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城居民收養登記指南

肥城居民收養登記需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規定的收養條件。

基本介紹

  • 批准條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規定的收養條件
  • 承諾時限:15個工作日(公告之日起滿60天后)
  • 聯繫電話:3232625
  • 數量限制:無限制
  • 責任人:武寧
  • 投訴電話:3232600;3232603
設立依據,申報材料,辦事程式,收費標準,

設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民政部《中國公民收養子女登記辦法》

申報材料

以下材料未特別註明均需原件1份
1、收養申請書;
2、收養人的身份證和戶口簿原件及複印件;
3、收養人的婚姻狀況、有無撫養教育能力證明和收養人有關情況證明;
4、收養人身體健康檢查證明(縣級以上醫療機構);
5、計生部門出具的收養人無子女證明;
6、公安機關出具的撿拾棄嬰、兒童報案的證明;
7、收養人與被養人各一寸彩照(1張)、二寸彩色合影照(3張);
8、當地縣級以上報紙刊登查找該棄嬰、兒童生父母的公告;
9、撿拾證明(一個撿拾人,兩個證明人)。

辦事程式

受理→調查審核→登記→發證

收費標準

收養申請手續費20元、收養證工本費10元、收養登記調查費2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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