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鄉市推進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實施方案(2019-2021年)

為貫徹落實《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江西省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實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贛府廳字〔2019〕61號),結合萍鄉市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萍鄉市推進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實施方案(2019-2021年)
  • 頒布時間:2019年12月4日
  • 實施時間:2019年12月4日
  • 發布單位萍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印發的通知,

全文

一、主要目標
2019年至2021年,持續開展職業技能提升行動,提高培訓煮挨斷整針對性、實效性,全面提升勞動者職業技能水平和就業創業能力。三年全市共開展各類補貼性職業技能培訓7.7萬人次以上,其中2019年培訓3.27萬人次以上;到2021年底技能勞動者占就業人員總量的比例達到25%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勞動者比例達到32%以上。
二、培訓對象
(一)企業職工。以新的主導產業、重點領域新興產業和傳統優勢產業的職工為培訓重點。
(二)就業重點群體。包括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特別是新生代農民工、城鄉未繼續升學初高中畢業生(以下稱“兩後生”)等青年、下崗失業人員退役軍人就業困難人員(含殘疾人)。
(三)貧困勞動力和貧困家庭子女。
三、培訓主體
(一)企業。充分發揮企業在職業培訓中的主導作用,支持有條件的各類企業設立職工培訓中心。鼓勵企業與職業(技工)院校共建實訓中心、教學工廠等,建設培育一批產教融合潤嫌型企業。支持企業設立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和技能大師工作室,企業可通過職工教育經費提供相應的資金支持,政府按規定通過就業補助資金給予補助。支持高危企業集中的地區建設安全生產和技能實訓基地,可按政府購買服務相關規定,根據實訓基地實際承擔的基本就業創業服務工作量和完成效果進行補助,所需資金從就業資金中列支。(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市工信局、市教育局、市國資委、市應急管理局)
(二)職業(技工)院校。支持職業(技工)院校開展補貼性培訓,擴大面向職工、就業重點群體和城鄉貧困勞動力的培訓規模。在核定績效工資總量時,可向承擔職業技能培訓工作的單位傾斜。職業奔海辨(技工)院校通過校企合作、技術服務、社會培訓、自辦企業等項目所得扣除必要成本外的淨收入,可提取最高不超過60%的比例追加單位績效工資總量。學校培訓工作量可按一定比例折算成全日制學生培養工作量。職業(技工)院校在內部分配時,應向承擔職業技能培訓工作的一線教師傾斜,保障其合理待遇。允許職業(技工)院校將一定比例的培訓收入納入學校公用經費。按照國家和省職業教育改革相關規定,在職業院校、技工院校啟動“學歷證書+若干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制度試點工作。(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財政局)
(三)社會培訓機構。廣泛發動社會力量,大力發展民辦職業技能培訓,支持經人社部門及有關行格捆束業主管部門認定的民辦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在辦學許可核定的工種範圍內組織開展相關或相近職業(工種糊寒企)的補貼性培訓。民辦職業培訓和評價機構在政府購買服務、校企合作、實訓基地建設等方面與公辦同類機構享受同等待遇。(責任單位:市工商聯、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
四、工作任務
(一)大力開展企業職工技能提升和轉崗轉業培訓。引導支持企業適應生產經營、技術進步需要,制定職工培訓計畫,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職業技能培訓活動。支持用工企業組織勞務派遣人員參加崗位技能殃漿拳巴培訓,按規定給予用工企業技能培訓補貼,同時給予符合條件的勞務派遣人員技能提升補貼。實施高危行業領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動計畫,煙花爆竹、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等高危行業企業要組織從業人員和各類特種作業人員普遍開展安全技能培訓,嚴格執行從業人員安全技能培訓合格後上崗制度。支持幫助困難企業開展轉崗轉業培訓,對職工教育經費不足的按有關規定給予補助。全面推行企業新型學徒制、現代學徒制培訓,三年力爭培訓1000名新型學徒。鼓勵企業與參訓職工協商一致靈活調整工作時間,保障職工參訓期間應有的工資福利待遇。(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應急管理局、市教育局、市總工會、市國資委、市工商聯、市財政局)
(二)加強對就業重點群體的職業技能提升培訓和創業培訓。面向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特別是新生代農民工、城鄉未繼續升學初高中畢業生(以下稱“兩後生”)等青年、下崗失業人員、退役軍人、就業困難人員(含殘疾人),持續實施農民工“春潮行動”“求學圓夢行動”、新生代農民工職業技能提升計畫和返鄉創業培訓計畫以及勞動預備培訓、就業技能培訓、職業技能提升培訓等專項培訓,全面提升職業技能和就業創業能力院捉簽。對有創業願望的開展創業培訓,加強創業培訓項目開發、創業擔保貸款、後續扶持等服務。圍繞鄉村振興戰略,實施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工程和農村實用人才帶頭人素質提升計畫,開展職業農民技能培訓。(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民政局、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市扶貧辦、市總工會、團市委、市婦聯、市殘聯)
(三)加大對貧困勞動力和貧困家庭子女技能扶貧工作力度。深入推進技能脫貧千校行動和深度貧困地區技能扶貧專項行動,對接受技工教育的貧困家庭學生,按規定落實中等職業教育國家助學金和免學費等政策;對子女接受技工教育的貧困家庭,按政策給予補助。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扶貧車間等各類生產經營主體錄用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以及參保企業招用就業困難人員開展以工代訓的,給予一定期限的職業培訓補貼,最長不超過6個月。(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扶貧辦、市財政局)
(四)堅持需求導向創新培訓內容。圍繞我市產業轉型升級目標,大力開展節能環保、裝備製造、金屬材料、電子信息、食品醫藥、海綿產業六大主導產業,新材料、生物製藥、機電及裝備製造、建材、紡織鞋革、信息技術以及現代服務業、循環農業、智慧農業、智慧型製造等重點領域新興產業培訓;加大人工智慧、雲計算、大數據等新職業新技能培訓力度。圍繞市場急需緊缺職業開展家政、養老服務、托幼、保全、電商、汽修、電工、婦女手工等就業技能培訓;圍繞促進創業開展經營管理、品牌建設、市場拓展、風險防控等創業指導培訓。(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應急管理局、市住建局、市財政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商務局、市國資委、市扶貧辦、市總工會、團市委、市婦聯、市殘聯)
(五)強化職業技能培訓基礎能力建設。有條件的縣(區)可對企業、院校、培訓機構的實訓設備升級改造予以支持。在市本級建設一批以中、高級技能培訓為主的公共實訓基地,在縣(區)建設一批以初、中級技能培訓為主的公共實訓基地。完善培訓統計工作,實施補貼性培訓實名制信息管理,探索建立全市統一的勞動者職業培訓電子檔案,實現培訓評價信息和就業社保信息聯通共享,提高培訓就業一體化服務。(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人社局)
(六)完善職業培訓補貼政策。符合條件的勞動者在戶籍地、常住地、求職就業地參加培訓後取得相應證書(職業資格證書、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專項職業能力證書、特種作業操作證書、培訓合格證書等,下同)的,按規定給予職業培訓補貼,原則上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過3次,但同一職業同一等級不可重複享受。按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調整享受職業培訓補貼、生活費補貼人員範圍和條件要求,可將確有培訓需求,不具有按月領取養老金資格的人員納入政策範圍。各縣(區)、萍鄉經開區和各有關部門應當精準對接產業發展需求和市場需求,定期發布當地重點產業職業培訓需求指導目錄,對各類人群參加指導目錄內的職業培訓並取得證書的,補貼標準在就業技能培訓補貼標準基礎上上浮20%。城鄉貧困勞動力和殘疾人參加職業培訓並取得證書的,職業培訓補貼標準在就業技能培訓和創業培訓補貼標準基礎上分別上浮10%和20%。使用技能提升行動資金開展職業技能培訓的具體補貼標準、補貼期限、資金申請辦法和流程等要求和規定,由市人社、財政部門另行下發。同時符合各行業主管的培訓補貼和提升行動資金職業培訓補貼條件的,不可同時享受。(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萍鄉經開區管委會、市人社局、市財政局)
五、保障措施
(一)健全工作機制。在市就業工作領導小組框架下,成立萍鄉市職業技能提升行動領導小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長任組長,市政府對口副秘書長、市人社局局長任副組長,市人社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教育局、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市工信局、市商務局、市應急管理局、市農業農村局、市住建局、市國資委、市民政局、市審計局、市稅務局、市公安局、市扶貧辦、市總工會、團市委、市婦聯、市殘聯、市工商聯為成員單位。人社部門承擔政策制定、任務分解、部門協調、工作考核等職責,建立工作情況季報、年報制度,抓好督促落實。發改部門要統籌推進職業技能培訓基礎能力、載體建設。教育部門要組織動員職業院校積極承擔技能培訓任務,重點引導職業院校承擔新型學徒制培訓、“兩後生”就業技能培訓。財政部門要確保技能提升行動資金及時足額撥付到位。各類培訓行業主管部門要負責組織本行業技能培訓工作,按任務要求完成補貼性培訓計畫,其他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共同做好技能培訓工作。
(二)落實工作責任。各縣(區)政府、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國家和省職業技能提升行動的總體部署,把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列為重要民生工程,切實承擔主體責任,加強工作調度,細化任務分解,強化責任,狠抓落實,確保目標任務完成。2019年各縣(區)各類補貼性培訓任務指標,按省下達的計畫任務執行(見附屬檔案1);萍鄉市經開區、市直有關單位部門的補貼培訓任務指標,按市下達的計畫任務執行(見附屬檔案2)。2019年各縣(區)、各有關部門在開展三年職業技能提升行動時,要規範各類補貼性職業技能培訓統計口徑,凡是由政府各有關部門開展的勞動力職業技能培訓補貼的項目,都要納入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統計範圍。(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各成員單位)
(三)加大資金支持力度。各縣(區)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加大資金支持和籌集整合力度,通過就業補助資金、地方人才經費、行業產業發展經費、企業職工教育經費等多種渠道籌集培訓資金。自2019至2021年期間,從失業保險基金結餘中拿出8420萬元,統籌用於全市職業技能提升行動,並在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中單獨建立“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賬”,用於職工等人員職業技能培訓,實行分賬核算、專款專用,具體籌集辦法按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相關規定執行。企業要按有關規定足額提取和使用職工教育經費,其中60%以上用於一線職工培訓,可用於企業“師帶徒”津貼補助。落實將企業職工教育經費稅前扣除限額提高至工資薪金總額8%的稅收政策。各級稅務部門應按年度將企業職工教育經費提取情況告知同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推動企業提取職工教育經費開展自主培訓與享受政策開展補貼性培訓的有機銜接。(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稅務局)
(四)加強資金監管。人社、財政部門要建立完善補貼資金髮放台賬,把好資金使用各環節。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培訓主體的組織管理、監督指導、培訓任務監管和培訓補貼審核。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建立健全各行業部門主審機制,切實履行申請材料審核職責,有效甄別資金髮放對象及其申請材料的真實性,防止出現騙取套取資金等行為。行業主管部門將審核後的申請材料匯總報人社部門審核,由人社部門向財政部門申請培訓資金,通過人社部門撥付至承擔培訓的企業、職業(技工)院校、培訓機構。承擔政府補貼培訓任務的企業、職業(技工)院校和培訓機構要對培訓的真實性、有效性及培訓質量負責;申請補貼資金的單位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強化廉政風險防控,開展廉政風險排查,加大監察執紀力度。對挪用、占用、截留培訓資金和以虛假培訓等套取、騙取資金的依法依紀嚴肅處理,追究相關責任人和相關人員的責任。各縣(區)、各有關部門要自覺接受審計等部門檢查和社會監督,同時,對培訓工作中出現的失誤和問題要區分不同情況對待,保護工作落實層面幹事擔當的積極性。(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市審計局、各類培訓行業主管部門)
(五)加強政策解讀和輿論宣傳。各縣(區)、各有關部門要廣泛宣傳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加大政策解讀力度,引導企業、培訓機構和勞動者積極參與,提高職業技能培訓吸引力。幫助企業、培訓機構和勞動者及時熟悉了解、用足用好政策,共同促進職業技能培訓工作開展。(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各縣〔區〕政府)

印發的通知

萍府辦字〔2019〕48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
《萍鄉市推進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實施方案(2019-2021年)》已經市政府第67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萍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12月4日
(二)加強對就業重點群體的職業技能提升培訓和創業培訓。面向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特別是新生代農民工、城鄉未繼續升學初高中畢業生(以下稱“兩後生”)等青年、下崗失業人員、退役軍人、就業困難人員(含殘疾人),持續實施農民工“春潮行動”“求學圓夢行動”、新生代農民工職業技能提升計畫和返鄉創業培訓計畫以及勞動預備培訓、就業技能培訓、職業技能提升培訓等專項培訓,全面提升職業技能和就業創業能力。對有創業願望的開展創業培訓,加強創業培訓項目開發、創業擔保貸款、後續扶持等服務。圍繞鄉村振興戰略,實施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工程和農村實用人才帶頭人素質提升計畫,開展職業農民技能培訓。(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民政局、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市扶貧辦、市總工會、團市委、市婦聯、市殘聯)
(三)加大對貧困勞動力和貧困家庭子女技能扶貧工作力度。深入推進技能脫貧千校行動和深度貧困地區技能扶貧專項行動,對接受技工教育的貧困家庭學生,按規定落實中等職業教育國家助學金和免學費等政策;對子女接受技工教育的貧困家庭,按政策給予補助。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扶貧車間等各類生產經營主體錄用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以及參保企業招用就業困難人員開展以工代訓的,給予一定期限的職業培訓補貼,最長不超過6個月。(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扶貧辦、市財政局)
(四)堅持需求導向創新培訓內容。圍繞我市產業轉型升級目標,大力開展節能環保、裝備製造、金屬材料、電子信息、食品醫藥、海綿產業六大主導產業,新材料、生物製藥、機電及裝備製造、建材、紡織鞋革、信息技術以及現代服務業、循環農業、智慧農業、智慧型製造等重點領域新興產業培訓;加大人工智慧、雲計算、大數據等新職業新技能培訓力度。圍繞市場急需緊缺職業開展家政、養老服務、托幼、保全、電商、汽修、電工、婦女手工等就業技能培訓;圍繞促進創業開展經營管理、品牌建設、市場拓展、風險防控等創業指導培訓。(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應急管理局、市住建局、市財政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商務局、市國資委、市扶貧辦、市總工會、團市委、市婦聯、市殘聯)
(五)強化職業技能培訓基礎能力建設。有條件的縣(區)可對企業、院校、培訓機構的實訓設備升級改造予以支持。在市本級建設一批以中、高級技能培訓為主的公共實訓基地,在縣(區)建設一批以初、中級技能培訓為主的公共實訓基地。完善培訓統計工作,實施補貼性培訓實名制信息管理,探索建立全市統一的勞動者職業培訓電子檔案,實現培訓評價信息和就業社保信息聯通共享,提高培訓就業一體化服務。(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人社局)
(六)完善職業培訓補貼政策。符合條件的勞動者在戶籍地、常住地、求職就業地參加培訓後取得相應證書(職業資格證書、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專項職業能力證書、特種作業操作證書、培訓合格證書等,下同)的,按規定給予職業培訓補貼,原則上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過3次,但同一職業同一等級不可重複享受。按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調整享受職業培訓補貼、生活費補貼人員範圍和條件要求,可將確有培訓需求,不具有按月領取養老金資格的人員納入政策範圍。各縣(區)、萍鄉經開區和各有關部門應當精準對接產業發展需求和市場需求,定期發布當地重點產業職業培訓需求指導目錄,對各類人群參加指導目錄內的職業培訓並取得證書的,補貼標準在就業技能培訓補貼標準基礎上上浮20%。城鄉貧困勞動力和殘疾人參加職業培訓並取得證書的,職業培訓補貼標準在就業技能培訓和創業培訓補貼標準基礎上分別上浮10%和20%。使用技能提升行動資金開展職業技能培訓的具體補貼標準、補貼期限、資金申請辦法和流程等要求和規定,由市人社、財政部門另行下發。同時符合各行業主管的培訓補貼和提升行動資金職業培訓補貼條件的,不可同時享受。(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萍鄉經開區管委會、市人社局、市財政局)
五、保障措施
(一)健全工作機制。在市就業工作領導小組框架下,成立萍鄉市職業技能提升行動領導小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長任組長,市政府對口副秘書長、市人社局局長任副組長,市人社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教育局、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市工信局、市商務局、市應急管理局、市農業農村局、市住建局、市國資委、市民政局、市審計局、市稅務局、市公安局、市扶貧辦、市總工會、團市委、市婦聯、市殘聯、市工商聯為成員單位。人社部門承擔政策制定、任務分解、部門協調、工作考核等職責,建立工作情況季報、年報制度,抓好督促落實。發改部門要統籌推進職業技能培訓基礎能力、載體建設。教育部門要組織動員職業院校積極承擔技能培訓任務,重點引導職業院校承擔新型學徒制培訓、“兩後生”就業技能培訓。財政部門要確保技能提升行動資金及時足額撥付到位。各類培訓行業主管部門要負責組織本行業技能培訓工作,按任務要求完成補貼性培訓計畫,其他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共同做好技能培訓工作。
(二)落實工作責任。各縣(區)政府、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國家和省職業技能提升行動的總體部署,把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列為重要民生工程,切實承擔主體責任,加強工作調度,細化任務分解,強化責任,狠抓落實,確保目標任務完成。2019年各縣(區)各類補貼性培訓任務指標,按省下達的計畫任務執行(見附屬檔案1);萍鄉市經開區、市直有關單位部門的補貼培訓任務指標,按市下達的計畫任務執行(見附屬檔案2)。2019年各縣(區)、各有關部門在開展三年職業技能提升行動時,要規範各類補貼性職業技能培訓統計口徑,凡是由政府各有關部門開展的勞動力職業技能培訓補貼的項目,都要納入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統計範圍。(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各成員單位)
(三)加大資金支持力度。各縣(區)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加大資金支持和籌集整合力度,通過就業補助資金、地方人才經費、行業產業發展經費、企業職工教育經費等多種渠道籌集培訓資金。自2019至2021年期間,從失業保險基金結餘中拿出8420萬元,統籌用於全市職業技能提升行動,並在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中單獨建立“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賬”,用於職工等人員職業技能培訓,實行分賬核算、專款專用,具體籌集辦法按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相關規定執行。企業要按有關規定足額提取和使用職工教育經費,其中60%以上用於一線職工培訓,可用於企業“師帶徒”津貼補助。落實將企業職工教育經費稅前扣除限額提高至工資薪金總額8%的稅收政策。各級稅務部門應按年度將企業職工教育經費提取情況告知同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推動企業提取職工教育經費開展自主培訓與享受政策開展補貼性培訓的有機銜接。(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稅務局)
(四)加強資金監管。人社、財政部門要建立完善補貼資金髮放台賬,把好資金使用各環節。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培訓主體的組織管理、監督指導、培訓任務監管和培訓補貼審核。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建立健全各行業部門主審機制,切實履行申請材料審核職責,有效甄別資金髮放對象及其申請材料的真實性,防止出現騙取套取資金等行為。行業主管部門將審核後的申請材料匯總報人社部門審核,由人社部門向財政部門申請培訓資金,通過人社部門撥付至承擔培訓的企業、職業(技工)院校、培訓機構。承擔政府補貼培訓任務的企業、職業(技工)院校和培訓機構要對培訓的真實性、有效性及培訓質量負責;申請補貼資金的單位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強化廉政風險防控,開展廉政風險排查,加大監察執紀力度。對挪用、占用、截留培訓資金和以虛假培訓等套取、騙取資金的依法依紀嚴肅處理,追究相關責任人和相關人員的責任。各縣(區)、各有關部門要自覺接受審計等部門檢查和社會監督,同時,對培訓工作中出現的失誤和問題要區分不同情況對待,保護工作落實層面幹事擔當的積極性。(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市審計局、各類培訓行業主管部門)
(五)加強政策解讀和輿論宣傳。各縣(區)、各有關部門要廣泛宣傳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加大政策解讀力度,引導企業、培訓機構和勞動者積極參與,提高職業技能培訓吸引力。幫助企業、培訓機構和勞動者及時熟悉了解、用足用好政策,共同促進職業技能培訓工作開展。(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各縣〔區〕政府)

印發的通知

萍府辦字〔2019〕48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
《萍鄉市推進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實施方案(2019-2021年)》已經市政府第67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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