績溪縣統計局

績溪縣統計局

根據《中共宣城市委辦公室、宣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績溪縣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辦〔2019〕9號)和《中共績溪縣委、績溪縣人民政府關於縣級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績發〔2019〕5號),制定本規定。

績溪縣統計局是縣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縣統計局貫徹執行黨中央、省市委、省市政府關於統計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落實省市委、省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統計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績溪縣統計局
  • 單位屬性:國家機關
  • 所屬地區:安徽績溪
  • 郵政編碼:245300
  • 現任領導:周炎東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統計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實施上級制定的統計報表制度;承擔組織領導和協調全縣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完整、及時的責任。
(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核算制度和投入產出調查;彙編提供國民經濟核算基礎資料。
(三)組織實施人口、經濟、農業等重大縣情縣力普查,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縣情縣力方面的統計數據。
(四)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築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房地產業、服務業、文化產業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旅遊、交通運輸、郵政、教育、衛生、社會保障等全縣性基本統計數據。
(五)組織實施能源、投資、消費、科技、人口、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對外貿易、對外經濟等全縣性基本統計數據。
(六)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縣性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組織建立服務業統計信息共享制度和發布制度。
(七)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縣委、縣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八)依法管理全縣統計調查項目,指導專業統計基礎工作、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建立健全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開展對重要統計數據的審核、監控和評估。
(九)承擔市對縣考核相關指標的測算上報工作。
(十)承擔全縣統計人員職稱評審的具體組織實施工作。
(十一)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二)職能轉變
取消全縣統計人員從業資格考試組織實施事項。

內設機構

1.辦公室2.綜合股(縣統計執法監督檢查大隊)

現任領導

局長:周炎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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