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助土族自治縣婚姻法補充規定於1983年9月29日互助土族自治縣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1983年12月20日青海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批准,根據2011年3月12日互助土族自治縣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七次會議《關於修改互助土族自治縣部分條例、規定相關條款的決定》修正,2011年11月24日青海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批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 互助土族自治縣婚姻法補充規定
- 法律效力: 地方性法規
- 制定機關:地方性法規
- 時效性: 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