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池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根據《池州市委辦公室、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池州市貴池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池辦秘[2010]8號)和《池州市貴池區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印發池州市貴池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實施意見>的通知》(貴編字[2010]1號)精神,設立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是主管全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工作的區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單位地址,

職責調整

(一)劃入原池州市食品藥品監管局直接承擔的區食品藥品監管職責。
(二)將區衛生局食品衛生許可,餐飲業、食堂等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和保健食品、化妝品衛生監督管理的職責,劃入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食品、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監督實施有關地方性法規、行政規章;制定全區餐飲服務環節食品、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安全監督管理的意見、規劃並監督實施。
(二)負責餐飲服務許可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監督實施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管理規範,開展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狀況調查和監測工作,發布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日常監管信息。
(三)負責化妝品、保健食品的行政許可和監督管理,承擔有關化妝品、保健食品的初審、備案工作。
(四)負責藥品、醫療器械行政監督和技術監督,監督實施藥品和醫療器械研製、生產、流通、使用方面的質量規範;監督實施中藥材生產質量管理規範、中藥飲片炮製規範;組織實施中藥品種保護制度。
(五)監督實施國家藥品、醫療器械標準,承擔藥用包裝材料的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組織實施處方藥和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制度,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六)監督管理藥品、醫療器械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放射性藥品、麻醉藥品、毒性藥品、精神藥品以及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
(七)組織查處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和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等的研製、生產、流通、使用方面的違法行為;監測藥品、醫療器械和保健食品的廣告。
(八)指導鎮街道食品藥品有關方面的監督管理、應急、稽查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九)組織開展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及餐飲服務環節從業人員的培訓工作。
(十)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稽查科)
協助管理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公文處理、機要檔案、保密保衛、信訪、財務、國有資產監管等行政事務及對外交流與合作等工作;協助黨組抓好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政風評議、社會團體、紀檢監察、政治學習和精神文明建設等具體工作;承擔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隊伍的人事管理、教育培訓、職稱評聘工作;承擔規範性檔案前置審查工作;承擔行政執法監督、稽查案件的審理及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聽證等工作;承擔餐飲服務、保健食品、化妝品、藥品、醫療器械等有關行政許可管理和許可證(一類醫療器械註冊產品證)的核發以及區政務中心視窗管理工作;負責政策法規的貫徹執行及所涉及的宣傳教育工作;負責政務公開和系統信息化建設工作。
稽查科職責:對本行政區域內餐飲服務單位和藥品、醫療器械等的研製、生產、經營、使用單位進行監督檢查和質量抽驗,按規定索取有關資料;受理對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和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等質量及違法行為的投訴舉報;依法查處本行政區域內餐飲服務單位和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等的研製、生產、流通、使用方面的違法行為,依法查處制售假劣餐飲食品、藥品、醫療器械等的案件。
(二)食品安全監管科(保健食品和化妝品監管科)
承擔本行政區域內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承擔餐飲服務和保健食品零售企業經營許可的現場審核工作;監督實施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管理規範,開展餐飲服務環節食品、保健食品、化妝品的安全狀況調查和監測工作,發布與餐飲服務環節食品、保健食品、化妝品安全監管有關的信息;監督實施食品、保健食品、化妝品的標準和技術規範等;承擔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和食物中毒事故處理工作;監測保健食品的廣告;負責保健食品、化妝品和餐飲服務環節從業人員的培訓。
(三)藥品和醫療器械監管科
監督實施國家藥品、醫療器械標準,監督實施藥品和醫療器械研製、生產、流通、使用方面的質量規範,監督實施中藥材生產質量管理規範、醫療單位製劑配製質量管理規範、中藥飲片炮製規範和購銷規則,組織實施處方藥和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制度,負責藥品、醫療器械行政監督和技術監督;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監督管理放射性藥品、麻醉藥品、毒性藥品、精神藥品以及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承擔藥用包裝材料的監督管理,承擔藥品、醫療器械零售企業(含零售連鎖)經營許可現場審核工作,監督管理藥品、醫療器械質量安全,審核一類醫療器械註冊產品標準;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從業人員的培訓

人員編制

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機關行政編制為7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內設機構(股級)領導職數3名。

其他事項

(一)保健食品的監督管理由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食品生產、流通、消費環節許可工作監督管理的職責分工。區衛生局負責提出食品生產、流通環節的衛生規範和條件,納入食品生產、流通許可的條件。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食品衛生許可的監督管理。區質量技術監督分局負責食品生產環節許可的監督管理。區工商行政管理分局負責食品流通環節許可的監督管理。不再發放食品生產、流通環節的衛生許可證。
(三)藥品流通行業管理的職責分工。區商務局作為藥品流通行業的管理部門,負責研究制定藥品流通行業發展規劃、行業標準和有關政策,配合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提高行業組織化程度和現代化水平,逐步建立藥品流通行業統計制度,推進行業信用體系建設,指導行業協會實行行業自律,開展行業培訓,加強國際合作與交流;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對藥品經營企業進行準入管理,制定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並監督實施,監管藥品質量安全,組織查處藥品經營的違法行為。
(四)市、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事權劃分。按照“屬地管理”和“分級負責”相結合的原則,由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與區人民政府另行商定。
(五)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單位地址

安徽省池州市貴池區秋浦西路1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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