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的決定

《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的決定》是2016年十堰市人民政府發布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的決定
  • 印發機關:十堰市人民政府
  • 印發日期:2016年8月12日
  • 發文字號:十政發〔2016〕27號
  • 實施地區:十堰市
  • 所屬分類:檔案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十堰經濟技術開發區、武當山旅遊經濟特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
  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的決定》(國發〔2014〕19號)、《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的決定》(鄂政發〔2014〕51號)及國家、省全力推進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的有關檔案精神,現結合我市實際作出如下決定。
  一、指導思想
  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五大發展理念,把職業教育納入十堰經濟社會轉型發展和精準扶貧整體戰略,實施全民技能振興工程,全力打造機制一流、特色鮮明、全省領先的職業教育,為十堰調結構、促轉型、惠民生,實現跨越式發展提供堅強的技能人才支撐。
  二、總體目標
  到2020年,基本形成適應我市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產教深度融合、中職高職銜接、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相互溝通,職業培訓與學歷教育並舉,體現終身教育理念,具有十堰特色的現代職業教育體系,職業教育綜合實力和整體水平進入全省前列。到2020年,全市456個重點扶貧村“兩後生”全部接受職業教育,每個貧困戶至少有1名勞動力接受職業技能培訓,使接受職業教育成為新型職業農民培養、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從農勞動力職業化的主渠道。大力實施“一村多名大學生”培養計畫,到2020年,培養1000名以上新型農民大學生。
  三、重點任務
  (一)圍繞十堰產業升級和經濟轉型發展,加快構建現代職業教育體系。
  1、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對技能型人才的需求,合理布局職業教育。按照大體相當的原則,科學確定高中階段招生普職比。整合職業教育資源,市直重點建設2-3所具有較強影響力的中等職業學校,每個縣市(含鄖陽區)集中力量辦好1所中等職業學校。兩年內完成市、縣職業教育資源整合任務。積極開展全國農村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示範縣創建,把縣級職業學校建成縣域學歷教育、職業農民培養、技術推廣、勞動力轉移培訓和社會生活教育的開放平台。綜合推進中高職一體化發展。支持民辦職業教育發展。
2、適應地方產業發展需求,科學制定專業建設規劃,逐步形成對接產業、優勢互補、錯位發展的專業布局。到2020年,重點支持職業院校建設汽車製造與維修、機械加工、旅遊服務、電子商務、設施農業、綠色食品加工、養老服務等20個面向十堰支柱產業,與生產一線緊密對接的品牌專業。努力實現政、校、行、企融合的職業教育集團化辦學新突破。推進農業科技園區、鄉鎮農業產業與涉農專業對接、東風汽車公司等工業企業與裝備製造類專業對接、武當山等旅遊景區與旅遊服務專業對接,探索建立以產業為紐帶、校企一體的緊密型職業教育集團。支持湖北工業職業技術學院牽頭的湖北汽車服務職業教育集團爭創全國示範性職業教育集團,支持漢江師範學院做強學前教育聯盟,支持十堰市科技學校牽頭的十堰農業職業教育集團爭創全省示範職業教育集團,支持十堰市高級技工學校爭創十堰市技師學院。
  3、切實落實《關於進一步加強職業教育校企合作的意見》(十政發〔2011〕43號),完善校企合作激勵機制。建立校企合作公共服務平台,完善職業院校畢業生跟蹤管理機制,通過建立畢業生QQ群、聯誼會,流動團支部,精準掌握畢業生就業情況,精準幫扶特困家庭畢業生穩定就業。共享全市勞務供需培訓信息交流平台,逐步實現人社、教育、農業、扶貧等部門信息的互聯互通,努力實現培養培訓與就業創業的無縫對接。
  (二)圍繞精準扶貧,全力實施“整鄉推進,全員覆蓋”式職業教育培訓工程。
  1、實施培訓資源整合行動。發揮財政資金的聚合效應和職業院校在培養技能型人才中的主陣地作用,建立轉移勞動力和職業農民公益性免費培訓制度。整合人社、扶貧、農業、科技、工會、婦聯、民政、移民等部門培訓資金,落實“三個統一”:即統一培訓資源、統一培訓基地、統一經費管理。對重點扶貧村勞動力技能培訓實行全免費,所需經費從統籌資金中支付。
  2、實施職業院校“四曬一亮”行動。圍繞精準扶貧,組織職業院校通過曬專業、曬工種、曬師資、曬設備、亮時間表“四曬一亮”活動,向社會公開全市所有職業院校的基礎培養培訓能力和培養方向,建立優先面向456個重點扶貧村全體村民的職業教育“培訓包”和培訓選單,供全體村民自願選擇,由鄉鎮政府組織,到職業院校培訓或職業院校送教下鄉。
  3、實施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行動。結合城鎮化進程,面向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和農民職業化,對農村“建檔立卡”貧困戶,根據用工市場需求,重點開展以電子電工、建築、機電、數控、鉗工、廚嫂、家政等為主的特色勞務品牌培訓。整體實現先培訓後上崗,基本消除勞動者無技能從業現象。加強與勞務輸出地政府、職業院校、企業的合作,組織務工人員開展訂單培養,定向就業。
  4、實施重點扶貧村“致富能人”培養行動。對具備創業條件、有創業需求的貧困勞動力開展種植、養殖、農產品加工、電子商務等實用技術培訓。推進農村“雙帶頭人”和“一村多名大學生”培養,用5年時間培養1000名以上留得住、用得上、能致富、具有農業生產經營管理能力和帶領民眾致富能力的新型農民大學生。
5、實施建檔立卡中職學生免費教育行動。對建檔立卡貧困生就讀中職學校,在免除學費之外,每學年給予5000元的生活補助,連續補助兩年。同時在落實職業院校大學生生源地貸款的基礎上,對就讀高職院校的建檔立卡貧困生,每學年給予3000元的生活補助,連續補助三年。對貧困家庭勞動力短期培訓實行全免費。
  (三)圍繞供給側改革,加強職業教育內涵建設,實現畢業生優質就業。
  1、實施職業院校達標建設工程。各級政府要把示範性職業學校建設擺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大力實施職業院校達標建設工程,重點加強實習實訓標準化建設、專業標準化建設、信息化建設、教師隊伍建設,著力改善職業院校基本辦學條件。加強品牌專業建設,分專業集群成立由行業、企業、學校參加的市級職業教育專業建設指導委員會。到2020年,基本完成職業院校、專業的標準化建設任務。
  2、加強職業院校教師隊伍建設。建立健全職業院校教師引進、培養、晉升和獎勵制度。根據職業教育特點核定公辦職業院校教職工編制。提高“雙師型”專業教師比例,到2020年,“雙師型”教師達到60%以上。創新職業院校教師引進機制,學校可將20%的編制員額按有關規定用於聘任專業兼職教師。推進職業院校專業教師招錄方式改革,吸引優秀人才和高等學校優秀畢業生到職業院校任教。對專業性強、實訓技能要求高的崗位,實行專項招聘,採取先面試後筆試的辦法。對急需緊缺專業技術崗位,可按規定採取考核認定後直接引進。改革職業院校教師職稱評聘、職級晉升辦法,職業院校單設序列,單獨評審。落實在職業學校設定正高級教師職務(職稱)的要求。探索建立職業教育名師表彰制度,增加職業院校教師評選推薦特級教師、湖北名師、政府津貼專家和“五一勞動獎章”的比例。比照“楚天技能名師”標準,設立“車城技能名師”崗位,每年評選50名“車城技能名師”。加強職業院校專業帶頭人培養,支持有突出貢獻的“雙師型”教師建立“車城技能名師工作室”,對市級認定的“車城技能名師工作室”按現行財政管理體制分別由同級財政提供一定的經費補助。
  3、推進職業教育信息化建設。建立十堰市職業教育公共服務平台,實現全市職業教育資源區域、城鄉、校際之間共建共享,支持與專業課程配套的虛擬仿真實訓系統開發與利用,推廣教學過程與生產過程實時互動的遠程教學。實現寬頻網路校校通,優質資源班班通,網路學習空間人人通。完成教師信息技術套用能力全員培訓。加快數位化專業課程建設。到2020年,全市建設50 門優質網路課程、20套虛擬仿真實訓系統。
  4、推進職業學校教育教學改革。針對社會階段性特徵,加快發展職業教育。根據社會就業擇業需求和扶貧開發工作要求,找準發展定位,明確辦學方向,理清辦學思路。針對學生特點,加快發展職業教育。堅持包保育人導師制,將練技能、學本領、修品德緊密結合起來,培養更多優秀實用型專業技能人才。針對學校特色,加快發展職業教育。大膽改革創新,推動辦學理念創新、合作辦學模式創新、教學方式方法創新,進一步彰顯辦學特色,著力打造職教品牌,增強學校整體實力。
(四)圍繞提升職業教育保障水平,切實落實各級政府職責,建立科學的管理機制和投入機制。
  1、落實政府統籌發展職業教育的責任。市政府成立職業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由市政府常務副市長任組長,市政府分管教育副市長任副組長,市政府督查室、市發改委、市經信委、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農業局、市扶貧辦等相關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每年召開1-2次會議,對職業教育進行頂層設計和制度安排,及時解決和協調處理髮展過程中的重大問題。創新目標管理機制,對各縣(市、區)政府和相關職能部門及行業履行發展職業教育責任的情況進行考核和獎優評先。各縣(市、區)成立相應機構,統籌規劃編制、資源配置、資金安排、條件保障、體制創新等重大問題。
  2、完善職業教育投入長效機制。加大對職業教育的投入力度,將職業教育納入公共財政保障範圍並隨著政府財力的增長,逐步增加投入。2016年起,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費附加用於職業教育的比例均不低於30%,主要用於職業院校改善辦學條件,重點支持實訓基地建設、專業建設、信息化建設、教師培訓、技能大賽。落實省定職業教育生均公用經費標準,逐步提高全日制普通公辦職業院校生均撥款水平。各地要將公辦職業院校教職工工資及各項人員經費全額納入財政預算。企業要依法履行職工教育培訓和足額提取教育培訓經費的責任,按照職工工資總額的1.5%-2.5%足額提取教育培訓經費。鼓勵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公民個人通過公益性社會團體或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向職業院校進行捐贈。各級政府建立職業教育經費績效評價制度、審計監督公告制度和預決算公開制度。
  3、健全就業和用人保障政策。加大勞動執法力度。堅持“先培訓後就業”和“先持證後上崗”,用人單位招收、錄用職工,對從事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財產安全等特殊工種的勞動者,必須從取得相應學歷證書或職業培訓合格證書並獲得相應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中錄用。推動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加大對就業準入制度執行情況的監察力度。推進技能人才評價方式創新,健全職業技能鑑定機制,在符合條件的職業院校建立技能鑑定站,提高高級工鑑定比例,擴大高技能人才享受政府特殊津貼的比例,鼓勵企業建立高技能人才職務津貼和特殊崗位津貼制度。
  (五)圍繞最佳化發展環境,加大對職業教育督導評估和宣傳表彰力度。
  1、各級政府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牢固樹立“抓經濟就要抓職業教育,抓職業教育就是抓經濟”的思想,將職業教育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把加快發展職業教育作為推進轉型發展和脫貧致富的根本性戰略措施,以超常規的措施推進職業教育發展,促進職業教育更加緊密地服務產業發展,更加有效地服務精準扶貧、精準脫貧。
  2、強化職業教育督導評估。建立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對同級人民政府相關部門和縣級人民政府職業教育工作全面督導制度,每年進行一次專項督導評估。重點從政府重視、部門配合、鄉村推動、財政投入、資源整合、招生就業、勞動力培訓等方面進行量化考核。對政府職業教育的財政性投入和政策性投入進行專項審計,強化督導和審計結果在幹部提拔任用中的運用。
  3、加大職業教育的宣傳表彰力度。建立政府主辦,部門落實,學校、行業、企業等參加的職業教育技能大賽制度,每年12月為職業院校“技能大賽月”,每年5月舉辦全市中等職業學校學生技能大賽。建立健全職業教育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表彰獎勵制度、職業教育科研和教學成果獎勵制度。市政府每兩年表彰一批職業教育突出貢獻的先進學校、行業、企業和先進個人。新聞媒體要開闢公益欄目,大力宣傳職業教育,大力宣傳技能型人才的典型事跡和重要貢獻,引導全社會樹立正確的人才觀和就業觀,弘揚“勞動光榮、技能寶貴、創造偉大”的時代風尚。
  附屬檔案:十堰市職業教育發展重點任務分工及進度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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