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擬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政策、規劃,起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並組織實施。
(二)擬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人力資源流動政策,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完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建立統籌城鄉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培訓制度。建立就業援助制度,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
(四)統籌推進建立覆蓋城鄉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貫徹實施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的政策和標準並組織實施。貫徹實施全省養老保險統籌辦法和統一的養老、失業、工傷保險關係轉續辦法。擬定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編制有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貫徹執行有關社會保障基金投資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全民參保計畫並建立統一的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台。
(五)負責就業、失業和社會保險基金的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有關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統籌實施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商協調機制。貫徹執行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貫徹執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特殊勞動保護政策,貫徹執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七)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擬定及貫徹執行全縣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繼續教育和博士後管理等政策,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組織擬訂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健全職業技能多元化評價政策。
(八)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規範事業單位崗位設定、公開招聘、聘用契約等人事綜合管理工作,貫徹實施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
(九)承擔評比達標表彰和表彰獎勵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貫徹落實表彰獎勵制度,綜合管理表彰獎勵工作,根據授權會同有關部門承辦以縣委、縣政府名義開展的表彰獎勵活動。
(十)貫徹執行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決定、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貫徹執行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協調、推動有關政策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二)參與全縣人才隊伍建設政策制定;負責政府部門人才工作的綜合管理。負責制定並實施全縣人才培養規劃,做好專業技術人員、高技能人才、黨政人才隊伍建設和專業技術人員的繼續教育工作;加強人才市場管理,研究提出吸引人才的優惠政策,積極引進各類急需人才,特別是高層次的技術和管理人才;建立門類齊全、結構合理的人才庫,為全縣人才隊伍建設提供有關信息;按照有關政策規定落實和解決人才的工資、福利待遇;研究制定全縣人才開發中勞動保障方面的政策。
(十三)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四)職能轉變。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改革,進一步減少行政審批事項,規範和最佳化對外辦理事項,減少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等審批事項,實行國家統一的職業資格目錄清單管理,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創新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公共服務方式,加強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務水平。
(十五)有關職責分工。
與維西傈僳族自治縣教育體育局的有關職責分工。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由維西傈僳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會同縣教育體育局等部門擬定。
內設機構
社會保險基金監管股
貫徹落實基本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企業(職業)年金、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基金監管制度和養老保險基金運營政策。依法監督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資運營,組織查處重大案件。參與擬訂社會保障基金投資政策。編制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決算草案,建立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制度;參與擬訂有關社會保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綜合數據的採集、統計、管理和綜合分析工作,並對外發布統計數據。
人力資源流動管理股
擬訂人力資源市場、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和人力資源流動的政策和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人力資源社會服務機構管理工作;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含工勤人員)調配政策,承擔事業單位人員,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工勤人員流動調配事宜;按照管理許可權制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開招聘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三支一扶”有關工作。負責局人才工作的牽頭協調工作。
勞動保障監察股(行政審批股)
擬訂勞動保障監察工作制度;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依法查處和督辦重大案件。指導鄉(鎮)勞動保障監察工作。制定勞動保障監察員管理培訓制度並組織實施。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組織處理有關突發事件。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等工作。
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日常運轉,承擔離退休人員管理、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財務、信息、政務公開、安全、保密、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承擔重要文稿起草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負責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和宣傳工作;承擔綜合協調、政務運轉、督促檢查和服務保障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機構編制工作。統籌協調“放管服”改革相關工作。牽頭落實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任務,推進行政審批工作規範化、標椎化、便民化。擬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
職業能力建設股(養老、工傷保險股)
組織實施職業培訓機構發展規劃和管理規則;貫徹國家職業分類、職業技能標準和行業標準。貫徹實施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制度;組織實施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政策和規劃。指導和規範職業技能鑑定,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人技術等級崗位考核(鑑定)評審工作;負責技工院校招生工作。貫徹執行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政策、規劃和標準。貫徹執行養老保險基金管理以及補充養老保險政策和管理辦法。建立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制度,指導企業年金規程。貫徹執行全縣養老保險地方性政策、改革方案、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監督實施養老保險的覆蓋範圍、費率調整、基金征繳、待遇項目給付標準、費用社會統籌、個人賬戶管理等政策;貫徹實施養老保險的享受條件和計發辦法;組織實施工傷保險政策、規劃和標準,貫徹執行工傷預防、認定和康復政策,初審上報工傷與職業(因)病致殘等級鑑定申報材料。承擔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人員退休核准和企業年金備案工作。
就業失業與農民工工作股
擬定全縣就業規劃、計畫和勞動者公平就業、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跨地區有序流動等政策措施;健全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組織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就業援助、特殊群體就業等政策。組織實施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組織實施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協調處理涉及農民工的重點難點問題和重大事件。貫徹執行失業保險政策規定和基金管理辦法。建立失業監測和預警制度。貫徹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較大規模失業和經濟結構調整中涉及職工安置權益保障的政策。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表彰獎勵辦公室)
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貫徹落實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承擔事業單位崗位設定審批和科級幹部任免備案工作。組織實施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綜合管理工作,承辦深化職稱制度改革有關工作;負責推薦、選拔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科技興鄉貢獻獎”以及優秀拔尖人才。組織擬訂全縣表彰獎勵政策;綜合管理全縣評比達標表彰獎勵工作,根據授權會同有關部門承辦以縣委、縣政府名義開展的獎勵活動。
維西傈僳族自治縣人才服務中心
貫徹落實國家、省的人才戰略,以及有關人才服務,人才市場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監督、管理和指導人才中介組織活動;收集、整理、貯存、分析人才供需信息,傳遞供需信息,為供求雙方提供服務;組織承辦人才交流洽談,人才引進、人才招聘等服務;實施人事代理服務,負責流動人才組織與人事檔案的接轉與保管;組織人才培訓;開展人才能力測評;開展人才調研、人才預測與規劃、人才開發工作;提供人才人事政策法規諮詢服務;開展法律、法規允許的其他人才服務業務;負責本職責範圍內的信訪接待工作。
工資福利股
組織實施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工資收入分配、福利和離退休政策。組織實施地方性津貼、補貼政策。負責縣直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總量管理工作。負責縣直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退休的核准工作。
勞動關係信訪與調解仲裁股
組織實施勞動關係政策和勞動契約、集體契約制度;組織實施企業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實施辦法,貫徹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實施辦法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實施辦法;貫徹落實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的巨觀調控辦法,指導和監督縣屬國有企業工資總額管理和企業負責人工資收入分配。組織實施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開展勞動人事爭議預防工作;依法指導處理重大勞動人事爭議,負責調解員、仲裁員培訓管理。負責來信來訪工作,綜合分析、反映信訪動態,督辦重要來信、來訪事項,協調處理有關信訪事宜。
維西傈僳族自治縣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局
貫徹執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政策、規劃和標準;統一辦理本縣的農村居民的參保登記;負責全縣統籌範圍內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保險費征繳、個人賬戶和統籌基金的建立、保險待遇審核、養老費用支付、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編制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的預決算,按時準確編報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各類財務、統計報表,辦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係和個人賬戶接轉清退手續;受理參保人員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查詢業務,協助調解有關保險糾紛,做好相應的配套服務工作;貫徹執行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的政策、規劃和標準以及征地方案中有關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措施的審核辦法。
維西傈僳族自治縣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
承擔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州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及政策的責任;承擔我縣企業、機關、事業單位及其職工和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養老、工傷保險基金籌集、撥付和待遇審核支付等業務;負責編制我縣社會保險基金年度收支預決算;負責編制上報養老、工傷保險基金的決算及基金的月、季度會計報表;根據上級擬定的辦理程式和操作規範,負責組織實施我縣養老、工傷參保單位進行社會保險登記、基金征繳以及社會保險關係建立、中斷、轉移、續接和終止工作;根據上級擬定的業務工作規範,負責組織實施我縣社會保險繳費記錄、個人帳戶登錄和檔案管理工作;根據上級檔案精神,積極開展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負責我縣社會保險有關信息與統計數據的採集、整理、分析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社會保險參保職工、離退休人員及工傷、供養遺屬基礎資料庫;負責我縣社會保險統計月報、季報、年報的編制上報工作;負責我縣社會保險基金稽核制度的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防範瞞報少繳社會保險費和虛報冒領社會保險待遇的工作制度;負責我縣管理單位養老、工傷保險待遇的審核、支付工作;組織開展社會保險宣傳工作;經辦我縣管理單位職工的社會保險業務;經辦我縣管理單位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社會化發放工作;負責實施全縣社會保障信息系統建設的規劃;負責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網路管理、設備的技術協調和技術支持;負責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系統和業務系統的安全管理、監督、指導、套用、維護工作;負責縣級高清視頻會議設備的管理和套用工作;負責縣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入口網站建設、安全管理、運行和維護工作;負責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民眾“最後一公里”工作的開展、指導、督促、檢查工作;負責全縣載入金融功能社會保障卡的管理及督促、檢查、指導工作;負責金融社保卡套用環境的PSAM卡管理工作。
維西傈僳族自治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
根據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的授權主要承擔維西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的勞動、人事爭議案件的受理、立案和處理日常工作,依法處理勞動爭議案件,並負責向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報告工作;根據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的授權,對仲裁員、兼職仲裁員、仲裁員助理、書記員實施日常管理,以及兼職仲裁員的選聘、培訓與考核;根據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的授權,負責保管、使用有關文書、檔案、印鑑;辦理涉及勞動人事爭議處理和勞動糾紛調解的來信來訪;負責對用工單位勞動人事爭議預防和處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及政策宣傳、諮詢,指導用工單位依法用工;負責指導基層勞動人事爭議調解組織建設與調解工作;對勞動人事爭議案件處理情況進行定期統計和分析。
維西傈僳族自治縣勞動就業服務局(加掛維西縣創業小額貸款擔保中心)
根據《勞動法》、《就業促進法》、《社會保險法》、《失業保險條例》等法律法規,貫徹執行和組織實施國家和省促進就業、失業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擬定、實施全縣創業促進就業政策;擬定全縣就業創業、失業保險等地方性法規、規章;擬定並組織實施全縣城鄉統籌就業、創業促進就業工作計畫;負責高校畢業生相關就業政策的落實;指導全縣公共就業服務機構開展就業創業工作;組織實施全縣開展就業援助工作;組織實施全縣職業培訓和創業培訓工作;負責經辦全縣就業、失業人員的登記管理,開展失業動態監測和調控;負責組織勞動力就業、失業狀況統計工作;負責擬定全縣就業補助資金的使用方案。負責經辦全縣就業補助資金、失業保險基金的預決算及使用管理;負責開展全縣就業補助資金、創業擔保貸款資金、失業保險基金等專項資金的籌集、分配、管理、使用工作,指導下級就業服務機構使用好專項資金;綜合管理全縣失業保險工作。負責全縣失業保險援企穩崗、支持參保職工提升技能工作,負責全縣失業保險擴面和基金征繳,具體經辦中央、省屬駐縣及縣直企事業單位失業保險基金的核定、收繳、發放工作;負責規範和管理全縣公共就業服務信息網路建設並提供信息服務;指導基層勞動保障平台就業工作能力建設;為到我縣就業的人員辦理就業證;為勞動力供需雙方提供勞務交流、職業介紹、信息諮詢和就業指導服務;承擔全縣鼓勵創業 “貸免扶補”工作、縣創業小額貸款擔保中心工作;指導和開展全縣創業擔保貸款工作;指導和開展全縣失業保險稽核工作;負責創業擔保貸款擔保中心辦公室日常業務工作;協助指導縣級承辦單位、承貸銀行開展工作,督促各承辦單位落實創業扶持政策,及時掌握全縣開展創業小額貸款工作動態;定期做好創業擔保貸款相關信息收集和統計報表的數據匯總、上報及報表分析等工作。
所獲榮譽
2021年4月,被授予“雲南省脫貧攻堅先進集體”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