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漁業船舶監督檢驗條例》經2000年11月28日遼寧省九屆人大常委會第19次會議通過,根據2014年1月9日遼寧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6次會議《關於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規的決定》第3次修正。該《條例》共23條,自2001年1月1日起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遼寧省漁業船舶監督檢驗條例
- 發布單位:遼寧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 發布時間:2014年1月9日
- 文號:第15號
《遼寧省漁業船舶監督檢驗條例》經2000年11月28日遼寧省九屆人大常委會第19次會議通過,根據2014年1月9日遼寧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6次會議《關於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規的決定》第3次修正。該《條例》共23條,自2001年1月1日起實施。
《遼寧省漁業船舶監督檢驗條例》經2000年11月28日遼寧省九屆人大常委會第19次會議通過,根據2014年1月9日遼寧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6次會議《關於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規...
促進休閒漁業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遼寧省漁船管理條例》、...漁政、漁港監督、漁業船舶檢驗機構按照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對休閒漁船實施具體...
遼寧省漁船管理條例第十三條 我省漁船,必須根據有關規定,到船主居住地區漁港監督機構進行漁船登記,確定船籍港和所有權,領取《漁業船舶國籍證書》或《漁業船舶登記...
交通安全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遼寧省情況,制定《遼寧省漁船管理條例(2004...漁船具有《船舶戶口簿》。第二十三條 進出漁港的漁船必須向漁港監督機構辦理進...
第十八條 漁港水域發生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等緊急情況時,在港船舶和人員應當服從漁港監督機構統一指揮。遼寧省海洋漁業安全管理條例第四章 漁業船舶安全管理 編輯 ...
《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船舶監督檢驗管理規定》在1996.01.12由農業部頒布。...... 《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船舶監督檢驗管理規定》在1996.01.12由農業部頒布。 [1] ...
《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船舶檢驗條例》 為了規範漁業船舶的檢驗,保證漁業船舶具備安全航行和作業的條件,保障漁業船舶和漁民生命財產的安全,防止污染環境,依照《中華人民...
辦法全文大連市休閒漁業船舶管理辦法1 第一條 為加強休閒漁業船舶(以下簡稱“休閒漁船”)管理,保障船舶和人員安全,促進休閒漁業健康發展,根據《遼寧省漁船管理條例》...
《遼寧省實施辦法》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根據2010年7...的漁業工作,其所屬的漁政監督管理機構負責監督管理...(二)有船舶證書(指漁業船舶檢驗證書、船舶登記證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船舶檢驗條例釋義》是2004年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 包盛清,郜風濤...
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4年6月30日遼寧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關於修改〈遼寧省漁業船舶監督檢驗條例〉的決定...
第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漁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轄區漁業船舶的管理工作,其所屬的漁政、漁港監督管理和漁業船舶檢驗機構,按照規定的職責具體負責漁業船舶的監督管理和...
漁政船發生事故時,船長應及時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儘量減少損失,並及時報告其漁業行政主管部門。第十八條漁政船須按規定向漁業船舶檢驗部門申報船舶檢驗,向漁港監督...
《浙江省漁港漁業船舶管理條例》經2002年9月3日浙江省九屆人大常委會第36次會議通過,根據2014年12月24日浙江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15次會議《關於修改〈浙江省漁港...
山東省漁業港口和漁業船舶管理條例,實施時間2007年1月1日...... 漁政、漁港監督、漁業船舶檢驗機構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對漁業港口和漁業船舶實施具體監督管理。...
第二十三條 漁業船舶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漁業船舶檢驗機構檢驗合格,取得漁業船舶檢驗證書,並向漁政漁港監督管理機構辦理漁業船舶登記,取得漁業船舶登記證書和航行...
(一)經漁業船舶檢驗機構檢驗合格,具有漁業船舶檢驗證書;(二)經漁港監督機構登記,具有漁業船舶登記證書;(三)按規定配備船員;(四)船體、主機、舵系完好,消防、救生...
第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漁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漁業船舶的管理工作。各級負責漁政監督管理、漁業船舶檢驗的機構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對漁業船舶實施具體...
《遼寧省漁業船舶監督檢驗條例(2004修訂)》意在為加強漁業船舶監督檢驗管理,保障漁業船舶的安全航行、作業和人身財產安全,防止水域環境污染,制定本條例。...
哈爾濱市漁業船舶管理條例於1998-12-12發布,1999-03-01生效 中文名 哈爾濱市...市、縣(市)漁船檢驗機構和漁船港監督管理機構(以下統稱漁船管理機構)承擔漁船管理...
《江蘇省漁業港口和漁業船舶管理條例》已由江蘇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於2010年9月29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江蘇省...
第二十二條 漁業船舶及船用產品的檢驗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漁業船舶所有權和國籍的登記,由漁政漁港監督機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第九條 漁業船舶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申報法定檢驗,辦理登記,申請船名,並取得漁業船舶檢驗機構簽發的《船舶檢驗證書》,漁港監督機構辦理的《漁業船舶所有權證書》、《漁業...
哈爾濱市漁業船舶管理條例(修正)第四章 漁船事故處理 編輯 第二十條 漁船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港航監督部門協助漁船管理機構處理;漁船與其他船舶發生交通事故的,由...
為了加強漁業船舶安全生產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漁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廣東省安全生產條例》《廣東省漁港和漁業船舶管理條例...
三、第四十六條修改為:“按照規定應當報廢的漁業船舶繼續用於漁業生產作業的,由漁政漁港監督管理機構收繳失效的漁業船舶檢驗證書,責令限期拆解應當報廢的漁業船舶;逾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