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協助縣領導審核、組織起草以縣政府、
縣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負責起草《縣政府工作報告》和縣政府、縣政府重要領導重要文稿。
(二)負責縣政府會議和政務活動的組織安排,協助縣政府負責同志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
(三)研究縣政府部門和鄉鎮政府向縣政府請示的事項,提出審核、處理意見,報縣政府負責同志審定;組織協調縣政府負責同志交辦的有關工作,提出處理意見,報縣政府負責同志決定並協助抓好落實。
(四)督促檢查縣政府各部門和鄉鎮政府對上級政府和縣政府檔案、會議決定事項及縣政府負責同志重要指示貫徹執行落實情況。
(五)組織開展調查研究,收集整理信息,及時向縣政府負責同志和上級政府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六)負責縣人大、政協轉交縣政府的有關議案、建議、提案的辦理工作。
(七)負責縣政府值班聯絡和重要活動的組織安排,及時報告重要情況。
(八)指導、監督全縣政務信息公開工作。
(九)組織安排全縣目標管理考核工作。
(十)組織協調公共機構節能管理工作。
(十一)貫徹執行國家外事、港澳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檢查有關部門和單位貫徹執行和落實情況;協調指導全縣外事活動和對外友好交往,承辦縣委、縣政府涉外、涉港澳有關事務。
(十二)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綜合室
(二)秘書室
(三)政策法規室
(四)總值班室
(五)信息調研股
(六)督查督辦室
(七)政務公開股。
(八)外事股
(九)行政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