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慶市城市綜合管理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市政府有關檔案精神,現將市城市綜合管理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開情況公布如下:

一、工作概述
2010年,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定和國務院辦公廳要求,市城市綜合管理局立足城市管理職能,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作為保障公民的民主權利、促進依法行政的重要舉措,精心組織、紮實穩步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保障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依法、及時有序開展。同時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公開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10〕5號要求,進一步明確公開要求,準確把握信息使用範疇,明確“一事一申請”原則,著力改進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服務,提高了政府信息公開水平和工作透明度,完善了保密審查和協調會商,充分發揮了政府信息對人民民眾生產、生活和經濟社會活動的服務作用。
(一)進一步加強組織建設
為加強對政府信息網上公開工作的組織領導,根據人員工作變動,及時調整了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和辦公室成員,指定專人具體負責政府信息公開內容、組織協調、編輯信息等日常工作。相關科室落實一名聯絡員,專門負責收集、整理、提供政府信息,由信息員統一發布,形成了職責分明、各負其責的工作局面,確保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有效性、連續性。
(二)完善信息公開制度,保障信息渠道暢通
1、結合工作實際,我局編制了“政府信息公開指南”“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和“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流程圖”,同時按照《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對涉及人民民眾切身利益的信息進行全面梳理,科學界定公開和不能公開的政府信息,對“主動公開”中的“機構職能”、“政策法規”、“工作動態”、“公告公示”、“行政許可”等欄目進行編輯、整理,以更好地為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
2、及時更新政府信息公開內容。根據《肇慶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組建“肇慶市城市綜合管理局”,不再保留“肇慶市市政管理局”和“肇慶市城市綜合管理局”新的“三定方案”精神,一方面對本局網站進行了相應的調整和升級改造,增加了工作動態和黨建工作,使網站內容更加充實、有效;另一方面對新的機構職能、科室設定及調整後的行政許可事項和許可事項的設立依據、法定申請條件、辦事程式、辦事期限、收費依據與標準、申請材料目錄、服務電話等內容進行公布,為廣大民眾辦理業務提供方便、為市民參與城市建設管理提供了諮詢、建議、投訴與批評互動平台,使政府信息公開成為公眾了解本單位工作的重要視窗。
3、認真貫徹落實《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按照依法公開、真實公開、注重實效、有利監督的原則,嚴格信息公開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式,強化政務公開工作監督機制。
(1)政府信息主動公開情況:截至2010年底,我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42條。其中:行業介紹、機構職能6條,計畫總結信息4條,政策法規類信息6條,工作動態、其它信息26條。結合“城市建設年”工作,圍繞人民民眾關心的重點熱點問題,分別對星湖大道、信安路、硯都大道和牌坊廣場改造等項目建設進展情況及有關工程項目的招投標情況進行公開。
(2)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情況: 2010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未對信息公開申請人進行收費,網上受理民眾來信6件,做到件件有回音。
(3)複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2010年我局未收到公眾對本部門有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舉報和行政訴訟。
二、存在問題
一是對信息公開思想認識不足,執行力度不夠,部分信息未能及時公開;二是信息公開宣傳力度不夠,科室、基層單位提供信息不夠主動,信息公開渠道和內容單一,缺乏相互溝通;三是網路管理專業技術人員缺乏,部分欄目建設不夠完善,發布信息量少。
三、2011年工作思路
(一)提高認識,抓好落實,進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能力
去年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為宣傳城市建設管理工作、提高城市發展水平發揮了積極作用,但是離上級的要求和自身工作的需要仍有很大的差距。要保證政府信息公開及時、準確和全面,一要加強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指導和督查;二要進一步加強政府信息公開業務的培訓,提高每一位工作人員的思想認識和工作技能,增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能力;三要加大信息採集與整理力度,增加公開信息量,最大限度滿足公眾對城市建設管理的知情權。
(二)增強責任感,進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水平
認真對照《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確定的政府信息公開範圍,認真梳理,逐步擴大公開內容,在2010年基礎上不斷完善城市管理信息公開內容,及時發布和更新依法公開的政府信息,繼續加大對重點項目工程建設情況的信息公開,如城市美化、亮化建設、城管執法、道路暢通隧道建設工程等讓廣大市民參與城市建設,支持城市建設,同時做好答覆依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工作,充分利用好網路這一平台,實現所有的政務信息全部上網公開,切實提高辦事透明度,更好地為公眾提供便利的服務,提高行政效能和政府公信力。
(三)完善相關制度,加強網路建設 
對《條例》實施以來局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行全面梳理,加強制度建設,嚴格審查程式,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本系統信息公開工作。加強網路建設,配備業務素質強的工作人員負責管理。
(四)嚴把質量關,確保政府信息公開質量和效率
對采編的信息做好審核把關,確保信息公開的質量和效率,在開展監督檢查的同時虛心接受服務對象的監督,推進本單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上新台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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