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為市機構編制委員會的常設辦事機構,既是市委的工作機構,又是市政府的工作機構,列入市委機構序列,與市人事局合署辦公。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在市委、市政府和市機構編制委員會的領導和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的指導下,負責全市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以及機構編制管理工作,是全市機構編制工作的主管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池州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 地點:池州市
  • 類型:辦公室
  • 主要職責:貫徹執行黨中央方針、政策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以及機構編制管理的、法規;結合本市實際,研究擬定全市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的總體方案及實施意見;研究擬訂全市機構編制管理辦法及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全市各級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工作。
(二)統一管理全市黨政機關,人大、政協機關,法院、檢察院機關,各民主黨派、人民團體機關及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工作;監督檢查全市各級機關、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管理及機構改革方案的執行情況,並向市機構編制委員會和市委、市政府作出報告。
(三)審核市委、市政府各部門的職能配置、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方案;審核市人大、政協、法院、檢察院機關和各民主黨派、人民團體機關的機構設定、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方案;協調市委各部門、市政府各部門、市委部門與市政府部門之間以及市與縣(區)的職責分工;指導縣(區)黨政機關,人大、政協、法院、檢察院及開發區、九華山風景區等機關機構改革工作。
(四)審核市級黨政機關,人大、政協機關、法院、檢察院機關,各民主黨派、人民團體機關的機構設定與調整方案;審核全市副科級以上行政機構的設定和市轄區、縣、鄉(鎮)機構編制分配及人員編制總額;聯繫中央和省直駐池機構有關機構編制工作。
(五)研究擬定全市事業單位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方案;審核市委、市政府直屬事業單位的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審核鄉鎮事業單位機構設定、管理體制和人員編制;審核全市科級以上事業單位和冠以池州市名稱的事業單位的設定。
(六)負責審核並受理市直黨政機關,人大、政協機關,法院、檢察院機關,各民主黨派、人民團體機關及事業單位的編制使用、調整工作。
(七)研究擬定全市事業單位法人登記工作的實施意見,指導全市事業單位法人登記工作。
(八)負責機構編制工作的情況綜合、信息交流、幹部培訓和機構編制人員信息平台建設與管理等工作。
(九)參與財政統發工資工作。
(十)承辦市委、市政府和市機構編制委員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池州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設4個內設機構:
(一)綜合科
綜合協調和處理機關日常工作,督促檢查機關各項工作的落實;組織擬訂全市機構編制管理的政策、規定;組織調查研究,起草綜合性文稿;研究制定機關內部管理規章制度;負責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財務、人事、宣傳、信息、幹部培訓、政務公開、文明創建、保衛、信訪等工作;負責機關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監督管理機關國有資產;承擔全市機構編制統計工作;承辦全市軍隊轉業幹部專項編制的分配;指導規範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和其他非營利性單位網上名稱工作。
(二)機構編制監督檢查科
監督檢查各地、各部門對機構編制管理有關政策、法規的執行情況;監督檢查和評估各地機構改革方案實施和市直各部門“三定”規定的執行情況;受理違反機構編制法規、紀律的檢舉和投訴,承辦“12310”舉報電話的受理工作;對全市超編招錄、調進人員,超職數配備領導幹部,超限額超規格設定機構以及違反規定擅自增加地方編制等違紀問題進行調查,並提出處理意見;承擔機構編制管理納入政府目標考核工作;承辦市直機關事業單位財政統一發放工資機構編制審核工作;承擔全市機關事業單位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工作;指導各縣(區)機構編制部門開展監督檢查工作。
(三)行政機構編制科
研究提出市直黨政機關,人大、政協機關,法院、檢察院機關,各民主黨派、人民團體機關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方案;審核市直黨政部門和人大、政協機關,法院、檢察院機關,各民主黨派、人民團體機關的主要職責、機構設定、人員編制方案;審核九華山風景區、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等市級派出機構的主要職責、機構設定、人員編制方案;負責市直黨政群機關編制使用前置審核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全市公務員招考計畫;承辦市直黨政機關和人大、政協機關,法院、檢察院機關,各民主黨派、人民團體機關以及市級派出機構主要職責、機構設定、人員編制、領導職數調整的具體工作;協調市級黨政機關以及市與縣(區)的職責分工;審核縣(區)黨政機構改革方案和縣(區)、鄉鎮行政編制總額;審核全市副科級以上行政機構的設定;承擔行政綜合執法管理體制改革工作;指導縣(區)黨政機構改革和行政編制管理工作;聯繫中央和省駐池行政機構有關機構編制工作。
(四)事業機構編制科
研究提出全市事業單位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總體方案;研究提出市委、市政府直屬事業單位和市直部門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改革方案;審核市直事業單位的機構設定、主要職責、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配備;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擬定各類事業單位管理規定和編制標準,組織實施全市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總量控制;審核全市副科級以上事業單位和冠以池州市名稱的事業單位機構設定;負責編制市直事業單位招考工作人員計畫和市直事業單位使用編制前置審核工作,承辦市直事業單位主要職責、機構設定、人員編制、領導職數調整的有關具體工作;承擔參照公務員管理事業單位職責審核工作;指導縣(區)、鄉鎮事業單位機構改革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聯繫中央和省駐池事業單位有關機構編制工作。
市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設在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在事業機構編制科掛牌。
其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事業單位登記管理的政策、法規,研究提出全市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並組織實施;承辦市本級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依法處理違反《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的行為;指導事業單位法人治理結構工作,組織實施事業單位績效評估及年度報告公開工作;指導和監督檢查縣(區)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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