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保障公民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戶口登記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該辦法共六章72條,對戶口登記,包括登記、註銷、遷移、項目變更、更正等工作予以規範。本辦法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福建省居民戶口登記管理辦法
- 施行時間:2017年1月1日
為了保障公民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戶口登記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該辦法共六章72條,對戶口登記,包括登記、註銷、遷移、項目變更、更正等工作予以規範。本辦法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為了保障公民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戶口登記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該辦法共六章72條,對戶口登記,包括登記、註銷、遷移、項目變更、更正等工作予以規範。本辦法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檔案全文第一章 總 則第...
福建省人民政府 二00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關於戶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見 (福建省公安廳 二00一年十二月十一日) 近年來,我省各地、各有關部門認真貫徹落實《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公安廳、省糧食廳關於小城鎮戶籍管理制度改革工作試行辦法的通知》(閩政辦[1999]229號)精神,積極穩妥地開展小城鎮戶籍管理...
福州市轄區和平潭綜合實驗區要以具有合法穩定職業和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參加社會保險年限、連續居住年限等為主要指標,建立積分落戶制度,具體辦法報省政府批准後實施。責任單位:福州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廈門市要進一步完善落戶政策,按照國務院有關政策要求,建立積分落戶制度。責任單位:廈門市人民政府 ...
福建省實施《居住證暫行條例》辦法是根據國務院《居住證暫行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該辦法是2016年7月21日,福建省人民政府第64次常務會議通過,2016年8月2日,由福建省人民政府頒布公布的檔案,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實施內容 福建省實施《居住證暫行條例》辦法 第一條 為了規範居住...
《福建省暫住人口管理辦法》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予發布施行。省長 賈慶林 一九九四年三月二日 福建省暫住人口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加強暫住人口管理,保障暫住人口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秩序,促進本省經濟建設,根據國家有關戶口管理的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公安行政主管部門是暫住人口管理的主管...
制定了《福建省醫療糾紛預防與處理辦法》,建立“五位一體”工作機制,有效預防和處理醫療糾紛。制定了《福建省居民戶口登記管理辦法》,作為全國首部規範戶口登記的政府規章,切實保障公民依法登記戶口,為將來國家層面立法提供經驗借鑑。制定了《福建省征地補償和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辦法》,維護被征地農民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
(1998年8月1日福建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具體內容 第一條為加強流動人口治安管理,保障流動人口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促進經濟發展,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本條例適用於本省行政區域內流動人口的治安管理。本條例所稱流動人口是指離開常住戶口...
《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開展小城鎮綜合改革建設試點的實施意見》是一則國家政府部門的相關機關下發的通知,針對通知中的主要矛盾給出了解決辦法。中文名 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開展小城鎮綜合改革建設試點的實施意見 檔案號 閩政[2010]4號 發文單位 泉州市人民政府 發布日期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三日 ...
今年2月,福建省兩辦出台了《福建省改革完善社會救助制度實施方案》(閩委辦發〔2021〕3號),對完善低保制度提出了新目標、新要求。今年6月,民政部出台了新修訂的《最低生活保障審核確認辦法》(民發〔2021〕57號),對認定條件、申辦流程等部分條款進行了完善。2021年5月-9月,在福建民政廳黨組的高度重視和駐...
生到基層就業創業營造寬鬆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和《中共福建省委辦公廳、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貫徹落實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的通知》(閩委辦[2005]75號),在深入調查研究並廣泛徵求基層相關業務部門和部分學校師生意見基礎上,制定了《福建省普通高等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學生...
第三十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簡政放權、簡化手續、方便民眾,推進出生醫學證明、兒童預防接種、戶口登記、醫保參保、社保卡申領等出生相關事項聯辦。具體辦法由省人民政府規定。第三十一條 建立和完善政府為主、社會補充的人口和計畫生育利益導向機制,推行計畫生育家庭獎勵扶助、特別扶助等制度。獎勵和扶助標準應當...
1987年2月19日福建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辦法內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以下簡稱《土地管理法》)第56條的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各級人民政府必須維護土地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必須貫徹執行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的方針,全面規劃,加強管理,...
福建省臨時救助工作規範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為充分發揮臨時救助制度效能,有效解決城鄉民眾突發性、臨時性、緊迫性的基本生活困難,進一步規範臨時救助工作,建立健全兜底有力、回響及時、覆蓋全面的救急難機制,根據《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國務院令第649號)和臨時救助有關政策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規範。 第二條臨時救...
第十四條 幹部建房用地按照《福建省土地管理實施辦法》規定的非農業戶口城鎮居民建住宅用地面積標準執行。嚴禁超法定用地限額批地。第十五條 幹部建房用地申請經人民政府批准後,應在批准之日起一年內在指定地點使用土地,不得超占土地和改變地點。第十六條 幹部建房的,自房屋建成後...
第二條 人民公社、鎮選舉委員會由9至13人組成,設主任一人、副主任一至二人。委員產生的辦法及辦事機構,參照本實施細則第一條精神辦理。縣選舉委員會設在人民公社、鎮的辦事處和選區的工作組,應同時承擔人民公社、鎮選舉委員會辦事機構和選區工作組的工作。第三條 不設區的市、市轄區、縣選舉委員會受本級人民...
1987年2月19日福建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 根據1989年9月15日福建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關於修改〈福建省土地管理實施辦法〉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1992年8月29日福建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
未就業的退役士兵應當納入就業培訓計畫,具體實施辦法由省人民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會同民政、教育等部門制定。傷病殘的退役士兵,由縣(市、區)人民政府按照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給予妥善安置。第三十條 義務兵服役期間及其家庭的優待,以及符合國家安置政策的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由縣(市、區)人民政府民政等相關部門...
第二十六條 本規定的套用解釋權屬福建省軍區。 第二十七條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可根據本規定,制定實施辦法。 第二十八條 本規定自1990年10月1日起施行。福建省人民政府1988年7月18日頒發的《福建省徵集適齡公民服現役獎懲暫行規定》同時廢止。V百科往期回顧 詞條...
福建省人民政府 一九九六年一月五日 福建省城鎮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管理實施辦法 第一條為建立以中低收入家庭為對象,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的經濟適用住房供應體制,加快住宅建設步伐,提高城鎮職工、居民的住房水平,根據建設部、國務院房改領導小組、財政部聯合頒發《城鎮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管理辦法》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國務院...
第六章 附則 第七十條 未設鎮建制的工礦區居民點和省級以上風景名勝區的規劃、建設和管理,參照本辦法執行。第七十一條 本辦法套用解釋權屬福建省建設委員會。第七十二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89年省人民政府批准的《福建省加強城市建設工程規劃管理暫行規定》同時廢止。地方性法規(類別)
《福建省婦女權益保障條例》,地方性法規。2024年3月27日,福建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表決通過《福建省婦女權益保障條例》。該條例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辦法》同時廢止。制定歷程 2024年3月27日,福建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表決通過《福建省婦女權益保障...
第三十八條 配偶隨軍且在部隊無住房的部隊幹部、士官,可向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有關部門申請保障性住房。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適當放寬其申請保障性住房的條件,具體辦法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第四章 安置 第三十九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按照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積極做好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就業...
《福建省沿海邊防治安管理條例》在全面梳理《沿海船舶邊防治安管理規定》、《台灣漁船停泊點邊防治安管理辦法》、《福建省沿海船舶邊防治安管理條例》、《福建省台灣船舶停泊點管理辦法》、《福建省閩台遠洋漁工勞務合作辦法》,以及《關於清理、取締“三無”船舶通告的批覆》等法規和規範性檔案的基礎上,將以往分布零散甚至...
比如,在重慶,由市公安局牽頭的任務是制定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管理辦法,2015年就要完成;同樣要在今年完成的,是由當地發改委、規劃局等部門制定的人口發展規劃和城鄉總體規劃;而市公安局、市政府法制辦和各區縣政府負責的制定居住證實施細則,則定在2016年完成。落戶政策趨向降低門檻 戶籍改革,關鍵是落戶。在以往的...
從事務工、經商的流動人口應當在到達暫住地7日內,持居民身份證向居住地派出所或者流動人口申報點申報暫住戶口登記。擬暫住30日以上的,應當在暫住滿30日後的3日內申領《暫住證》,也可以在登記暫住戶口的同時申領《暫住證》。辦理程式 公安派出所戶籍視窗(或流動人口管理服務站) 受理。收費標準 福建省物價局、財政廳閩價...
暫住證辦理是由公安局派出所受理辦理。辦理依據 《福建省流動人口治安管理條例》 公安部《暫住證申領辦法》。辦理條件 根據《福建省流動人口治安管理條例》第六條規定:“凡年滿十六周歲,從事務工、經商的流動人口,應當在到達暫住地七日內,向當地公安派出所或者流動人口申報點申報暫住戶口登記;暫住三十日以上的,應當在...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國務院令第271號);《福建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實施辦法》(省政府令第67號)辦理條件:持有非農業戶口的城市(含城鎮)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於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辦理程式:(1)由戶主本人向戶籍所在地的社區(居委會)提出書面申請,並出具有關證明...
第三節管理 一、育齡婦女管理 二、流動人口生育管理 三、“三資”企業計生管理 四、統計管理 五、財務管理 第四節節育技術與措施 一、節育技術與設備 二、節育措施 第五節組織機構 一、管理機構 二、服務機構 三、計畫生育協會 附錄 福州市人口學會 《福州市實施〈福建省計畫生育條例〉辦法》(節選)編後記 ...
根據各省制定的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一般來說,農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設立宅基地使用權:(1)因子女結婚等原因確需分戶,缺少宅基地的;(2)外來人口落戶,成為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沒有宅基地的;(3)因發生或者防禦自然災害、實施村莊和集鎮規劃以及進行鄉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需要搬遷的。農村...
重號解決辦法 糾正原則:對重號雙方現仍在第一次編碼的派出所轄區居住的,由雙方協商,保留其中一人的身份證號碼,更改另一個人的;對重號雙方都已遷出第一次身份證號碼編碼的派出所轄區的,誰先發現誰先更改號碼,保留另一重號人的身份證號碼;對於一方遷出第一次身份證號碼編碼的派出所轄區的,由仍在派出所轄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