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大數據平台業務規範》是2019年12月31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科技大數據平台業務規範
- 外文名: Science and technology big data platform business standard
- 標準編號:T/GDMA 5—2019
- 發布日期:2019年12月06日
- 實施日期:2019年12月31日
《科技大數據平台業務規範》是2019年12月31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科技大數據平台業務規範》是2019年12月31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起草人 邱舟強、胡意、陳平華、李青海、蔡桂蘭、鐘志、孫為軍、申建芳、陳建兵、劉會河、王平、鄒立斌、何佳寧起草單位 廣東省科技創新監測研究中心、廣東...
本標準規定了科技大數據平台數據倉庫開發過程中各環節應遵循的流程及標準。 本標準適用於廣東省科技廳基於數據倉庫的信息中心負責人及相應開發/運維廠商共同使用。主要內容 本標準總體思路是規定了科技廳數據倉庫開發過程中各環節的要求和規範,包括數據倉庫的架構、設計、開發、運維以及交付等階段所應遵循的流程及標準,...
根據貴州省質量技術監督局下達的2017年度貴州省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計畫,2017年3月,貴州航天計量測試技術研究所向貴州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申報制定地方標準《大數據開放共享交易安全管理規範》,並得到批准。地方標準《大數據開放共享安全管理規範》(DB52/T 1557-2021)由貴州航天計量測試技術研究所提出,由貴州省大數據標準化...
《政務數據平台—第5部分:安全技術規範》(DB52/T 1541.5-2021)是2021年12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貴州省地方標準,歸口於貴州省大數據發展管理局。《政務數據平台—第5部分:安全技術規範》(DB52/T 1541.5-2021)規定了政務數據平台安全的基本框架、要求、標準規範、管理體系等。該標準適用於政務數據...
《政務大數據中心數據交換規範》(DB43/T 1754-2020)規定了信息交換的總體交換框架、模式、技術要求、數據交換安全以及交換管理等要求。該標準適用於湖南省直各部門以及市州與湖南省政務大數據中心進行信息交換和日常管理。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按照中國共產黨第十九次全國代表大會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和人民滿意的服務型政府的...
《智慧停車—大數據信息標準化處理與套用規範》(DB4403/T 181-2021)是2021年9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東省深圳市地方標準,歸口於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地方標準《智慧停車—大數據信息標準化處理與套用規範》(DB4403/T 181-2021)規定了智慧停車大數據的基本要求、核心元數據的組織與描述、標準化處理...
本檔案規定了有線電視網路大數據技術規範的通用要求,包括大數據系統和數據服務的功能、性能、接口、安全等方面的要求。 本檔案適用於有線電視網路大數據系統和業務的規劃、設計、實施、驗收、升級改造和運行維護。起草單位 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廣播電視規劃院、中國電子技術標準化研究院、北京郵電大學、廣州市誠毅科技軟體開發...
(一)農業科教大數據建設。農業部科技教育司統籌組織國家農業科教大數據的頂層設計,重點包括:建立大數據的信息資源目錄,制訂信息獲取、維護、存儲、加工與套用方案。強化大數據的基礎資源建設,通過農業科教環能信息體系建設,集成完善各類專項業務套用,保障基礎資源信息的規範性、完整性和鮮活性,組織開展對農業科技創新、...
5.2.4 大數據產品應具備的基礎技術能力包括:(a) 平台工具類產品:除具備產品所定位的基本功能外,還應滿足穩定性、兼容性、可拓展性、可 用性、易用性和安全性等技術要求;(b)數據資源類:數據完整性、一致性、唯一性、準確性、規範性等要求;(c)分析套用及解決方案類:除滿足平台工具類產品應具備的...
地方標準《大數據標準體系編制規範》(DB15/T 1590-2019)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GB/T 1.1-2009)規則起草。起草工作 起草單位:內蒙古自治區大數據發展管理局、中國電子技術標準化研究院、新華三技術有限公司、內蒙古浪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內蒙古縱橫雲技術有限公司、北京東方...
《吉林省大數據條例》是為了規範數據處理活動,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實際,制定的條例。 2023年12月1日,吉林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吉林省大數據條例(修訂)》修訂信息 吉林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審議了《吉林省大數據條例(修訂草案)》,省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對條例草案進行了...
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依託皖事通辦平台,推進政務服務事項一網通辦、全程網辦,開發大數據套用場景,促進政務服務跨地區、跨部門、跨層級數據共享和業務協同,推動放管服改革,最佳化營商環境,提升政務服務規範化、便利化、智慧化水平。第二十二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運用“網際網路+監管”...
探索推進可穿戴設備、智慧型健康電子產品、健康醫療移動套用等產生的數據資源規範接入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立全國健康醫療數據資源目錄體系,制定分類、分級、分域健康醫療大數據開放套用政策規範,穩步推動健康醫療大數據開放。 (二)全面深化健康醫療大數據套用。 3.推進健康醫療行業治理大數據套用。加強深...
省大數據管理機構應當會同保密等有關部門開展政務信息資源負面清單審核工作。第十六條 政務部門應當按照採集數據類型、登記信息以及標準規範,在規定期限內將政務信息資源目錄中的共享數據向全省統一的信息共享交換平台進行匯聚共享。通過共享可獲得的政務信息資源,政務部門不得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重複採集。第十七條...
《大數據企業評估規範》是2020年05月07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起草人 王柏華、李慶忠、李念強、鞏玉強、朱濤、黎峰、蔡曉蕾、曲志峰、張青、張 保國、姚民偉、周建朋、王群、李昂、柴大秋、佘文文、李鵬、陳強、趙永光、王建國、劉亞丹、趙建 慧、王一釗、李娜、孫志勇、張中華、李明、劉瑞欣、蘇航、張志、苗功勳、...
《政務服務平台—第1部分:建設指南》(DB52/T 1542.1-2021)是2021年12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貴州省地方標準,歸口於貴州省大數據發展管理局。《政務服務平台—第1部分:建設指南》(DB52/T 1542.1-2021)提供了政務服務平台建設的術語和定義、縮略語、建設原則、設計要求、總體架構、平台功能、平台性能、...
《政務雲—第3部分:雲計算平台運維管理規範》(DB52/T 1539.3-2021)是2021年9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貴州省地方標準,歸口於貴州省大數據發展管理局。地方標準《政務雲—第3部分:雲計算平台運維管理規範》(DB52/T 1539.3-2021)規定了政務云云計算平台的運維內容、運維流程和運維管理要求。該標準適用於...
鼓勵引進國際和國家級大數據科研機構在本市設立研發中心。第四十五條 市和區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採取措施培育數據交易市場,規範交易行為,鼓勵、支持通過數據交易等方式依法開發利用政務數據和社會數據,鼓勵產業鏈各環節市場主體進行數據交換和交易,促進數據資源流通。鼓勵和引導數據交易當事人在依法設立的數據交易...
《政務服務平台—第2部分:套用技術規範》(DB52/T 1542.2-2021)是2021年12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貴州省地方標準,歸口於貴州省大數據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政務服務平台—第2部分:套用技術規範》(DB52/T 1542.2-2021)規定了政務服務平台套用技術的術語和定義、縮略語、概述、統一接入技術、許可權管理技術...
地方標準《政務雲—第5部分:政務信息系統建設管理規範》(DB52/T 1539.5-2020)經貴州省市場監管局關於同意《貴州省“一雲一網一平台”標準體系》等25項省級地方標準立項的函(黔市監標函〔2019〕92號)批准立項,由貴州省大數據發展管理局提出,由貴州省大數據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起草階段 2019年9月,受貴州...
到2020年,建成全市醫療衛生信息分級開放套用平台,實現與人口、法人、空間地理等基礎數據資源跨部門、跨區域共享,醫療、醫藥、醫保和健康相關領域數據融合套用取得明顯成效;基本實現城鄉居民擁有規範化的電子健康檔案和功能完備的健康卡。健康醫療大數據相關政策法規、安全防護、套用標準體系不斷完善,健康醫療大數據套用蓬勃...
《政務數據—第2部分:元數據管理規範》(DB52/T 1538.1-2020)是2021年9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貴州省地方標準,歸口於貴州省大數據發展管理局。地方標準《政務數據—第2部分:元數據管理規範》(DB52/T 1538.1-2020)規定了政務數據元數據管理的術語和定義、角色和職責、管理流程、管理要求。該標準適用於...
鑒於此,制定了《政務數據—第6部分:安全技術規範》(DB5206/T 133-2021)。編制進程 標準計畫 《政務數據—第6部分:安全技術規範》(DB5206/T 133-2021)由貴州省大數據發展管理局提出,經貴州省市場監管局關於同意《貴州省“一雲一網一平台”標準體系》等25項省級地方標準立項的函(黔市監標函〔2019〕9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