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區)人民政府(管委會),縣人民政府有關工作部門:
現將有關事宜通如下:
一、考核對象
各鎮鄉(區)人民政府(管委會),縣食品安全協調委員會各成員單位。
二、考核內容
(一)對鎮鄉人民政府的考核包括:組織領導、協調機制及制度建設、監管保障情況、依法查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情況、經費保障、宣傳教育等內容。
(二)對部門的考核分為綜合部分和技術指標兩部分。綜合部分包括組織領導、制度建設、監督管理、保障措施等內容;技術指標根據部門職能對其職責範圍內的重要技術指標進行考核。並將部門的考核結果通報其上級主管部門。
三、考核辦法
實行自查和檢查相結合的辦法。自查由被考核單位自行組織對各項工作的進展情況進行自查;檢查由縣食品安全協調委員會組織對被考核單位進行檢查。各鄉鎮(區)和縣食安委成員單位自查報告於2009年12月25日前報縣食安委辦公室(縣食藥監局)。考核檢查採取綜合評分,並提出綜合考評意見。考核組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向被考核單位反饋,並提出整改意見。
四、考核方式
(一)聽取匯報。考核組聽取被考核單位年度內食品安全工作總體開展情況的匯報,全面了解食品安全工作目標責任制各項工作的完成情況。
(二)召開座談會。聽取有關部門、協會、學會、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及社區民眾代表的意見。
(三)查看資料。查看被考核單位涉及食品安全工作的有關檔案、檔案、記錄、各項制度等。
(四)實地檢查。實地抽查農牧產品種養殖基地(場),食品生產加工、流通企業,餐館,畜禽定點屠宰場,農貿市場,集體食堂等。
(五)綜合評分。考核組按食品安全工作目標責任制考核指標逐項打分。
五、考核等次
考核結果分為優秀、良好、差三個等次。考核結果總分在95分(含95分)以上為“優秀”,85分(含85分)以上為“良好”,85分以下為“差”。
六、考核日程安排
考核時間自2010年1月11日至28日。
(一)1月11日—13日,由縣政府辦牽頭,縣食安委辦公室配合,對縣食安委成員單位進行考核(縣食藥監局、衛生局、質監局、工商局、農業局、畜牧局、經貿局、糧食局、教育局、文體廣電局、公安局、疾控中心、衛生監督所)。
組 長:田 莉(縣政府辦副主任)
副組長:趙世剛(縣食安辦主任、食藥監局局長)
成 員:劉志榮(縣食安辦副主任、食藥監局副局長)
周衛東(縣食安辦副主任、食藥監局紀檢組長)
(二)1月14日—28日,考核各鄉鎮(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從縣食安委成員單位抽調人員組成四個考核組分片進行考核。
第一組
組 長:王振宇(縣工商局副局長)
成 員:綦朝平(縣質監局)
胡 林(縣畜牧局)
考核鄉鎮:溫水鎮、大坡鄉、寨壩鎮、坭壩鄉、良村鎮、仙源鎮
車輛由縣工商局負責。
第二組
組 長:趙世剛(縣食藥監局局長)
成 員:宋華強(縣工商局)
王正偉(縣疾控中心)
考核鄉鎮:東皇鎮、程寨鄉、桑木鎮、民化鄉、三岔河鄉、二郎鄉
車輛由縣食藥監局負責。
第三組
組 長:袁章伍(縣衛生局紀檢書記)
成 員:吳太生(縣經貿局)
羅世富(縣糧食局)
考核鄉鎮:土城鎮、同民鎮、醒民鎮、隆興鎮、習酒鎮、馬臨工業經濟區
車輛由縣衛生局負責。
第四組
組 長:鐘 文(縣質監局局長)
成 員:張 莊(縣農業局)
張雲峰(縣衛生監督所)
考核鄉鎮:回龍鎮、雙龍鄉、二里鄉、永安鎮、官店鎮、桃林鄉
車輛由縣質監局負責。
習水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