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的決定》(國發〔2014〕19號)和全國職業教育工作會議精神,加快發展我省現代職業教育,適應我省經濟社會發展對高素質勞動者和技術技能人才的迫切需要,制定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為指導,堅持以立德樹人為根本,以服務發展為宗旨,以促進就業為導向,統籌發揮好政府和市場的作用,統籌普通教育、職業教育和繼續教育協調發展,加快建設現代職業教育體系,深化產教融合、校企合作,努力滿足人民民眾接受多樣化職業教育的需求,為我省經濟社會發展培養大批高素質勞動者和技術技能人才。
(二)基本原則。
1、堅持服務需求,融合發展。推動現代職業教育體系與我省現代產業體系建設、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終身教育體系建設有機融合,全面提高職業教育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和人的全面發展能力。
2、堅持最佳化結構,統籌發展。統籌發展各級各類職業教育(含技工院校),統籌普通教育和職業教育發展,統籌公辦與民辦職業教育共同發展。形成政府辦學、企業辦學和社會辦學共同發展,全日制與非全日制並重,學歷教育與非學歷培訓並舉的職業教育新格局。
3、堅持制度引領,創新發展。推進專業設定與產業需求對接,課程內容與職業標準對接,教學過程與生產過程對接,畢業證書與職業資格證書對接,職業教育與終身學習對接,建立健全現代職業教育體系的基本框架和基本制度。
4、堅持分類指導,特色發展。積極構建河北特色的現代職業教育體系,鼓勵職業教育多樣化、多形式發展,突出職業院校辦學特色,強化校企協同育人。
(三)目標任務。到2020年,形成與我省現代產業體系相匹配,與社會充分就業相適應,辦學類型和學習形式多樣、中職高職有機銜接、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立互動通,學校企業社會相互融合,體現終身教育理念,具有河北特色、國內一流的現代職業教育體系。
結構規模更加合理。總體保持中等職業學校和普通高中招生規模大體相當,高等職業教育規模占高等教育的一半以上。到2020年,全省中等職業教育在校生達到121.5萬人,專科層次職業教育在校生達到73萬人,接受本科層次職業教育的學生達到一定規模。從業人員繼續教育達到1880萬人次。
院校布局和專業設定更加適應經濟社會需求。調整職業院校區域布局,最佳化資源配置。重點提升現代農業、先進制造業、現代服務業、戰略性新興產業和社會管理、環境治理等領域的人才培養能力,努力形成結構合理、緊扣產業、各具特色、錯位發展的專業體系。
辦學水平普遍提高。辦學定位更加準確,產教融合更加深入,人才培養模式與產業轉型升級、技術進步的適應性顯著增強,辦學條件明顯改善。“雙師型”教師比例大幅提升。建成一批國內一流的職業院校和骨幹專業。
發展保障更加有力。依法落實政府投入責任,制定並落實職業院校生均經費標準或公用經費標準,不斷改善職業院校基本辦學條件。健全社會力量投入激勵政策,拓寬辦學籌資渠道。
二、加快構建具有河北特色的現代職業教育體系
(一)鞏固提高中等職業教育發展水平。統籌做好中等職業學校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實現職普招生規模大體相當,加快普及高中階段教育。以設區市為主統籌中等職業學校布局和專業布點,最佳化整合區域內職業教育資源,建成一批支撐區域經濟轉型和產業升級的優質中等職業學校。每個設區市要辦好3至4所發揮示範作用的高水平中等職業學校,每個縣至少要辦好1所起骨幹作用的中等職業學校。鼓勵各市對本行政區域內職業學校進行整合,建設資源共享、特色鮮明、裝備水平高、辦學規模大、教學質量好的職業教育園區。推進縣級職教中心等中等職業學校與城市院校、科研機構對口合作,實施學歷教育、技術推廣、扶貧開發、勞動力轉移培訓和社會生活教育。
(二)改革創新高等職業教育。把發展高等職業教育作為調整高等教育結構的戰略重點,統籌規劃省內高等教育布局。專科高等職業院校要密切產學研合作,服務區域產業升級改造,特別是中小微企業的技術研發和產品升級,大力培養高級技術技能人才。每個設區市要辦好1至2所獨立設定的高等職業院校。根據高等學校設定制度規定,將符合條件的技師學院納入高等學校序列。探索發展本科層次職業教育。形成套用技術本科院校帶動,專科層次國家示範性(骨幹)高等職業院校引領,專科層次省級示範性高等職業院校支撐的全省高等職業院校協同發展格局。建立以提升職業能力為導向的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模式。探索建立符合職業教育特點的學位制度。推進高等職業教育強化技術技能的積累、傳承與開發功能,密切產學研合作,走內涵發展道路。
(三)引導普通本科高等學校轉型發展。圍繞我省經濟社會發展戰略重點和產業轉型升級需要,引導部分本科高校向套用技術類型高校轉型發展。制定實施我省《普通本科高等學校轉型發展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獨立學院轉設為獨立設定高等學校時,鼓勵其定位為套用技術類型高等學校。
(四)建立中高等職業教育銜接體系。研究制定我省《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建設規劃(2015—2020年)》。構建中等職業教育、高等職業教育、研究生職業教育銜接和融通的立互動通體系。加快推進高等職業教育分類招考,建立符合技術技能人才成長規律的選拔機制。重點探索和健全“知識+技能”、單獨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試等考試招生辦法,逐步擴大職業院校自主招生權和學習者自主選擇權。完善國中起點中高職招生和貫通培養制度。逐步擴大中職與普通本科“3+4”分段培養試點院校範圍和專業覆蓋面,探索開展高職與普通本科“3+2”分段培養試點。加快專業學位研究生入學考試制度改革,擴大招收有一定工作經歷和實踐經驗的一線勞動者的比例。適度提高專科高等職業院校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的比例、本科高等學校招收職業院校畢業生的比例。加大職業院校學分制改革力度,建立學分銀行,實現學分積累與轉換制度,推進學習成果互認銜接。
(五)加快發展面向農村職業教育。積極發展現代農業職業教育,建立公益性農民培養培訓制度,以涉農中等職業學校為主渠道,大力培養新型職業農民。深化農村職業教育辦學模式改革,面向“三農”,紮實推進職業教育“送教下鄉”和“新農村建設雙帶頭人培養工程”。加大對農村和貧困地區職業教育基礎能力建設、實訓基地建設、教師隊伍建設等方面支持力度。
(六)積極發展多種形式的繼續教育。積極發展多種形式職業培訓和繼續教育,面向未升學的初高中畢業生、農民、新生代農民工、退役軍人、殘疾人、失業人員等群體,廣泛開展職業教育和培訓。統籌農村教育資源,健全縣域職業教育與培訓網路,重點加強縣級職教中心建設。強化涉農專業建設,完善涉農專業設定,擴大農林類專業招生規模。積極發展集民族工藝傳承創新、文化遺產保護、高技能人才培養、產業孵化於一體的職業教育。構建城鄉繼續教育網路,推進學習型社會建設。
三、全面提高人才培養質量
(一)組織實施職業教育質量提升工程。職業院校基礎能力建設工程。重點支持80所中等職業學校和30所高職院校改善辦學條件、更新實習實訓設備,建設實習實訓車間等基礎設施。省級示範性中等職業學校建設工程。用3年時間,支持60所優質中等職業學校,重點建設一批服務我省重點發展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先進制造業等領域的骨幹特色專業。中等職業學校新型職業農民培養工程。支持涉農中等職業學校裝備實驗實訓設施,開發優質教育資源。高等職業院校內涵建設工程。支持優質高等職業院校建設“雙師型”教師隊伍、開發優質課程資源、創新人才培養模式。普通本科高校轉型發展工程。選擇10所普通本科高校作為試點,加強套用技術類專業建設,加大實驗實訓平台建設力度,開發套用技術類課程資源和技術技能人才培養方案,向套用技術類型大學轉型發展。
(二)創新人才培養模式。實行工學結合,加強校企合作,著力推進多樣化的校企一體合作辦學模式。開展校企聯合招生、聯合培養的現代學徒制試點。大力推行引企入校、前校後廠等辦學模式。加大實習實訓在教學中的比重,創新頂崗實習形式。紮實穩妥地開展學生頂崗實習、工學交替和訂單培養,對訂單培養的職業院校參照民辦教育收費標準。學校和企業合作開發專業,協商設定課程,共同培養適應職業崗位需要的技能型人才。健全學生實習責任保險制度。建立和完善職業院校技能大賽制度,推進技能大賽覆蓋所有職業學校和專業,鼓勵職業院校參加世界技能大賽。
(三)加強基礎能力建設。制定中等職業學校、高等職業院校辦學標準,確保到2020年實現基本達標。引導高等職業院校深化辦學機制和教育教學改革,重點支持中等職業學校改善基本辦學條件,開發優質教學資源。加強中等職業學校實訓基地建設,積極推進校內生產性實訓基地建設,滿足實習實訓教學需要。加強校企合作,充分利用企業的資源優勢,共建實訓基地。各市要統籌規劃,緊密結合區域支柱產業、新興產業和特色產業的發展,優先建設重點專業、特色專業實訓基地。
(四)加強專業設定建設。根據產業結構調整和企業用人需要,面向就業市場,建立符合行業企業人力資源需求、與區域經濟結構相適應的專業體系。積極發展面向戰略性新興產業、現代服務業和就業前景良好的專業。專業設定根據產業結構調整實行動態管理。適應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現代農業發展、培養“有文化、懂技術、會經營”的新型職業農民的需要,開發相關專業。建立職業院校專業人才培養與需求預測服務機制,制定和實行專業設定標準,完善專業設定管理。加強骨幹專業和特色專業建設,形成省、市兩級骨幹專業、特色專業建設體系。
(五)改革課程教學內容。以人才培養對接用人需求、專業設定對接產業需求、課程內容對接職業標準、教學過程對接生產過程、畢業證書對接職業資格證書為切入點,深化教學內容改革,形成對接緊密、特色鮮明、內容先進、動態調整的職業教育課程體系。加強實踐和實訓教學環節,突出“做中學、做中教”的職業教育教學特色。推行項目教學、案例教學、工作過程導向教學等教學模式。實施中等和高等職業教育銜接行動計畫,推進培養目標、專業設定、課程體系、教學過程等方面的銜接。建立由行業、企業、學校和有關社會組織等多方參與的教材建設機制。
(六)加強“雙師型”教師隊伍建設。比照普通高中和高等學校,根據職業教育特點,核定職業學校編制,按編制標準合理配備教師,不斷最佳化教師隊伍結構。擴大職業學校用人自主權,允許學校在編制內自主錄用教師,並將15%的編制員額按有關規定用於聘請兼職教師,財政按編制內人員經費撥款標準撥付經費。多渠道聘請企業工程技術人員、高技能人才,承擔專業課或實習指導教學任務。改進職業院校教師準入制度,優先錄用具有相應職業資格(執業資格)的大學畢業生,優先招聘具有企業工作經歷並具有相應職業資格(執業資格)或非教師系列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完善職業院校教師職務(職稱)評聘辦法,實行分類評審。積極推進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職稱制度改革,完善教師專業發展評價機制,在中等職業學校設立正高級教師職務(職稱)。職業院校專業教師,可按照相應專業技術職務任職條件,申請評定第二專業技術職務。職業院校聘用具有技師、工程師(高級技師)職業資格的人員擔任專任教師,可享受所聘崗位相關待遇。加強“雙師型”教師培養,以提高教師動手操作、實踐套用能力為核心,強化職業院校專業教師技能培訓。建立教師到企業實踐制度,專業教師每兩年須有兩個月到企業或生產服務一線實踐。
(七)提高職業教育信息化水平。將教育信息化作為帶動職業教育現代化的重要手段和途徑,推進職業教育資源跨區域、跨行業共建共享。加快現代信息技術改造傳統教育教學步伐,重點開發一大批虛擬仿真實訓系統,提升專業實習實訓水平。推廣套用遠程教學等信息化教學方式,促進教學過程與生產過程實時互動。加快職業教育信息化管理平台開發與套用。
(八)加強職業教育國際及省際交流與合作。積極吸引國(境)外知名職業院校來我省開展合作辦學,鼓勵興辦優質示範性職業教育的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提供政策和資金支持。擴大外國留學生來我省職業院校學習的規模和比例。支持我省有條件的優質特色職業院校赴國(境)外辦學。加強與國(境)外知名職業院校和專家合作,開發與國際先進標準對接的專業標準和課程體系。積極推動京津冀職業教育交流與合作。支持我省優質職業院校與京津優質職業院校共建共享實習實訓平台、數位化教學資源等,開展多種形式的合作辦學。鼓勵我省優質中等職業學校與京津高等職業院校探索開展中高職銜接試點,探索開展我省與京津職業院校校長和管理幹部交流掛職,以及專業教師交流訪學工作。鼓勵京津冀行業、企業、科研機構與職業院校組建跨區域的職業教育集團、專業教學聯盟等。
四、大力推進職業教育制度創新
(一)建立產教融合制度。制定多方參與的支持政策,推動政府、學校、行業、企業聯動,促進技術技能的積累與創新。行業部門和組織要制定與產業發展規劃配套的人才同步培養計畫。企事業單位要制定與事業發展相協調的人力資源同步開發計畫。職業院校要制定與產業發展對接的教育教學同步改革措施。產業密集區要把職業教育作為促進產業發展重要途徑。建立人才需求預測和就業狀況定期發布制度。推動職業院校與行業企業共建技術工藝和產品開發中心、實驗實訓平台、技能大師工作室等,成為國家技術技能積累與創新的重要載體。
(二)實施行業指導制度。根據不同行業特點,分類制定行業指導政策。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加強行業指導能力建設,將適宜行業組織承擔的工作通過授權、委託等方式交給行業組織,給予政策支持並強化服務監管。行業要履行好指導教育教學、發布行業需求、推進校企合作、開展質量評價等職責。
(三)強化企業參與制度。制定職業教育校企合作促進辦法,研究校企合作激勵政策。鼓勵行業和大型企業舉辦、中小微企業參與舉辦職業院校。規模以上企業要有機構或崗位組織實施職工教育培訓、對接職業院校,設立學生實習和教師實踐崗位。支持企業與職業院校共建共享生產性實訓基地、產品研發中心、科技創新中心、課程開發中心。企業舉辦的職業院校與公辦職業院校具有同等法律地位,依法享受相關教育、財稅、土地、金融等政策,合理確定其教師工資待遇。建立政府購買企業職業教育成果制度。支持建設一批通過校企深度合作共同培養培訓人才促進企業價值不斷提升的教育型企業。企業開展職業教育的情況納入企業社會責任報告。
(四)完善社會力量興辦職業教育制度。創新職業教育辦學模式,積極支持各類辦學主體通過獨資、合資、合作等多種形式舉辦民辦職業教育。探索發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職業院校,允許以資本、知識、技術、管理等要素參與辦學並享有相應權利。探索公辦和社會力量舉辦的職業院校相互委託管理和購買服務的機制。社會力量舉辦的職業院校與公辦職業院校具有同等法律地位,依法享受相關教育、財稅、土地、金融等政策。健全政府補貼、購買服務、助學貸款、基金獎勵、捐資激勵等制度,鼓勵社會力量參與職業教育辦學、管理和評價。積極鼓勵民間資金參與在職人員職業培訓、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轉崗培訓等各類非學歷教育與教育培訓,推進終身學習體系和學習型社會建設。職業院校教師和學生擁有智慧財產權的技術開發、產品設計等成果,可依法依規在企業作價入股。
(五)建立現代職業學校制度。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擴大職業院校在專業設定和調整、人事管理、教師評聘、收入分配等方面的辦學自主權。職業院校要依法制定體現職業教育特色的章程和制度。建立學校、行業、企業、社區等共同參與的學校理事會或董事會。健全教職工代表大會制度。制定校長任職資格標準,推進校長聘任制改革和公開選拔試點。堅持和完善中等職業學校校長負責制、公辦高等職業院校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建立企業經營管理和技術人員與學校領導、骨幹教師相互兼職制度。完善體現職業院校辦學和管理特點的績效考核內部分配機制。探索民辦職業院校獨立董事(理事)制度,完善校長選聘機制,依法保障校長行使管理權。
(六)推行集團化辦學制度。制定行業、企業、院校、科研機構、社會組織等共同組建職業教育集團的支持政策,發揮職業教育集團在促進教育鏈和產業鏈有機融合中的重要作用。鼓勵行業龍頭企業牽頭組建職業教育集團。探索組建覆蓋全產業鏈的職業教育集團。健全聯席會、董事會、理事會等治理結構和決策機制。積極探索多元投資主體共建職業教育集團的改革試點。
五、全面提升職業教育發展保障水平
(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完善分級管理、地方為主、政府統籌、社會參與的管理體制。把職業教育發展作為各級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業績考核指標,納入區域經濟社會發展和產業發展規劃。明確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在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建設中的責任。市、縣(市、區)政府加強對區域職業教育特別是中等職業教育改革發展統籌規劃與管理。縣級政府根據農村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完善縣域職業教育培訓網路。各級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發展改革、財政及各行業部門根據各自職責,發揮職能作用,共同推進我省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建設。加快政府職能轉變,減少部門職責交叉和分散,減少對學校教育教學具體事務的干預。完善職業教育聯席會議制度,充分發揮職業教育聯席會議制度作用,形成工作合力。
(二)完善經費穩定增長機制。各級政府要建立與辦學規模和培養要求相適應的財政投入制度,逐步提高財政性教育經費用於職業教育的比例,改善職業院校基本辦學條件。加大對農村和貧困地區職業教育支持力度。根據國家辦學條件基本標準和教育教學基本需要,2015年6月底前出台我省職業院校生均經費標準或公用經費標準,並建立穩定增長機制,力爭2017年達到全國平均水平,高等職業院校達到或接近普通本科院校生均撥款水平。在標準出台前,各級財政對中職教育免學費後產生的經費差額進行補貼。省財政加大投入力度,支持實施職業教育質量提升工程。各市、縣(市、區)政府要安排專項經費,加大對職業教育的投入力度。切實落實足額徵收教育費附加並且用於職業教育的比例不低於30%的政策。加大市、縣(市、區)政府經費統籌力度,發揮好企業職工教育培訓經費以及就業經費、扶貧和移民安置資金等各類資金在職業培訓中的作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市、縣兩級要加大投入力度,支持中等職業學校培養新型職業農民。落實成人教育費用每人每年1元的政策。縣級以上政府要建立職業教育經費績效評價制度、審計監督公告制度、預決算公開制度。
(三)完善社會力量投入政策體系。鼓勵社會力量捐資、出資興辦職業教育。通過公益性社會團體或者縣級以上政府及其部門向職業院校進行捐贈的,其捐贈按照現行稅收法律規定在稅前扣除。完善財政貼息貸款等政策,健全民辦職業院校融資機制。企業要依法履行職工教育培訓和足額提取教育培訓經費的責任,一般企業按照職工工資總額的15%足額提取教育培訓經費,從業人員技能要求高、實訓耗材多、培訓任務重、經濟效益較好的企業可按25%提取,其中用於一線職工教育培訓的比例不低於60%。除國家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5%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對不按規定提取和使用教育培訓經費並拒不改正的企業,由縣級以上政府依法收取企業應當承擔的職業教育經費,統籌用於本地區的職業教育。探索利用國(境)外資金髮展職業教育的途徑和機制。
(四)落實稅收和規費減免優惠政策。各級政府在制定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城鄉建設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時,要把職業院校建設和發展納入其中,依法保障職業學校建設用地。對職業院校經批准徵用的耕地,用於教學用房、實驗室、操場、圖書館、辦公室及師生員工食堂宿舍用地,依法免徵耕地占用稅。經批准建立或籌建的職業院校基本建設項目,依照國家和本省的有關規定,可免收或減半徵收征地管理費、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房屋拆遷管理費和河道管理費等,具體減免辦法由市政府制定。
(五)完善資助政策體系。進一步健全公平公正、多元投入、規範高效的職業教育國家資助政策。逐步建立職業院校助學金覆蓋面和補助標準動態調整機制,加大對農林水地礦油核等專業學生的助學力度。完善國家助學貸款體制機制,推進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有計畫地支持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內限制開發和禁止開發區國中畢業生到省內外經濟較發達地區接受職業教育。完善面向農民、農村轉移勞動力、在職職工、失業人員、殘疾人、退役士兵等接受職業教育和培訓的資助補貼政策,積極推行以直補個人為主的支付辦法。
(六)健全就業和用人保障政策。嚴格落實就業準入制度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對從事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財產安全等國家規定的特殊工種的勞動者,須從取得相應學歷證書或職業培訓合格證書並獲得相應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中錄用。進一步加大勞動保障監察力度,各級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要把用人單位、職業介紹機構執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和就業準入制度的情況納入日常監督檢查的範圍,對於違反國家和我省就業準入制度及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的單位,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國家中職改革發展示範學校、國家級示範性(骨幹)高等職業院校、省級示範性高等職業院校、套用技術型本科和符合條件的中高等職業院校要設立職業技能鑑定所(站),鑑定專業要達到本校所設專業的60%以上。各級政府要創造平等就業環境,消除城鄉、行業、身份、性別等一切影響平等就業的制度障礙和就業歧視;黨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招用人員不得歧視職業院校畢業生。營造良好的公平就業輿論環境,充分調動社會各方在促進職業院校畢業生就業和創業方面的積極作用。切實保護職業院校學生在實習實訓期間的勞動權益。深化收入分配製度改革,促進企業提高技能人才收入水平。鼓勵企業建立高技能人才技能職務津貼和特殊崗位津貼制度。
(七)強化督導評估。完善職業教育督導評估辦法,做好對縣級政府職業教育督導評估工作,加強對市、縣兩級政府及有關部門履行發展職業教育職責的督導。落實督導報告公布制度,將督導報告作為對被督導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考核獎懲的重要依據。完善職業教育質量評價制度,定期開展職業院校辦學水平和專業教學情況評估,實施職業教育質量年度報告制度。注重發揮行業、用人單位作用,將第三方機構評價作為重要參考。
(八)營造良好環境。按照有關規定,做好職業教育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表彰獎勵工作。落實好職業教育科研和教學成果獎勵制度,用優秀成果引領職業教育改革創新。鼓勵企業設立“首席工人”、“首席技師”。推行技師聘任制度,落實技師津貼。實行拔尖高技能人才特殊津貼制度。對自主創業的職業學校畢業生給予政策支持。大力宣傳在技術革新、工藝改進、產品升級、管理最佳化等方面的先進事跡和重要貢獻。引導全社會轉變人才觀念,確立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技術、尊重創新的價值取向,形成“崇尚一技之長、不唯學歷憑能力”、“行行出狀元”的社會氛圍,提高職業教育社會影響力和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