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過閘船舶安全檢查管理辦法》是2017年交通運輸部發布的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長江過閘船舶安全檢查管理辦法
《長江過閘船舶安全檢查管理辦法》是2017年交通運輸部發布的辦法。
《長江過閘船舶安全檢查管理辦法》是2017年交通運輸部發布的辦法。徵求意見通知交通運輸部關於《長江過閘船舶安全檢查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的通知為了規範長江過閘船舶安全檢查活動,保障船舶過閘航行安全和長江三峽...
《長江三峽水利樞紐過閘船舶安全檢查暫行辦法》共五章三十三條 ,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長江三峽水利樞紐過閘船舶安全檢查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和規範長江三峽水利樞紐過閘船舶安全檢查工作,保障過閘船舶和長江三峽...
《長江過閘船舶消防安全管理辦法》,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安全檢查規則》、《運輸船舶消防管理規定》等交通行政規章而制定的規章,適用於通過長江三峽...
長江三峽水利樞紐水上交通管制區域通航安全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障長江三峽水利樞紐通航安全,防止船舶污染水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在長江三峽水利樞紐水上交通管制區域從事航行、停泊...
該《規定》分總則、船舶航行、水上交通管制、錨地安全管理、船舶試航管理、法律責任、附則7章41條,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長江幹線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若干辦法(暫行)》(交安監字〔1991〕781號)同時廢止。規定全文 長江幹線水上交通...
《長江幹線在航船舶安全檢查暫行規定》已經一九八九年六月一日第八次部長辦公會議批准,現予發布,自一九九○一月一日起施行。對在航船舶進行攔截停航檢查,要從嚴掌握,在長江幹線由交通部批准的監督檢查站執行。
該《規定》分總則、船舶航行、水上交通管制、錨地安全管理、船舶試航管理、法律責任、附則7章41條,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長江幹線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若干辦法(暫行)》(交安監字〔1991〕781號)同時廢止。部令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
2.保證安全生產條件。 企業應加大安全生產投入,改善安全生產條件,提高船舶、港口的設施裝備安全技術水平,確保船舶適航、設施裝備適用。嚴格按照《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辦法》的規定比例提取安全生產費用並專款專用。加大對電子航道圖...
第三章 水域安全保衛 第十六條 水域安全保衛區劃分為管制區、通航區、禁航區。各區的周邊界線應當設定警示標誌,配備警戒崗哨或者技術防範設施。第十七條 管制區是對擬通過三峽樞紐通航建築物(以下稱過閘)的船舶進行安全檢查、防止...
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船閘運行調度,以及船舶通過船閘時的申報、待閘、進出閘等活動,適用本辦法。本辦法所稱船閘,是指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管理的船閘。第三條 船閘運行調度應當堅持安全便捷、綠色智慧、有序高效的原則,為船舶提供優質的...
第四條 交通運輸部運用經濟、技術政策等措施,支持和鼓勵採用先進適用的水路運輸船舶和技術;對正在使用的不符合新標準的船舶、不符合安全環保新規範的船舶、限制過閘船舶和限制在特定通航水域航行的船舶,可以採取資金補貼等措施,引導和...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與船舶通行相關的通航建築物運行管理,適用本辦法。前款所稱通航建築物,是指用於克服集中水位落差供船舶通行的航道設施,主要有船閘和升船機兩種形式。引航道、口門區、連線段、待閘錨地、導航建築物、靠船建築...
三、在第三條後增加一條:“交通運輸部運用經濟、行政、技術政策等措施,支持和鼓勵採用先進適用的水路運輸船舶和技術,對正在使用的不符合新標準的船舶、不符合安全環保新規範的船舶和小噸位過閘船舶,引導和鼓勵進行更新、改造;需要採取...
第十三條管制區是對擬通過葛洲壩樞紐通航建築物(以下稱過閘)的船舶進行安全檢查、防止未經批准通過的船舶接近葛洲壩樞紐的緩衝水域。進入管制區的船舶,應當遵守下列規定:(一)過閘船舶應當按照國務院交通運輸部門規定的程式和要求,提前向...
第一條 為減少船舶靠港期間大氣污染物排放,保障船舶靠港安全規範使用岸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江保護法》等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港口和船舶...
(七)在引航道內設定碼頭、裝卸設施、加油(氣)站和履行公共管理事務以外的躉船;(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危害航道通航安全的其他行為。第三十條 船舶過閘應當遵守有關過閘船舶管理規定,服從調度指揮,辦理過閘登記手續,如實申報船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