瀋陽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的若干意見

遼寧省瀋陽市為加快發展城市現代職業教育,打造國家級技能型人才培養基地,滿足經濟社會發展對技能型人才的需求,根據《國務院關於大力發展職業教育的決定》(國發〔2005〕35號)和教育部《關於同意設立國家裝備製造業職業教育瀋陽試驗區的復函》(教職成函〔2010〕6號)等檔案精神,結合瀋陽市實際,提出了有關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的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瀋陽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的若干意見
  • 發布單位:瀋陽市人民政府
  • 發文時間:2013年8月29日
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
為加快發展我市現代職業教育,打造國家級技能型人才培養基地,滿足經濟社會發展對技能型人才的需求,根據《國務院關於大力發展職業教育的決定》(國發〔2005〕35號)和教育部《關於同意設立國家裝備製造業職業教育瀋陽試驗區的復函》(教職成函〔2010〕6號)等檔案精神,結合我市實際,提出意見如下:
一、加大統籌力度,全面提高辦學效益
1.市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市長為組長,市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發展改革等相關部門負責同志為成員的市職業教育工作領導小組,定期研究解決全市職業教育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2.將職業教育納入我市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和目標之中,統籌資源配置、條件保障和政策措施。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分別負責職業教育工作,市政府將職業教育發展工作作為績效考評的重要內容,納入科學發展考評體系,加大督查考核力度。
3.統籌使用全市職業教育專項經費,主要用於全市各級各類職業學校改善辦學條件,加快推進職教資源調整和骨幹專業建設進程,支持職業教育市場化辦學改革,全面提高技能型人才培養質量。
4.加強政府統籌力度,堅持以市場為導向,通過分類評估,以獎代補,引導全市職業院校積極改善辦學條件;對辦學效益低、實訓條件差、學生數量少的職業院校,用3年時間完成資源整合。
5.按照工業化和信息化融合的要求,重點建設與全市主導產業、優勢產業及重點發展的新興產業相對應的機械製造技術、機電技術套用、汽車製造與裝配、化工機械與設備、計算機套用、物流服務與管理、旅遊服務與管理等20個骨幹專業,在5年內達到國內領先水平。對全市職業院校重複設定、低水平、低效益的專業,3年內完成撤併調整任務。
6.統籌管理全市中高職教育,依託市高職和本科院校,在重點中等職業學校相對應的骨幹專業舉辦“3+2”、“3+3”中高職,“3+4”中職本科銜接班,為全市產業發展培養高技能型人才。
二、推進市場化辦學,促進校企深度融合
7.核算職業教育人才培養成本,建立健全人才培養成本分擔和獎勵機制,鼓勵引導社會資金投資興辦職業教育,形成政府主導,行業、企業、社會力量積極參與的多元化辦學格局。
8.支持以學生實訓為主要目的,建立現代職業院校資產管理和經營機制,進一步開發和利用學校現有資源,通過獨資或股份制合作等方式,深入推進校企合作,開展工廠化辦學、生產經營或培訓活動。
9.支持企業與職業院校聯合,引企入校或引校入企,校企聯合培養技能型人才,開展一線職工教育和培訓。對成效顯著的聯合辦學項目給予獎補。
10.支持職業院校與全市規模以上企業合作,通過校企聯合招生招工、共同教學實訓、推薦接收就業,共建“訂單”人才培養機制。對為全市規模以上企業培養和輸送合格人才成績突出的院校給予獎補。
11.從2014年起,財政性職業教育經費要向校企合作領域傾斜,加大對院校聘用兼職教師、共建實訓基地、教師進企業實踐培訓、聯合招生招工、課程教學標準研發和產學研合作等項目的支持力度。
12.院校收費以及以學生實習實訓為主要目的開發利用院校資源進行生產經營服務活動所取得的經營收益,主要用於改善職業院校辦學條件,提高辦學能力。
三、深化分配製度改革,激發學校辦學活力
13.研究制定中等職業學校生均公用經費定額標準,按隸屬關係足額及時撥付,保證職業院校辦學所需公用經費,穩步推動職業學校辦學模式改革。
14.制定職業院校校長任職資格制度,完善職業院校校長公開選拔任用機制,在國家改革示範校探索建立主要領導收入分配激勵約束機制。結合考核情況確定收入水平,將主要領導收入與院校社會經濟效益及長遠發展相聯繫,與職工平均收入水平保持合理關係。
15.圍繞我市職業院校骨幹專業,5年內為公辦職業院校引進200名具有豐富企業實踐經驗的“雙師型”教師,逐步最佳化職業院校師資隊伍結構。
16.進一步探索政府舉辦的職業院校人事制度改革和“雙師型”教師使用辦法,逐步完善符合職業教育特點的幹部教師聘用標準。
17.選取2-3所具備條件的職業院校,在保證校產保值增值、公共財政保障人員工資待遇的情況下,試行財政經費包乾機制,推進分配製度改革,激發辦學活力,啟動市場化辦學改革試點。
四、加強督導評估,全面提高育人質量
18.依據全市產業規劃和企業發展需求,完善就業信息服務平台建設,及時提供企業人才需求信息,指導職業院校進行專業建設和人才培養工作。
19.健全全市職業院校專業建設、課程教學、招生就業等工作的研究、指導和服務機制,進一步提高全市職業教育教學研究水平。
20.從2014年起,每年4-5月,在全市舉辦1次企業技工、職業院校師生共同參與的技能大賽,提高職業院校師生技能水平。
21.對中等職業學校進行年度辦學質量和辦學效益的督導評估,評估結果向社會公布,並依據結果對學校給予獎補。
201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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