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安全檢查(ship safety inspection)是1996年公布的航海科學技術名詞。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船舶安全檢查
- 外文名:ship safety inspection
- 所屬學科:航海科學技術
- 公布時間:1996年
船舶安全檢查(ship safety inspection)是1996年公布的航海科學技術名詞。
《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安全檢查規則》是為規範船舶安全檢查活動制定的規則。規章內容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規範船舶安全檢查活動,保障水上人命、財產安全,防止船舶造成水域污染,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和...
船舶安全監督,是指海事管理機構登輪實施的除船舶安全檢查之外的其他所有現場監督檢查。第三條 船舶安全監督管理遵循依法、公正、誠信、便民的原則。第四條 國務院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主管全國船舶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國家海事管理機構具體負責全國船舶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其他各級海事管理機構按照職責和授權開展船舶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1997年10月16日經第13次部長辦公會議通過。1997.11.05正式頒布。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對船舶技術設備狀況和人員配備及適任狀況的監督檢查,保障水上人命財產的安全,防止污染水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
《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安全監督規則》是為保障水上人命、財產安全,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加強船舶安全監督管理而制定的法規。本規則共七章五十七條 ,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2009年11月30日以交通運輸部令2009年第15號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安全檢查規則》同時廢止。規則全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安全監督規則 (2017...
船舶檢查是保障海防安全,維護港口治安秩序,及時發現偷渡、走私等違法犯罪,糾正違章行為的重要措施。它既是港口管理的主要內容,也是一項十分辛苦的業務工作。環節 船舶檢查應著重抓好以下三大環節:1.查什麼?也就是船舶檢查的內容。船檢的對象為證件檢驗、人數核對及船體、設施、貨物的查看;檢查的重點為以下船隻:個體...
船舶安全檢查 船舶安全檢查(ship safety inspection)是1996年公布的航海科學技術名詞。公布時間 1996年,經全國科學技術名詞審定委員會審定發布。出處 《航海科技名詞》第一版。
船舶安全檢查,是指海事管理機構按一定的時間間隔對船舶安全和防污染技術狀況、船員配備及適任狀況、船上工作和生活條件等進行的安全管理和監督檢查,包括船旗國監督檢查和港口國監督檢查。船舶現場監督,是指海事管理機構對船舶實施的除船舶安全檢查之外的日常安全管理和全部監督檢查。第二章 船舶進出港報告 第六條 本...
第二十六條 各直屬海事局結合實際確定到港船舶營運檢驗監督抽查船舶。抽查船舶確定後,船舶檢驗監督人員應當在船舶檢驗管理信息系統發起監督檢查流程。船舶營運檢驗監督檢查至少由2名檢驗監督人員實施。營運檢驗監督抽查比例至少達到年度船舶安全檢查艘次的10%。第二十七條 下列船舶應作為抽查重點:(一)客船、危險品船、...
《內河船舶安全檢查指南》是2009年大連海事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內容簡介 《內河船舶安全檢查指南》詳細介紹了內河船舶安全檢查的內容及要求。全書共26章,分別是船舶安全檢查簡介,船舶檢驗簡介,相關法律、法規簡介,船舶證書及有關文書,船員證書和值班,救生設備,消防設備,事故預防,...
第一條為了加強和規範長江三峽水利樞紐過閘船舶安全檢查工作,保障過閘船舶和長江三峽水利樞紐水域安全,根據《長江三峽水利樞紐安全保衛條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等行政法規,制定本辦法。第二條長江三峽水利樞紐過閘船舶的安全檢查適用本辦法(以下簡稱過閘安檢)。第三條交通運輸部長江航務管理局(以下簡稱長航局...
《長江過閘船舶安全檢查管理辦法》是2017年交通運輸部發布的辦法。徵求意見通知 交通運輸部關於《長江過閘船舶安全檢查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的通知 為了規範長江過閘船舶安全檢查活動,保障船舶過閘航行安全和長江三峽及葛洲壩樞紐安全,我部起草了《長江過閘船舶安全檢查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現向...
(五)專項檢查結束後,檢查人員應在《船舶安全檢查記錄簿》內填寫船舶安全檢查記錄,簽名並在船舶安全檢查通知書右下角註明“2010上海世博會船舶專項安全檢查”字樣,加蓋船舶安全檢查專用章時應覆蓋前述加注。《2010上海世博會船舶專項安全檢查項目表》一式兩份,均需加蓋安全檢查專用章。其中一份由海事主管機關留存...
第十五條 中國籍船舶、水上設施的所有人或者經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向國內船舶檢驗機構申請臨時檢驗:(一)因發生事故,影響船舶適航性能;(二)改變證書所限定的航區或者用途;(三)船舶檢驗機構簽發的證書失效時間不超過一個換證周期;(四)涉及船舶安全的修理或者改裝,但重大改建除外;(五)變更船舶...
第二章 船舶列入重點跟蹤 第四條 下列船舶應列為重點跟蹤船舶:(一)中國籍船舶連續 12 個月內在船舶安全檢查(含境外港口國監督檢查)中被滯留 2 次的;外國籍船舶連續 12 個月內在港口國監督檢查中被滯留 2 次的;(二)連續 12 個月內因配員不足、惡意關閉船舶自動識別系統(AIS)、故意非法排污、超載、...
2 檢查有關證書的有效性,核查已備有所需檔案。3 年度檢驗合格後,應在適航證書上籤署。船舶檢驗 驗船機構對船舶進行的技術監督檢驗。其目的是促使船舶具備安全航行的技術條件。船舶檢驗一般分為:船舶製造檢驗、初次檢驗、特別檢驗、定期檢驗、年度檢驗、臨時檢驗、船舶入級檢驗、船用產品檢驗以及其他公證檢驗等。各種...
航修、小修、檢修、事故修、塢修、自修。小修:小修是按規定的周期,結合船舶的期間檢驗或年度檢驗而進行的廠修和塢修工程。船舶修理單的編寫內容:部位名稱;損壞情況;修理要求;對材料的要求;工程和船舶一些測試和試驗工作;進廠後船舶的供電、供水以及垃圾的處理和要求等。在船舶修理過程中,採取的安全措施主要應...
第二版)》是2019年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寧波海事局。內容簡介 本書分為總則、通用項目檢查、特種船舶檢查共三篇,主要涵蓋了船舶安全檢查概述、船舶安全檢查的法律依據、船舶證書、船員持證與能力保持、消防設備、載重線、錨泊及系泊設備、信號設備、操作性檢查、客渡船、液貨船等內容。
第十四條 營運中的漁業船舶的所有者或者經營者應當按照國務院漁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時間申報營運檢驗。漁業船舶檢驗機構應當按照國務院漁業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根據漁業船舶運行年限和安全要求對下列項目實施檢驗:(一)漁業船舶的結構和機電設備;(二)與漁業船舶安全有關的設備、部件;(三)與防止污染環境有關的設備...
新港海事局船舶安全檢查中心 2020年12月,新港海事局船舶安全檢查中心獲得“天津市模範集體”稱號。
第十三條 天津市港航管理局開展船舶檢驗質量現場抽查,主要檢查和核實以下內容:(一)驗船師著裝情況、安全防護情況等;(二)檢驗流程執行情況(與質量管理體系或制度規定契合情況),主要檢驗項目內容、項目試驗方法及其結果等;(三)對重點船舶(自卸砂船、自吸自卸砂船、危險品船、客船、500/3000總噸臨界船、省...
船舶安全檢查缺陷處理指導原則 《船舶安全檢查缺陷處理指導原則》是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上海海事局
海船分冊 《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安全檢查員培訓教材—海船分冊》是2005年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 國際海事研究委員會港口國監督分委會組織。內容簡介 本冊主要內容包括:港口國監督和船旗國監督概述,相關國際公約和國內法規簡介,船員管理,船舶救生設備、消防設備檢查等。
遼寧省漁業船舶監督檢驗條例(2004修訂)(2004年6月30日遼寧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 2004年6月30日遼寧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16號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具體內容 第一條 為加強漁業船舶監督檢驗管理,保障漁業船舶的安全航行、作業和人身財產安全,防止水域環境污染,制定本條例。第...
《規定》明確了漁業船舶強制檢驗是漁業船舶檢驗機構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和漁業船舶檢驗技術規範,對漁業船舶和船用產品的安全技術狀況實施的技術監督服務活動。通過規章強調漁業船舶強制檢驗技術監督的屬性,通過明確漁業船舶強制檢驗屬性消除社會、行業對漁業船舶檢驗不清晰、不統一的認識,促進漁業船舶安全的源頭監管作用的...
第八條 有下列情形的單位和個人,應當申報漁業船舶臨時檢驗:(一)因發生安全事故影響漁業船舶適航性能的,自事故發生之日起5日內報檢;(二)變更漁業船舶檢驗證書限定的用途、航區和船名、船號、船舶所有人、船籍港的,在變更之日前5日內報檢。第九條 漁業船舶檢驗機構應當自收到檢驗申請之日起3日內實施檢驗,並...
楊慶文,男,漢族,1969年出生,江蘇泰縣人,廣東海事局廣州船舶安全檢查站原海事一級監督官。2009年3月14日,楊慶文在參與部海事局統一部署的“珠江口水域違法錨泊船舶專項整治”活動中,不幸以身殉職,年僅40歲。2009年他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追記一等功。人物簡介 楊慶文1989年畢業於集美航海學院輪機管理專業,是...
《長江幹線在航船舶安全檢查暫行規定》已經一九八九年六月一日第八次部長辦公會議批准,現予發布,自一九九○一月一日起施行。對在航船舶進行攔截停航檢查,要從嚴掌握,在長江幹線由交通部批准的監督檢查站執行。長江水系各支流是否設定此種監督檢查站,由有關省、直轄市交通廳(局)決定。設定後,應報...
法定檢驗(legal survey of ship)是國家船舶檢驗機構依據有關國際公約、國家法規及船舶檢驗規範和規則,對船舶、海上設施,以及相關的產品執行各類檢驗。船舶檢驗是保障船舶和海上設施安全的一種重要手段,以保障海上船舶及人員的生命財產安全和防止海洋環境污染為目的。船舶法定檢驗技術支持涉及面廣,系統性強,技術要求高...
有些檢察官對“輪機日誌”、“油類記錄薄”、工作語言、電腦是否有船旗國官方語言等進行檢查;有些檢查官對機械設備、應急設備PMS執行情況、機艙衛生情況、船員居住艙情況、衛生器具的情況及衛生水等進行仔細檢查我國政府對從中國開出的船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安全檢查規則1997》實行開行前監督,對懸掛中國國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