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蔬菜基地保護條例 (1995年9月6日福州市十屆人大常委會第18次會議通過,1995年9月29日福建省八屆人大常委會第19次會議批准;根據1997年10月7日福州市十屆人大常委會第32次會議《關於修改我市部分地方性法規的決定》修正,1997年...
第十八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在蔬菜基地內取土、挖沙等毀壞菜地的,由土地管理部門責令其限期恢復原狀,並可處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罰款。第十九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擅自移動或破壞蔬菜基地保護標誌的,由農業綜合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其...
非農業建設使用蔬菜基地,按《福建省基本農田保護條例》規定實行許可證制度,並繳納基本農田開發基金。第九條 嚴禁在蔬菜基地內建窯、建房、建墳或者擅自挖砂、採石、採礦、取土、堆放固體廢棄物。嚴禁私自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蔬菜...
《浙江省蔬菜基地建設保護條例》是1994年7月1日浙江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浙江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17號公布,1994年7月8日起施行的檔案。主要內容是為加強蔬菜基地的建設和保護,保證城鎮的...
第二十二條修改為:“違反本條例規定,擅自移動或者破壞蔬菜基地保護標誌的,由農業(蔬菜)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其恢復原狀,根據情節,並可處五百元以下的罰款。”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浙江省蔬菜基地建設保護條例》根據本決定作相應...
第二十二條修改為:“違反本條例規定,破壞或擅自移動蔬菜基地保護標誌的,由蔬菜行政主管部門或鎮人民政府責令其恢復原狀,並可視情節輕重,處以500元以下的罰款。”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寧波市蔬菜基地建設保護條例》根據本決定...
本條例所稱的蔬菜基地保護區(以下簡稱保護區),是指對依法劃定的蔬菜基地,實行重點保護的區域。第四條 蔬菜基地應納入城市總體規劃,實行總量控制、分類保護、從嚴管理、兼顧建設的原則。第五條 本市蔬菜基地面積按市區人口人均20平方...
南昌市推出的蔬菜基地保護條例內容。基本信息 1995年1月7日南昌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1995年4月29日江西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批准,1995年5月18日南昌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12號...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蔬菜基地,是指本市行政區域內由市人民政府劃定的從事商品蔬菜生產的耕地。第三條 市人民政府必須將蔬菜基地的建設和保護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第四條 市蔬菜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蔬菜基地的建設和管理;...
(一)積極貫徹實施本條例,對蔬菜基地的保護和管理工作做出顯著成績的;(二)在蔬菜基地設施的建設、管理和維護工作中成績顯著的;(三)檢舉揭發破壞、侵占蔬菜基地,盜竊、損壞蔬菜基地設施等行為的。第三十五條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有下列...
第六條 一切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蔬菜基地的義務,有權對侵占、破壞蔬菜基地以及其他違反本條例的行為進行舉報。對蔬菜基地的建設、保護和管理作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人民政府應給予表彰和獎勵。第二章 蔬菜基地的劃定 第七條 市人民...
第一條 為了加強蔬菜基地的保護和管理,穩定發展全市蔬菜生產,確保人民生活對蔬菜的基本需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江蘇省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蔬菜基地是...
第十九條 對在規劃、建設、保護、管理蔬菜基地和在蔬菜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套用等方面作出顯著成績的,由人民政府或者有關部門給予表彰、獎勵。第二十條 違反本條例第八條第二款規定的,由市、縣人民政府責令改正;對未繳納新菜地開發...
第十八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在蔬菜基地內取土、挖沙等毀壞菜地的,由土地管理部門責令其限期恢復原狀,並可處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罰款。第十九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擅自移動或破壞蔬菜基地保護標誌的,由農業綜合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其...
第一條 根據《貴陽市蔬菜基地建設保護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的規定,制定本實施細則。第二條 市人民政府蔬菜工作辦公室主管全市蔬菜基地的建設和保護工作。市政府蔬菜工作辦公室所屬蔬菜基地管理站負責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各區人民...
第二條 凡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蔬菜基地,均按本條例規定,實行長期保護。第三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加強對蔬菜基地建設、保護和管理工作的領導,並負責組織實施本條例。市蔬菜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市蔬菜基地的建設、保護和管理工作,並...
第一條 為加強貴陽市蔬菜基地的建設和保護,穩定蔬菜基地面積,保障城市蔬菜供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貴陽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蔬菜基地,是指...
第四條市土地管理部門負責全市蔬菜基地的統一管理工作。市、區蔬菜主管部門、規劃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應按照各自的職責,做好蔬菜基地的規劃、管理、使用和保護工作。第五條蔬菜基地的遠、近郊成片菜地應劃分為禁止徵用區、嚴格控制徵用區...
第三條 成都市人民政府財貿辦公室主管全市蔬菜基地的建設和管理工作。區、鄉人民政府負責本區(鄉)內蔬菜基地建設和管理工作。計委、農委、建委、國土、規劃、農牧、糧食、二商和環境保護等部門,按照本條例規定的職責共同做好蔬菜基地...
第二十六條 違反本條例第十五條第一款、第十七條、第十八條規定,擅自拆除轉讓基礎設施或者改變用途的,侵占或者損壞蔬菜基地的基礎設施,擅自移動或者損壞蔬菜基地保護標誌的,由有關部門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責令恢復原狀,予以處罰。第...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蔬菜基地是指在本市行政區域基本農田保護區內劃定的商品蔬菜生產耕地和蔬菜科研、技術推廣、良種(苗)繁育場地。第三條 蔬菜基地保護和管理堅持合理布局、相對集中、政府扶持、穩定發展的原則。第四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
該《條例》共31條,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1991年3月19日長沙市九屆人大常委會第27次會議通過的《長沙市蔬菜基地保護辦法》予以廢止。基本信息 (1991年3月19日長沙市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通過 1991年6月24...
第二章 蔬菜基地的劃定 第三章 蔬菜基地的建設 第四章 蔬菜基地的管理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六章 附則 修訂的條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蔬菜基地的保護和管理,穩定和發展全市蔬菜生產,確保人民生活對蔬菜的基本需求,根據...
第十七條 市土地管理部門會同蔬菜主管部門根據本條例制訂實施辦法,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後施行。第十八條 本條例自1987年10月1日起施行。1982年6月30日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南京市保護蔬菜基地的暫行規定》同時廢止。
該《條例》共31條,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1991年3月19日長沙市九屆人大常委會第27次會議通過的《長沙市蔬菜基地保護辦法》予以廢止。長沙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 2011年第14號 《長沙市蔬菜基地管理條例》已由長沙市第十三屆...
第一條為了確保蔬菜生產基地的穩定,搞好城市蔬菜供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等法律、法律,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的蔬菜基地,是指經市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商品蔬菜生產基地和規劃...
第一條 為加強蔬菜基地管理,穩定菜田面積,促進蔬菜生產,保障蔬菜供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國務院《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蔬菜基地的建設、管理...
第一條 為加強貴陽市蔬菜基地的建設和保護,穩定蔬菜基地面積,保障城市蔬菜供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貴陽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蔬菜基地,是指...
負責擬訂蔬菜、生豬、牛、羊、蛋品、家禽等副食品產銷基地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和扶持政策,負責市直控蔬菜、副食品生產基地建設管理和生豬儲備管理工作;負責蔬菜基地保護區和保護期限的劃定;負責安排、監督專項用於蔬菜、牲畜、家禽、蛋品、...
違反本辦法規定,對蔬菜基地造成污染的,由有關部門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湖北省農業環境保護條例》的規定處理。在蔬菜基地內使用國家禁止使用的農藥的,由蔬菜生產主管部門責令其停止使用,沒收其所使用的農藥,可並處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