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水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開展煤礦安全生產專項執法行動的通知

各鄉鎮(區)人民政府(管委會)、縣人民政府有關工作部門: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推進安全生產“三項行動”的通知》(國辦發[2009]32號)以及6月1日、6月2日國務院、省、市安全生產緊急電視電話會議精神,結合我縣煤礦企業現狀,縣人民政府決定從6月10日開始到12月底在全縣範圍內開展煤礦安全生產專項執法行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習水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開展煤礦安全生產專項執法行動的通知
  • 組長:冷預春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 副組長:駱亞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 成 員:縣政府辦黨組成員、國教辦主任
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工作重點,工作步驟,組織領導,工作要求,附屬檔案,

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國務院、省、市安排部署,通過開展打擊煤礦非法違法生產專項行動,規範煤礦安全生產行為,強化煤礦安全生產意識,推動煤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切實保障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促進我縣經濟快速健康發展。

工作重點

此次專項行動重點打擊以下九類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行為:
(一)煤礦無證或證照不齊非法組織煤炭生產經營活動的;
(二)依法取締關閉後死灰復燃的;
(三)被整合礦井非法組織生產,電煤保留系統違法生產的;
(四)超強度、超能力、超定員生產的;
(五)超層越界開採的;
(六)單列技改礦井不按《安全專篇》及《開採設計方案》設計進度要求進行施工的;
(七)整合技改煤礦邊技改邊生產或未進行技改,只進行生產的;
(八)新建、基建礦井長期不申請驗收,試生產或超試生產期仍不驗收而繼續生產的;
(九)抗拒安全執法,拒不執行政府及有關部門下達的停產整頓、停產整改指令的。

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6月10日以前)
結合安全生產月活動和第二季度安全生產大檢查活動,制定專項執法行動方案,召開動員會,啟動專項執法行動。
(二)集中整治階段(6月10日—6月20日)
縣人民政府從相關單位抽調人員組成工作組,對全縣範圍內所有煤礦進行一次拉網式的煤礦安全生產執法檢查,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對非法違法生產行為進行處罰,確保專項執法行動取得成效。
(三)鞏固擴大成果階段(6月20日—12月)
針對專項檢查存在的問題和隱患,加強對安全生產執法行動的經常性督促檢查,鞏固擴大專項執法行動取得的成果。進一步深化執法行動、完善執法措施,提高執法效能,建立專項執法行動長效機制。

組織領導

縣成立煤礦安全生產專項執法行動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 長:冷預春 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副組長:駱亞 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成 員:羅利強 縣政府辦黨組成員、國教辦主任
何建新縣監察局局長
陶冬 縣公安局局長
封月培 縣安監局局長
馮文瓊 縣煤管局局長
韓勇 縣國土局局長
余洪舉 縣環保局局長
李興強 縣電力局局長
涉煤鄉鎮(區)鄉鎮長(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安委辦,封月培同志任公室主任。組成三個工作組:
第一組:組 長:冷預春
副組長:封月培
成 員:冉隆濤、穆紅兵、黃鰻鱺、趙山、陸剛、盧將、袁國華、陳兵。負責檢查習酒鎮隆興鎮、民化鄉、馬臨、馬臨煤業公司。
第二組:組 長:駱 亞
副組長:馮文瓊
成 員:何雲強、楊傑、袁付書、牟繼紅、陳利平、李代軍。負責檢查東皇鎮永安鎮回龍鎮二里鄉二郎鄉
第三組:組 長:羅利強
副組長:韓 勇
成 員:羅愛民、胡秋平、石宜祥、簡遠登、陳小松。負責檢查溫水鎮、雙龍鄉、仙源鎮、良村鎮。

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縣人民政府成立專項執法工作領導小組,各相關鄉鎮(區)和縣直部門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職,逐級抓好工作落實,建立健全“打非”專項行動的長效機制,始終保持打擊非法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高壓態勢。
(二)廣泛宣傳發動。各級各部門要充分利用新聞媒體廣泛宣傳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宣傳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的重要意義,充分發揮社會各界的監督作用,形成良好的輿論氛圍。
(三)嚴格責任追究。對此次檢查實行“誰檢查、誰負責”的原則,嚴格工作紀律,嚴肅責任追究。
習水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九年六月八日

附屬檔案

煤礦非法違法生產行為處罰參照標準
1.未取得採礦許可證擅自採礦的;
處罰依據:《礦產資源法》第三十九條
處罰標準:沒收違法所得
由國土局牽頭,正通公司核准所采出礦產品,並予以沒收。
2.未取得煤炭生產許可證擅自從事煤炭生產的;
處罰依據:《煤炭法》六十七條
處罰標準:沒收違法所得立即停止生產,可以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由煤管局牽頭,正通公司核准所采出的煤炭產品,予以沒收。
3.煤礦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滿(除電煤保留系統)未辦理延期手續,繼續生產的;
處罰依據:《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二十條
處罰標準:責令停產,限期補辦延期手續,沒收違法所得,並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由安監局牽頭,正通公司核准產出品,並予以沒收。
4.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生產的;
處罰依據:《特別規定》第八條(一)款
處罰標準:立即停止生產
牽頭單位:安監局、煤管局、國土局
由國土局提供設計採礦能力,煤管局、正通公司提供煤礦本年度下半年的日生產設計能力,超過日產量的15%則由正通公司沒收違法所得。
5.新建煤礦邊建設邊生產,單列技改煤礦在改擴建區域生產的,或者在其他區域生產超出安全設計規定的範圍和規模的;
處罰依據:《特別規定》第八條(十二)款
處罰標準:立即停止生產
牽頭單位:安監局、煤管局,煤管局按《安全專篇》和《開採設計方案》制定的煤礦建設進度,原則上只準銷售過煤層巷道的工程煤,與建設進度無關的煤炭正通公司一律作沒收處理。
6.整合礦不搞建設而在布置巷道和采面進行生產的;
處罰依據:《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十九條
處罰標準:責令停產,沒收違法所得,並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牽頭單位:安監局,煤管局、正通公司核准煤炭產量後作沒收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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