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9月1日耿馬傣族佤族自治縣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1982年4月17日雲南省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批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耿馬傣族佤族自治縣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補充規定
- 頒布時間:1982年04月17日
- 實施時間:1982年04月17日
- 頒布單位:耿馬傣族佤族自治縣人大常委會
1981年9月1日耿馬傣族佤族自治縣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1982年4月17日雲南省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批准。
1981年9月1日耿馬傣族佤族自治縣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1982年4月17日雲南省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批准。中文名 耿馬傣族佤族自治縣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補充規定 頒布單位 耿馬...
本詞條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參與編輯並審核。《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的補充規定》已於2017年2月2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710次會議通過,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 2020年5月...
第八條 婚嫁應該從簡,對巧立名目加重對方經濟負擔的結婚程式,當地人民政府應予制止。第九條 本規定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補充規定》未加補充或變通的,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自治區制定的變通規定,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後生效。第五十一條 本法自1981年1月1日起施行。1950年5月1日頒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自本法施行之日起廢止。法律廢止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
內蒙古自治區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補充規定(修正) (1981年9月21日內蒙古自治區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 根據1988年11月19日內蒙古自治區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關於修改〈內蒙古自治區...
第六條 本規定只適用於在本自治縣居住的土族、藏族、回族、蒙古族等少數民族農牧民民眾。少數民族中的國家職工和城鎮居民仍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規定執行。第七條 本補充規定報請青海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後施行。
1981年9月21日內蒙古自治區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 根據1988年11月19日內蒙古自治區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關於修改《內蒙古自治區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補充規定》的決定...
1983年12月20日青海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批准 互助土族自治縣公布施行。中文名 互助土族自治縣關於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補充規定 頒布單位 互助土族自治縣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1983.12.20 實施時間 ...
結合當地少數民族婚姻家庭的具體情況,制定某些變通的或補充的規定,報請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後施行。第八條 本條例自1982年1月1日起施行。凡本變通條例未加補充或變更的條款,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規定執行。
本詞條缺少概述圖,補充相關內容使詞條更完整,還能快速升級,趕緊來編輯吧!1981年6月15日寧夏回族自治區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中文名 寧夏回族自治區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補充規定 頒布單位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大 ...
第七條 自治旗的人民代表大會和它的常務委員會,可以根據當地民族婚姻家庭的具體情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和本補充規定的原則,制定某些變通或補充的規定,並報請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施行。
根據2011年9月6日化隆回族自治縣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關於修改《化隆回族自治縣關於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補充規定》的決定修正,2011年11月24日青海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批准。
1986年6月22日民和回族土族自治縣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1986年9月28日青海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批准。中文名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縣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變通規定 頒布單位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縣...
第十一條 凡本規定未作變通和補充的,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規定執行。第十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自治州內各少數民族和與少數民族結婚的漢族。第十三條 對違反本規定者,應分別情況依法予以行政處分或法律制裁。第十四條 木里...
1992年11月18日甘肅省阿克塞哈薩克族自治縣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1993年5月22日甘肅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批准 1993年5月22日公布施行。中文名 阿克塞哈薩克族自治縣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部分...
委員會第九次會議批准 根據1999年3月27日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1999年5月30日貴州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批准的《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變通規定修正案...
本詞條缺少概述圖,補充相關內容使詞條更完整,還能快速升級,趕緊來編輯吧!規定自2002年7月1日起施行,該法律總計5條。中文名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關於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結婚年齡的變通規定 地點 西藏 屬性 法律 總計 五條...
1992年11月17日貴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 1994年6月1日貴州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批准。中文名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變通規定 頒布單位 黔南...
鎮寧布依族苗族自治縣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1985.12.18 實施時間 1986.06.01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基本原則和鎮寧布依族苗族自治縣少數民族婚姻家庭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變通規定。第...
2011年10月19日臨夏回族自治州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2012年6月1日甘肅省第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通過。中文名 甘肅省臨夏回族自治州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變通規定 頒布時間 2012年07月03日 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