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企業孵化器服務規範(中國國家標準)

科技企業孵化器服務規範(中國國家標準)

本詞條是多義詞,共3個義項
更多義項 ▼ 收起列表 ▲

《科技企業孵化器服務規範》(GB/T 39668-2020)是2020年12月14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歸口於全國服務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科技企業孵化器服務規範》(GB/T 39668-2020)規定了科技企業孵化器的服務保障、孵化服務通用流程、服務提供以及評價與改進。《科技企業孵化器服務規範》(GB/T 39668-2020)適用於科技企業孵化器的管理和服務;其他形式的創業孵化機構可參照使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科技企業孵化器服務規範
  • 外文名:Specification of service for technology business incubator
  • 別名:科技孵化器服務規範
  • 標準號:GB/T 39668-2020
  • 發布日期:2020-12-14
  • 實施日期:2020-12-14
  • 標準類別:管理
  • 中國標準分類號:A12
  • 國際標準分類號:03.080
  • 歸口單位:全國服務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 執行單位:全國服務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 主管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 性質:推薦性國家標準
  • 狀態:現行
制定過程,制定背景,編制進程,制定依據,起草工作,標準目次,內容範圍,引用檔案,意義價值,

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隨著孵化器數量的顯著增加,中國孵化器行業普遍存在偏重孵化載體規模,服務供給水平不高,高成長企業培育能力不足,區域發展不平衡等問題,迫切需要出台國家標準規範和提高孵化器行業服務水平,促進孵化器高質量發展。如何認定或評價各類孵化器、規範孵化器服務質量、引導孵化器健康發展,成為科技主管部門思考的問題。2019年1月1日實施的《科技企業孵化器管理辦法》對《科技企業孵化器認定和管理辦法》進行了修訂。辦法規定了國家級孵化器認定條件,明確了在孵企業和畢業企業應具備的條件。辦法主要從孵化場地面積、孵化資金規模、獲投融資在孵企業占比、專業孵化服務人員數量、申請或擁有智慧財產權在孵企業數量、在孵與累計畢業企業數量、運營時間等對孵化器的認定提出了硬性要求,對孵化器的孵化服務內容未提出具體要求。為了引導科技企業孵化器加強自身組織、人員與制度建設,提高孵化服務質量,依據《科技企業孵化器管理辦法》的基本要求,特制定國家標準《科技企業孵化器服務規範》(GB/T 39668-2020)。

編制進程

  • 任務來源
2013年12月1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下發了《國家標準委關於下達2013年第二批國家標準制修訂計畫的通知》(國標委綜合〔2013〕90號),正式批准江蘇崑山留學人員創業園管理處等作為主要起草單位承擔《科技企業孵化器服務規範》的標準研製任務,立項名稱為《科技孵化器服務規範》。
  • 標準計畫
2014年1月24日,國家標準計畫《科技企業孵化器服務規範》(20132675-T-469)下達,項目周期12個月,由TC264(全國服務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提出並歸口上報及執行,主管部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 成立工作組
2014年3-5月,由江蘇省質量與標準化研究院牽頭,成立了江蘇崑山留學人員創業園管理處、常州市標準化協會、啟迪創新研究院、濟南迪亞實業有限公司等相關單位技術人員組成的標準起草小組,負責標準的調研、起草、編制和修改等相關工作。標準研製過程中,吸納天津國科火炬企業孵化器研究中心作為標準起草單位參與了標準的修改與完善。
任務分工:
  1. 江蘇崑山留學人員創業園管理處:負責標準總體結構和標準主要要素條款的確定;提供相關技術資料。
  2. 常州市標準化協會:負責項目工作計畫擬定,落實項目進度;協調成員單位工作,組織標準研製各階段討論與徵求意見;組織並參與調研;負責起草標準文本與編制說明等。
  3. 啟迪創新研究院:組織並參與調研;參與標準“服務提供”等章節條款內容的起草;參與標準討論修改。
  4. 濟南迪亞實業有限公司:參與標準“服務保障”、“評價與改進”等章節條款內容的起草;參與調研;參與標準討論修改。
  5. 天津國科火炬企業孵化器研究中心:提供“通用服務流程”和“資料性附錄”等條款的主要內容;參與標準討論修改。起草單位兼顧了標準化研究機構、中國國內主要孵化器等單位,結構合理、來源廣泛。
  • 前期研究準備
標準起草組在標準編制過程中分兩個階段選擇在孵化器建設與管理、孵化成果顯著、孵化畢業企業數量多等在中國國內具備較大影響力的孵化器進行調研。具體為:2016年12月28日-29日,上海創客中心及蘇河匯、杭州淘富成真及六合橋;2017年10月18日-20日,上海漕河涇科技園及張江高新區、深圳天安數碼城。通過訪談研究和現場觀察等,識別並確定了孵化服務的影響因素和服務提供內容,並在此基礎上形成了標準的基本框架,確定了標準的主要內容。
  • 形成標準草案稿
2017年8月,標準起草組在完成各自分工的基礎上,搭建了標準內容的基本框架和基本內容,徵求孵化器代表意見,經過兩次集中討論及微信群討論,形成了標準草案稿。
  • 徵詢主管部門領導與服務標準化專家意見
標準起草組始終堅持在全國服務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專家的技術指導下開展標準研製工作,形成的階段成果也得到了相關專家的肯定。在標準研製的各主要階段所形成的標準文本均徵求相關專家的意見和建議,修改完善後進行下一階段研製工作。2017年11月14日,在服標委的主持下,標準起草組在北京召開了標準專家研討會,會議邀請科技部火炬中心、全國服標委等機構的領導與專家,共同對標準初稿的框架與內容進行了討論。有關專家在肯定標準結構與主要內容符合要求的基礎上,就標準有關條款的表述與內容提出了修改意見,並一致同意將標準名稱修改為“科技企業孵化器服務規範”。
  • 徵詢在孵企業與畢業企業代表意見
標準起草組分別於2018年10月18日山東濟南、2018年10月24日江蘇崑山、2018年11月14日北京,組織召開了三次面向在孵企業與畢業企業代表的國家標準意見徵求會議。根據企業代表意見,標準中增加了“第三方服務機構”等管理要求。
  • 標準起草組閉門修改完善標準
2019年1月19日,在常州奧體明都國際飯店會議室,召開《科技企業孵化器服務規範》國家標準起草組閉門修改討論會。參加標準修改討論會議的單位包括常州市標準化協會(主辦方),江蘇崑山留學人員創業園管理處、濟南迪亞有限責任公司等,會議還邀請服標委宋國建等專家出席並指導。該次會議,在專家的技術指導下,起草組逐章逐條逐段逐句逐字的研讀標準,並根據專家意見進行修改。該次修改涉及的標準內容主要集中在服務保障(改為基礎條件)與服務提供,統一“服務提供”下每項孵化服務的結構為“服務內容+服務流程”的模式。
  • 徵詢中國孵化器行業專家意見
2019年2月26日,在科技部火炬中心109議室,召開《科技企業孵化器服務規範》國家標準專家研討會。會議由科技部火炬中心主辦。參加該次會議的人員除科技部火炬中心副主任及孵化器處相關領導、標準起草工作組有關人員外,還邀請了中國技術創業協會、首都科技發展戰略研究院、北京市創業孵育協會、北京市長城戰略企業研究所、天津國科火炬企業孵化器研究中心等單位專家,以及服標委項目負責人參加。與會領導、專家就標準的內容展開了討論,並提出了許多建設性意見與修改建議。標準起草組對相關意見進行分類歸納整理,並討論處理。意討論中,標準起草組成員針對領導、專家與在孵企業代表的意見與建議進行了適當解釋說明,並向大家作出承諾,工作組將儘快組織起草人員召開工作組閉門工作會議,根據此次會議意見對標準內容進行討論、修改與完善。
  • 形成徵求意見稿
2019年3月,標準起草組針對研討會專家提出的意見,逐條進行了匯總與處理,對標準草案進行了修改與完善,形成了標準徵求意見稿。
  • 徵求意見稿
2019年5月-7月,擬在中國範圍內廣泛徵求意見。
  • 研討會
2019年9月4日,科學技術部火炬高技術產業開發中心在成都組織召開《科技企業孵化器服務規範》國家標準研討會。中國標準化研究院、住建部標準定額研究所、相關創業孵化研究機構和行業協會等單位近50餘人參加了會議。
  • 發布實施
2020年12月14日,國家標準《科技企業孵化器服務規範》(GB/T 39668-2020)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
2020年12月14日,國家標準《科技企業孵化器服務規範》(GB/T 39668-2020)實施。

制定依據

國家標準《科技企業孵化器服務規範》(GB/T 39668-2020)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規則》(GB/T 1.1-2009)規則起草。
該標準是以《國家科技企業孵化器“十三五”發展規劃》(國科辦高〔2017〕55號)、《科技企業孵化器管理辦法》(國科發區〔2018〕300號)等檔案為基礎起草的。編制過程中,該標準所用術語“科技企業孵化器”的定義依據《科技企業孵化器管理辦法》給出,孵化服務項目的確定則主要參考了《國家科技企業孵化器“十三五”發展規劃》,使該標準與相關檔案保持了協調統一,同時兼顧了孵化器行業發展的最新研究成果。

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單位:科學技術部火炬高技術產業開發中心、江蘇崑山留學人員創業園管理處、崑山莘莘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常州檢驗檢測標準認證研究院、啟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國標準化研究院、濟南迪亞實業有限責任公司、江蘇省質量和標準化研究院、天津國科火炬企業孵化器研究中心、常州創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常州三晶世界科技產業發展有限公司、常州市標準化協會。
主要起草人:段俊虎、喻曉筠、蔣躍、陳晴、孫啟新、靳宗振、程永紅、劉珏、陳鴻波、顏國平、彭海紅、周丹烽、胡靜、王偉毅、劉禎、徐示波、蔡露溱、周萍、楊紅梅、耿馳、蘇登成、沈小靜、馮玉國、樊月梅。

標準目次

前言
引言
1範圍
1
2規範性引用檔案
1
3術語和定義
1
4服務保障
1
5孵化服務通用流程
3
6服務提供
4
7評價與改進
8
附錄A(資料性附錄)記錄清單
9
附錄B(規範性附錄)孵化服務通用流程
10
附錄C(資料性附錄)入孵申請表
11
附錄D(資料性附錄)入孵協定
14
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科技企業孵化器服務規範》(GB/T 39668-2020)規定了科技企業孵化器的服務保障、孵化服務通用流程、服務提供以及評價與改進。《科技企業孵化器服務規範》(GB/T 39668-2020)適用於科技企業孵化器的管理和服務;其他形式的創業孵化機構可參照使用。

引用檔案

GB/T 19012 質量管理—顧客滿意—組織處理投訴指南
GB/T 34670 技術轉移服務規範
參考資料:

意義價值

《科技企業孵化器服務規範》(GB/T 39668-2020)的編制和實施,有助於規範科技企業孵化器的服務與管理,提高科技企業孵化器行業的服務質量,規範科技企業孵化器管理機構的服務行為。
該標準從孵化器組織機構、服務人員、場地及設施設備、管理制度等服務保障、通用服務流程、孵化服務內容與流程、服務質量的評價與改進等角度提出要求,可作為辦法對孵化器管理的有效補充,引導科技企業孵化器規範建設、運營,保障孵化的服務質量。
《科技企業孵化器服務規範》(GB/T 39668-2020)的制定,對規範科技企業孵化器的服務內容和服務行為,具有以下積極意義:①解決科技企業孵化服務無標可依的現狀,指導科技企業孵化器規範孵化服務行為,提高孵化服務質量,做到“規範運營、全程服務、保障質量”。②有助於將先進的科技企業孵化服務經驗向其他孵化器進行推廣。③有效地支撐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打造經濟社會發展的新引擎。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