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2014年8月29日,荊州市四屆人大常委會第25次會議通過《荊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進一步加強政府全口徑預算決算審查監督的決定》。
決定
荊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進一步加強政府全口徑預算決算審查監督的決定
(2014年8月29日荊州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更好履行
憲法和法律賦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務委員會的職責,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全國、省人大常委會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現就進一步加強市本級全口徑預算決算審查監督工作作出如下決定:
一、完善
全口徑預算體系建設。市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全口徑預算決算的管理要求,將全部收入和支出納入預算,建立包括公共財政、政府性基金、
國有資本經營、
社會保險基金等在內的全口徑預算體系,並依法將全口徑預算草案提交市人民代表大會審查和批准。
二、加強和改進預算編制工作。市財政及市直各單位要加強調查研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細化預算內容,編制部門預算,不斷提高預算編制的科學性和準確性,確保預算收支安排合理、合法。
三、加強和改進市直部門預算的初審工作。市人大及其常委會專門工作機構在市人大常委會聽取和審議市直部門預算草案報告的一個半月前,對部門預算草案編制情況進行調研、
初審,提出審查報告,並向市政府及財政部門通報。市財政部門在7日內書面報告對初審意見的採納情況。
四、加強和改進預算執行管理工作。市人民政府及財政部門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預算管理,提高預算支出的時效性、均衡性。各預算單位應當嚴格執行預算,嚴禁超預算或虛列支出,轉移或套取預算資金。
五、加強對市直預算和全市總預算執行情況的監督。市人大常委會應定期聽取和審議預算年度中期執行情況的報告;必要時,市人大常委會可以要求市人民政府專題報告某一項預算資金的使用情況,並作出相關決議。
市人大及其常委會專門工作機構要適時開展調查,了解預算收入、資金撥付以及使用效益等情況,提出意見和建議,並向市人大常委會或者主任會議報告,協助市人大常委會做好對市直預算和全市總預算執行情況的監督工作。
六、加強對市直預算調整方案和市直預算超收收入使用情況的審查監督。市人民政府預計市直預算收入或者支出總額超過原批准的預算收入或者支出的百分之三時,應依法及時提出預算調整方案,由市人大及其常委會專門工作機構進行初步審查,報經市人大常委會批准後執行。
市直超收收入當年一般不安排使用,動用市直預算超收收入追加當年預算支出的,應當編制超收收入使用方案,報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審議通過後執行,並在年終時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預算超收收入的使用情況。
七、建立預算決算公開制度。市人民政府應制定預算決算公開的具體辦法,督促部門公開預算決算情況,提高預算決算透明度。財政、審計部門要加強對預算決算公開情況的監督檢查,監察部門在必要時依法對發現的問題進行問責。
八、加強對預算執行的審計監督。審計部門要將市人大及其常委會確定為監督重點的年度財政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專項資金使用管理等情況列入工作計畫,認真開展審計,並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審計結果。
市人大常委會積極支持審計部門開展審計監督,對審計發現的問題進行跟蹤督辦,適時聽取審計整改報告和被審計單位的整改情況匯報,必要時可採取專題詢問等方式加強監督。
九、規範政府債務工作。市人民政府要嚴格控制債務規模,規範舉債行為,建立健全債務管理及風險預警機制,適時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債務的管理使用和償還情況。政府性的直接債務,只能用於公共性項目建設,不能用於經常性支出和競爭性項目建設。審計部門應加強對相關情況進行審計。
十、依法實行備案制度。市人民政府及財政部門應及時將制定的有關預算管理方面的決定、規定、辦法等規範性檔案,市人大及其常委會批准的預算決算,市財政部門關於企業參股、短期融資、補助資金和借款等方面的資料,及其他應報送的檔案,報市人大常委會備案。
十一、完善預算審查監督制度和責任。市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和市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是審查預算與決算、預算調整方案和監督預算執行的專門工作機構,要建立健全有關工作制度,成立預算審查監督諮詢專家組,不斷提高工作能力和監督水平,切實履行好法定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