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水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開展2006年就業和再就業工作責任考核的通知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就業再就業工作的通知》(國發[2005]36號)精神,進一步明確責任,落實各項就業和再就業優惠政策,努力增加就業崗位,安置下崗失業人員,縣人民政府決定對2006年就業和再就業工作實行責任考核,現將有關事宜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習水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開展2006年就業和再就業工作責任考核的通知
  • 發布時間:二○○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 發布單位:習水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地區:習水縣
各鄉鎮(區)人民政府(管委會)、縣府各工作部門:
一、考核內容及要求
(一)縣人民政府《關於做好2006年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的通知》(習府辦發[2006] 號)安排給各鄉鎮(區)和相關部門的計畫指標任務分解落實和兌現責任狀情況,開展安置城鎮人員就業,做好後續管理等安置城鎮就業人員工作情況。
(二)進一步推行人本服務,提高勞動保障事務所工作人員及勞動保障協管員的業務能力。促進就業服務制度化、專業化和社會化,建立完善失業登記制度和失業預警制度等公共就業服務情況。
(三)落實勞動保障事務所的辦公地點、辦公經費,辦公設備,做到人員到位、工作到位、職責到位,以及實施信息化勞動保障事務管理和社區勞動保障平怡建設情況。
(四)建立和完善鄉鎮勞動力分市場,促進縣與鄉鎮(區)勞動力市場信息聯網,努力構建全縣統一的集職業指導、職業介紹、職業培訓、勞動事務代理、城鄉勞動力統籌管理等就業服務為一體的勞動力市場信息網路體系建設情況。
(五)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大力發展職業教育的決定》。嚴格推行就業準入制度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加強培訓管理和服務工作,積極組織城鎮失業人員、下崗職工、農村富餘勞動力參加技能及創業培訓等社會統籌培訓情況。
(六)認真做好當地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的統計工作,有組織的進行勞務輸出。為保證就業率及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倡導先培訓相關的就業技能及維權意識,然後進行輸出,保證轄區內轉移培訓不低於30%,辦理職業資格證書不低於10%等開展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工作情況。
二、考核辦法
(一)考核各鄉鎮(區)就業再就業工作機構組織建設和工作指標任務的落實情況,考核勞動保障事務所就業和再就業工作的業務。
(二)各鄉鎮(區)人民政府和縣府有關單位要將完成目標任務情況分季度匯總上報縣就業和再就業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 縣就業和再就業領導小組每年組織一至兩次就業再就業工作專項檢查,進行綜合評估。
(四)縣人民政府每年對就業和再就業工作完成情況進行考核,對完成好的予以表彰;對完成差的予以通報批評,對因工作不力造成嚴重後果的追究領導責任。
習水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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