績溪縣醫療保障局

績溪縣醫療保障局

根據《中共宣城市委辦公室、宣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績溪縣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辦〔2019〕號)和《中共績溪縣縣委、績溪縣人民政府關於縣級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績發〔2019〕5號),制定本規定。

績溪縣醫療保障局是縣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績溪縣醫療保障局
  • 所屬部門:績溪縣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安徽省宣城市
  • 現任領導:胡飛光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關於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劃標準,擬訂我縣醫療保障相關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
(二)貫徹執行並實施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和規定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推進醫療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承擔縣級醫療保障基金管理工作。
(三)組織擬定全縣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完善動態調整機制,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建立健全與籌資水平相適應的待遇調整機制。組織擬訂並實施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方案。
(四)組織使用和執行全縣城鄉統一的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建立動態調整機制,執行醫保目錄準入談判規則並組織實施。
(五)組織擬定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建立醫保支付醫藥服務價格合理確定和動態調整機制,推動建立市場主導的社會醫藥服務價格形成機制,建立執行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
(六) 執行藥品、醫用耗材招標採購政策並監督實施,指導全縣醫療衛生機構藥品、醫用設備、醫用耗材集中採購工作,指導藥品、醫用耗材招標採購平台建設。
(七)制定定點醫藥機構協定和支付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範圍內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八)負責醫療保障經辦管理、公共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組織擬定和完善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政策。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開展醫療保障領域對外合作交流。
(九)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與縣衛生健康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縣衛生健康委員會、縣醫療保障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內設機構

1.辦公室
2.待遇保障和醫藥管理科
3.醫藥價格和基金監管科。

現任領導

局長:胡飛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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