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居民收養登記辦理指南

收養登記是由民政局受理辦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收養登記
  • 項目類別:[Window Title]Windows Update[Main Instruction]重新啟動計算機以完成重要更新的安裝[立即重新啟動(N)] [推遲(P)]
  • 辦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中國公民收養子女登記辦法》
  • 受理地址:福安市政府大院內
  • 聯繫方式:0593-6382598
  • 辦理期限:證件齊全、手續完備,經調查核實,30日內發證
  • 收費依據:價費字[1992]349號
  • 受理部門:福安市民政局
  • 受理時間:周一至周五正常上班時間
  • 聯繫人:蘭麗梅
  • 監督投訴:0593-6382598
辦理條件,申報材料,辦事流程,

辦理條件

1、收養人應具備的三個基本條件:①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②未患有在醫學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③年滿三十周歲
1、無配偶的男性收養女性的,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的年齡應當相差四十周歲以上。
2、被收養人條件:不滿14周歲、社會福利機構撫養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兒童和孤兒

申報材料

①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②收養人所在單位或村(居)民委會出具的本人婚姻狀況、有無子女和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等情況的證明③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身體健康檢查證明④收養人經常居住地計生部門出具的收養人無子女的證明⑤公安機關出具的撿拾棄嬰、兒童報案的證明。

辦事流程

政策諮詢→收養登記→提供證件→審查填表→調查核實→申請審批。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