巍山彝族回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巍山彝族回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巍山彝族回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巍山彝族回族自治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巍山彝族回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機構設定,工作任務,機構編制,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省、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工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2、擬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人力資源流動政策並組織實施,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貫徹執行力資源服務機構的市場準入制度,加強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的指導和監管。
3、負責促進就業工人作,擬訂全縣統籌城鄉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貫徹執行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牽頭貫徹實施中央、省、州、縣就業促進政策;負責牽頭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落實就業創業援助制度;負責推行職業資格制度,統籌組織開展城鄉勞動者職業技能培訓;承擔民辦職業培訓機構的監管職能。
4、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貫徹執行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的政策、標準;執行全州範圍內統一的社會保險關係轉續辦法和統籌辦法,統籌機關、企事業單位、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的管理和監督制度,審核、匯總全縣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並按批覆監督實施;貫徹執行社會保險基金收繳、支付、管理、運營的管理辦法,對社會保險基金進行監督和管理。
5、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縣勞務開發及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擬訂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及培訓政策並指導實施,協調推動相關政策的貫徹落實,協調解決有關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6、負責就業、失業和有關社會保險基金的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有關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7、牽頭、組織、指導全縣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貫徹落實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聘用、調配和工勤人員管理辦法;貫徹執行專業技術人員管理政策,負責專業技術人員教育培訓和考核工作;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參與人才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辦法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全縣事業單位招聘考試、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等人事考試和企事業單位素質測評工作。
8、貫徹事業單位人員、機關工勤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機關工勤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貫徹企事業單位人員、機關工勤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
9、負責《幹部人事檔案工作條例》的貫徹落實,負責管理、指導、督促、檢查全縣事業單位人事檔案管理工作。
10、貫徹落實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商協調機制,貫徹落實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實施辦法,貫徹落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實施辦法。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11、綜合管理全縣評比達標表彰獎勵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表彰獎勵獲得者的管理服務工作,根據授權會同有關部門承辦以縣委、縣政府名義開展的縣級表彰獎勵活動。
12、負責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領域對外交流與合作。
13、完成縣委、縣人民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機構設定

根據上述職責,縣人社局設8個內設機構,其中8個內設機構為:辦公室、就業促進股、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工資福利股、社會保險股、基金監督管理股、勞動關係與調解仲裁股、勞動保障監察大隊。

工作任務

2019年,巍山縣人社局在縣委、縣政府的堅強領導下,在大理州人社局的關心幫助下,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以人民為中心、服務民眾所需求的發展理念,全面落實縣委十三屆六次全會關於推進“五個新巍山”高質量跨越發展的總體要求,緊扣保障民生、服務發展兩大主題,超前謀劃,對標對表,以高度的政治自覺和強烈的責任擔當,不斷改革創新,銳意進取,履職盡責,圓滿完成各項指標任務,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穩步推進。
1、就業創業形勢穩定。始終堅持“就業是最大的民生”的理念,全面落實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多措並舉服務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助力農民增收致富。一是整合資源、搭建平台、強化培訓,促進農村貧困勞動力轉移就業,形成了“轉移一批,帶動一批”的建制模式;二是堅持“擴大就業、鼓勵創業、改善民生”的工作思路,多措並舉,攻堅克難,努力使城鎮新增就業人數逐年遞增;三是依託就業失業登記管理系統,建立完善了失業人員資料庫,認真做好就業失業登記和高校畢業生登記服務工作,並及時進行信息更新,確保各項信息準確無誤;四是統籌做好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創業貸款審批發放、就業援助等各項優惠政策的落實工作。
2、行業扶貧取得實效。一是認真落實就業扶貧政策,積極鼓勵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外出務工,按照“培訓一人、就業一人、脫貧一戶”的要求,紮實開展技能扶貧行動,深入推進就業扶貧;二是鼓勵支持各類經營實體吸納貧困勞動者就業,出台了《就業扶貧車間認定辦法》,積極開展認定工作;三是以“浦東—大理”勞務協作和人才開發合作項目為機遇,大力開展勞動力轉移輸出工作;四是認真落實減輕貧困人口繳費負擔的傾斜政策要求,對符合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條件的建檔立卡貧困戶人口,為其代繳部分或全部最低標準基本養老保險費;五是認真落實民眾會議制度,切實做好對掛鈎村委會廟街鎮潤澤村的“掛包幫”“轉走訪”工作。
3、勞動關係和諧穩定。一是嚴格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全面開展“治欠保支”行動,建立健全聯席會議制度、“雙隨機”執法檢查機制和欠薪案件快查快處機制,認真落實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制度以及《大理州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管理辦法》等制度,通過召開推進會議、簽訂工作目標責任書等方式,進一步明確責任、細化任務,勞動保障維權工作成效明顯;二是積極開展和諧勞動關係創建活動,深入開展“規範農民工勞動用工”專項行動,啟用實施勞動用工網上登記備案管理,勞動契約制度有效落實;三是深入推進勞動人事爭議調解組織規範化建設,健全完善服務功能,有效維護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四是多措並舉做好信訪維穩,依法分類處理民眾信訪訴求。
4、社會保障不斷完善。按照兜底線、織密網、建機制的要求,全面構建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努力滿足人民民眾差異化需求,更好地體現社會主義公平正義。一是完善全民參保登記長效機制,建立常態化擴面征繳機制,積極開展《社會保險法》政策宣傳,組織開展2019年“工傷保險走進扶貧車間”主題普法宣傳活動等,社保覆蓋面明顯擴大;二是認真落實國務院社會保險費率下降調整和降低參保單位繳費基數等政策,紮實做好機構改革後社會保險費征管劃轉工作,著力推進各項社保制度改革,全力以赴抓改革、惠民生,社保制度日益健全;三是始終把社保基金安全放在重要位置,築牢基金是社會保障的生命線、基金紀律是“高壓線”的意識,嚴格執行各項基金監督管理的政策法規,認真做好社保基金用款計畫集中匯簽及日常巡查監督等工作,全面按時完成了省州人社部門對我縣社保基金檢查發現問題的整改落實工作,社會保險基金運行安全高效;四是做好金融社會保障卡的發行和管理工作,加快推進社會保障“一卡通”建設。
5、服務更加規範。堅持激勵約束保障並舉著力提高事業人員素質能力、創新活力、服務水平。一是完成2018年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工作;二是認真落實艱苦邊遠地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制度,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三是繼續推進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積極做好事業單位崗位設定、職稱評聘等工作;四是紮實做好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人事調配和機構改革中的職能劃轉、人員轉隸等工作;五是認真做好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工資待遇審核審批和退休人員審批工作;六是認真做好高校畢業生回縣報到和檔案管理服務工作;七是根據機構改革要求,研究制定了人社局“三定”方案;八是對服務大廳進行了規範設定,並投資16萬元,對全局的電腦、印表機等辦公設備進行了更換,人社公共服務水平明顯提升。
6、黨建工作縱深推進。始終把黨建工作擺在首位,認真落實機關黨建各項工作任務,全面推進黨的思想、組織、作風、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設,推動基層黨建工作制度化、規範化。一是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結合縣委第三巡察組反饋問題,堅持以“改”促責任落實,以問題為導向,以整改強化“一崗雙責”,全面完成了反饋問題的整改落實工作,進一步規範提升了黨建工作水平。二是緊緊圍繞黨的基本組織建設、基本隊伍建設、基本活動建設、基本制度建設、基本保障建設,推進黨支部規範化建設。三是嚴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不斷完善內控制度管理,全面提升人社服務質量。四是紮實開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五是以機構改革為契機,進一步落實放管服工作,結合部門工作職責職能及“三定”方案,全面梳理完成人社權責清單。
年內,制定完善了黨組工作規則、“三重一大”事項集體決策制度、中心組學習制度、工會制度、財務管理制度、公車管理規定、公章使用管理規定等7個內部管理制度;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24份,社保基金監督管理責任書33份;新增行政職權3項,劃轉11項;完成了黨支部換屆工作。
7、掃黑除惡有序推進。始終把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作為一項嚴肅的政治任務來抓,並嚴格按省、州、縣黨委的安排部署,圍繞人社重點領域,多措並舉,嚴密摸排問題線索,紮實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

機構編制

部門編制2020年部門預算單位共1個。其中:財政全供給單位1個;部分供給單位0個;特殊供給單位0個;自收自支單位0個。財政全供給單位中行政單位1個;參公管理事業單位0個;非參公管理事業單位0個。截止2019年12月統計,部門基本情況如下:
在職人員編制62人,其中:行政編制20人,事業編制42人。在職實有58人,其中:財政全供養58人,財政部分供養0人,非財政供養0人。
離退休人員13人,其中:離休0人,退休13人。
車輛編制1輛,實有車輛1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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