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務犯罪偵查

職務犯罪偵查

職務犯罪偵查指的是檢察機關職務犯罪偵查部門為獲得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工作人員等國家工作人員是否利用已有職權,進行貪污、賄賂、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玩忽職守,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等職務犯罪行為的相關證據,而依法採取的專門的調查措施和強制措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職務犯罪偵查
  • 類別1:貪污賄賂犯罪
  • 類別2:瀆職罪
  • 類別3: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的犯罪
職務犯罪案件罪名,專業開設院校,

職務犯罪案件罪名

檢察機關管轄的職務犯罪共有53種,劃分為三大類:貪污賄賂犯罪、瀆職罪、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的犯罪
(一)貪污賄賂犯罪,是指國家工作人員或國有單位實施的貪污、受賄等侵犯國家廉政建設制度,以及與貪污、受賄犯罪密切相關的侵犯職務廉潔性的行為
(1)貪污犯罪
(2)受賄犯罪
(二)瀆職罪,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者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妨害國家機關的正常活動,損害公眾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職務活動客觀公正性的信賴,致使國家與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
(1)濫用職權型瀆職罪
5、辦理偷越國(邊)境人員出入境證件罪
6、放行偷越國(邊)境人員罪
7、阻礙解救被拐賣、綁架婦女、兒童罪
(2)玩忽職守型瀆職罪
4、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簽訂、履行契約失職被騙罪
9、不解救被拐賣、綁架婦女、兒童罪
10、失職造成珍貴文物損毀、流失罪。
(3)徇私舞弊型瀆職罪
2、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
3、執行裁判玩忽職守、濫用職權罪
4、徇私舞弊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罪
6、濫用管理公司、證券職權罪
7、徇私舞弊不征、少徵稅款罪
8、徇私舞弊發售發票、抵扣稅款、出口退稅罪
10、非法批准徵用、占用土地罪
16、招收公務員、學生徇私舞弊罪。
(三)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犯罪
1、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罪
2、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搜查罪
3、刑訊逼供罪
4、暴力取證罪
5、虐待被監管人罪
7、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破壞選舉罪

專業開設院校

中國人民大學 職務犯罪偵查方向碩士研究生班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 偵查學(職務犯罪偵查方向)
西南政法大學 偵查學(職務犯罪偵查專門化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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