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臨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內設7個股室,辦公室、公務員管理股、工資管理股、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股、退休和死亡撫恤管理股、勞動仲裁股、勞動監察大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臨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類別:政府職能部門
領導及分工,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領導及分工

局長曹平全面負責全局工作;
書記、副局長丁寶蘭,負責就業、信訪工作戶棗狼;
副局長李冬梅,負責工資、職稱工作;
副局長史春曉,負責勞動監察、勞動仲裁工作;
副局長鄔衛東,負責局內常務工作;
紀檢書記陳曙海,負責紀滲辨請檢、黨建、工青婦工作。

主要職責

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市級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制定我區人事制度改革和勞動保障工作的具體政策方案。研究擬定全區城鄉就業政策和辦法,規劃勞動力市場的發展,組織建立健全就業服務體系。負責公務員管理、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工資改革、軍轉幹部、隨軍家屬安置工作,推進人才戰略實施、完善人才儲備制度。依法對勞動用工情況進行監察,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綜合管理勞動信訪、勞動爭議仲裁工作。建立和完善以職工芝戲棵鞏養老、失業、工傷、醫療、生育等保險為主要內容的社會保障體系,承辦上級業務部門及區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各項工作任務。

內設機構

辦公室
1、負責機關會議組織、文稿起草、文電處理、檔案、機要保密、規章制度建設等工作;
2、負責機關財務及所屬辣良說事業單位的經費、基本建設投資、國有資產管理;
3、承擔機關政務事務的協調和督查;
4、負責綜合治理、政務公開等機關信息化、辦公自動化的規劃建設工作;
5、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等工作;
公務員管理股
1、貫徹落實《公務員法》和國家有關規定,會同有關部門起草全市公務員分類、錄用、調任、考核、獎懲、任用、辭退等方面的政策規定;
2、組織實施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辦法和聘任制公務員管理辦法,並組織監督檢查;
3、依據國家有關規定,擬訂全區公務員行為規範、職業道德建設和能力建設政策;
4、會同有關部門審核、申報公務員考試錄用計畫並組織實施;
5、會同有關部門完善全區公務員考核制度並組織實施。
工資股
1、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收辯請洪頁入分配、福利和離退休政策;
2、擬訂地區津貼和崗位津貼發放辦法;
3、負責編制全區機關事業單位年度工資總量計畫;
4、負責編制區本級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總額計畫、工資基金管理工作;
5、負責區本級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及離退休費審核工作。
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股
1、擬訂全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辦法組織指導實施;
2、承擔深化職稱改革和組織指導評審工作,推行專閥笑兆業技術執業資格制度;
3、完善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制度,統籌擬訂各類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
4、承擔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專家、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等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的選拔管理工作;
退休和死亡撫恤管理股
負責做好全區行政事業單位幹部的離退休、幹部喪葬撫恤審批工作,根據地區發展,制定全區行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死亡後家屬生活困難補助費;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勞動仲裁股
1、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新聞宣傳工作;
2、監督檢查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執行協斷情況;
3、承辦相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承擔相關普法、法律諮詢及有關法律事務工作;
4、擬訂全區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的實施規範,指導監督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
勞動監察大隊
1、擬訂全區勞動監察工作制度,組織實施勞動監察,依法查處和督辦重大案件;
2、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組織處理有關突發事件;
3、指導全區勞動監察執法隊伍建設;
4、承擔其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監督檢查工作
負責做好全區行政事業單位幹部的離退休、幹部喪葬撫恤審批工作,根據地區發展,制定全區行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死亡後家屬生活困難補助費;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勞動仲裁股
1、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新聞宣傳工作;
2、監督檢查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執行情況;
3、承辦相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承擔相關普法、法律諮詢及有關法律事務工作;
4、擬訂全區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的實施規範,指導監督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
勞動監察大隊
1、擬訂全區勞動監察工作制度,組織實施勞動監察,依法查處和督辦重大案件;
2、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組織處理有關突發事件;
3、指導全區勞動監察執法隊伍建設;
4、承擔其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監督檢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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