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鄉風文明建設既是鄉村振興的重要內容,也是鄉村振興的重要推動力量和軟體基礎。《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 關於推進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意見》強調“鄉村振興,鄉風文明是保障。必須堅持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抓,提升農民精神風貌,培育文明鄉風、良好家風、淳樸民風,不斷提高鄉村社會文明程度”。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等11部門聯合印發的《關於進一步推進移風易俗 建設文明鄉風的指導意見》以移風易俗為切入點,對鄉風文明建設提出了具體要求和措施。鄉風文明建設是美麗鄉村建設的重要內容,積極培育文明鄉風、良好家風、淳樸民風,是美麗鄉村的精神核心,是鄉村精神文明的基石。美麗鄉村建設要求下的鄉風文明建設存在民眾參與性度不高、宣傳引導力度不夠、文化產品供給單一、基礎保障水平較差等問題。鑒於此,制定了《美麗鄉村—鄉風文明建設指南》(DB3417/T 007-2021)。
編制進程
《美麗鄉村—鄉風文明建設指南》(DB3417/T 007-2021)由池州市農業農村局提出並歸口。
2020年9月1日,收到《關於下達2020年池州市地方標準制修訂計畫的通知》後,成立了編制小組並制定了詳細的起草工作計畫。
編制小組圍繞池州市乃至安徽省美麗鄉村領域鄉風文明建設開展了廣泛而深入的調研,針對鄉風文明建設進行了全面系統的分析,通過總結好的經驗做法,結合標準化原理,提煉出標準化要素,開始標準草案的編制工作,經過多次組內討論後形成《美麗鄉村—鄉風文明建設指南》(徵求意見稿)。
2021年7月6日,《美麗鄉村—鄉風文明建設指南》(DB3417/T 007-2021)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六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
2021年8月6日,《美麗鄉村—鄉風文明建設指南》(DB3417/T 007-2021)實施。
制定依據
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人:尹若磊、吳震、羅桂珍、程強。
標準目次
前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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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範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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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規範性引用檔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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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術語和定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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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建設原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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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建設內容與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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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美麗鄉村—鄉風文明建設指南》(DB3417/T 007-2021)規定了鄉風文明的建設原則、建設內容與要求。該標準適用於鄉風文明建設。
實施建議
要求:通過各類媒體、網路宣傳,使相關標準化知識在相應美麗鄉村家喻戶曉,並初步深入人心;按照標準規定,規範開展鄉風文明建設,對原有不符合標準之處進行有效整改;通過多樣化宣貫形式,廣泛推廣標準化工作,使標準化意識得到明顯提升。
組織措施:①將地方標準宣貫工作作為落實基礎工作的重點,明確各標準要素和操作流程,將各項要求落到實處;②在開展宣貫實施工作的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各項工作要求,實事求是,將標準化宣貫工作落到實處。在宣貫過程中應根據實際情況,若發現有不合實際的條款,應及時向有關部門進行反饋,進行持續改進。③宣貫過程中,注意留痕,如利用通知檔案、會議紀要及現場照片等方式進行記錄。
技術措施:①廣泛開展社會性宣傳。要把標準化作為工作的重中之重,深入開展宣傳,充分發揮電視、報紙、廣播、網路、雜誌等媒體的作用。抓好相關人員學習培訓工作。②通過舉辦培訓班、研討會和講座等方式,對相關職能部門、鄉鎮、美麗鄉村點、及農民進行適當的培訓。③組織人員下鄉宣貫實施。通過組織相關專業人員下鄉對鄉鎮、美麗鄉村點和農民進行標準培訓及宣貫,面對面、手把手地在村級層面積極開展標準套用與實施。
意義價值
《美麗鄉村—鄉風文明建設指南》(DB3417/T 007-2021)的制定,有助於指導、規範和加強鄉風文明建設工作,充分發揮好先進文化的引領作用,不斷提升農民素質和鄉風文明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