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的實施意見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直各委、辦、局(公司),市屬各高等院校,自貿區福州片區管委會:
為貫徹落實《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的若干意見》(閩政〔2015〕46號),至2020年,建立起適應福州新區、自貿區福州片區、海上絲綢之路核心區和生態文明先行示範區“四區疊加”建設需求,產教深度融合,市屬中高職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有機銜接和協調發展,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融通,學歷教育與職業培訓並舉,體現終身教育理念,榕台職業教育密切合作,具有福州特色的現代職業教育體系,提升職業教育服務區域經濟社會發展和人的全面發展的能力和水平,現提出以下實施意見,請認真執行。
一、最佳化職業教育布局結構,全面提升辦學水平
1. 提升職業院校整體辦學水平。統籌職業教育資源,分類指導,明確辦學定位,支持福州職業技術學院高標準建設示範性現代高等職業院校,促進閩江師範高等專科學校儘快達到高職高專A類辦學標準並創建省級示範性現代高等職業院校;建成8所省級示範性現代高職、中職院校,辦好各縣(市)級綜合性、多功能、現代化職教中心。推進職業教育布局調整,對一些規模小、辦學效益差的學校實行整合重組、委託管理、合作辦學等辦法,做專、做特、做優職業學校,全市中職、技工院校從現有40所整合成具有一定辦學規模的25所,校均在校生規模1500-2000人。2018年校園校舍和教學實訓設施設備硬體建設等基本達到省定辦學標準。到2020年,建立起職業教育總量規模和專業設定與產業結構相匹配、空間布局與區域產業分布形態相一致的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全市中職院校在校生規模保持在5萬人左右,其中優質中職院校在校生占80%以上,畢業生就業率達到96%以上。
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發改委、各縣(市)區政府、福州職業技術學院、閩江師範高等專科學校
2.科學合理設定職業教育專業。進一步實行職業院校專業建設“一校一策”目標管理,對接地方和產業發展,調整最佳化專業結構,加強套用型人才培養,形成與福州新區和海上絲綢之路核心區、自貿區建設需求的主導產業、戰略新興產業、現代服務業等相對接的專業體系;重點建設現代農業、海洋經濟、電子信息、紡織服裝、機械製造、化工食品、建築工程、交通運輸、現代商務、文化創意、旅遊服務等一批產業急需的專業群,提高專業結構與產業需求契合度;最佳化三大類產業專業結構比例,力爭在校生第一產業占5%、第二產業占25%、第三產業占70%,建成15個服務產業的省級中高職特色專業。支持市屬職業院校開辦緊缺專業,對於新開設的經相關部門認定的符合我市經濟社會發展急需緊缺專業給予50-100萬元的經費補助。
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市發改委、市科技局、各縣(市)區政府
3.支持套用型本科高校建設。推動閩江學院更名為“閩江大學”,努力建設示範性套用型本科高校,2016-2020年,市財政每年安排5000萬元專項資金用於學校教學科研平台、人才培養與引進、條件裝備等內涵建設, 爭取儘快增列為省重點建設高校,躋身全省及全國同類院校先進行列。支持福州外語外貿學院和福州理工學院推進套用型高校建設,加強學科專業建設和人才隊伍建設,主動適應我省我市戰略性新興產業及傳統產業轉型升級,培育學校特色專業及重點專業群。“十三五”期間,市屬高校力爭建成10-15個對接產業的套用型本科專業,進一步凸顯套用型本科高校特色,提升辦學競爭力。
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發改委、市科技局、市屬各高等院校
二、整合職業教育資源,構建現代職業教育體系
4.拓寬職業教育人才成長渠道。依託市屬高校及其他在榕高校,貫通中職、高職、本科教育,積極探索職業技術人才中等教育與高等教育一體化培養途徑。鼓勵和支持市屬高校及其他在榕高校與示範性中職學校聯辦專科層次職業教育專業,逐步擴大中職與高職(3+2)對口貫通分段培養試點院校範圍和專業覆蓋面。爭取政策支持,推進中高職與套用型本科高校一體化分段培養試點,提高職業技術人才培養層次,建構中職-高職-套用型本科銜接貫通一體化培養人才的職業教育體系。按照貫通人才培養的要求,制定轉段考核測試辦法和對口貫通分段培養實施辦法。整合區域內職業院校辦學資源,組建職業院校聯盟,推進“集群發展”,力求聯盟內學校在專業布局、專業建設、師資培養、課程體系開發、合作辦學等方面開展全面、深入合作交流,實現資源共享、協調發展。鼓勵以“一校兩牌”的方式,推進技工教育與高等職業教育有效銜接,建立技師學院畢業文憑加高級工證書培養制度,打通技工院校學歷的上升通道。
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5.加強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互通共融。統籌高中階段招生,按照普職招生規模大體相當的原則,調整普通高中招生最低控制線設定方式。加強職業學校與普通高中課程的銜接和融通,鼓勵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和普通高中學生根據省教育廳學籍管理規定,開展達到相應學業水平考試標準合格後可相互轉學升學、相同課程學分互認的試點工作。引導和支持中職學校課程、教師、硬體設施等資源與普通高中共享,鼓勵普通高中學生在高一高二後分流到中職學校學習,拓展學生髮展通道,推動高中階段學校特色化、多樣化發展。
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6.建立學歷教育與職業培訓並舉制度。貫徹省教育廳推動學歷證書與職業資格證書“雙證融通”改革試點工作,促進學歷證書考試與職業資格證書考試標準對接,逐步實現兩考合一。建立有利於勞動者接受繼續教育和職業培訓的靈活學習制度。鼓勵市屬職業院校面向行業企業開展以在職學習為主的多種形式學歷繼續教育,面向退役士兵、外來務工人員、農村富餘勞動力、失業人員等開展就業技能和創業培訓。加強農村職業教育,推進縣級職教中心標準化、規範化、現代化建設,加大統籌整合縣(市)區域職教資源,強化職業教育和各類職業技術技能培訓。實施市、縣(市)區龍頭企業“一企一策”職工培訓計畫,鼓勵企業聯合或依託學校進行職工培訓教育,培育一批新型產業工人和新型職業農民。對於組織開展職業技術技能培訓的職業院校,按照所培訓對象獲得職業培訓結業證書或通過社會化考試獲得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數,市財政從就業專項資金中給予每人350元至2200元補貼。
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農業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各縣(市)區政府
三、深化政校企三方融合,推進服務產業發展
7.推動多渠道開展政校企合作辦學。加強市屬高職院校發展規劃與市、縣(市)區國民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的銜接,鼓勵地方政府與高職院校優勢互補、產需對接,合作舉辦開設各類地方急需短缺人才專業,鼓勵支持行業企業參與發展職業教育,推動建立校企共享人才、技術、信息資源,聯合開展人才培養培訓、產品研發和技術服務的合作機制,圍繞區域產業培養技術技能人才,更好地服務地方經濟社會發展。強化行業指導,健全完善我市現有行業職業教育指導委員會的運行機制,發揮其參與職業教育辦學的指導、服務、評價的作用;建立專業建設指導委員會,加強職業技術技能人才需求預測和研究。積極推進辦學改革創新,探索職教集團化辦學發展方向,鼓勵開展多元投資主體共建職教集團改革試點。支持市屬國有企業和龍頭企業參與共建職教集團。力爭建設2個省級以上示範性職教集團。
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國資委、市經信委、市民政局
8. 建立校企合作協同育人機制。發揮企業重要辦學主體作用,支持有條件的市屬職業院校開展“引企入校、入企辦學”改革試點,推行“校中廠”、“廠中校”建設。擴大聯合辦班培養規模,建立與用人單位對接的實習實訓考核評價制度。扶持13所市屬職業院校開展“現代學徒制”和“企業新型學徒制”改革試點,探索校企聯合招生、聯合培養、協同育人的長效機制。市屬職業院校學生到企業實習3個月以上的,可享受就業見習補貼3個月,補貼標準每月300-600元。企業與學校合作開設冠名班、訂單班所支出的費用,可從企業的職業教育培訓經費中列支。對於實行“現代學徒制”和“企業新型學徒制”培養的在校生由企業給予生活補助,每年補助標準按照省財政廳下達為準,市財政從就業專項資金中安排經費補助企業,從職業教育專項經費中安排經費獎補學校。
責任單位:市經信委、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各縣(市)區政府
9.重視職業院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將畢業生的就業工作作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提出“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支撐“中國製造2025”和“網際網路+”的重要載體,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印發關於貫徹落實省政府大力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十條措施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榕政綜〔2015〕265號)精神,市財政設立市屬職業院校創新創業專項資金,鼓勵和支持市屬職業院校利用現有教育教學資源設立學生創業創新孵化基地。各職業院校應培育以市場為導向的創業課程體系,建立健全彈性學制管理制度,鼓勵青年學生創業。教育主管部門應強化就業指導責任,進一步發揮職教集團和行業指導委員會的作用,加強集團內部校企合作,實行定向招生、定向培養、定向就業,密切與相關部門、行業、企業聯繫溝通協作,建立畢業生就業長效機制,鼓勵畢業生自主創業,並給予一定創業扶助資金。人社部門和行業組織應建立健全企業勞動用工信息平台建設,定期發布一批行業人才需求預測和就業狀況,拓展渠道促進畢業生充分就業。認真執行就業準入制度,對從事特殊工種的勞動者,必須從取得相應學歷證書或職業培訓合格證書並獲得相應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中錄用。實行職業資格證書與薪酬掛鈎制度,企業對獲得高級工、技師、高級技師職業資格證書的中職院校畢業生,可參照高職院校畢業生、工程師、高級工程師確定待遇。中職院校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畢業生可參照高校畢業生享受相關就業補貼政策。黨政機關和國有企業、事業單位招用取得高級工職業資格證書的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享受與高等職業院校畢業生同等待遇。學校應完善就業管理機制,積極引入第三方機構開展評估,建立職業教育質量監測評價機制,實行年度質量報告和畢業生就業跟蹤調查制度,提高學歷證書獲取率,保證畢業生高質量高水平就業。
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編辦、市教育局、市經信委、市財政局、各縣(市)區政府
四、加強基礎能力建設,推進職業教育內涵發展
10.強化“雙師型”專業教師隊伍建設。健全“雙師型”教師培養機制,落實專業教師到企業實踐制度和“訪問工程師”進修制度。開展全市中職學校教師繼續教育全員培訓,制定名優骨幹教師五年培養規劃,充分發揮專業(學科)“名師工作室”和“技能大師工作室”引領作用,培養一批骨幹教師和專業帶頭人。對經市教育局認定的“名師工作室”,每年安排專項經費10萬元。至2020年,力爭全市中等職業學校“雙師型教師”達到專業技能課程教師總數的80%左右,市級骨幹教師達到中職教師總數的10%以上,市級專業帶頭人達到10%以上,市級以上教學名師的比例超過2‰以上,努力打造一支專業水平高、實踐技能強、適應發展要求的職業教育師資隊伍。認真實施中職學校教師正高級教師、實習指導教師等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不斷完善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評聘考核辦法,強化聘期考核,實行聘後管理,建立教師職務“能上能下”聘用機制。
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委編辦
11.完善職業教育教師流動機制。建立學校從行業企業招聘教師的制度,其中市屬職業院校新補充專業教師(含專業課和實習指導教師)中具有行業企業工作經歷的比例應逐年提高至50%。根據省里部署,試行教師五年一註冊制度,建立健全教師退出機制。建立學校教師與企業工程技術人員、高技能人才雙向聘任機制,推進校企之間互派互聘。學校聘請的企業人員工資待遇按照持有的技能等級參照教師專業技術職稱的相應等級標準發放,由學校派往企業工作的教師,其在企業的薪酬應納入學校績效管理。加強兼職教師管理,允許中職(技工)院校和未實行生均定額撥款的高等職業院校在剩餘的空編內,將不超過總編制的30%用於自主聘請兼職教師,由同級財政按編制內教師平均工資水平核定補助經費。
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委編辦、市財政局
12.打造產教深度融合實訓平台。支持市屬職業院校通過校企合作、引企入校等方式,共建生產性實訓基地、產學研結合研發中心。鼓勵行業龍頭企業將最新技術和設備投到校企共建的實訓平台,推動產教深度融合,使實訓平台與產業發展基本保持同步。加大投入,重點培育福州市職業教育綜合性公共實訓基地,建成符合我市產業需求、有特色、有規模的省級示範性公共實訓基地。扶持基礎條件較好的7所院校相關專業實訓基地,打造成省市級行業性或區域性公共實訓基地。校企共建產權明晰的生產性實訓基地,其合作期限可延長至10年。對依託學校、縣級職教中心、行業企業建設產業技工培養基地、縣級實訓基地、技能大師工作室等,各縣(市)區要從就業專項資金中安排經費給予補助。各公共實訓基地均面向職業院校、行業企業和社會等多方面,開展學生實訓教學、技能競賽集訓、師資培訓、行業技能培訓、技能考評和對外生產、研發於一體等綜合性服務。
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經信委、市財政局、各縣(市)區政府
13.提高職業教育信息化水平。以“三通兩平台”建設為抓手,充分利用信息技術手段改革教學模式、創新學習方式、提升管理水平,全面建成涵蓋我市職業(技工)院校管理、教學教研管理、學籍管理、教師繼續教育管理等領域的信息化公共服務體系。開展職業(技工)院校教師的網路遠程培訓,開發建設網路培訓課程資源庫。完善數位化校園建設,整合最佳化教育管理套用系統,建設具有區域特色的職業技術教育教學資源庫,建成專業教學質量考核項目庫與精品課程資源庫、網上實訓和技能仿真教室,建立網路教學平台。
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財政局
五、改革民辦教育管理機制,促進民辦學校健康發展
14.推動民辦職業教育形成多元辦學格局。探索發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職業院校,創新民辦職業教育辦學模式。鼓勵公辦院校與企業或民辦學校合作舉辦混合所有制性質的二級辦學機構;鼓勵企業、個人以資金、技術、實物等向公辦學校注資入股舉辦職業院校,參與學校辦學和管理。支持公民辦企業等社會力量通過獨資、合資、合作等形式舉辦民辦學校。鼓勵民辦學校採取股份制方式對辦學資源、舉辦者和董事會結構進行整合重組。
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市發改委、市經信委、各縣(市)區政府
15.加強對民辦學校的規範管理和扶持力度。完善民辦職業學校市場準入和退出機制,指導民辦職業學校依法辦學,強化內部管理,提高辦學水平。完善民辦職業學校年檢評估指標,加強對民辦職業學校的內部審計和質量評估,對民辦職業學校實行營利性和非營利性分類管理,對辦學規範的非營利性民辦學校,可登記為事業法人單位。非營利性民辦學校在稅收方面與公辦學校公平對待。民辦學校依法享受與公辦學校同等的土地及其他優惠政策,在資格認定、職稱評審、進修培訓、評先選優、課題申請等方面與公辦學校教師享受同等待遇。建立民辦學校教師從教津貼制度,對符合條件的民辦學校教師發放從教津貼,所需經費由當地政府予以一定補助。由編制管理部門核定非營利性民辦學校教師事業編制規模,由人社部門核定其職稱結構比例,用人單位應當依法為教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教職工退休後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
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市委編辦、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各縣(市)區政府
六、拓展榕台交流合作,推進職業教育創新發展
16.促進榕台職業教育交流合作縱深發展。支持市屬職業院校與台灣高水平職業院校、職業培訓相關機構建立緊密型合作關係。實施“榕台職業院校師資引進計畫”,吸引台灣教師來榕任教,對於職業院校引進的台灣高水平教師,享受我市相應的高級人才引進優惠政策。引進台灣先進職業教育管理理念,支持我市職業院校與台灣職業院校聯辦師資培訓、開展學術交流或選派專業骨幹教師和管理幹部赴台研修等活動。拓展榕台職業教育合作項目,鼓勵市屬高校引進台灣優質資源培養福州新區及自貿區產業發展緊缺人才。推動職業院校借鑑台灣先進職業教育人才培養模式,探索榕台中高職院校相銜接、開展榕台“校校企”合作項目和建立“榕台職業院校學生創新創業育成中心”,拓展榕台職業院校學生社會實踐平台和空間,促進兩地教育共生共長。
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委台辦
七、強化組織領導和督導,完善職業教育保障機制
17.加強職業教育組織管理與督導評估。加快現代學校制度建設,以學校章程建設為核心,加強職業院校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建立職業教育聯席工作會議制度,發揮政府各相關部門的職能作用。由市政府領導牽頭,建立由市政府辦公廳、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經信委、市財政局、市委編辦、市發改委、市國資委、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農業局、市委台辦、市政府發展研究中心、市中華職教社等參加的職業教育聯席會議制度。各縣(市)區也應健全完善職業教育聯席會議制度,加強職業教育研究,統籌協調職業教育發展。加強職業教育發展督導評估,實施縣(市)區職業教育辦學績效專項督導評估,將推進職業教育改革發展,構建現代職業教育體系,納入我市經濟社會發展戰略目標。
責任單位:市政府辦公廳及相關部門
18.完善職業教育發展保障機制。加強對職業教育經費使用管理,建立以促進改革和提高績效為導向的生均撥款制度。落實省政府《關於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的若干意見》(閩政〔2015〕46號)和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省人社廳《關於建立完善市縣(區)中等職業學校生均撥款制度的指導意見》(閩財教〔2015〕80號)檔案規定的職業院校生均公用經費標準,新增財政教育投入向職業教育傾斜,落實教育附加費不低於30%用於職業教育的政策。市財政每年安排校企合作發展專項資金500萬元,且根據財力情況逐年增加。對於職業院校獲得省、部級專項資金獎勵或支持的教學成果、實訓基地或教學團隊建設等項目,當地財政應當給予經費獎補。市財政、稅務部門應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支持職業教育發展的稅收優惠政策,鼓勵行業企業牽頭組建地方性或行業性職教集團、公共實訓基地、職業技能培訓基地、技術推廣與服務中心等,符合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的有關優惠條件,可以依法享受稅收優惠政策。企業應依法履行職工教育培訓和足額提取教育培訓經費的責任,保證職工職業培訓和教育。加大統籌中職學校與技工院校的力度,實現兩類學校在招生政策、經費標準、編制標準以及職稱評聘等方面的同政策、同待遇、同發展。
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發改委、市經信委、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市委編辦、各縣(市)區政府
19. 營造職業教育良好輿論環境。各級政府要加大對職業教育的宣傳力度,開展“職業教育活動周”活動,表彰先進,樹立典型,引導全社會樹立正確的人才觀和就業觀,弘揚“勞動光榮、技能寶貴、創造偉大”的時代風尚,培育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定期舉辦本行業職業技能大賽,為各類技術能手提供展示技藝的舞台,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各級媒體要主動宣傳我市職業教育事業發展成就和技術技能人才在各經濟社會發展中的突出貢獻,形成“崇尚一技之長,不唯學歷憑能力”的社會氛圍,不斷提高職業教育的社會影響力和吸引力。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經信委、市中華職教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