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過程
編制進程
地方標準《政務雲—第1部分:雲計算平台基礎設施建設指南》(DB52/T 1539.1-2021)依據《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貴州省推進“一雲一網一平台”建設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辦函〔2018〕183號),經省市場監管局關於同意《貴州省“一雲一網一平台”標準體系》等25項省級地方標準立項的函批准立項。由貴州省大數據發展管理局提出並歸口。
2019年9月,受貴州省大數據局委託,貴州省機械電子產品質量檢驗檢測院正式承接貴州省“一雲一網一平台”標準體系25個項省級地方標準的項目任務。
2019年10月,制定標準編制計畫和標準立項事宜,包括編制分組、人員組成、編制分工協作要求等。
2019年11月,貴州省市場監管局發布貴州省“一雲一網一平台”標準體系立項計畫。
2019年11-2020年4月:展開25項標準編制的前期調研、資料收集,與貴州省大數據局、貴州省信息中心、貴州省政務服務中心等單位進行對接,明確標準體系各個標準的內容邊界的梳理與互動。
2020年5-8月,標準起草,形成標準討論稿。
2020年9-10月,針對各個標準討論稿邀請信息化、大數據領域具有豐富理論和實踐經驗的專家、關聯業務部門、雲上貴州集團公司等對標準展開意見徵求,修改形成徵求意見稿。
2020年10-11月,起草形成標準意見徵求稿並將標準草案呈送貴州省市場監管局審閱,配合標準審查、意見徵求等工作。
2021年5月17日,地方標準《政務雲—第1部分:雲計算平台基礎設施建設指南》(DB52/T 1539.1-2021)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貴州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
2021年9月1日,地方標準《政務雲—第1部分:雲計算平台基礎設施建設指南》(DB52/T 1539.1-2021)實施。
制定依據
起草工作
起草單位:貴州省機械電子產品質量檢驗檢測院、雲上貴州大數據產業發展有限公司、貴州中軟雲上數據技術服務有限公司、貴州省信息中心、貴州省量子信息和大數據套用技術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唐昶、侯顯軍、秦曉東、劉榮飛、曾映菊、陳超、楊建國、關艷梅、姚茂峰、王仕品、魏偉、張洋、韋超、邵建平、潘偉傑、韓朱暘、馮發亭、呂東、劉一昊、陸瑩、劉彥嘉、宿睿智、陳馳、雷偉、孫瑾。
標準目次
前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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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範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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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規範性引用檔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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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術語和定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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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原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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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總體架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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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功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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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性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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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運維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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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安全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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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地方標準《政務雲—第1部分:雲計算平台基礎設施建設指南》(DB52/T 1539.1-2021)提供了政務云云計算平台基礎設施建設的原則、總體架構、功能、性能、運維、安全等指導。該標準適用於政務云云計算平台基礎設施的建設。
註:除非特殊說明,以下各章中“雲計算平台”均指“政務云云計算平台基礎設施”。
引用檔案
GB/T 22239 信息安全技術—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基本要求 GB/T 34080.1 基於雲計算的電子政務公共平台安全規範—第1部分:總體要求 | GB/T 34982 雲計算數據中心基本要求 DB52/T 1539.3 政務雲—第3部分:雲計算平台運維管理規範 |
參考資料:
意義價值
地方標準《政務雲—第1部分:雲計算平台基礎設施建設指南》(DB52/T 1539.1-2021)的制定,為政府數據資源整合、開放和利用奠定基礎,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同時,為貴州省大數據產業的長遠發展帶來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通過政務雲計算平台的建設,有利於對數據存儲資源、計算資源和頻寬資源實施有效集約化管理。能大幅提高利用率、節約資源,是真正意義上的數據整合和集約化管理。據調研,購買雲服務比自建自運維可節省50%以上的資金投入。
政務雲計算平台建成後,通過系統遷雲向雲計算平台匯聚數據且基於雲計算平台進行數據分析處理,能有效打破“數據壁壘”和“信息孤島”,為政務數據共享開放和開發利用,乃至政務數據的政用民用商用,奠定堅實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