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幹部技術職稱暫行規定》,1980年國家統計局發布的規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統計幹部技術職稱暫行規定
- 頒布時間:1980年5月16日
- 發布單位:國家統計局
《統計幹部技術職稱暫行規定》,1980年國家統計局發布的規定。
《統計幹部技術職稱暫行規定》,1980年國家統計局發布的規定。(國家統計局擬訂1980年5月16日國務院批轉)第一條 為了充分調動廣大統計幹部的積極性,鼓勵統計幹部熱愛本職工作,積極鑽研業務,提高統計工作的科學水平,使統...
規定全文 第一條 為加強統計專業隊伍建設,提高統計人員素質,客觀公正地評價和選拔人才,充分發揮統計人員在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根據國家深化職稱改革、建立和推行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制度的精神,特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統計...
統計專業人員通過考試、評價取得北京市職稱證書,由用人單位根據需要,自主、擇優聘任專業技術職務。強化聘後考核管理,對不符合崗位要求、沒有履行崗位職責的統計專業人員,可按照有關規定降低崗位等級直至解除聘用。2.暢通職稱申報綠色渠道。
會計幹部技術職稱暫行規定,為了更好地培養和合理使用會計幹部, 做好考核和晉升工作, 充分發揮他們的積極性,鼓勵他們努力鑽研業務,提高會計工作的業務和科學水平,更好地為社會主義建設服務,制定本規定。(財政部、國家人事局擬訂一九八...
畜牧獸醫幹部的技術職稱定為:高級畜牧獸醫師、畜牧獸醫師、助理畜牧獸醫師、畜牧獸醫技術員。農業、農墾部門的科研、教育、工程技術、財會、衛生等方面的科學技術幹部,確定或晉升技術職稱按有關部門的規定執行。行政法規(類別)
4、組織、指導本地區教育統計幹部學習培訓和考核,配合有關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統計幹部技術職稱評定、晉升和教育統計科學研究工作。5、管理本地區的統計調查表和各項基本統計資料。(三)各級各類學校是做好教育統計工作的基層單位,必須...
國務院批轉《工藝美術幹部業務職稱暫行規定》的通知在1983.01.30由國務院頒布。國務院同意勞動人事部制訂的《工藝美術幹部業務職稱暫行規定》,現在轉發給你們,望遵照執行。一九八三年一月三十一日 工藝美術幹部業務職稱暫行規定 為了更好地...
人事部、國家統計局關於印發《統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暫行規定》的通知在1997.05.09由人事部, 國家統計局頒布。中文名 人事部、國家統計局關於印發《統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暫行規定》的通知 頒布單位 人事部, 國家統計局 頒布時間 ...
第十六條 各級衛生事業單位應依照國家規定評定統計幹部技術職稱,逐步實行統計專業技術職稱聘任制度。增加或補充專職衛生統計人員,原則上應從高等院校和中等專業學校畢業生中考核錄用。對現有不完全具備統計專業知識的專職衛生統計人員,應由...
為適應治理整頓、深化改革的需要,完善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度,使評聘專業技術職務轉入經常性工作,遵照1990年5月22日第100次國務院總理辦公會議精神,對當前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的若干問題,作如下規定:...
自主制訂評價標準、自主開展職稱評審的單位自主發放聘任證書。第二章 職稱評審委員會 第八條 各地區、各部門以及用人單位等按照規定開展職稱評審,應當申請組建職稱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評審會”)。評審會負責評議、認定專業技術人才學術...
為解決轉業幹部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問題,企事業單位可根據工作需要適當增設一些崗位,但需經省、部級職改部門核准。《企事業單位評聘專業技術職務若干問題暫行規定》有關具體問題的說明任職考核 編輯 語音 ...
7、鄉鎮從事農技推廣工作的國家聘用制幹部獲得的農民技術人員職稱不與工資待遇掛鈎。桐梓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轉發《桐梓縣農民技術人員職稱評定工作暫行辦法》的通知第六條 評審條件1、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可申報評審農民技術員職稱: (1)學...
五、組織、指導本部門統計幹部的專業學習和培訓考核,配合有關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統計幹部技術職稱評定、晉升和教育統計科學研究工作。第二十二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委員會、高教局、教育廳(局)根據統計任務的需要,設定統計...
確因工作需要擬繼續留任的,應按照國發(1983)第141號、第142號檔案規定執行,但聘任的專業技術職務應計入本單位的職務限額。 2.適當提高部分專業技術幹部的退休待遇 根據國發[86]26號檔案精神,結合我省的實際情況,在這次專業技術職務聘任...
第一條 為加強測繪統計工作管理,保障統計資料的準確性和及時性,發揮統計工作在測繪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施細則》以及《部門統計調查項目管理暫行辦法》,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測繪...
凡在農村生產第一線從事種植業、畜牧業、漁業、其他養殖業、農副產品加工業、農業機械化、農業財會與經營管理、農村能源、農業環境保護等行業的農民技術人員,符合本暫行規定的,均可報名參加考評。國家正式職工不得參加農民技術人員職稱的...
科學技術幹部管理工作試行條例 (一九八一年四月二十三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發布)第一條 建國以來,我國廣大的科學技術幹部,包括從舊社會過來的科學技術幹部,經過黨的長期培養教育和實際工作的鍛鍊,已經成為工人階級的一部分,...
為了認真培養和正確使用氣象科學研究幹部,做好考核和晉升工作,充分發揮氣象科學研究幹部的積極性,加速實現四個現代化,根據國務院批准的《工程技術幹部技術職稱暫行規定》的精神,並參照有關科研部門的試行辦法,特制定本試行辦法。第一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