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雲—第3部分:雲計算平台運維管理規範

政務雲—第3部分:雲計算平台運維管理規範

《政務雲—第3部分:雲計算平台運維管理規範》(DB52/T 1539.3-2021)是2021年9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貴州省地方標準,歸口於貴州省大數據發展管理局。

地方標準《政務雲—第3部分:雲計算平台運維管理規範》(DB52/T 1539.3-2021)規定了政務云云計算平台的運維內容、運維流程和運維管理要求。該標準適用於政務云云計算平台的運維管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政務雲—第3部分:雲計算平台運維管理規範
  • 外文名:E-government cloud—Part 3:Cloud computing platform operation andmaintenance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 標準號:DB52/T 1539.3-2021
  • 發布日期:2021-05-17
  • 實施日期:2021-09-01
  • 中國標準分類號:A 12
  • 國際標準分類號:01.040.03
  • 批准發布部門:貴州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 行業分類:信息傳輸、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業
  • 標準類別:管理標準
  • 性質:推薦性地方標準
  • 狀態:現行
制定過程,編制進程,制定依據,起草工作,標準目次,內容範圍,引用檔案,意義價值,

制定過程

編制進程

  • 標準計畫
地方標準《政務雲—第3部分:雲計算平台運維管理規範》(DB52/T 1539.3-2021)由省機電院起草制定,經省市場監管局《關於同意(貴州省“一雲一網一平台”標準體系)等25項省級地方標準立項的函》(黔市監標函〔2019〕92號)批准立項。由貴州省大數據發展管理局提出並歸口。
  • 起草階段
2019年9月,受貴州省大數據局委託,貴州省機械電子產品質量檢驗檢測院正式承接貴州省“一雲一網一平台”標準體系25個項貴州省級地方標準的項目任務。
2019年10月,制定標準編制計畫和標準立項事宜,包括編制分組、人員組成、編制分工協作要求等。
2019年11月,貴州省市場監管局發布貴州省“一雲一網一平台”標準體系立項計畫。
2019年11-2020年4月,展開25項標準編制的前期調研、資料收集,與貴州省大數據局、貴州省信息中心、貴州省政務服務中心等單位進行對接,明確標準體系各個標準的內容邊界的梳理與互動。
2020年5-8月,標準起草,形成標準討論稿。
2020年9-10月,針對各個標準討論稿邀請信息化、大數據領域具有豐富理論和實踐經驗的專家、關聯業務部門、雲上貴州集團公司等對標準展開意見徵求,修改形成徵求意見稿。
2020年10-11月,起草形成標準意見徵求稿並呈送貴州省市場監管局審閱,申請掛網徵求意見。
  • 發布實施
2021年5月17日,地方標準《政務雲—第3部分:雲計算平台運維管理規範》(DB52/T 1539.3-2021)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貴州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
2021年9月1日,地方標準《政務雲—第3部分:雲計算平台運維管理規範》(DB52/T 1539.3-2021)實施。

制定依據

地方標準《政務雲—第3部分:雲計算平台運維管理規範》(DB52/T 1539.3-2021)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化檔案的結構和起草規則》(GB/T 1.1-2020)規則起草。

起草工作

起草單位:貴州省機械電子產品質量檢驗檢測院、雲上貴州大數據產業發展有限公司、貴州中軟雲上數據技術服務有限公司、貴州省量子信息和大數據套用技術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陳超、劉彥嘉、宿睿智、楊旎薇、李若瑤、秦曉東、楊建國、劉榮飛、唐昶、姚茂峰、陸瑩、韋超、王文雷、侯顯軍、魏偉、王仕品、周亮宏、邵建平、潘偉傑、劉相君、陳玉梅、張洋、陳馳、雷偉、孫瑾。

標準目次

前言
1 範圍
1
2 規範性引用檔案
1
3 術語和定義
1
4 管理框架
2
5 運維事項
2
6 運維服務
4
7 運行保障
4
8 安全管理
6
9 應急管理
7
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地方標準《政務雲—第3部分:雲計算平台運維管理規範》(DB52/T 1539.3-2021)規定了政務云云計算平台的運維內容、運維流程和運維管理要求。該標準適用於政務云云計算平台的運維管理。

引用檔案

GB/T 21061 國家電子政務網路技術和運行管理規範
GB/T 22239-2019 信息安全技術—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基本要求
GB/T 28827.4 信息技術服務—運行維護—第4部分:數據中心服務要求
GB/T 35293 信息技術—雲計算—虛擬機管理通用要求
GB/T 37736 信息技術—雲計算—雲資源監控通用要求
參考資料:

意義價值

地方標準《政務雲—第3部分:雲計算平台運維管理規範》(DB52/T 1539.3-2021)的制定,可實現對運維工作的可量化、可監控、可評價、可改進,從而達到對問題提前預警、避免重大事故發生,以及提升用戶服務的滿意度等效果。該標準是基於雲上貴州系統平台運維管理有益經驗,提煉主要存在的難點和重點,並反映當前雲計算平台運維管理工作趨勢,進一步完善運維管理工作機制。檔案定義了雲計算平台運維管理工作的標準方法,為貴州省雲計算平台運維管理工作提供方法指導。
具體目的和意義如下:
  1. 落實貴州省大數據產業發展工作需求:發揮大數據綜合試驗區先行先試優勢,推進貴州省內政務雲管理能力提升,助推政務數據“聚”“通”“用”。
  2. 確保政務信息化系統基礎環境運行穩定:發揮雲計算技術優勢,為貴州省各級政務部門、企事業單位基於國家電子政務外網的各類政務套用系統和基於網際網路公共服務的各類套用系統提供基礎服務,保障政務信息系統建設、部署的基礎環境運行穩定。
  3. 規範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運維管理流程:通過該標準的制定,形成一套規範的雲計算平台運維管理方法,保障機房、網路、雲資源等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穩定運行。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