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蝦共作模式下水稻病蟲害防控技術規程

稻蝦共作模式下水稻病蟲害防控技術規程

《稻蝦共作模式下水稻病蟲害防控技術規程》(DB34/T 4212-2022)是2022年7月29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徽省地方標準,歸口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徽省農業農村廳。

地方標準《稻蝦共作模式下水稻病蟲害防控技術規程》(DB34/T 4212-2022)確立了稻蝦共作模式下水稻病蟲害防控的技術規程,並規定了稻蝦共作模式下水稻主要病蟲害防控策略、防控對象、農業防控、物理防控、生態防控和藥劑防控。該標準適用於稻蝦共作模式下水稻病蟲害的防控。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稻蝦共作模式下水稻病蟲害防控技術規程
  • 外文名:Technical regulation for rice pests and diseases control under the model ofProcambarus clarkii co-cultivation in rice field
  • 標準號:DB34/T 4212-2022
  • 發布日期:2022-06-29
  • 實施日期:2022-07-29
  • 中國標準分類號:B 16
  • 國際標準分類號:65.020
  • 技術歸口: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徽省農業農村廳
  • 批准發布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 行業分類:農、林、牧、漁業
  • 標準類別:方法標準
  • 性質:推薦性地方標準
  • 狀態:現行
制定過程,制定背景,編制進程,制定依據,起草工作,標準目次,內容範圍,引用檔案,意義價值,

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蝦稻共作模式是一種新興的稻田種養複合生態模式,即在稻田中養殖克氏原螯蝦(以下簡稱小龍蝦或蝦)並種植水稻,一般在6月至10月以種植水稻為主,11月至翌年5月以養蝦為主;在水稻種植期間,小龍蝦與水稻互利共生,一方面小龍蝦能清除稻田中的雜草、越冬帶害蟲蛹、部分病害的殘留菌核及病殘體,達到減少病蟲害初侵染源的目的。同時其排泄物及殘餌可供水稻生長利用,另一方面稻田水體中溶解氧較高,且動植物食源豐富,為小龍蝦提供了良好的棲息環境。稻蝦共作模式下,在防控水稻病蟲害的基礎上,且對小龍蝦安全尤為關鍵。安徽蝦稻種植面積逐步加大,且安徽地處中國南北過渡區,境內秈粳混種、病蟲發生的橋樑品種和寄主多,加之受氣候、耕作模式變化等影響,誘致紋枯病、稻曲病、稻飛虱等病蟲為害嚴重,蝦稻共生更加限制了水稻病蟲害的防控措施,已成為制約安徽蝦稻工作模式下水稻提質增效、可持續發展的關鍵因素之一。蝦稻共作模式需要推進水稻綠色防控,即可搞笑防控水稻病蟲害,又對小龍蝦安全,以實現水稻和小龍蝦的雙高產、優質、高效、生態、安全的目標。但在生產實際中,缺少統一規範的標準,推進的速度和質量並不理想。為此,有必要制定蝦稻共作模式下水稻病蟲害綠色防控標準。

編制進程

  • 標準計畫
2020年8月27日,收到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下發的《關於擬下達2020年第二批安徽省地方標準制修訂計畫項目的公示》檔案,該標準的計畫編號為2020-2-13項。該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徽省農業科學院植物保護與農產品質量安全研究所提出,由安徽省農業農村廳歸口。
  • 起草階段
2020年向安徽省農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提出《稻蝦共作模式下水稻病蟲害防控技術規程》制定申請後,就開始了標準制定的準備工作,按《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化檔案的結構和起草規則》(GB/T1.1-2020)給出的規則初步確定了規程制定計畫、制定方法和步驟。2020年8月,申請被批准立項後,起草組系統查閱了水稻栽培、病蟲害發生規律、預測預報和綜合防控等有關的技術資料,對所收集的資料進行全面分析、比較,並根據各實施地區及單位的研究示範成果,確定了標準的指標設定和各項指標要求,並於2021年3月完成了標準的初步制定;隨後,又進一步徵集不同單位起草人員的意見,對文稿進行進一步修改完善,5月形成了徵求意見稿初稿。2020年5月,將徵求意見稿(初稿)通過郵件傳送至安徽農業大學、江西省農科院植保所、江蘇省農科院植保所、壽縣農業技術推廣中心、六安市種植業局、定遠縣農技推廣中心等6家單位的有關專家徵求意見,截至2020年6月24日,共徵集到5家單位的8條意見,經起草小組協商,全部採納,並形成了該標準網路徵求意見稿。
  • 發布實施
2022年6月29日,地方標準《稻蝦共作模式下水稻病蟲害防控技術規程》(DB34/T 4212-2022)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
2022年7月29日,地方標準《稻蝦共作模式下水稻病蟲害防控技術規程》(DB34/T 4212-2022)實施。

制定依據

地方標準《稻蝦共作模式下水稻病蟲害防控技術規程》(DB34/T 4212-2022)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化檔案的結構和起草規則》(GB/T 1.1-2020)規則起草。

起草工作

起草單位:安徽省農業科學院植物保護與農產品質量安全研究所、安徽省霍山縣啟思生態農業有限公司、安徽宏豐農業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省植物保護總站、阜南縣植保植檢站、安徽農業大學、安徽省農業技術推廣總站、懷遠縣植檢植保站、壽縣農業技術推廣中心、潁州區農業技術推廣中心、巢湖市農機管理中心、霍山縣漁業管理局、長豐縣崗集鎮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壽縣保義鎮農技站、壽縣安豐鎮農技站、旌德縣農業農村局。
主要起草人:徐阿妹、趙風梅、簡少明、翟承勛、張梅、曹翔翔、康子領、趙偉、鄭兆陽、黃超、汪濤、遲元凱、鮑穎、汪曉紅、張建群、黃群、王同歲、夏登華、戚仁德、丁寧、汪海洋、於曉軍、丁廣禮。

標準目次

前言
1 範圍
1
2 規範性引用檔案
1
3 術語和定義
1
4 防控策略
1
5 防控對象
1
6 農業防控
1
7 物理防控
2
8 生態防控
2
9 藥劑防控
2
附錄A(資料性)重要病蟲達標防治
4
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地方標準《稻蝦共作模式下水稻病蟲害防控技術規程》(DB34/T 4212-2022)確立了稻蝦共作模式下水稻病蟲害防控的技術規程,並規定了稻蝦共作模式下水稻主要病蟲害防控策略、防控對象、農業防控、物理防控、生態防控和藥劑防控。該標準適用於稻蝦共作模式下水稻病蟲害的防控。

引用檔案

GB/T 8321(所有部分) 農藥合理使用準則
NY/T 496 肥料合理使用準則—通則
NY/T 1276 農藥安全使用規範—總則
-
參考資料:

意義價值

地方標準《稻蝦共作模式下水稻病蟲害防控技術規程》(DB34/T 4212-2022)的制定,可以規範蝦稻共作模式下水稻病蟲害的綠色防控技術,指導農民科學用藥,切實減少化學農藥用量,促進病害防控效果與稻米、小龍蝦質量安全的共同提高,從而產生巨大的經濟效益、生態效益和社會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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