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水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開展勞動密集型企業等六類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習水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開展勞動密集型企業等六類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
- 發出部門:習水縣人民政府
- 主送部門:各鄉鎮(區)人民政府(管委會)、縣人民政府相關工作部門
- 類型:指示性通知
通知全文
習水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開展勞動密集型企業等六類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
各鄉鎮(區)人民政府(管委會)、縣人民政府相關工作部門:
近年來,勞動密集型企業火災時有發生,人員傷亡慘重。特別是江蘇崑山和山東壽光勞動密集型企業重特大火災事故發生後,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專門下發了《關於開展勞動密集型企業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安委〔2014〕9號),在全國範圍內部署開展為期一年的勞動密集型企業消防安全專項治理。為認真貫徹落實檔案精神,堅決遏制重大特大火災事故的發生,經縣人民政府同意,決定在全縣範圍內集中開展勞動密集型企業等六類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治理。為使專項整治工作有序進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和工作目標
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李克強總理等中央領導同志關於安全生產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的總體要求,根據“12·5”全國勞動密集型企業消防安全專項治理視頻會議要求,全面排查勞動密集型等六類場所,徹底整治火災隱患,消除違法行為,提升消防安全“四個能力”,有效落實勞動密集型企業等六類場所的消防安全管理責任,不斷完善公共消防設施建設水平,堅決預防重特大火災事故的發生,確保全縣消防安全形勢穩定。
二、治理範圍和重點內容
此次專項行動重點針對勞動密集型企業、工業(物流)園區、違章搭建彩鋼板建築、非法倉庫、“三合一”、“多合一”和沿街門面等六類重點開展集中整治。
(一)治理範圍
一是凡現有同一時間容納30人以上,從事製鞋、製衣、玩具、肉食蔬菜水果等食品加工、家具木材加工、物流倉儲等勞動密集型企業的生產加工車間、經營儲存場所、員工集體宿舍,“三合一”、“多合一”場所和沿街門面均列入本次專項治理範圍。
二是工業園區入駐企業。三是違章搭建彩鋼板建築:違規採用耐火等級達不到要求的彩鋼板,在工廠、施工工地、人員密集場所等違章搭建的彩鋼板建築。四是非法倉庫:未取得國土、規劃等部門審批,違章搭建或非法將民用住宅擅自用作物品儲存的倉庫。五是“三合一”、“多合一”場所:違規在生產、倉儲和住宿為一體的生產經營單位和場所。六是沿街門面:違章採用易燃可燃材料搭建夾層的,夾層內設定床鋪、被褥供人員住宿的,違規存放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專營場所除外),配電線路裸露、亂拉亂接及燈具、插座安裝在易燃可燃底座上的。
(二)治理重點
1、是否依法辦理土地、規劃、消防等手續。
2、企業廠房、庫房、員工集體宿舍是否違規採用易燃可燃材料為芯材的彩鋼板搭建,是否違規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裝修或者作隔熱保溫層。
3、採用液氨製冷的企業,氨設備和管道的設定和管理是否符合國家標準。
4、建築防火間距、防火防煙分區、消防設施設定是否符合國家標準。
5、消防設施、器材、消防安全標誌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是否暢通。
6、電氣產品、燃氣用具的安裝、使用及其線路、管路的設計、敷設、維護保養、檢測是否符合技術要求。
7、是否違規用火、用電、用氣、用油。
8、是否存在違規住人及違規設定住宿與生產儲存經營合用場所問題。
9、是否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開展防火檢查巡查,消防安全培訓、滅火應急和疏散逃生演練,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是否達標。
10、工業(物流)園區等勞動密集型企業集中區域消防安全布局、消防水源、消防車通道等公共消防設施建設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規模較大的勞動密集型企業是否依法建立專職、志願消防隊是否配備必要的消防裝備器材,是否組織開展訓練。
11、“三合一”、“多合一”場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滅火器材是否達到消防安全要求,場所內是否違規留宿從業人員,門窗是否設定影響人員疏散的鐵柵欄、廣告牌,場所內是否私拉亂接電線,是否違規儲存易燃易爆物品。是否嚴格按照公安部《人員住宿與生產經營貯存合用場所消防安全技術規範》的要求,落實人員住宿與生產、儲存、經營場所徹底分離。
12、沿街門面是否存在違章採用易燃可燃材料搭建夾層的情況。是否存在夾層內設定床鋪、被褥供人員住宿的情況。是否存在配電線路裸露、亂拉亂接及燈具、插座安裝在易燃可燃底座上的情況。是否存在照明燈具距可燃易燃物過近的情況。是否存在違規存放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情況(專營場所除外)。是否存在使用明火取暖、烹飪的情況。是否按照規範要求配置滅火器材,電氣線路敷設是否符合規範要求,是否違規儲存易燃易爆物品。
三、整治措施
(一)企業自查自改
各鄉鎮要通過發布公告、召開會議等有效形式,發動本地勞動密集型企業、工業(物流)園區開展全面的自我檢查,並填寫《勞動密集型企業、工業(物流)園區消防安全自查表》(附屬檔案7)。相關企業要建立由法定代表人牽頭的消防安全組織,對照這次專項治理工作的內容,逐條逐項查核登記,標記有無。對自查發現的火災隱患和消防安全違法行為要立即整改,並及時報告當地鄉鎮政府、行業主管部門、消防大隊或當地公安派出所。
(二)鄉鎮排查摸底
各鄉鎮政府要組織村(居)委會對本地六類場所進行逐個排查,摸清名稱、地址、性質、規模、是否辦理土地使用、規劃、工商登記、消防等手續、是否存在消防安全重大問題等情況,填寫《勞動密集型企業等六類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治理檢查記錄表》(附屬檔案8),並進行登記造冊。鄉鎮(區)密集型企業法定代表人和相關場所負責人進行一次約談,督促其遵守消防法律法規。
(三)部門依法監管
各行業部門要按照當地政府的統一部署和職責分工,立即開展全面、細緻的監督檢查。國土、住建、市場監管、公安消防等部門要對勞動密集型企業、工業(物流)園區等土地使用、規劃開發、消防審批等手續證照辦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安監、住建、市場監管、公安消防等部門要依法對六類場所安全生產、作業,生產設備安全,消防設施設定運行,日常消防安全管理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經貿、市場監管等部門要配合有關部門指導、督促相關企業和場所開展自查自糾,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督促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防範事故的發生。
(四)政府督辦整改
對發現的火災隱患和違法行為,各鄉鎮、各部門要根據縣人民政府制定的整改政策標準,督促落實整改。對整改不積極、進度緩慢的單位,各鄉鎮必須督辦落實。對整改難度大、嚴重影響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災隱患企業,要提請縣人民政府掛牌督辦,明確有關部門、單位的整改責任,落實整改措施;對火災隱患集中連片、影響突出的區域,當地政府應當確定為區域性火災隱患,國土、住建、市場監管、城管等部門要進行綜合治理,並納入本地新型城鎮化建設、產業升級計畫統籌改造。
四、組織實施
專項治理分兩個階段。第一階段從2015年1月至2015年3月底,主要整治六類場所存在的突出問題,堅決防止群死群傷重特大火災事故發生;第二階段至2015年底,主要解決六類場所的消防基礎設施建設問題,落實基層政府、部門監管責任,建立長效機制,從源頭上提升火災防控整體水平。
(一)動員部署(2015年1月30日前)
各鄉鎮、行業部門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結合本地和本部門實際,成立專項治理領導機構,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工作職責,召開專門會議,發布社會公告,迅速部署開展工作。
(二)排查摸底(2015年2月30日前)
各鄉鎮政府要立即發動社區、村(居)委會,組織公安派出所、綜治辦、安監站、工商所等基層力量,進行分塊立體格線化排查,縣政府要從有關部門抽調專家骨幹,分片包乾,進駐鄉鎮街道,與基層人員混合編組,逐一摸排,全面清查本地區相關企業(場所)底數,填寫《遵義市消防安全專項治理檢查工作檯賬》(附屬檔案2-5),於2015年2月10日前報當地鄉鎮政府登記造冊,由鄉鎮政府審核後,於2月25日前報送消防大隊。
(三)集中培訓(2015年2月15日前)
各鄉鎮各部門要組織勞動密集型企業、工業(物流)園區和相關場所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開展一次全員集中消防培訓。所有勞動密集型企業、工業(物流)園區和相關場所要組織員工開展一次消防培訓、一次應急疏散逃生演練,做到“四懂三會”:即懂崗位消防流程、懂火災危險性、懂預防火災的措施、懂基本消防安全常識;會報警、會操作消防設施、會撲救初起火災。鄉鎮要組織基層格線員開展全員消防安全業務培訓,重點提高格線員的社會單位檢查率、火災隱患發現率和督改率。
(四)全面整治(2015年12月31日前)
各行業部門要採取法律、行政等綜合治理手段,逐個區域、逐個企業、逐個場所督促落實整改方案、責任和資金,集中查處一批違法建築、違規企業,集中拆除一批彩鋼板違章建築、非法倉庫,集中關停一批行政許可手續不全的企業,集中掛牌督辦一批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企業。縣人民政府要與相關部門、鄉鎮簽訂責任狀,勞動密集型企業提交自查自改承諾書,全部存檔備查,逐級明確落實整治責任。
(五)落實責任(2015年12月31日前)
鄉鎮政府要明確六類場所的消防安全管理的責任部門、責任人,並向縣人民政府報備。縣政府將組織對本地區專項治理工作進行檢查驗收,實地抽查以勞動密集型企業為主的六類場所。縣政府、縣安監局、縣公安消防大隊也將隨機對轄區內勞動密集型企業進行抽查,並將檢查驗收情況納入全年安全生產目標考核、政府年度消防工作考評的重要內容,與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評先評優掛鈎。對檢查驗收發現排查不徹底、整治不到位的鄉鎮、部門,將責令重新組織排查整治。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
縣人民政府成立由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牛偉為組長,縣安監局副局長冉隆濤、縣消防大隊大隊長肖曉健為副組長,國土、住建、經貿、市場監督管理等部門分管負責人為成員的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消防大隊,肖曉健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相關行業部門明確一名聯絡員作為成員,具體負責專項治理工作的組織實施。鄉鎮政府也要成立專門工作機構,主要領導是專項治理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專項治理的直接責任人,加強工作統籌,定期通報情況,實施統一指揮調度。
此次專項治理以縣政府作為第一責任主體,鄉鎮政府作為直接責任主體,具體負責專項治理的組織實施。各鄉鎮、行業部門要建立專項治理工作領導責任制,採取政府、部門領導分片包乾的方式,層層分解落實工作責任,切實將工作任務落實到各級領導、落實到各個崗位、落實到每個環節。縣政府安委會要加強專項治理的組織協調、督導檢查,各職能部門要建立健全聯動機制,對六類場所存在火災隱患逾期不改的,縣消防大隊要列入消防安全不良行為公布範疇,並通報發改、經貿、市場監督管理、等部門,納入當地信用管理體系,推動作為信用評定、項目審批、證券融資、銀行貸款、保險費率厘定的重要依據,利用經濟槓桿手段促進火災隱患整改,切實形成工作合力。
(二)從嚴整治,注重效果
在專項治理工作中,各有關部門必須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從嚴落實國務院安委會“六個一律”,即:對未依法辦理消防行政審批手續且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企業,一律依法責令停產停業;對建築消防設施嚴重損壞、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數量不足、違規採用易燃可燃材料裝修、違規搭建彩鋼板臨時建築的,一律依法對危險部位或者場所責令立即消除隱患或者予以臨時查封;對違規設定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障礙物拒不拆除、違章搭建非法倉庫的,一律依法強制拆除;發現違規住人、違規設定住宿與生產儲存經營合用場所的,一律依法立即清理;對違規電氣焊、違規使用明火、違反消防安全規定冒險作業尚不構成犯罪的,一律依法對違法行為人予以拘留;對勞動密集型企業,一律按照標準設定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報警器或者簡易噴淋,加強技防、物防措施,最大限度地確保專項治理成效。
(三)強化宣教,營造氛圍
各鄉鎮、部門要充分運用電視、廣播、報紙、網路等公共媒體,向社會公告專項治理的內容和要求,集中開展消防安全提示性宣傳。積極邀請新聞媒體跟蹤報導專項治理行動,對拒不整改的企業進行暗訪曝光,形成強大輿論監督聲勢。要引導公眾通過“96119”火災隱患舉報電話積極舉報火災隱患,對民眾舉報核查屬實的,給予重獎,充分調動民眾參與專項治理的積極性。
(四)強化督導,落實責任
縣委、縣政府將此次專項治理工作納入黨委、政府重要的督查內容,推動基層切實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縣消防大隊要充分發揮自身專業優勢,由相關領導每月帶隊包乾到基層進行工作督導,指導有關方面正確理解和執行消防法律法規,督促單位健全消防安全管理體系。縣公安局要成立警務督察隊,對縣消防大隊和公安派出所依法履行消防監督職責情況進行督察,確保法律得到嚴格執行。發生火災事故,要嚴格實行責任倒查,存在工作失職的,依法依規嚴肅追究有關領導和人員責任。
(五)暢通渠道,加強溝通
各鄉鎮、部門要明確工作聯絡人,建立上下級政府間及政府各部門間的信息交流平台,確保檢查信息、資料便捷高效流轉。工作情況要及時報縣專項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