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福建省財政廳2020年12月17日印發建省省級畢業生就業創業公共服務資金管理辦法.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福建省省級畢業生就業創業公共服務資金管理辦法
- 頒布時間:2020年12月17日
- 實施時間:2020年12月17日
- 發布單位: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福建省財政廳
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福建省財政廳2020年12月17日印發建省省級畢業生就業創業公共服務資金管理辦法.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福建省財政廳2020年12月17日印發建省省級畢業生就業創業公共服務資金管理辦法.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1全文第一條 為促進我省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畢業生(下稱畢業生)就業創業,規範就業創...
第二條 創業投資企業引導資金(以下簡稱引導資金)由省級財政預算安排,主要用於:(1)創業投資企業的風險補償;(2)資助省內創業企業接受省內外創業投資企業投資管理服務;(3)資助創業投資公共平台建設。福建省創業投資引導資金管理 實施辦法(試行)第三條 本辦法所指創業投資企業、創業投資、創業企業的涵義及投資...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要求,引導和支持更多的大學生創業,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九部門《關於實施大學生創業引領計畫的通知》(人社部發〔2014〕38號)和省政府《關於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閩政〔2014〕12號)精神,我們研究制定了《福建...
把高校畢業生就業納入就業工作總體部署,明確目標,落實責任,健全工作機制,實施更加積極的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大力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和創業。進一步加強對高校畢業生的公共就業服務,積極為高校畢業生提供就業信息、就業指導、就業推薦、創業扶持、就業援助、失業登記以及人事、勞動保障事務代理等服務,...
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就業創業工作十五條措施的通知檔案內容 編輯 語音 一、進一步實施就業優先發展戰略(一)提高經濟發展對就業的拉動能力把穩定和擴大就業作為經濟運行合理區間的下限,將城鎮新增就業、調查失業率作為巨觀調控重要指標,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
第九條 對首次創辦小微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且所創辦企業或個體工商戶自工商登記註冊之日起正常運營1年以上的離校2年內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人員,試點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具體試點辦法由省級財政、人社部門另行制定。第十條 享受就業見習補貼的人員範圍為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艱苦邊遠地區、老工業基地、國家級...
《福建省省級自主就業退役士兵教育培訓資金管理辦法》是為了適應新時期退役軍人教育培訓工作,進一步規範福建省自主就業退役士兵教育培訓資金管理,提高教育培訓質量,促進退役軍人就業創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退役軍人保障法》《退役軍人事務部等七部門關於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訓工作的指導意見》(退役軍人部發〔2021〕53...
(一)屬於重點就業群體。包括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含殘疾人)、退役軍人、刑滿釋放人員、高校畢業生(含大學生村官和留學回國學生)、化解過剩產能企業職工和失業人員、返鄉創業農民工、網路商戶、脫貧人口、農村自主創業農民;(二)除助學貸款、脫貧人口小額信貸、住房貸款、購車貸款、5萬元以下小額消費貸款...
依託福建“24365”大學生就業創業服務平台和“福建省畢業生就業創業公共服務網”,做好創業扶持政策、產業激勵政策、創業信息的發布和解讀工作,及時將創新創業教育優質資源、行業需求等信息推送給大學生。實施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促進行動,促進校地、校企就業創業供需對接。培育選樹大學生創新創業典型經驗,組織遴選一批...
對小微企業新招用高校畢業生按規定開展崗前培訓的,各地要根據當地物價水平適當提高培訓費補貼標準。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與小微企業合作採取按項目運作培訓模式組織新招收勞動力培訓的,可按就業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獲得培訓補貼。(責任單位: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財政廳、人...
對個人和單位的補貼資金主要用於職業培訓補貼、職業技能鑑定補貼、社會保險補貼、公益性崗位補貼、創業補貼、就業見習補貼、求職創業補貼、其他就業補貼(含招用就業困難人員獎勵補貼、招用高校畢業生獎勵補貼、職業介紹補貼等)支出;公共就業服務能力建設補助資金用於就業創業服務補助(公益性招聘會補助、流動人員檔案管理補助...
為確保就業創業項目及項目經費科學化、規範化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北京市支持中央共建有關政策和國家有關財經法規以及“北京高等學校高質量就業創業計畫”實施要求,制定本辦法。北京高校大學生就業創業項目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市委市政府關於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
第八條 就業補助資金支出範圍和資金分配按照《山東省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魯財社〔2018〕86號)規定執行。大學生創業引領計畫專項扶持資金支出範圍和資金分配按照《山東省省級大學生創業引領計畫專項扶持資金管理暫行辦法》(魯人社字〔2018〕460號)規定執行。創業帶動就業扶持資金支出範圍和資金分配按照《山東省創業...
為加強和規範省級專項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福建省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131號)、《福建省醫療衛生領域省與市縣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實施方案》(閩政辦〔2021〕1號)、《財政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國家醫保局、國家中醫藥局、國家疾控局關於修訂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等5項補助資金...
對為城鄉未繼續升學的應屆初高中畢業生墊付勞動預備制培訓費的培訓機構,給予一定標準的職業培訓補貼。其中農村學員和城市低保家庭學員參加勞動預備制培訓的,同時給予一定標準的生活費補貼,具體標準可參照中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標準,由設區的市自行確定。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每年下達省級就業創業培訓示範項目計畫,職業...
辦法全文 山東省創業帶動就業扶持資金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創業帶動就業扶持資金管理,確保資金使用規範高效,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就業創業工作的意見》(魯政發〔2015〕21號)、《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助推新舊動能轉換做好當前和今後一段時期就業創業工作的意見》(魯政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