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根據《中共池州市委辦公室、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池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池辦秘〔2019〕30號),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是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衛生健康、中醫藥事業發展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標準規劃。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政策規劃,依法制定有關地方標準並組織實施。統籌規劃全市衛生健康資源配置,指導全市衛生健康規劃的編制和實施。制定並組織實施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協調推進深化全市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議。組織深化全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推進管辦分離,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制定並組織實施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的政策措施,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的建議。
(三)制定全市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免疫規劃和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落實。負責全市衛生應急工作,組織和指導全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上報法定報告傳染病疫情信息、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四)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負責推進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
(五)貫徹落實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提出國家基本藥物價格政策的建議。組織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依法制定並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標準。
(六)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等公共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健全衛生健康綜合監督體系。牽頭落實《菸草控制框架公約》。
(七)制定全市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行業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建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國家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制定並組織實施醫療服務規範、地方標準和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服務規範。
(八)負責計畫生育服務和管理工作,開展人口監測預警,研究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完善計畫生育政策。
(九)指導全市衛生健康工作,指導基層醫療衛生、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和全科醫生隊伍建設。推進衛生健康科技創新發展。
(十)承擔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保健有關工作。
(十一)承擔中醫醫療、預防、保健、康復及臨床用藥等監督管理責任。負責監督和協調醫療、研究機構的中西醫結合工作,組織開展中藥資源普查,促進中藥資源的保護、開發和合理利用,承擔保護瀕臨消亡的中醫診療技術和中藥生產加工技術責任,組織開展中醫藥推廣、套用和傳播工作。
(十二)指導市計畫生育協會的業務工作。
(十三)承擔市醫院管理委員會、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市政府地方病防治領導小組、市政府血吸蟲病防治領導小組、市政府防治愛滋病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職能轉變。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應當牢固樹立大衛生、大健康理念,推動實施健康池州戰略,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以促健康、轉模式、強基層、重保障為著力點,把以治病為中心轉變為以健康為中心,為人民民眾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務。一是更加注重預防為主和健康促進,加強預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健全健康服務體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資源下沉,推進衛生健康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向農村覆蓋、向邊遠地區和生活困難民眾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加大公立醫院改革力度,推進管辦分離,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共方式多樣化。
(十六)有關職責分工。
1.與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全市人口監測預警工作,擬定生育政策,研究提出我市與生育有關的人口數量、素質、結構、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議,促進生育政策和相關經濟社會政策配套銜接,參與制定全市人口發展規劃和政策,落實國家、省人口發展規劃中的有關任務。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組織監測和評估人口變動情況及趨勢影響,建立人口預測預報制度,開展重大決策人口影響評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諮詢機制,研究提出全市人口發展戰略,擬訂人口發展規劃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以及統籌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政策建議。
2.與市民政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擬訂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全市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市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全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法規、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3.與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工作,會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制定、實施全市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組織進行檢驗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並及時向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通報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對得出不安全結論的食品,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應當立即採取措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在監督管理工作中發現需要進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應當及時向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提出建議。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會同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建立重大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
4.與市醫療保障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市醫療保障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5.與池州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全市傳染病總體防治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工作,與池州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建立健全應對口岸傳染病疫情和公共衛生事件合作機制,建立和完善傳染病疫情和公共衛生事件通報交流機制,建立口岸輸入性疫情的通報和協作處理機制。

內設機構

辦公室(健康產業促進科、行政審批科、市獻血辦),人事科、規劃信息與財務科,監督與法規科,疾病預防控制科(食品安全標準與監測評估科、市血吸蟲病防治辦公室、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醫政醫管科(藥物政策與基本藥物制度科、市衛生應急辦公室),基層衛生健康科(體制改革科),人口監測與家庭發展科,中醫藥服務管理科(中醫藥發展科),婦幼健康科(老齡健康科),科技教育與宣傳科,職業健康科共12個科室。

人員編制

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機關行政編制2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衛生健康系統工會主任1名,計畫生育協會專職副會長1名;科級領導職數13名。

現任領導

池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主任:劉保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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