績溪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中央、省、市、縣有關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以及機構編制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提出全縣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以及機構編制管理的辦法、規定,並組織實施。

(二)研究擬訂全縣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的總體方案及其實施意見,指導、協調鄉鎮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績溪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 負責:全縣黨政機關,人大、政協機關
  • 審核:全縣黨政機關,人大、政協機關
  • 協調:縣委各部門、縣政府各部門
(三)負責全縣黨政機關,人大、政協機關,法院、檢察院機關,人民團體機關及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管理工作;審核全縣股級及以上行政機構的設定。
(四)審核全縣黨政機關,人大、政協機關,法院、檢察院機關,人民團體機關的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的方案;
(五)協調縣委各部門、縣政府各部門、縣委部門與縣政府部門之間的職責分工。
(六)審核鄉鎮黨委、政府機構設定與調整方案。
(七)研究擬訂全縣事業單位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審核縣委、縣政府直屬事業單位的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的方案;審核全縣股級及以上事業單位的設定和冠以績溪縣名稱的鄉鎮事業單位的設定。
(八)負責貫徹落實事業單位法人登記管理工作的政策、法規;承擔全縣事業單位法人登記、年審和監督管理等工作;負責本級事業單位登記管理的行政複議工作。
(九)負責全縣各級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方案、部門“三定”規定、事業單位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方案以及機構編制管理政策法規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按照有關規定,對機構編制方面的違規違紀問題調查核實並提出處理意見。
(十)負責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包括參照公務員管理事業單位)編制使用前置審核工作;負責全縣機關和事業單位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工作;負責全縣財政統一發放工資機構編制審核工作;負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職責審核工作;負責指導規範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和其他非營利性單位網上名稱工作。
(十一)負責全縣機構編制工作的情況綜合、信息交流和統計等工作。聯繫中央、省、市駐績溪縣機構有關機構編制工作。
(十二)承辦縣委、縣政府和縣機構編制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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