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遠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管理縣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威遠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地點:威遠縣
- 類別:政府部門
- 內設機構:辦公室
工作職責
二、擬定並組織實施全縣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全縣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全縣促進就業工作,擬定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擬訂並組織落實創業、就業援助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牽頭擬定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定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
四、統籌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貫徹落實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貫徹落實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險關係轉續辦法,貫徹落實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定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辦法,編制全縣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
五、負責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全縣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會同有關部門貫徹落實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和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調控政策,建立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貫徹落實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
七、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全縣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擬定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參與人才管理工作,擬定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負責中、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擬定吸引國(境)內外專家、留學人員來威(回威)工作或定居政策。
八、會同有關部門貫徹落實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政策,擬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計畫,負責軍隊轉業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貫徹落實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政策,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九、負責行政機關公務員綜合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擬定人員調配政策和特殊人員安置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國家榮譽制度和政府獎勵制度。
十、貫徹落實勞務開發及農民工工作相關政策,擬定勞務開發及農民工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一、貫徹落實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貫徹落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違法案件。
十二、指導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公共服務機構及平台建設。
十三、承擔縣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四、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領導分工
負責新聞、宣傳和機關行政事務管理、政策法規、行政審批、工資福利、社會保險、社保基金監督、數據信息化建設等工作。具體分管局辦公室、政策法規股(行政審批股)、工資福利股、社會保險股、縣社會保障信息中心工作。
主持縣機關事業社會保險局全面工作,聯繫縣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事業管理局工作。
主持縣社會養老保險事業管理局全面工作,聯繫縣醫療保險管理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