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貴池區醫療保障局

池州市貴池區醫療保障局

池州市貴池區醫療保障局,根據《中共池州市委辦公室、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池州市貴池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池辦秘〔2019〕8號)和《中共池州市貴池區委、池州市貴池區人民政府關於池州市貴池區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貴發〔2019〕2號),區醫療保障局是區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池州市貴池區醫療保障局貫徹執行黨中央和省委、市委關於醫療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落實區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醫療保障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現任池州市貴池區醫療保障局局長:包可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池州市貴池區醫療保障局
  • 外文名:Guichi District Medical Security Bureau of Chizhou City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機構屬性:政府工作部門
  • 現任領導:包可 
主要職責,職能轉變,職責分工,內設機構,行政編制,現任領導,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劃標準,擬訂有關政策、規劃和標準並組織實施。
(二)組織制定並實施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建立健全並落實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推進落實醫療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組織制定全區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完善動態調整和區域調劑平衡機制,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建立健全與籌資水平相適應的待遇調整機制。組織擬訂並實施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方案。
(四)組織實施全區城鄉統一的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建立動態調整機制。
(五)落實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建立醫保支付醫藥服務價格合理確定和動態調整機制,推動建立市場主導的社會醫藥服務價格形成機制,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
(六)實施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政策,指導開展全區醫療衛生機構藥品、醫用耗材集中採購的監督管理工作。
(七)制定定點醫藥機構協定和支付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範圍內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八)負責醫療保障經辦管理、公共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組織制定和完善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政策。組織實施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政策。開展醫療保障領域對外合作交流。
(九)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區醫療保障局應完善全區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大病保險制度,建立健全覆蓋全民、城鄉統籌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不斷提高醫療保障水平,確保醫保資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進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改革,更好保障人民民眾就醫需求、減輕醫藥費用負擔。

職責分工

與區衛生健康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
區衛生健康委員會、區醫療保障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安全、保密、宣傳、信息、信訪、應急、機關財務、政務公開和對外合作交流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教育培訓和隊伍建設等工作。承辦局黨組日常工作。負責精神文明建設和作風效能建設有關工作。
(二)規劃財務和基金監管科(法規科)。組織擬訂醫療保障工作規劃。組織編制醫療保障基金預決算草案。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預決算、資產管理、內部審計、統計管理等工作,推進醫療保障信息化建設。組織開展醫療保障政策的綜合研究。組織實施有關醫療保障地方性法規規章和標準,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制定並實施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建立健全並實施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支付範圍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規範醫保經辦業務,受理醫療保障領域的投訴舉報,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三)醫藥服務管理科(待遇保障科、醫藥價格和招標採購科)。實施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建立動態調整機制。擬訂定點醫藥機構醫保協定和支付管理、異地就醫管理辦法和結算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組織開展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技術的經濟性評價。擬訂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統籌推進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建設。組織實施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組織開展醫療救助和生育保險工作。組織擬訂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落實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並組織實施,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落實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配送及結算管理政策並監督實施,指導開展全區醫療衛生機構藥品、醫用耗材集中採購的監督管理工作。

行政編制

區醫療保障局機關行政編制5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內設機構(股級)領導職數3名。
區醫療保障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池州市貴池區醫療保障局局長:包可

其他事項

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對本規定解釋,其調整由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28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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