。採取有效措施,支持學業困難女童完成義務教育,提高女童義務教育鞏固率。
4. 提高女性接受普通高中教育的比例。改善普通高中辦學條件,保障女性特別是教育基礎薄弱地區和農村低收入家庭女性平等享有普通高中教育的權利和機會。推動普通高中多樣化有特色發展,滿足女性全面發展和個性化發展需求。有針對性地開展學科選擇和職業生涯規劃指導,提高女性自主選擇能力,破除性別因素對女性學業和職業發展的影響。
5. 促進女性接受高質量職業教育。完善中職、高職、本科職業教育一體化的培養體系,穩步發展職業本科教育,深化產教融合、校企合作,最佳化資源配置和布局結構,建設一批高水平職業院校和專業。鼓勵支持有條件的企業特別是大企業舉辦高質量職業教育。鼓勵職業院校女學生在獲得學歷證書的同時,積極取得多類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培養複合型技術技能女性人才和能工巧匠、大國工匠。鼓勵職業院校面向女性高校畢業生、女農民工等重點人群開展就業創業和職業技能培訓。
6. 保障女性平等接受高等教育的權利和機會。嚴格控制招生過程中的特殊專業範圍,強化監管,建立約談、處罰機制。保持高校在校生中男女比例的均衡。採取激勵措施,提高女性在科學、技術、工程、數學等學科學生中的比例,支持數理化生等基礎學科基地和前沿科學中心建設,加強對基礎學科拔尖女生的培養。
7. 提高女性的科學素質。開展女性科學素質提升專項行動,加大面向女性的科學知識教育、傳播與普及力度。開展“女科學家進校園”活動,發揮優秀女科技人才的榜樣引領作用,培養中國小女生科學興趣、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鼓勵女大學生積極參與項目設計、社會實踐、創新創業、科技競賽等活動。支持農村婦女參與農業農村現代化建設,提升農村婦女科技文化素質。
8. 大力加強女性科技人才培養。探索建立多層次女性科技人才培養體系,培養高素質女性科技人才。加大女性創新型、套用型人才的培養力度。鼓勵女大學生參與科研項目,在實踐中培養科學精神和創新能力。引導女性從事科學和技術相關工作,增加女性科技人才參與繼續教育和專業培訓的機會。針對女性人才的特點,在制訂相關政策時予以傾斜支持。大力實施“科技創新巾幗行動”,推動女性參與科技創新。
9. 為女性終身學習提供支持。完善終身學習體系,建設學習型社會。完善掃盲機制,加強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教育,杜絕產生新的女性青壯年文盲。積極推進“網際網路+教育”,擴大科教文化設施網路覆蓋面,逐步建成全市的終身學習網路和區域性學習中心。構建與女性生命歷程各階段相適應的科教文化服務體系。關注因生育中斷學業和職業女性的發展需求。擴大教育資源供給,為進城務工女性、女性新市民、待業女性等提供有針對性的職業技能培訓。
(三)婦女與經濟。
主要目標:
1. 保障女性充分、平等地參與社會經濟建設,增強婦女在經濟建設中的貢獻、機會和獲得感。
2.消除就業性別歧視,就業人員中女性比例保持在45%以上。保障婦女獲得公平的勞動報酬,男女收入差距縮小。
3. 促進高校女性畢業生充分就業。
4. 婦女就業結構更加最佳化,就業質量顯著提高。提高城鎮單位就業人員中的女性比例,提高女性在高新技術產業和現代服務業中的就業比例。
5. 提高中、高級技能勞動者中的女性比例。事業單位高級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和競爭上崗不得對性別作限制要求。
6. 保障女性從業人員的勞動安全,女職工職業病發病率明顯下降。保障新業態中女性從業人員的合法權益。
7. 保障女職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權益,確保已建工會的企業女職工權益保護專項集體契約簽訂率和履約率穩定在90%以上。
8. 保障農村婦女平等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等不動產權益。平等享有集體經濟組織收益分配、土地徵收或徵用安置補償權益,尤其是農村離婚、外嫁女性的經濟權益。
9. 充分發揮婦女在鄉村振興中的作用,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增強農村低收入婦女群體的可持續發展能力。
策略措施:
1. 保障婦女平等獲得經濟資源、參與經濟建設、享有經濟發展成果。創新制度機制,保障婦女在就業創業、職業發展、勞動報酬、職業健康與安全、職業退出、生產要素占有等方面的權益。採取有效措施為新業態就業女性參與經濟發展提供支持,制訂實施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創新發展中發揮更大作用的政策措施。
2. 促進男女兩性平等就業。全面落實消除就業性別歧視的法規和政策,創造性別平等的就業機制和市場環境。堅決糾正性別歧視,保障婦女公平就業權益。督促用人單位加強就業性別歧視自查自糾,依法懲戒用人單位和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的就業歧視。發揮行業協會、商會協調監督作用,提高行業自律意識。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發揮男女平等的示範引領作用。
3. 改善婦女就業結構。建立健全針對婦女的終身職業技能培訓體系。開展針對婦女的形式多樣的就業技能、崗位技能和創業培訓。大力培育知識型、技能型、創新型女性勞動者隊伍。積極引導女性到高新技術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和現代服務業中就業,提高就業層次和質量。逐步消除不同職業領域的性別隔離。統籌城鄉、區域發展,加快新型城鎮化建設,提高農村婦女非農就業比例,縮小男女非農就業差距。
4. 促進婦女就業創業。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深化就業服務專項活動,大力實施“創業創新巾幗行動”,促進婦女就業創業。充分發揮現代服務業和新就業形態吸納婦女就業的作用,鼓勵支持婦女多渠道、靈活形式就業。加大幫扶力度,多渠道幫助就業困難婦女實現就業,支持女性科技人才投身科技創業,發展農村電子商務,鼓勵外出務工婦女返鄉創業,支持有意願的婦女下鄉創業。完善落實就業創業支持政策,拓寬女大學生市場化社會化就業渠道。推廣女大學生創業導師制,支持女大學生創業。創新金融、保險產品和服務模式,拓展婦女創業者的融資渠道。
5. 全面落實同工同酬,縮小兩性收入差距。完善科學公平的工資收入分配製度,促進女性對知識、技術、管理、數據等生產要素的掌握和套用,提高女性職業競爭力,縮小兩性收入差距。督促用人單位制定實施男女同工同酬的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和薪酬制度,暢通女性職業發展和職務職級晉升通道。加強收入的分性別統計,動態掌握男女兩性收入狀況。
6. 大力培養女性專業技術和技能人才隊伍建設。推進“紫雲英人才計畫”,加強對女性人才的吸引和培養力度。加強對女性科技人員、技術技能人員的專業知識、創新方法、科研管理等的培訓,增強發展能力。提高各級各類科研和工程建設項目申報和負責人、評審專家隊伍中的女性比例,支持女性申報各類科技獎勵。加強典型女性科技人才、技術技能人才的培養和宣傳,激勵女性在科技創新和戰略前沿領域充分發揮作用。鼓勵在蕪高校與企業共建學科專業,鼓勵企業與高等院校、職業院校建立高技能人才合作培養關係,推行“訂單式”培養模式,鼓勵女性技能人才參評“蕪湖工匠”。
7. 健全婦女勞動安全和勞動保護工作機制。廣泛開展勞動安全和職業病防治宣傳教育,加強女職工勞動安全、職業衛生等知識技能培訓。建立健全女職工勞動保護制度,將女職工勞動保護全面納入勞動保障監察和勞動安全監督範圍。加大女職工勞動保護的執行力度,加強對女職工經期、孕期、產期、哺乳期的特殊保護。督促用人單位加強職業防護、職業健康監督,保障女職工在工作中免受有毒有害物質和危險生產工藝的危害。
8. 保障女職工合法勞動權益。督促用人單位規範用工行為,依法與女職工簽訂勞動契約。推動簽訂女職工權益保護專項集體契約。加強勞動保障法律監督及法規領域性別平等評估。指導用人單位制定禁止性騷擾規章制度,建立和完善調查處置程式,及時處置糾紛並保護當事人隱私。加強勞動用工領域信用建設,加大對侵犯女職工勞動權益行為的失信懲戒力度。各級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機構要積極為女職工開闢爭議處理“綠色通道”,協調有關部門為生活困難的女職工提供法律援助,依法維護女職工合法權益。
9. 為女性生育後職業發展創造有利條件。落實相關法規政策,協同推進男女平等基本國策和人口生育政策的落實。保障婦女妊娠、生育和哺乳期間享受特殊勞動保護。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結婚、懷孕、生育、哺乳等降低工資、福利待遇、或者單方解除勞動(聘用)契約。鼓勵用人單位制定有利於職工平衡工作和家庭關係的措施,依法協商確定有利於照顧嬰幼兒的靈活休假和彈性工作方式,切實為女性生育後返崗或再就業提供服務。高校、研究機構等用人單位探索設立女性科研人員生育後科研回歸基金。推動用人單位根據女職工需要建立女職工哺乳室、孕婦休息室等標準化母嬰設施。增加優質普惠托育服務供給,支持有條件的用人單位為職工提供托育託管服務。
10. 保障農村婦女平等享有各項經濟權益。在農村承包地、宅基地使用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中保障農村婦女權益,確保應登盡登。建立健全農村集體資產管理制度,規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確認辦法,完善包括征地補償安置在內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資產收益內部分配機制,保障農村婦女作為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和家庭成員在股權量化、徵收補償、權益流轉各環節平等享有知情權、參與決策權和收益權。保障進城落戶女性農民的經濟權益。暢通經濟權益受侵害農村婦女的維權渠道。
11. 支持婦女積極投身鄉村振興事業和農村現代化建設。大力推進鞏固脫貧攻堅成果與鄉村振興的有效銜接。進一步建立和完善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機制,激發低收入婦女內生髮展動力。支持農村婦女就地就近就業,實現增收致富。深入實施“鄉村振興巾幗行動”,大力開展“徽姑娘”創業就業基地建設,發揮農村創新創業園區(基地)等平台作用,鼓勵支持婦女創辦領辦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社會化服務組織。加強高素質女農民的培育,引導農村婦女爭做鄉村工匠、文化能人、手工藝人、農技協領辦人和新型農業管理經營能手。
(四)婦女參與決策與管理。
主要目標:
1. 保障婦女參與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和社會治理,提升婦女參與國家和社會事務管理的水平。
2. 保持中國共產黨隊伍中女黨員合理比例。在各級黨代會中,女代表比例不低於本地區女黨員占黨員總數的比例。
3. 各級人大代表和常委會組成人員中的女性比例逐步提高;各級政協委員和常委中的女性比例逐步提高。
4. 市級黨委、人大、政府、政協和縣級黨委政府、鎮領導班子至少各配備1名女幹部。
5. 擔任市、縣(市、區)黨政正職的女幹部占同級正職幹部的比例逐步提高,鎮黨政正職中女幹部達到10%以上。
6. 市、縣(市、區)級黨政工作部門,力爭一半以上的領導班子配備女幹部,其中要有一定數量的正職。
7. 各級各類事業單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國有企業領導班子成員中女性比例逐步提高。
8. 企事業單位職工代表大會中女性比例與女職工比例相適應。
9. 村黨組織成員、村黨組織書記中女性比例逐步提高。村委會成員中女性比例達到30%以上,村委會主任中女性比例逐步提高。
10. 社區黨組織成員、社區黨組織書記中女性比例逐步提高。居委會成員中女性比例達50%左右,居委會主任女性比例達到40%以上。
11. 鼓勵支持女性積極參與社會組織活動,並擔任社會組織負責人。
12. 各級婦女聯合會、工會女職工委員會等婦女組織參與國家和社會事務管理水平進一步提高。
策略措施:
1. 加大婦女參與決策管理的保障力度。完善促進婦女參與決策和管理的政策措施,破除制約婦女參與決策管理的障礙,保障婦女參與國家和社會事務決策和管理的權利。提高各級領導幹部貫徹男女平等基本國策的意識,把推動婦女參政納入重要議程。建立並完善溝通聯繫機制,做好女幹部推薦和培養工作。加大培訓力度,提高各級領導幹部培養選拔女幹部的憲法意識和貫徹落實男女平等基本國策的能力,始終把培養選拔女幹部工作放到整體幹部隊伍建設規劃中研究部署,做好女幹部的培養、選拔和任用工作。
2. 提高婦女參與決策管理的意識和能力。廣泛開展宣傳教育,提高婦女參與國家和社會事務管理的意識。加大基層婦女骨幹培訓力度,支持婦女參與村(社區)協商議事會和村規民約(居民公約)的制訂修改。提高婦女的參與意識和能力,引導婦女積極、有序參與基層民主管理和民主協商。在制定涉及公眾利益和婦女權益的重大方針政策時,充分聽取女黨代表、人大女代表、政協女委員、婦女組織和婦女代表的意見和建議。引導新業態女性、社會工作者和志願者中的女性積極參與社會治理。
3. 提高各級黨代會、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中婦女的比例。強化宣傳引導,面向婦女深入開展思想政治工作,激發婦女入黨的政治意願,注重培養各行各業中青年優秀女黨員,在黨代表候選人醞釀過程中,充分關注政治過硬、作風優良、敢於擔當、實績突出的優秀婦女,確保黨代會代表中女黨員代表保持合理比例。落實人大代表選舉規則和程式,在選區劃分、代表名額分配、候選人推薦、選舉等環節,保障婦女享有平等權利和機會。重視從基層、生產一線推薦婦女人大代表候選人,候選人中應當有適當數量的婦女代表,並逐步提高婦女代表的比例。提名推薦、協商確定政協委員建議名單時,保障提名一定比例的婦女。充分發揮婦女人大代表、婦女政協委員在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和男女平等事業中的積極作用。
4. 加大培養選拔女幹部工作力度。注重培養忠誠乾淨、敢於擔當的高素質專業化女幹部,提升女幹部的政治素質和領導能力,最佳化女幹部成長路徑,為女幹部參加教育培訓、交流任職、掛職鍛鍊創造條件。注重從基層、生產一線培養選拔女幹部;選拔女幹部到重要部門、關鍵崗位擔任領導職務。保持優秀年輕幹部隊伍中女幹部的合理比例。落實女幹部選拔配備的目標任務,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應配盡配。保障婦女在幹部錄用、選拔、聘(任)用、晉升、退休各環節不因性別受到歧視。統籌做好培養提拔黨員女幹部、少數民族女幹部、黨外女幹部工作。
5. 推動婦女積極參與事業單位決策管理。建立優秀女職工人才庫,培養選拔優秀女性專業技術人員進入決策管理層。提高衛生、教育、文化等女性集中的行業決策管理層中的女性比例。重視年輕女職工的培養,支持優秀年輕女職工提拔或交流到重要崗位。鼓勵婦女積極參與本單位黨建和群團組織建設,促進事業單位職工代表大會中的女代表比例與女職工比例相適應。在深化事業單位改革進程中,確保符合條件的婦女在職務(職級)晉升、職稱評聘等方面享有平等的權利和機會。
6. 推動婦女廣泛參與企業決策管理。將女幹部選拔配備納入國有控股企業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規劃,加大培養、選拔、使用力度。在深化企業人事制度改革進程中,採取組織推薦、公開招聘、民主推薦等方式,促進優秀婦女進入企業董事會和管理層。完善企業民主管理制度,促進職工代表大會中女代表比例與企業女職工比例相適應,支持女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等形式參與企業民主決策、民主監督和民主管理。企業制定相關規章制度,對涉及女職工權益的事項,聽取工會女職工委員會的意見,依法經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
7. 加強村(社區)女幹部的培養選拔。注重從女致富能手、經商務工女性、鄉村女教師女醫生、女社會工作者、返鄉女大學生等群體中培養選拔村(社區)幹部。通過提名確定女性候選人、女性委員定崗選舉等措施,提高村(居)委會主任、村(居)委會成員中的女性比例。組織婦女積極參與村規民約、居民公約的制定修訂,開展議事活動。推動婦女有序參與城鄉基層社會治理,促進新社會階層、社會工作者和志願者中的女性積極參與社會治理。
8. 支持引導婦女參與社會組織。最佳化社會組織發展的制度環境,加大以女性為會員主體或以女性為主要從業人員的社會組織的培育力度,加強支持和指導服務,促進其健康有序發展並積極參與社會組織協商。大力培育扶持服務性、公益性、互助性法人女性社會組織,支持各類婦女組織承接政府和社會公益項目。鼓勵女性創辦社會組織,加大對社會組織女性人才的培養力度,注重發現培養社會組織女性負責人。
9. 發揮婦聯等婦女組織參與國家治理和社會治理的作用。充分發揮婦聯等婦女組織代表婦女參與社會事務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的作用。充分吸收婦聯等婦女組織參與有關婦女政策和重大公共決策的制定,反映婦女民眾的意見和訴求。重視婦聯等婦女組織在培養、推薦女幹部和優秀女性人才以及推動婦女參政議政等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五)婦女與社會保障。
主要目標:
1. 婦女平等享有社會保障權益。
2. 生育保障制度進一步完善。
3. 婦女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率達95%以上,待遇保障公平適度。
4. 完善基本養老保險體系,婦女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城鎮居民養老保險、機關事業養老保險總體參保率達到95%,待遇水平穩步提高。
5. 完善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制度,提高婦女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參保人數,落實相關保障待遇。
6. 健全分層分類社會救助體系,低保、特困和低收入家庭等困難婦女的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7. 婦女福利待遇水平持續提高,重點向老年婦女、殘疾婦女等群體傾斜。
8. 最佳化多層次養老服務體系,保障老年婦女享有公平可及的基本養老服務,構建長期照護保障制度,失能婦女的照護服務水平不斷提高。
9. 加強對婦女的關愛服務,提高關愛服務水平,重點為有困難、有需求的婦女提供幫扶。建立和完善農村留守婦女關愛服務體系。
策略措施:
1. 完善惠及婦女群體的社會保障體系。加快健全覆蓋全民、城鄉統籌、公平統一、可持續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關切和保障婦女的特殊利益和需求。持續推動社會保險參保擴面,支持新就業形態女性勞動者參保,力爭達到應保盡保。建立蕪湖市社會保險參保登記信息庫,加強社會保障分性別統計、信息動態監測和管理。
2. 完善覆蓋城鄉婦女的生育保障制度。健全完善生育保險制度機制,提高生育保險與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併實施成效,推動新就業形態女性勞動者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切實保障參保人員生育保障權益,同步做好城鄉居民生育醫療費用待遇保障。最佳化完善其它生育配套政策和服務制度,推動完善生育休假制度,落實生育期間的工資待遇。維護計畫生育家庭合法權益,積極實行計畫生育各項獎勵扶助制度和優惠政策,進一步完善計畫生育與特殊家庭全方位幫扶制度。
3. 提高婦女基本醫療保障水平。推動婦女穩定持續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保障參保婦女享受公平普惠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統籌發揮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三重製度綜合保障,促進多層次醫療保障互補銜接,將符合醫療救助條件的婦女納入醫療救助範圍。鼓勵支持商業保險機構發展宮頸癌、乳腺癌等重大疾病商業保險。
4. 促進婦女享有可持續、多層次養老保險服務。健全完善全市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制度,確保不同區域、不同婦女群體公平享有基本養老保險。督促用人單位依法為女職工足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加快企業年金制度建設,鼓勵有條件的用人單位建立企業年金。規範發展商業養老保險產品,提高婦女養老保障水平。
5. 有效保障女性的失業保險權益。督促用人單位依法為女職工辦理失業保險,提高女農民工的參保率,重點推動中小企業、私營企業、新就業形態女性勞動者等單位和女性群體參加失業保險。保障符合條件的失業女職工按時、足額享有失業保險待遇。充分發揮失業保險保障失業人員基本生活、預防失業、促進就業功能,支持女職工穩定就業。適時制定特殊時期失業保障政策,為包括女職工在內的勞動者提供失業保障。
6. 不斷擴大婦女工傷保險覆蓋面。完善工傷保險預防、補償、康復“三位一體”制度,加強工傷預防、工傷康復工作。推進新就業形態女性勞動者職業傷害保障工作。完善工傷保險統籌,推動建立以工傷保險為主體、商業保險為補充的多層次工傷保障制度體系。採取有效措施推進用人單位特別是高風險行業、就業幫扶車間中的女性職工參加工傷保險登記,將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女職工全部納入工傷保險制度。
7. 強化社會救助對困難婦女的兜底保障。實施社會救助有關法律法規,加強困難婦女基本生活救助。強化政策銜接,健全醫療、教育、就業、住房等專項救助制度,健全臨時救助政策措施,完善急難社會救助,積極發展服務類社會救助,推進政府購買社會救助服務,實現符合條件的婦女應救盡救,加大對婦女群體特別是低保、特困和低收入家庭婦女的救助力度。確保特困人員基本生活平均標準,不低於蕪湖市上年度城鄉人均消費支出的60%,且不低於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1.3倍。推動建立統一的救助信息平台,加強社會救助分性別統計,精準識別救助對象。
8. 不斷滿足婦女群體的社會福利需求。完善社會福利制度體系,擴大福利範圍,提高婦女的社會福利水平。逐步提升高齡、失能老年婦女和殘疾婦女等的津貼補貼待遇和福利水平,合理確定補貼標準,擴大適合婦女特殊需求的公共服務供給。
9. 保障婦女享有基本養老服務。加快建設居家和社區機構相協調、醫養康養相結合的普惠型養老服務體系。充分發揮公辦養老機構及公建民營養老機構兜底保障作用。推動專業養老服務向家庭延伸,支持社會力量擴大普惠型養老服務供給。鼓勵依託社區提供養老服務,支持鄰里之間的互助式養老,推動居家環境的適老化改造,促進養老機構提供多元化、便利化、個性化服務,提高老年婦女生活照料、緊急救援、精神慰藉等服務水平。培養養老服務專業人才,建設高素質、專業化的養老服務隊伍。不斷提高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占比,促進社工人才在養老服務體系中發揮積極作用。
10. 探索建立多層次長期照護保障制度。完善老年人高齡津貼和低收入養老服務補貼制度。開展長期照護保障制度先行試點,將符合條件的失能婦女納入保障範圍,積極引導發揮社會救助、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商業保險等的有益補充作用,解決不同層面照護服務需求。養老護理員培訓數量,至少達到1萬人次。提高養老機構護理型床位比例和服務質量。養老機構護理型床位占比≥55%。為家庭照料者提供照護培訓、心理疏導和保險待遇支付等支持。
11. 提高對婦女的關愛服務水平。完善農村留守婦女關愛服務體系,建立並完善以縣(市、區)為單位的農村留守婦女信息台賬,加強分類管理和服務。支持社會力量為農村留守婦女搭建平台,提供關愛服務,重點為生活困難、殘疾、重病等農村留守婦女提供權益保護、生活幫扶、精神撫慰等關愛服務。支持留守婦女積極參與鄉村振興和家庭文明建設。
(六)婦女與家庭建設。
主要目標:
1. 樹立新時代家庭觀,大力弘揚愛國愛家、相親相愛、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會主義家庭文明新風尚,在家庭建設中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2. 建立健全男女平等和婦女全面發展的家庭政策體系,增強家庭功能,提升家庭發展能力。
3. 拓展支持家庭與婦女全面發展的公共服務,提高家務勞動和家庭照料社會化、職業化、智慧型化水平。
4. 構建男女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係,有效降低婚姻家庭糾紛對婦女發展的不利影響。
5. 倡導男女公平地參與家庭決策,合理調節分配家務勞動,縮小兩性家務勞動時間差距。
6. 促進夫妻共擔未成年子女撫養、教育、保護責任,通過言傳身教和生活實踐加強親職教育,為未成年子女身心發展創造良好家庭環境。
7. 支持家庭承擔贍養老人責任,全面提高老年婦女家庭生活質量。
8. 發揮家庭家教家風在基層社會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9. 注重發揮婦女在家庭生活中的獨特重要作用。支持婦女成為建設幸福安康家庭的推動者、引領者。
10. 宣傳和貫徹落實親職教育法律法規,對蕪湖市親職教育高質量履行、培養優良家風建設起到組織實施、指導服務的作用。
策略措施:
1. 促進家庭成員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加強教育引導、輿論宣傳、文化薰陶和實踐養成,把家庭夢融入中國夢,共同升華愛國愛家的家國情懷。建設相親相愛的家庭關係,弘揚向上向善的、適應時代發展的家庭美德,提倡共建共享的家庭追求。引導婦女和家庭成員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內化於心,外化於行,將個人成長融入蕪湖市建設中。
2. 制定出台促進男女平等和婦女全面發展的家庭政策。推動生育政策與經濟社會政策配套銜接。落實生育支持、兒童養育教育、工作與家庭平衡、老人贍養和特殊家庭救助關愛等稅收和福利政策,形成支持和完善家庭基本功能、促進男女平等及婦女全面發展的家庭政策體系。加強家庭政策研究,聯合本地研究機構、大學進行動態跟蹤評估,建立、完善促進家庭發展的政策評估機制。完善落實計畫生育獎勵政策。
3. 大力發展家庭公共服務。推動將婚姻家庭關係調適、親職教育指導、育幼養老等納入公共服務,推動優質家庭服務項目納入基本公共服務體系,滿足家庭基本服務需求。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形式,引導社會力量開展家庭服務,在居民生活指導、家庭保健服務、科學育兒指導、留守兒童看護、空巢老人撫慰等方面提供家庭服務。建立完善家庭關愛幫扶機制,重點為經濟困難、住房困難、臨時遭遇困難和計畫生育特殊家庭、殘疾人家庭、退役軍人家庭等提供支持和保障。完善社區養老托育、家政物業等服務網路和線上平台,積極推進使用高感知、靈敏控制的感測設備和控制系統,大力發展智慧家居,完善數字家庭生活服務系統。
4. 促進婚姻家庭關係健康發展。面向家庭開展有關法律法規的宣傳,促進男女平等理念在婚姻家庭關係建設中落到實處,倡導夫妻平等地參與家庭事務決策,反對一切形式的家庭暴力。開展家庭觀念教育,為適齡男女青年婚戀交友、組建家庭搭建平台。加大婚前、孕期男女雙方的親職教育指導率,鼓勵參加國家機關、群團組織等相關部門開展的公益性親職教育指導活動,加強婚姻家庭糾紛調解、諮詢輔導服務力度,推進移風易俗,引導改變生男偏好,抵制早婚早育、天價彩禮、低俗婚鬧等陋習,宣傳婚事新辦典型,培育健康文明的婚俗文化。加強對廣播電視、網路交友、線下大型相親的婚戀活動和服務的規範管理。
5. 加強婚姻家庭糾紛預防化解工作。健全婚姻家庭糾紛多元化解工作機制,發揮綜治中心和網路化服務管理作用,加強婚姻家庭糾紛預防預警,健全糾紛排查調處制度。建立健全市婚姻家庭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建立專兼結合、優勢互補、結構合理的調解員隊伍。運用新科技手段,建設並完善“網際網路+”糾紛預防化解工作平台,支持社會力量參與,提供多元便捷服務。推進家事審判制度改革,加強訴訟對接平台建設,構建新型家事糾紛綜合協調解決模式。加強家庭暴力危機干預,減少家暴的發生和傷害程度。
6. 合理調節分配家務勞動,促進夫妻平等分擔家務。倡導夫妻在家務勞動中分工配合,共同分擔照料老人、養育教育子女、料理家務等家庭責任,縮小兩性家務勞動時間差距。促進嬰幼兒及老人照料、保潔、烹飪等家務勞動社會化,推動家政服務業提質擴容,提高家政服務規範化水平。發展嬰幼兒照護服務和失能失智老年人中、長期照護服務,推進家務勞動便利化產品研發,減輕家務勞動負擔。鼓勵用人單位實施彈性工作制和靈活休假,落實探親假、職工帶薪休假、配偶陪產假等制度,創造生育友好的工作環境,支持男女職工共同履行家庭責任。
7. 增強夫妻共同承擔親職教育責任的意識和能力。積極宣傳和貫徹落實親職教育法律法規,明確夫妻共同落實未成年子女親職教育主體責任,共同參與親職教育學習和培訓,創造有利於未成年人健康成長和發展的家庭環境。建立健全親職教育指導服務體系,開展親職教育知識培訓與宣傳,引導父母掌握科學的親職教育理念與方法,提高家庭科學育兒能力和水平。監護人加強自身修養,注重言傳身教,以良好的行為、適當的方法,教育和影響未成年人。鼓勵父母加強親子交流,提高陪伴質量,陪伴子女參加適合的勞動、社會文娛活動等,共同促進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長。積極參加親職教育指導實踐活動,父母及監護人所在單位應予以支持。父母或監護人與學校及教育機構保持經常性聯繫,持續關注子女的學習和身心狀況。在父母及監護人履行親職教育有困難的情況下,可申請學校、居民(村民)委員會為其提供親職教育指導和幫助。
8. 提高老年婦女的家庭生活質量。倡導養老、愛老、孝老、敬老的家庭美德,支持家庭履行贍養老人的主體責任,鼓勵成年子女與老年父母就近居住或共同生活,每年完成不少於100張“家庭養老床位”建設,逐步為長期照護老年人的家庭成員提供定期的“喘息服務”。督促用人單位平等保障贍養義務人的探親假權利,推動建立子女陪護假制度,落實贍養義務人個人專項附加扣除政策。完善政府購買基本養老服務制度,鼓勵市場為老年人提供專業化的基本養老服務。推進農村村級養老服務站(農村幸福站)建設,覆蓋率達到50%以上,發揮村級互助養老服務設施前沿陣地作用,探索建設老年友好型社區。注重“銀髮經濟”,開發適合老年人的產品和服務,著力解決老年婦女數字產品使用鴻溝問題。依法保障老年婦女婚姻自由和家庭財產權利。
9. 支持婦女在家庭建設中發揮獨特作用。深入實施“家家幸福安康工程”,鼓勵婦女帶領家庭成員積極參與文明家庭、五好家庭、最美家庭等民眾性精神文明建設活動。參與綠色家庭建設,踐行綠色、低碳、循環、可持續的生活方式,抵制奢侈浪費,養成勤儉節約的生活習慣。引導家庭成員健康素養,推進平安家庭、無煙家庭建設,提升家庭生活質量。
10. 發揮家庭家教家風在基層社會治理中的作用。堅持黨委領導、政府主導、部門合作、社會參與、家庭盡責的家庭建設工作格局。持續深化家庭文明建設,注重家庭建設、家教引導、家風培育,將建設好家庭、實施好家教、弘揚好家風納入基層社會治理體系及評價考核內容。鼓勵家庭成員履行家庭責任,積極參與基層治理和公共活動。增進政府治理和社會調節、居民自治良性互動,以家庭和諧促進社會和諧,以家庭文明促進社會文明,以良好家風支撐起好的社會風氣。
(七)婦女與環境。
主要目標:
1. 提高婦女的思想政治意識,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推動性別平等成為全社會共同遵循的行為規範和價值準則,共建共享精神文明創建成果。
2. 全社會性別平等意識顯著提升,推動男女平等基本國策宣傳教育進機關、進學校、進企業、進村(社區)、進家庭。
3. 健全文化與傳媒領域的性別平等評估和監管機制。
4. 婦女的媒介素養得到全面提升,婦女利用信息技術參與新時代經濟社會高質量建設發展的能力顯著提高。
5. 婦女的生態文明意識明顯提升,踐行綠色發展理念,做生態文明建設的推動者和踐行者。
6. 農村自來水普及率達到90%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達到或優於三類標準的總體比例為95%,降低水污染對婦女健康的危害。
7. 保障城鎮公共廁所男女廁位比例標準化建設與實際需求相適應,解決女性“如廁難”的問題,提升農村地區衛生廁所實際使用率。
8. 推進婦女友好設施建設。鼓勵有條件的公共場所建設母嬰室、第三衛生間,內部配備3歲以下嬰兒照護設施。
9. 婦女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不斷提高,作用得到有效發揮,特殊需求得到滿足。
10. 加大對女性保健食品、藥品、化妝品以及日常專用消費品的監管力度。女性保健食品、藥品、化妝品質量抽檢合格率達到98.5%以上,對於抽查發現的不合格女性用品及時處理,保證處理率達到100%。
11. 廣泛參與婦女領域的對外交流與合作,全面提升蕪湖市婦女事業的影響力和號召力。
策略措施:
1. 加強對婦女的思想政治引領。發揮新時代文明實踐中心、主流媒體、婦女之家等陣地作用,引導婦女聽黨話、跟黨走,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通過教育聯繫服務,凝聚青年女性、知識女性和新就業形態女性勞動者。通過培養、評選、表彰、宣傳婦女先進集體和個人,激勵婦女崇尚先進、學習先進、爭當先進。
2. 促進婦女共建共享精神文明創建成果和城鄉人居環境改善成果。豐富優質文化產品和服務供給,滿足婦女精神文化需求。鼓勵婦女積極參與城市文明建設,將婦女參與程度和滿意度納入文明城市評選內容。促進婦女參與文明村鎮創建,主動參與農村人居環境整治、農村文化發展、文明鄉風培育和鄉村社會治理。推進城鄉公共文化服務體系一體建設,創新實施文化惠民工程,惠及城鄉婦女。鼓勵建設理念友好、政策友好、環境友好、人文友好、服務友好的女性友好型城市、社區、鄉村。
3. 深入開展以兩性平等為核心的先進性別文化宣傳教育。開展男女平等基本國策宣傳教育,推動各級幹部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婦女和婦女工作的重要論述以及馬克思主義婦女觀、男女平等基本國策。鼓勵本市有條件的高校開設社會性別意識、馬克思主義婦女觀、女性學等性別相關的公共選修課或舉辦相關講座。在機關、學校、企業、村(社區)、家庭、社會組織中大力宣傳男女平等基本國策、優秀婦女典型以及優秀家庭,讓性別平等成為全社會共同遵循的行為規範和價值標準。
4. 加強文化與傳媒領域性別平等評估和監管機制建設。加強涉及性別平等內容的審核管理,充分吸納性別研究專家參與相關評估。加強公共文化產品和傳媒涉及性別平等內容的監測和監管,全面消除屬地網路媒體、影音產品、公共出版物等中出現的歧視、貶低婦女、侮辱婦女人格尊嚴、物化婦女形象等不良現象。加強文化與傳媒領域性別平等傳播能力建設,加強文化傳媒工作者和傳媒相關專業學生的性別平等培訓,使性別平等成為文化傳媒工作者自覺踐行的行為準則。完善文化與傳媒內容的違規行為警示記錄系統,最佳化線上輿情預警和線下評估處置機制。
5. 提高婦女媒介素養。充分利用社區婦女之家、圖書館、網路課堂等開展面向婦女的媒介素養培訓和指導,加強婦女網路素養教育,提升婦女對媒介信息選擇、判斷和有效利用的能力,消除性別數字鴻溝。加強學生網路素養教育,引導女生合理安全使用網路,提升網路自我保護能力。重點幫助困難婦女和殘疾婦女群體掌握網路基本知識技能。開展爭做“巾幗好網民”活動,推動婦女弘揚網上正能量。
6. 提升婦女生態環境保護意識和能力,發揮婦女在環境保護與生態文明建設中的重要作用。在機關、企業、村(社區)、學校等廣泛開展生態文化宣傳教育和實踐活動,引導婦女樹立生態文明意識,提高環境科學素養,掌握環境科學知識,養成節約適度、綠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費模式,杜絕浪費。支持婦女參與生態環境治理,爭做生態文明的建設者和引領者。引導婦女參與文明村鎮創建,主動參與農村人居環境整治、農村文化發展、文明鄉村培育和鄉村社會治理。
7. 減少環境污染對婦女的危害。建立和完善環境監測和健康監測資料庫,加強對環境污染的控制和治理。探索低碳發展新路徑,推動生產生活方面全面綠色轉型。推進城鄉生活環境治理,開發利用清潔能源,推行以法治為基礎,政府推動、全民參與、城鄉統籌的生活垃圾分類制度,提高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水平,城市社區因地制宜建立生活垃圾分類處理系統。建立健全農村生活垃圾收轉運處置體系,積極推動中心村無害化衛生廁所改造與生活污水處理一體化進程,推進廁所糞污與農村生活污水分散處理、集中處理與納入污水管網通體處理,鼓勵聯戶、整村、整鎮一體化處理。
8. 為城鄉婦女享有安全飲水提供保障。落實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推進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規範化建設,提高城市供水系統硬體設施和運行管理水平,加強水源保護和水質監測,引導婦女積極參與水源保護。加強水利基礎設施建設和農村供水工程提升改造,提升水資源最佳化配置能力,為婦女取水、用水提供便利。
9. 加強符合婦女需求的衛生廁所建設。推進城鎮公共廁所男女廁位與實際需求相適應。推進城鎮公共廁所改造,將男女廁位比例的規範化建設和達標率納入文明城市、文明社區、文明村鎮、文明單位、文明校園建設的評選標準。在規劃、建設基礎設施和提供公共服務時,充分考慮婦女生理特點,女性廁位與男性廁位的比例至少為3:2,人流量較大地區提高到2:1。分類有序推進“廁所革命”,提高農村衛生廁所普及率和實際利用率,加強糞污無害化處理與資源化利用。
10. 推進適合母嬰的公共服務設施建設。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公共場所建設母嬰設施,推動旅遊景區、商場、火車站、汽車站等公共場所建設第三衛生間,內部增設嬰兒護理摺疊台位。在公共場所和機關、企事業單位建設母嬰室,完善母嬰設施配套,在具備條件的公共場所普遍設定專席及綠色通道。
11. 突發事件應對中關切婦女特別是孕期、哺乳期及困難婦女群體的特殊需求。在突發事件應急體系、預防和應急處置機制、相關應急預案和規劃制訂中充分考慮婦女特殊需求,優先保證女性衛生用品、孕產婦用品和重要醫用物資供給。面向婦女開展突發事件預防應對知識和自救互救技能的指導培訓,提高婦女的防災減災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在應對突發事件中增加女性救援力量,加強對有需求的婦女群體的救助服務和心理疏導。
12. 加大對婦女用品的質量監督與衛生檢查。建立和完善保健食品、婦女常用消費品類別品種目錄和質量監控指標體系。提高婦女化妝品、用藥和衛生用品等的送檢率和合格率,及時發布抽查不合格的產品信息,依法查處假冒偽劣產品,加大懲處力度。市、縣(區)每年至少組織兩次線下婦女常用保健品、化妝品和衛生用品的專項監督檢查。深入開展化妝品“線上淨網、線下清源”專項行動,嚴厲打擊利用網路生產經營非法添加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物質的化妝品、假冒化妝品等違法行為,開展美容美髮機構化妝品專項檢查,淨化市場環境。
13. 提升蕪湖市婦女事業與國內、國際的交流與合作。加強與蕪湖國際友好城市、國際友好合作關係城市的交流合作,持續開展蕪湖市優秀女性與國際知名女性的雙向聯誼活動。積極拓展與各族各界、港澳台及華僑婦女的聯繫。加強與省內城市的交流學習,積極組織與全國各地區的婦女組織、專家學者、女企業家的交流,在教育培訓、創業就業、勞動力輸出、文化和技術交流等領域加強合作,共商婦女發展,共促區域繁榮。加強對外宣傳,努力提升蕪湖婦女工作品牌的知名度和影響力,展示蕪湖市婦女發展新成就。
(八)婦女與法律。
主要目標:
1. 全面貫徹落實男女平等憲法原則和基本國策,健全完善保障婦女合法權益的政策體系。
2. 促進法規政策性別平等評估機制規範建設和有效運行。
3. 婦女的法治意識和維權能力進一步提升。婦女在法治蕪湖建設中的作用日益凸顯。
4. 深入實施反家庭暴力法,預防和制止針對婦女一切形式的家庭暴力。
5. 嚴厲打擊拐賣婦女、性侵害婦女等違法犯罪行為。
6. 提升全社會預防和制止性騷擾的意識和能力,多形式多渠道傳播防治性騷擾的知識,有效遏制針對婦女的性騷擾。
7. 嚴厲打擊利用網路對婦女實施的違法犯罪行為。
8. 保障婦女在家庭關係中的人身和財產權益,保障婦女對婚姻家庭共有財產享有知情權和平等處理權。
9. 嚴厲打擊通過非暴力化手段殘害婦女的身體、精神健康和自由意志行為。
10. 依法為婦女提供公共法律服務。保障遭受侵害婦女獲得及時有效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
策略措施:
1. 推進男女平等基本國策貫徹落實到法治蕪湖建設的全過程中。加大婦女權益保障法律法規的實施力度,加強執法檢查和督查督辦,保障侵害婦女權益案件獲得公平公正處理。將保障婦女權益相關內容納入基層社會治理,納入法治隊伍建設、全民普法規劃和民眾性法治文化活動,增強全社會男女平等的法治意識和法治素養。
2. 加強政府政策性別平等評估工作。健全政府政策性別平等評估機制,明確評估範圍,規範評估流程,細化評估標準。加強法規政策制定前研判、決策中貫徹、實施後評估的制度化建設。推動性別平等諮詢評估機制在縣級以上地區全覆蓋。清理村規民約中與法律法規相牴觸、歧視婦女的條款和內容。開展性別平等評估相關培訓,將社會性別理論納入司法和執法部門常規培訓課程,加強專業隊伍建設,將性別平等理念落實在法規政策制定實施全過程。
3. 提升婦女法治意識和能力。深入開展專項普法活動,面向婦女提供法律諮詢等服務,引導婦女自覺學習憲法和法律知識,增強法治觀念,引導婦女養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維和行為習慣。鼓勵婦女多途徑參與立法、司法和普法活動,發表意見和建議。充分發揮女人大代表、女政協委員、婦聯組織、以女性為成員主體或者以女性為主要服務對象的社會組織等在法治建設中的作用。
4. 加大反家庭暴力法律法規的實施力度。全面宣傳家庭暴力零容忍理念,依法處置家庭矛盾糾紛。健全完善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多部門合作機制,暢通部門信息共享渠道。健全和落實學校、幼稚園、醫療機構等相關主體強制報告義務。規範接警出警工作,對家庭暴力案件及時依法處置,並對家庭暴力警情、告誡書出具情況進行專項統計。提高人身安全保護令的審核簽發率,加大執行力度。規範臨時庇護場所和緊急庇護場所管理,提升庇護服務水平。加強對受侵害婦女的心理輔導、身體康復和生活救助。鼓勵支持社會組織和社會工作者介入反家庭暴力工作,提供專業化服務,開展家庭暴力案件後續跟蹤回訪。
5. 堅決打擊拐賣婦女犯罪行為。進一步完善集預防、打擊、救助、安置、康復於一體的反拐工作長效機制。健全反拐工作協調、配合、保障機制、明確相關部門責任分工,構建齊抓共管格局。全力查找被拐多年婦女,依法嚴懲拐賣人口犯罪,重點整治買方市場,專項整治收買被拐婦女犯罪重點地區。確保被救婦女及時得到救助和妥善安置,切實保障被拐婦女的人身權益。預防並打擊非法代孕、網上非法收養等新型違法活動。
6. 加大對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等犯罪行為的打擊力度。拓寬線索收集渠道,鼓勵民眾監督和舉報涉黃違法犯罪行為。加強網路治理,利用大數據完善違法信息過濾、舉報等功能。嚴厲打擊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婦女賣淫,特別要加大對強迫、引誘幼女賣淫和智力殘疾婦女賣淫的打擊力度,全力保護婦女兒童權益。
7. 有效防範和嚴厲懲處強姦、猥褻、侮辱婦女特別是女童和智力、精神殘疾婦女的違法犯罪行為。加強防性侵教育,提高婦女特別是兒童的隱私保護、防性侵意識和能力。建立和完善重點人群和家庭關愛服務機制、侵害案件發現報告制度、多部門聯防聯動機制和侵害案件推進工作督查制度。完善立案偵查制度,及時、全面、一次性收集固定證據,保障被害人安全和隱私,避免受害婦女特別是女童遭受“二次傷害”。依法打擊利用網路平台實施的猥褻、侮辱、性侵等違法犯罪行為,及時清理淫穢色情信息。建立性侵害違法犯罪人員信息查詢系統,完善和落實涉性侵違法犯罪人員從業禁止制度。加強受害婦女特別是女童的隱私保護、心理疏導和干預。
8. 預防和制止針對婦女的性騷擾。多形式多渠道傳播防治性騷擾知識,提升婦女防範和制止性騷擾的意識和能力。建立健全預防和制止性騷擾工作機制,加大對性騷擾行為的打擊力度。預防和減少公共場所和工作、學習等場所的性騷擾,推動機關、企事業、學校、社會組織等單位建立預防和制止性騷擾的匿名舉報制度,預防和制止利用職權、從屬關係等實施性騷擾,暢通救助途徑。
9. 保障婦女免遭網路犯罪行為的侵害。加強網路信息內容治理,依法打擊網路信息服務提供者和使用者對婦女實施猥褻、侮辱、誹謗、性騷擾、散布謠言、侵犯隱私等違法犯罪行為。完善對信息資源共享、大眾互助網路平台的健全報告制度,加強規範管理。依法懲治利用網路非法收集、使用、加工、傳輸、買賣、提供或者公開婦女個人信息的違法犯罪行為。提高婦女防範電信網路詐欺的意識和能力,嚴厲打擊各種形式的網路非法集資、電信詐欺等騙取婦女錢財的犯罪行為。
10. 在婚姻家庭和繼承案件處理中依法保障婦女的財產權益。保障婦女平等享有家庭財產的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權利。保障婦女依法享有夫妻互相繼承遺產、子女平等繼承遺產的權利。保障婦女對家庭共同財產享有平等的知情權、處理權,在離婚案件處理中,依法認定和分割夫妻共同財產。認定和清償夫妻共同債務時,切實保障婦女合法權益。離婚時保障婦女依法獲得土地、房屋、股份等權益,保障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男方工作等承擔較多家庭內部事務及義務的婦女依法獲得適當的補償,保障無過錯婦女依法獲得損害賠償。
11. 加大宣傳教育,提高婦女對非暴力精神控制的了解與認知。充分尊重婦女主體地位和人格尊嚴,鼓勵和支持大專院校、用人單位定期開展女性精神健康教育講座。禁止以戀愛、交友為由或者在結束同居、離婚之後,糾纏、騷擾婦女,泄露、傳播婦女個人隱私。嚴厲打擊通過洗腦馴化、冷暴力等非傳統暴力方式操控女性精神,教唆女性自殘自殺等侵犯婦女生命健康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為。
12. 為婦女提供優質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務。推進公共法律服務實體、服務熱線和網路平台融合發展,為婦女特別是低收入婦女、殘疾婦女、老年婦女、單親困難母親等提供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務。依法增加面向婦女的法律援助事項,保障婦女在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中享有訴訟代理和維權指導服務。加強維護婦女合法權益的政府法律援助機構和專業律師、基層法律工作者隊伍建設。鼓勵群團組織、社工機構、其他社會組織和符合條件的個人積極依法提供法律援助。
三、組織實施
(一)堅持黨的全面領導。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婦女發展道路,把黨的領導貫穿於規劃組織實施的全過程。
(二)加強婦女規劃與蕪湖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銜接。
將蕪湖市經濟社會發展與婦女發展同規劃、同部署、同推進、同落實。在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和專項規劃中推進婦女發展規劃,將婦女發展目標任務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及相關專項規劃,將打造省域副中心城市和建設長三角有影響力城市的目標與蕪湖市婦女事業發展的目標緊密結合在一起,共同推進。
(三)建立健全規劃實施工作機制。
完善落實黨委領導、政府主責、婦兒工委協調、多部門合作、全社會參與的規劃實施工作機制。各級人民政府負責規劃實施工作,婦兒工委負責組織、協調、指導、督促工作,婦兒工委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有關部門、相關機構和人民團體結合職責,承擔規劃目標任務落實工作。健全目標管理責任制,將規劃實施納入政府議事日程和考核內容,將規劃目標分解到責任單位並納入目標管理和考核內容。健全督導檢查制度,定期對規劃落實情況開展督查。健全報告制度,責任單位每年向同級婦兒工委報告規劃落實情況和下一年工作安排,下級婦兒工委每年向上級婦兒工委報告本轄區規劃實施情況和下一年工作安排。健全議事協調製度,定期召開婦女兒童工作會議、婦兒工委全體會議、聯絡員會議等,總結交流情況,研究解決問題,部署工作任務。健全表彰制度,對實施規劃的先進集體、先進個人按照規定進行表彰。
(四)保障婦女發展經費投入。
各級政府將組織實施規劃所需經費納入財政預算,統籌現有財政資金更多向規劃重點目標任務傾斜,實現婦女事業與經濟社會同步發展。動員社會力量,多渠道籌集資源,發展婦女事業。
(五)加強實施能力建設。
將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婦女和婦女工作的重要論述,男女平等基本國策有關內容及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納入各級黨校培訓課程,將實施規劃所需知識納入培訓計畫,舉辦多層次、多形式培訓,增強政府有關部門、相關機構和人員實施規劃的責任意識和能力。以政治建設為統領,加強各級婦兒工委及其辦公室能力建設,強化行政職能,為履職盡責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財力支持,為規劃實施提供組織保障。運用網際網路大數據等現代信息技術,完善規劃指標監測統計和數據收集;建立中期指標調整機制,對偏離發展預期的指標進行適當調整;創新規劃示範暨結對共建工作方式方法,激發相關部門履職盡責主動性和基層首創精神;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引導鼓勵社會力量推進規劃實施;注重發揮群團組織引領服務聯繫的優勢,調動婦女自身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形成齊抓共管、共同發力、同步推進的工作格局。
(六)加大規劃宣傳力度。
大力宣傳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婦女和婦女工作的重要論述,宣傳黨中央對婦女事業發展的重要決策部署,宣傳在黨的堅強領導下婦女事業發展的成就,宣傳男女平等基本國策和保障婦女合法權益、促進婦女發展的法規政策,宣傳規劃內容以及實施中的經驗和成效,努力營造有利於婦女發展的社會氛圍。引導全社會共同參與規劃的實施,提高婦女在規劃實施中的主體性和作用。
(七)加強婦女發展調查研究。
充分發揮婦兒工委及其辦公室作用,加強婦女發展研究專家隊伍建設,依託高校、研究機構、社會組織等建設婦女發展研究基地,培育專業研究力量,通過課題招標、聯合科研基地、組織專業力量、實地調研等方式開展理論與實踐研究,為制定和完善相關政策措施提供參考,為規劃的實施和評估提供專業意見。
四、監測評估
(一)加強監測評估制度建設。
監測評估是規劃實施的重要手段和必要環節。通過監測評估,準確掌握婦女發展狀況,推動規劃目標如期實現。對規劃實施實行年度監測、中期評估(2026年)、終期評估(2030年)。各級統計部門牽頭組織開展年度監測,各級婦兒工委成員單位、相關機構及相關部門向同級統計部門報送年度監測數據,及時收集、分析、反饋婦女發展狀況的相關數據和信息。各級婦兒工委組織開展中期、終期評估,各級婦兒工委成員單位、相關機構及有關部門向同級婦兒工委提交中期和終期評估報告。通過評估了解掌握規劃實施和婦女發展狀況,系統分析評價規劃目標達成情況,評價規劃策略措施的實施效果,總結有益經驗,找出突出問題,預判趨勢,提出對策建議。監測評估工作所需經費納入財政預算。
(二)加強監測評估工作組織領導。
各級婦兒工委設立監測評估領導小組,由同級婦兒工委及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負責組織監測評估工作,審批監測評估方案,審核監測評估報告,領導小組下設監測組和評估組。
監測組由統計部門牽頭,相關部門負責規劃實施情況統計監測的人員組成,負責規劃監測工作的組織、指導和培訓,制定監測方案、監測指標體系,收集、分析數據和信息,向同級婦兒工委提交年度、中期和終期監測報告,編輯出版年度婦女統計資料。監測組成員負責統籌協調本部門規劃實施監測、分析、數據、分性別分年齡指標完善等工作。
評估組由各級婦兒工委辦公室牽頭,由相關部門負責規劃實施的人員組成,負責評估工作的組織、指導和培訓,制定評估方案、組織開展評估工作,向同級婦兒工委提交中期和終期評估報告。評估組的成員負責統籌協調本部門規劃實施自我評估工作,參加婦兒工委組織的評估工作。支持評估組成員結合工作,就婦女權益保障和發展中的突出問題開展專項調查、評估,結果可作為中期和終期評估依據。
(三)加強分性別統計監測工作。
規範完善性別統計監測指標體系,加強部門分性別統計工作,推進分性別統計監測制度化建設。建立市級婦女發展統計監測資料庫,支持縣(市、區)級婦女發展統計監測資料庫建設,支持相關部門對婦女發展缺項數據開展專項統計調查。
(四)提升監測評估工作能力和水平。
加強監測評估工作培訓和部門協作,規範監測數據收集渠道、報送方式,提高數據質量。運用網際網路和大數據等技術,豐富分性別統計信息。科學設計評估方案和評估方法,積極探索科學高效的第三方評估模式。提升監測評估工作的科學化、標準化、專業化水平。
(五)有效利用監測評估成果。
發揮監測評估結果服務決策的作用,定期向同級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報送監測評估情況,為決策提供依據。加強監測評估結果的研判和運用,對預計達標困難、波動較大的監測指標及時進行預警,對評估中發現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及時提出對策建議,對好做法、好經驗及時總結推廣。運用評估結果指導下一階段規劃實施工作。建立健全監測評估報告、反饋和發布機制。實現規劃的常態化監測、動態化預警、精準化干預和高質量推進。

解讀

2022年8月8日,蕪湖市人民政府正式發布了《蕪湖市婦女發展規劃(2021-2030年)》《蕪湖市兒童發展規劃(2021-2030年)》(蕪政〔2022〕62號,以下簡稱《兩個規劃》),現解讀如下:
一、決策背景和依據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將“堅持男女平等基本國策,保障婦女兒童合法權益”寫入黨的施政綱領。《兩個規劃》是市政府領導規劃婦女兒童事業發展的綱領性檔案。自2000年以來,我市已先後實施了兩個周期的婦女兒童發展規劃,截止到2020年12月,《蕪湖市婦女發展規劃(2011-2020年)》《蕪湖市兒童發展規劃(2011-2020年)》確定的主要發展目標已基本完成。2022年3月,安徽省人民政府印發《安徽省婦女發展綱要(2021-2030年)》《安徽省兒童發展綱要(2021-2030年)》(以下簡稱《省兩綱》),依據《省兩綱》,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新一輪《兩個規劃》。
二、制定意義和總體考慮
當前,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已經發生轉變,婦女兒童對美好生活的需要日益廣泛,婦女兒童發展還面臨著許多問題與新挑戰。為進一步解決婦女兒童發展面臨的突出問題,切實維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促進婦女兒童全面發展,市政府婦兒工委辦結合我市實際牽頭制定新規劃。《兩個規劃》的編寫和指標數值的設定參照了全國、安徽省婦女兒童發展綱要以及兄弟城市“兩個規劃”的指標設定,並根據市委市政府建設省域副中心、長三角具有重要影響力的現代化大城市和建設人民城市的目標,充分將蕪湖特色植根到新一輪“兩個規劃”的編制中來。
三、研判和起草過程
(一)起草初稿
市政府婦兒工委辦自2020年開始,牽頭開展線上線下大量前期調研工作,在《兩個規劃》編制過程中,充分參考借鑑近年來中央和安徽省頒布的各項與婦女兒童發展相關的政策法規100餘部,確保《兩個規劃》與國家政策方針相一致,具有堅實的政策依據。2022年2月,編制小組在對全市各縣市區實施2011-2020年婦女兒童發展規劃情況調研的基礎上,形成《兩個規劃》的基本框架和徵求意見稿。
(二)徵求修改意見
自2022年3月起,市政府婦兒工委辦先後2次書面徵詢市政府婦兒工委42個成員單位、7個縣市區婦兒工委的意見,召開編制工作研討會1次,線上、電話對接研討10餘次,6月15日,市婦兒辦召開了專家論證會,共徵集意見53條。
(三)開展合法性審查
結合有關的意見和建議,經審簽,形成《兩個規劃(送審稿)》,6月17日,報送市司法局進行合法性審查。6月30日,市司法局將合法性審查報告上報市政府。
(四)提交政府常務會議審議。7月25日,經市政府第17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四、工作目標
婦女發展規劃工作目標:到2030年,婦女能夠平等享有安全優質高效的衛生健康服務、受教育權利、獲得經濟資源和參與經濟發展的權益、政治權利、社會保障等,進一步促進家庭家教家風建設,在全市範圍內大力宣傳男女平等理念以及與家庭發展相關的法律法規,完善健全政策體系,確保婦女合法權益得到切實保障,縮小城鄉、區域、群體間的差異,進一步提升婦女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五、主要任務
(一)婦女發展規劃
婦女發展規劃文本包括五個部分,涵蓋婦女發展的八大領域,提出了79項主要目標和86項策略措施。
1.婦女與健康。持續健全婦女健康保障工作機制,不斷完善婦幼健康服務體系,重點關注婦女生殖健康、心理健康、疾病預防和控制、優生優育等衛生保健問題。明確要加大對婦幼衛生工作的投入,縮小城鄉、區域不同婦女群體享有基本公共衛生資源的差距。在婦女生命不同階段提供全方位、高質量、可負擔的健康管理和醫療保健服務,加強婦女健康服務中的科技支撐,大力推行全民健身運動,注重婦女健康預期壽命的延長,順應新時代婦女健康新要求。
2.婦女與教育。促進教育工作全面貫徹男女平等基本國策,保障女性平等受教育權利。突出婦女受教育的機會平等和過程平等,重點關注婦女能夠平等接受學前教育、學歷教育、職業教育、終身教育。明確要求保障貧困、殘疾、農村婦女受教育權利,切實提高婦女終身教育水平,加大女性科技人才的培養力度。聚焦婦女教育領域的新情況新問題,回應婦女新期盼,體現時代新要求。
3.婦女與經濟。加大消除就業性別歧視工作力度,依法懲處招聘、錄用環節的性別歧視,通過督促行業企業自律自查自糾、勞動保障法律監督、訴訟等途徑,推動消除晉職晉級、職稱評定、職業退出等各方面的就業性別歧視。督促用人單位依法與女職工簽訂勞動契約,推動簽訂女職工權益保護專項集體契約,指導用人單位建立預防和制止性騷擾工作機制,加強對女職工的特殊保護、職業防護和職業健康監督保護,加大對侵犯女職工勞動權益行為的失信懲戒力度,保障女職工勞動權益。提高婦女就業層次、加大婦女創業就業幫扶等。對農村婦女勞動力轉移就業、農村婦女土地權益、減少女職工職業傷害發生、女職工特殊權益保護等作出了規定。
4.婦女參與決策與管理。重點關注縣(市、區)、鎮、村(居)各級領導班子女幹部的配備和正職女幹部的配備,明確女幹部在各級領導班子中應占的比例。支持女性參與社會組織、擔任社會組織負責人,拓展婦女參與基層社會治理的渠道、提升參與水平。
5.婦女與社會保障。完善惠及婦女群體的社會保障體系,在健全覆蓋全民的社會保障體系中關切和保障婦女的特殊利益和需求,縮小社會保障的性別差距。突出婦女平等參與和享受生育、醫療、養老、失業和工傷保險,要求切實提高婦女享受社會保障水平,提高新業態就業女性參保率,並對加強婦女社會救助、完善老年人高齡津貼和低收入養老服務補貼制度以及探索建立長期照護保障制度作出規定。
6.婦女與家庭建設。建立完善促進“男女平等和婦女全面發展”的家庭政策體系,拓展“支持家庭和婦女全面發展”的公共服務。倡導構建男女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係,降低婚姻家庭糾紛對婦女發展的不利影響。倡導促進全社會特別是家庭中男女兩性改變落後意識和不當行為,倡導夫妻在家務勞動中分工配合,共同承擔照料陪伴子女老人、教育子女、料理家務等家庭責任,為長期照護老年人的家庭成員提供定期的“喘息服務”。同時,鼓勵支持用人單位落實休假制度,創造家庭友好、生育友好的工作環境,支持男女職工共同履行家庭責任。在我市大力推行《親職教育促進法》,注重家庭家教家風在基礎社會治理中所發揮的獨特作用。
7.婦女與環境。加強對女性的思想政治教育,注重通過宣傳教育,營造男女平等的社會和文化環境。注重通過教育培訓,提升婦女參與環境建設的能力和水平。注重促進婦女參與環境建設實踐,強調政府主體責任,採取務實舉措,解決具體的環境問題。
8.婦女與法律。重點關注保護婦女人身權利和財產權益,突出保護婦女權益法律法規的執行和開展普法宣傳,提高法治蕪湖建設婦女參與度。嚴厲打擊拐賣婦女、性侵害婦女等各種危害婦女的違法犯罪行為,依法為婦女提供公共法律服務。加強對婦女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等。
六、創新舉措
1.科學規劃我市婦女兒童發展路線。強調同步協調發展,將婦女兒童發展規劃納入蕪湖市經濟社會發展的總體規劃,促進婦女兒童發展與蕪湖市社會經濟發展同頻共振,讓婦女兒童共享經濟社會發展成果,讓婦女兒童成為打造省域副中心、建設人民城市的中堅和後備力量。
2.科學設定我市婦女兒童發展目標。我市新“兩個規劃”指標數值設定合理,參照本市和相關部門的十四五規劃要求,提出兒童心理健康服務、母嬰室建設、中職教育、落實雙減政策等方面的工程規劃和建設目標。通過十年實施,我市婦女兒童各領域的主要指標將達到或超過全省平均水平,更好地助力我市省域副中心、人民城市建設。
3.充分展現家庭建設對於促進婦女兒童發展的重要性。新增設“婦女與家庭建設”和“兒童與家庭”領域,提出發揮婦女在社會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獨特作用,發揮家庭家教家風在促進兒童健康成長和基層社會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4.注重婦女兒童主體作用的發揮。在規劃編制中充分關注如何引導婦女兒童發揮主體作用,尊重婦女兒童的主體地位和權利,重視聽取並採納婦女兒童的合理意見,大力實施“紫雲英人才計畫”,加強對女性人才的吸引和培養力度,並加大力度開展兒童友好型社會、社區建設,開展友好型學校建設,加強專門學校建設。
5.切實幫助婦女兒童解決“急難愁盼”問題。新“兩個規劃”聚焦婦女兒童事業發展中的薄弱環節,針對短板弱項補缺補差,強化未成年人保護和兒童福利相關機構以及人才隊伍建設,強化社會力量參與。關注城鄉和群體差別,關注留守、困境、殘疾、流動、老齡等特殊群體,關注民生,統籌兼顧,提高基本公共服務的均等化、普惠化和便利化。
6.契合婦女發展相關法律關切點。注重親職教育發展,宣傳和貫徹《親職教育促進法》,發揮婦女在親職教育中的作用,推動親職教育高質量履行。關注婦女權益保障法修訂新動向,關注在性騷擾、精神殘害等方面侵犯婦女權益的現象,深化對婦女法律權利的保障。
七、保障措施
一是要加強組織領導。婦兒工委各成員單位應依據《兩個規劃》目標要求,積極將婦女兒童相關工作納入到本部門的總體發展規劃,統一部署,同步實施。各成員單位要進一步完善落實《兩個規劃》實施工作機制,壓實工作責任,加大工作力度,督促各項指標的落實,及時研究並解決《兩個規劃》實施過程中的新情況和新問題,市政府婦兒工委要加大統籌協調力度,確保各成員單位密切協作,爭取全社會各方面支持,切實推動《兩個規劃》順利實施,確保各項目標如期完成。
二是要加強宣傳引導。要求婦兒工委各成員單位、各縣市區婦兒工委加大對《兩個規劃》宣傳力度,做好行業內和面向公眾的政策宣傳,推廣有效經驗做法,及時通報進展成效,樹立在實施《兩個規劃》過程中湧現的先進典型,提升婦女兒童獲得感、滿意度,為促進婦女兒童事業發展營造更加良好的輿論環境和社會支持環境。
三是要加強監測評估。加強對《兩個規劃》實施工作的監測評估和動態分析,通過監測評估,收集、整理、分析相關數據,及時發現和分析問題,及時總結有效經驗和創新舉措,促進科學決策,採取有效干預措施,推動落實各項指標順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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