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居民戶口更改名字申請指南

福州居民戶口更改名字由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受理。

根據《福建省公安機關辦理公民申請變更更正戶口登記項目暫行辦法》,未滿18周歲的人申請變更姓名的,應由其父母或其監護人向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書面申請;18周歲以上的公民申請變更姓名的,應由本人向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提出書面申請。可依據該辦法向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提交書面申請書、戶口簿、身份證等相關材料,由當地公安機關的戶政部門進行審核批准後,辦理有關變更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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