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宣城市委辦公室、宣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績溪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辦〔2009〕102號)精神,設定績溪縣教育體育局,為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績溪縣教育體育局
- 上級單位:績溪縣人民政府
- 現任領導:胡明利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全面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教育體育工作的路線、方針、政策,監督、檢查鄉鎮政府及各中國小校(幼稚園)對黨和國家、省、市的教育體育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情況。
(二)編制和制訂全縣教育體育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中國小布局調整規劃並組織實施。
(三)組織和指導全縣教育體育改革,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需要的教育體育體制和運行機制;組織和指導教育教學研究和體育工作,對全縣學校的辦學和體育工作進行督導和評估。
(四)巨觀管理和指導全縣基礎教育、職業技術教育、成人教育、體育教學、社會力量辦學等工作;指導、推動各類教育教學計畫和體育工作計畫的修訂;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全面貫徹教育體育方針、全面推進素質教育、全面提高教學質量和全民身體素質。
(五)貫徹落實省、市下達的普通高校、成人高校、中專學校招生計畫;制定普通高中、職業高中招生計畫,並組織實施。
(六)擬訂和執行教育基建投資、事業經費計畫,管理國(境)外、中央、省對我縣的教育貸款和援助等;規劃和指導全縣各級各類公辦學校的校舍、設備的建設;管理本部門教育體育經費。
(七)統籌規劃各類學校體校師資隊伍建設,負責各類公辦學校體校的教職工編制與人員調配。負責全縣教師的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全面推進教育體育系統人事制度改革。
(八)規劃、組織和指導全縣教育系統勤工儉學、校辦企業以及教學設備和電教、教儀的配備等工作。
(九)組織實施全民健身計畫,指導並開展民眾性體育活動,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開展國民體質監測。
(十)統籌規劃全縣競技體育發展,協調全縣性體育競賽競技運動項目設定與重點布局,組織大型體育競賽。指導全縣體育總會、各單項體育運動協會等社會團體的工作。
(十一)指導全縣體育場館建設,依法監督建設和保護體育場地設施。
(十二)研究擬定體育經濟政策,發展體育市場。歸口管理全縣體育對外交流,協同有關部門管理體育外事工作,組織開展對外合作與交流。
(十三)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教育體育局內設4個職能股室。
(一)人秘股(黨辦)
1、協助局領導組織管理機關日常工作,協調機關各部門的關係,制定機關各項工作制度,起草有關檔案和報告,負責會議組織、文電處理、檔案、信訪、保密及行政事務管理工作;
2、負責局黨委的日常工作及機關幹部職工的政治理論學習,負責機關幹部職工的培訓、考核、獎懲、表彰和工資福利等工作;
3、負責辦公用品的購置、發放及車輛調度管理及來人接待等工作;
4、負責機關及教育體育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工作;負責全縣學校體校師資隊伍建設;辦理《教師資格證書》審核、認定工作;辦理教職工人員調動和學校體校師範類畢業生選聘工作;管理教師的培訓、考核、表彰、獎懲、工資福利以及人事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學校體校領導班子建設,辦理選拔、考核和任免工作;依法保障教師合法權益;
5、協助局領導組織學校體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指導學校體校做好內部管理工作;
(二)教育股(體育股)
1、檢查和指導全縣普通中國小、幼稚園(學前班)全面貫徹黨和國家教育方針,全面提高教育質量的情況;檢查驗收各鄉鎮中國小鞏固提高普及九年義務教育成果,修訂城鎮普及高中教育計畫;
2、負責中、國小校的布局調整工作;
3、檢查指導中國小、幼稚園的體育衛生、軍訓和國防教育、德育教育、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檢查和指導學前教育、特殊教育;
4、負責全縣中國小的學籍管理;組織全縣普通高中的畢業會考工作;負責全縣中國小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的評選、推薦和表彰工作;
5、負責制訂全縣職業教育的規劃和年度計畫並負責組織實施工作;負責全縣職業學校的學籍管理工作;指導、協助職業學校配合有關部門抓好實訓、技能考核和技術等級證書發放工作;
6、負責統籌規劃全縣體育事業,組織實施全民健身計畫,指導並開展民眾性體育活動,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開展國民體質監測;
7、組織、指導全縣各部門、各行業系統開展社會性體育活動,統籌規劃全縣競技體育項目的布局、訓練和競賽,抓好業餘訓練,抓好學校體育的“達標”工作;
8、制定全縣性的體育競賽制度、計畫和全縣競賽規程,審批各項運動全縣記錄和國家三級運動員、三級裁判員、三級社會體育指導員技術等級;
9、指導全縣體育場館建設,依法監督建設和保護體育場地設施;
10、指導全縣體育總會、各單項體育運動協會等社會團體的工作;研究擬定體育經濟政策,發展體育市場;歸口管理全縣體育對外交流,協同有關部門管理體育外事工作。
教育股、體育股合署辦公
(三)計畫財務股
1、負責編制全縣各類教育體育事業發展財務年度計畫;負責全縣年度教育體育經費預算安排、年終決算和財務監督;負責教育體育經費內審工作;
2、負責全縣教育體育統計工作;
3、負責全縣教育體育基建的計畫安排和校舍維修工作;
4、檢查、監督全縣各級各類學校的收費標準,收費項目執行情況和教育體育經費開支情況等。
(四)行政審批服務股
負責按《關於公布行政許可(審批)項目的通知》檔案所明確的行政許可和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辦理;負責行政審批事項的諮詢、項目申報要件材料審查、行政審批項目的受理和辦理結果的反饋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胡明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