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水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習水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習水縣工商行政管理局、習水縣質量技術監督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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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水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習水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習水縣工商行政管理局、習水縣質量技術監督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是習水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的規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習水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習水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習水縣工商行政管理局、習水縣質量技術監督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 發布單位習水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前言
習水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習水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習水縣工商行政管理局、習水縣質量技術監督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根據《中共遵義市委辦公室、遵義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習水縣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遵黨辦字〔2014〕74號)和《中共習水縣委、習水縣人民政府關於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習黨發[2014]11號),設立習水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習水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習水縣工商行政管理局、習水縣質量技術監督局),為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一、職責調整
(一)取消的職責
取消已由國務院和省、市、縣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增加的職責
1.將縣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原承擔的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統一發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的職責劃入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縣工商行政管理局、縣質量技術監督局)。
2、將原縣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職責、原縣質量技術監督局的職責、原縣衛生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職責、縣經濟貿易局(縣商務局)的酒類流通監管職責劃入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縣工商行政管理局、縣質量技術監督局)。
3.承接市下放的行政管理職責。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規劃。
(二)依法負責轄區內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監督管理;
(三)貫徹落實微型企業發展政策、工作規劃,協調政府職能部門做好微型企業發展監督管理工作;幫扶微型企業發展,會同扶持微型企業發展工作成員單位監督財政補助資金的正常使用;會同本級人民政府督查室對省直各相關部門和本級人民政府制定的促進微型企業發展的配套政策和實施辦法進行督查;協調人社部門指導開展微型企業創業人員培訓工作;為微型企業提供信息諮詢等後續指導服務工作。
(四)承擔轄區內生產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的監督管理責任;組織開展有關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查處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指導消費者諮詢、投訴、舉報,受理、處理和網路體系建設等工作;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
(五)依法規範和維護轄區內市場經營秩序;負責依法監督管理本行政轄區內經紀機構、經紀人及經紀活動;監督管理轄區內市場交易行為和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
(六)承擔市場競爭秩序和直銷市場的監管維護工作;依法調查市場壟斷行為;依法查處不正當競爭行為;承擔市場經濟檢查工作;承擔查處轄區內違法直銷和傳銷案件的工作。
(七)依法實施對轄區內契約的監督管理;指導辦理動產抵押登記;監督管理拍賣行為;依法查處契約欺詐等違法行為。
(八)指導轄區內廣告業發展;負責廣告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轄區內商標監督管理工作;依法保護商標專用權和查處商標侵權行為;推薦全省著名商標,負責特殊標誌、地理標誌、官方標誌的保護。
(九)組織指導轄區內企業、個體工商戶的企業信息分類及信息公示制度以及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管理,為地方政府決策和社會公眾提供信息服務;負責轄區內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經營行為的服務和監督管理。
(十)負責質量技術監督行政管理和行政執法工作。組織實施產品質量監督管理;承擔產品質量風險監測工作,制定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目錄並組織實施;開展打擊假冒偽劣違法活動;承擔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日常監管工作。
(十一)推進區域名牌發展工作,對獲得生產許可證的產品和生產企業進行監管,查處違反生產許可證管理和產品質量相關法律法規的違法行為;參與對產品質量事故的調查。
(十二)組織實施國家、行業、地方標準工作;負責企業標準備案和登記工作;依法查處標準化違法行為;負責管理組織機構代碼工作。
(十三)推行國家法定計量單位;組織國家量值傳遞和量值溯源;依法監督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和計量對比;查處計量違法行為,承擔規範和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等工作。
(十四)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工作;協助參與特種設備事故調查工作。
(十五)組織實施質量技術監督宣傳、培訓、信息工作;配合實施相關專業資格工作。
(十六)負責監督實施食品(含食品添加劑、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藥品(含中藥、民族藥,下同)、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
(十七)負責履行食品藥品重大信息直報制度,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著力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藥品安全風險。
(十八)負責食品行政許可的監督實施。建立食品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制定全縣食品安全檢查年度計畫、重大整頓治理方案並組織落實;負責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統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參與制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食品安全標準;根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
(十九)負責監督實施國家藥典等藥品和醫療器械標準、分類管理制度;監督實施藥品和醫療器械研製、生產、經營、使用質量管理規範;負責藥品、醫療器械監督管理;建立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體系,並開展監測和處置工作;承辦執業藥師相關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負責化妝品監督管理。
(二十)負責制定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的稽查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查處重大違法行為;監督實施問題產品召回和處置。
(二十一)負責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體系建設;組織和指導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落實情況。
(二十二)負責制定食品藥品安全科技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動食品藥品檢驗檢測體系、電子監管追溯體系和信息化建設。
(二十三)負責開展食品藥品安全宣傳、教育培訓、交流與合作,推進誠信體系建設。
(二十四)規範行政執法行為,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
(二十五)承擔習水縣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推動健全協調聯動機制。
(二十六)承辦縣人民政府和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質量技術監督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縣工商行政管理局、縣質量技術監督局)設17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電、信息、統計、保衛、信訪、機要、保密、會務、檔案、政務公開、提案議案等工作;承擔本級機關的資產管理、綜合性調研、綜合統計、新聞宣傳、督查督辦等工作;負責全局綜治、維穩、禁毒、計畫生育等工作;承擔對外聯繫、公務接待、機關後勤服務及保障等工作。
(二)財務股
研究擬定系統財務管理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系統財務、國有資產、執法裝備、罰(沒)物資的管理和罰(沒)款項的收繳以及人員工資、增量、公積金、獎金、工傷保險、個人所得稅等相關工作。
(三)人事教育股
負責本單位機構編制、網上名稱管理、隊伍建設、人事勞資、年度考核、外事、社會保險等工作;負責所屬事業單位和相關社會團體的專業技術職務評聘相關工作;負責幹部職工教育培訓;指導基層規範化建設、目標管理工作。負責本局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承辦局黨委日常工作事務。
(四)政策法規股
負責本局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組織開展行政執法監督和聽證工作;承擔或參與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賠償工作;監督指導全局行政執法行為監督工作;承擔法律、法規培訓工作和政策諮詢;指導直屬機構、派出機構行政執法工作。
(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股(縣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承擔縣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以及對市有關部門和縣級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考核評價工作;負責擬定食品藥品安全重大整頓治理和聯合檢查行動方案並協調和組織實施;負責重大食品藥品安全問題調查處理;組織開展全縣食品藥品安全風險預警和風險交流;組織制定食品藥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並根據該計畫開展食品藥品安全風險監測;組織、協調、指導重大食品藥品安全信息的發布;組織實施重大活動食品藥品安全保障;推動食品藥品安全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組織編制全縣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並開展演練;組織重大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協調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工作;負責組織、協調、指導重大食品藥品安全輿情的監控和處理工作。
(六)食品生產與流通監督管理股
掌握分析食品生產、流通環節食品安全形勢、存在問題並提出完善制度機制和改進工作的建議;組織實施生產加工、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檢查、專項整治;制定轄區生產加工、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制度、計畫和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不安全食品召回的監督;承擔食品生產加工、流通環節行政許可、備案管理的現場檢查驗收等工作;承擔食品生產加工、流通環節監管追溯體系、應急體系和誠信體系建設的具體工作;開展食品安全宣傳教育工作。
負責組織實施食品生產、加工、流通環節監督檢驗、風險監測;負責實施、跟蹤檢查和監測食品生產、加工、流通環節的認證或評價管理,發布認證或評價工作的有關信息;負責以食品生產加工為主,生產地與銷售地相分離的加工點監督管理;嚴格依法實施流通許可和對經營預包裝食品、散裝食品等食品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監督指導派屬機構嚴格依法實施食品生產、流通環節食品許可管理和日常監督管理工作。
(七)餐飲服務監督管理股
監督實施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規範;監督實施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標準;監督抽驗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並發布日常監督管理信息;負責重大活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開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狀況調查評價和風險監測;參與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調查處理;指導餐飲服務食品檢驗檢測機構的業務工作。
(八)藥品醫療器械監督管理股
負責對藥品、醫療器械的研製、生產、流通、使用進行行政監督;負責監督管理麻醉藥品、精神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及特種藥械;監督檢查生產、經營企業和醫療機構的藥品、醫療器械質量;監督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範、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和醫療機構製劑配製質量管理規範的實施;監督中藥材生產質量管理規範、中藥飲片炮製規範的實施;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監督藥品分類管理制度和中藥材、中藥飲片購銷規則的實施;監督管理城鄉集貿市場中藥材交易;負責藥品信息化建設和信息綜合、信息公開工作。
(九)公平交易股
擬定有關反地區封鎖、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的具體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經授權承擔有關反壟斷執法工作;指導協調查處不正當競爭及其他經濟違法違章案件;督查督辦涉及壟斷和不正當競爭等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
擬定直銷監督管理的具體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承擔監督管理直銷企業和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工作;組織協調指導查處違法直銷案件;擬定查繳政治性非法出版物、軍服管理的具體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市場監督管理所開展經濟檢查執法工作;協調工商行政執法與司法銜接事宜。
(十)消費者權益保護股
貫徹落實保護消費者權益的具體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承擔消費維權網路體系建設指導工作;開展有關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配合查處嚴重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案件。
承擔車輛交易市場及汽配市場的監督管理;配合查處經銷假冒偽劣商品等違法行為。
(十一)註冊登記股
組織實施工商註冊登記便利化改革,擬定企業登記註冊、監督管理的具體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承擔企業登記註冊管理工作和在習水縣行政區域內的外商投資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分支機構,以及批准從事承包工程、承包或受託經營管理等生產經營活動的外國(地區)企業,以及外商投資合夥企業及分支機構的登記註冊和監督管理;承擔全縣企業登記管理信息庫的建立及管理、內資企業登記註冊信息、外商投資企業登記註冊信息的分析及公開工作;協助做好企業信用分類管理;配合查處違反企業註冊登記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在授權範圍內,負責核准轄區登記註冊、冠行政區劃的企業名稱。
調查研究個體、私營經濟發展與管理情況,擬定監督管理的具體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指導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服務、登記註冊與監督管理工作;協助做好個體工商戶信用分類管理工作;指導個體勞動者協會、私營企業協會的工作。
負責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食品藥品管理方面的各類行政許可項目、非行政許可審批和許可類工作事項,核發各類許可證和營業執照,規範行政許可工作。
(十二)微型企業管理股。
貫徹落實微型企業發展政策、工作規劃、協調政府職能部門做好微型企業發展監督管理工作;幫扶微型企業發展,會同扶持微型企業發展工作的成員單位監督財政補助資金的正常使用;會同本級人民政府督查室對省直各相關部門和本級人民政府制定的促進微型企業發展的配套政策和實施辦法進行督查;協調指導開展微型企業創業人員培訓工作;為微型企業提供信息諮詢等後續指導服務工作。
(十三)市場主體信用管理股
參與研究起草全縣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的有關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承擔全縣市場主體信用信息管理系統的規劃、報批、建設及日常運行維護工作;收集、匯總並整理全縣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及時向社會提供相關信息諮詢服務;參與縣級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建設;負責向黨政機關、有關部門、社會公眾提供有關市場主體信用建設的信息,督促市場主體加強信用建設,對市場主體信用建設情況進行監督管理。
(十四)市場規範管理股
組織實施規範市場秩序的規章制度和具體措施;承擔規範維護各類市場經營秩序工作;組織指導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市場專項治理工作;負責契約行政監督管理、契約備案、動產抵押登記、拍賣行為的備案工作;承擔監督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及經紀活動工作;貫徹執行廣告業發展規劃、政策措施;貫徹落實廣告監督管理的具體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指導廣告監督管理工作;組織監測各類媒介廣告發布情況;負責戶外廣告的登記;負責商標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貴州省馳名商標、著名商標的引導、推薦、服務;依法保護馳名商標、地理標誌商標、特殊標誌專用權;貫徹落實規範電子商務網上交易行為的具體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承擔監督管理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工作;承擔電子商務監督管理中跨地域糾紛的協調、配合工作。承擔整髒治亂及創衛等工作。
(十五)產品質量技術監督管理股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質量技術監督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負責計量的日常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承擔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日常監管工作。負責商品生產質量、標準化的日常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組織實施轄區內商品生產質量監督管理工作;承擔轄區內產品質量風險監測、監督抽查工作。
(十六)計量認證監督管理股
組織實施標準並進行監督;負責企業標準備案的有關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監督管理計量器具,組織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監督管理全縣商品計量、市場計量行為和計量仲裁檢定;承擔計量檢定機構、社會公正計量機構及計量檢定人員的資質管理工作。
(十七)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股
承擔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遊樂設施、場(廠)內機動車輛等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工作;對特種設備製造、安裝、改造、維修、使用、檢驗檢測等環節實施監督檢查;協助、參與特種設備事故調查工作;協調做好特種設備的檢驗檢測工作。
四、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機關行政編制35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股級職數20名。
機關工勤人員事業編制4名,由財政全額預算管理。
五、其他事項
(一)縣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設在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日常工作由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具體負責承擔。
(二)規範設定縣級市場監督管理局所屬執法機構。整合原縣級質量技術稽查大隊、縣級食品藥品稽查大隊、縣級經濟監察大隊職責,組建習水縣市場監督管理執法大隊,為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所屬副科級事業單位,核定事業編制16名,編制來源為從縣質量技術稽查大隊劃轉5名、另從全縣事業編制內調劑11名。設大隊長1名、副大隊長2名(正股級),內設綜合室、食品藥品執法中隊、質量技術執法中隊、經濟檢查執法中隊,各設中隊長1名。將承擔的食品藥品稽查、經濟檢查、質量技術稽查工作。
同時撤銷原縣級經濟監察大隊,其人員劃入市場監督管理局,其行政編制視情況劃入縣級市場監督管理局或收回統籌調劑使用。原縣級質量技術稽查大隊人員編制整體劃入縣級市場監督管理執法大隊;原縣級衛生監督所(食品藥品稽查大隊)從事食品藥品化妝品等監管職責的人員(具備公務員身份的)劃入縣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並劃轉與人員數量的事業編制到縣級市場監督管理執法大隊。不再保留原縣級質量技術稽查大隊和食品藥品稽查大隊牌子。
(三)整合原縣級工商行政管理局所屬工商分局,設立24個鄉鎮市場監督管理分局,加掛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XX分局、縣工商局XX分局牌子,為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工商局)派出機構,副科級建制,核定行政編制72名,每個分局行政編制各3名,各設分局長1名。
主要職責:貫徹執行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食品藥品安全監管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負責辦理所轄區域內個體工商戶的開業、變更、歇業登記等工作,建立和管理個體工商戶登記檔案;負責所轄區域內各類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巡查回訪工作,依法指導和規範管理所轄區域企業及個體工商戶的經營行為,並做好相關服務工作。做好微企發展服務工作;負責對轄區商標進行監督管理,指導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依法申請和使用註冊商標,保護註冊商標專用權,查處商標侵權行為;負責對轄區內的戶外廣告、印刷品廣告、店堂廣告等商業廣告進行監督檢查,查處轄區內廣告經營和廣告宣傳中的違法、違章行為;依法查處利用契約危害國家、社會公共利益以及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組織開展對轄區內市場的巡查工作,嚴把市場準入關,監督檢查市場主體的經營資格和交易活動,維護市場交易秩序。保護合法經營,取締無照經營;受理所轄區域內消費者、經營者的投訴,制止不正當競爭和查處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行為,查處違法違章經營行為,維護消費者和經營者合法權益;開展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的宣傳、諮詢活動。承擔監督管理所轄區域直銷企業和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工作;承擔禁止傳銷工作;承擔轄區食品藥品、化妝品、醫療器械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承擔食品質量監督抽查及結果處理;受理、核准、發放食品流通、餐飲服務許可證,配合開展食品生產許可工作;承擔酒類流通管理工作;承擔食品安全專項整治、食品安全案件查處和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的應對處置;承擔轄區質量監督管理工作。貫徹落實質量振興綱要;承擔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及結果處理;承擔生產領域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容器及日化品質量日常監管;配合開展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現場審查和重大質量事故調查處理;承擔轄區質量管理體系認證獲證企業及強制性認證產品監督管理工作,查處認證違法行為;配合開展市場價格預警、應急工作;承擔轄區計量管理工作。依法管理計量器具和檢定人員;監管市場計量行為;查處計量違法行為;承擔轄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工作,配合開展特種設備安全事故調查處理;承辦縣局交辦的其他工作,配合轄區政府開展相關工作。承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四)建立村級市場協管機制,完善縣、鄉、村三級市場監管網路。在農村行政村和城鎮社區設立市場監管協管員各1名(由村委會主任或副主任兼任)。協管員承擔協助執法、隱患排查、信息報告、宣傳引導等職責。
(五)將習水縣工商行政管理局信息中心成建制連人帶編劃入習水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縣工商行政管理局、縣質量技術監督局),更名為習水縣市場監督管理信息中心,為習水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縣工商行政管理局、縣質量技術監督局)所屬財政全額預算管理正股級事業單位。核定事業編制13名,編制來源為原習水縣工商行政管理局信息中心9名,另從全縣事業編制內調劑4名,其中設主任1名,副主任2名。
(六)習水縣消費者協會
將原掛靠習水縣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習水縣消費者協會成建制掛靠習水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縣工商行政管理局、縣質量技術監督局),事業編制仍為2名,由財政全額預算管理,其中,秘書長1名(股級),其機構編制事項維持不變。
(七)將習水縣質量技術監督局檢測所成建制連人帶編劃入習水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縣工商行政管理局、縣質量技術監督局),更名為習水縣市場監督管理檢測中心,為習水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縣工商行政管理局、縣質量技術監督局)所屬財政全額預算管理正股級事業單位。事業編制為10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負責計量檢定、校準、測試及產品質量檢測工作,建立社會公用計量標準,開展計量強制檢定和其他計量檢測工作,承擔有關業務主管部門和企事業單位委託的相關檢測工作。
(八)縣農牧局負責農產品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牲畜定點屠宰監督管理。
(九)縣衛生和計畫生育局負責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和食品安全標準的跟蹤評價。
六、附則
本規定由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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