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中華民族自古就有禮敬祖先、慎終追遠的禮俗觀念。祭祀祖先按祭祀場所的不同可分為墓祭、祠堂祭。祠堂祭,又稱廟祭,是一個宗族的人聚集在祠堂共祭祖先,祭完後要開會聚餐等,這種祭祀是團聚族人的一種方式。祭祖按時間又分為春秋兩祭,傳統上有春秋二祭的習慣,春祭在清明節,人們一般祭拜直系祖先;秋祭在重陽節,祭奠宗族共同的先人。清明春祭,謂之對祖先的“思時之敬”,祭掃祖先是對先人的緬懷方式。春祭其實就是在春天季節,人們用隆重的儀式祭祀,希望在即將到來的一年裡國泰民安、風調雨順,寄託了人們的美好嚮往。
清明節歷史悠久,源自上古時代的春祭活動,春秋二祭,古已有之,祖先信仰與祭祀文化是清明祭祖禮俗形成的重要因素。清明節在歷史發展中融合了 “ 寒食節 ” 與 “ 上巳節 ” 兩個節日內容,在宋元時期形成一個以祭祖掃墓為中心,涵蓋寒食的禁火、冷食風俗與上巳郊遊等習俗的節日。
“七月半”原本是上古時代民間的祭祖節,而被稱為“中元節”,則是源於東漢後道教的說法。七月半是民間初秋慶賀豐收、酬謝大地的節日,有若干農作物成熟,民間按例要祀祖,用新米等祭供,向祖先報告秋成,是追懷先人的一種文化傳統節日,其文化核心是敬祖盡孝。
重陽節起始於上古,成型於春秋戰國,普及於西漢,鼎盛於唐代以後。唐代是傳統節日習俗揉合定型的重要時期,其主體部分傳承至今。古時民間在重陽節有登高祈福、秋遊賞菊、佩插茱萸、拜神祭祖及飲宴求壽等習俗。重陽祭祖民俗相沿數千年,是具有深刻意義的一個古老民俗。
除夕,為歲末的最後一天夜晚。歲末的最後一天稱為“歲除”,意為舊歲至此而除,另換新歲。除,即去除之意;夕,指夜晚。除夕是除舊布新、闔家團圓、祭祀祖先的日子。歲除之日,民間尤為重視,家家戶戶忙忙碌碌或清掃庭舍,除舊布新,張燈結彩,迎祖宗回家過年,並以年糕、三牲飯菜及三茶五酒奉祀。
傳說
蔡倫故事
蔡倫發明了紙,解決了
寫字困難。當紙剛發明出來的時候,人們爭著購買,很能賺錢。這時,蔡倫的
嫂子慧娘心想,造紙有利可圖,就讓丈夫蔡莫去找
蔡倫學造紙。蔡莫去到蔡倫那裡,學了三個月,就回來開起了造紙廠。因為蔡莫造的紙,質量不高,賣不出去,堆了滿屋,夫妻二人望著紙捆,非常發愁。後來慧娘想出了一個辦法,她在
丈夫耳邊嘀咕一陣,就讓丈夫按照她說的辦。
某天的
半夜,慧娘假裝因急病而死。蔡莫傷心欲絕,在她的
棺材前悲哀不已,他邊燒紙邊哭訴:“我跟
弟弟學造紙,不用心,造的紙質量太差了,竟把你氣病了。我要把這紙燒成灰,來解心頭之恨。”他燒完了又抱來紙燒,燒了一陣之後,只聽見慧娘在棺材裡喊:“把門開開,我回來了。”這可把人們嚇呆了,人們把棺材打開,慧娘裝腔作勢地唱道:“
陽間錢能行
四海,陰間紙在做
買賣。不是丈夫把紙燒,誰肯放我回家來?”
慧娘唱了很多遍說:“剛才我是鬼,現在
我是人,大家不要害怕。我到了陰間,
閻王就讓我推磨受苦,丈夫送了錢,就有許多小鬼幫我,真是有錢能使鬼
推磨。三曹官也向我要錢,我把全部的錢都送了他,他就開了地府
後門,放我回來了。”蔡莫裝作
糊塗:“我並沒有送錢給你啊?”慧娘說:“你燒的紙就是陰間的錢。”這樣一說,蔡莫又抱了幾捆紙,燒給他的父母。
在場的人們一聽,便以為燒紙有很大的好處,都向蔡莫買紙。慧娘慷慨地送給鄉親,這事一傳十,十傳百,遠近的鄉親都來買蔡家的紙,燒給自己死去的親人。不到兩天,積壓的紙被搶購一空。慧娘“
還陽”那一天正是農曆十月初一,因此,後人都在十月初一祭祀祖先,上墳燒紙,以示對祖先的懷念。
十月初一,有的地方還有祭牛王的習俗。相傳這一習俗起源於
春秋秦國。某日,
秦文公命人砍倒一棵梓樹,梓樹忽然化為一頭牛。秦文公令人追殺。
牛一下跳入水中,再也沒有上來。人們就立“怒特祠”祭祀此牛神。怒特,是高大健壯、
威風凜凜的
公牛。這樣的公牛,在人們的心目中,有著驅疫辟邪、保護牛類的功能。
祭祖節燒包袱
在我國一些地方有“燒包袱”的習俗,“燒包袱”是祭奠祖先的主要形式。所謂“包袱”,亦作“包裹”是指孝屬從陽世寄往“陰間”的郵包。過去,南紙店有賣所謂“包袱皮”,即用白紙糊一大口袋。有兩種形式:一種是用木刻版,把周圍印上梵文音譯的《往生咒》,中間印一蓮座牌位,用來寫上收錢亡人的名諱,如:“已故張府君諱雲山老大人”字樣,既是郵包又是牌位。另一種是素包袱皮,不印任何圖案,中間只貼一藍簽,寫上亡人名諱即可。亦做主牌用。 關於包袱里的冥錢,種類很多。一、大燒紙,白紙,砸上四行圓錢,每行五枚;二、冥鈔,這是人間有了洋錢票之後仿製的,上書“天堂銀行”、“冥國銀行”、“地府陰曹銀行”等字樣,並有灃都城的圖案,多系巨額票面,背後印有佛教《往生咒》;三、假洋錢,用硬紙作心,外包銀箔,壓上與當時通行的銀元一樣的圖案;四、用紅色印在黃表紙上的《往生咒》,成一圓錢狀,故又叫“往生錢”;五、用金銀箔疊成的元寶、錁子,有的還要用線穿成串,下邊綴一彩紙穗。
舊時,不拘貧富均有燒包袱的舉動。是日,在祠堂或家宅正屋設供案,將包袱放於正中,前設水餃、糕點、水果等供品,燒香秉燭。全家依尊卑長幼行禮後,即可於門外焚化。焚化時,劃一大圈,按墳地方向留一缺口。在圈外燒三五張紙,謂之“打發外祟”。
傳承
中國傳統民俗作為中國
傳統文化的一個組成部分,是在中華民族特有的
自然環境、經濟方式、
社會結構、
政治制度等因素的制約下孕育、發生並傳承的,因而中國傳統民俗既有人類民俗的共性,又有不同於其他國家和民族的獨特個性。分析和揭示中國傳統民俗的基本特點是
民俗文化研究的應有之舉,其與各類具體事象的描述應是深入研究中國民俗相輔相成、不可或缺的兩個方面。遺憾的是,近年來綜合性的論述一直比較沉寂。意在引起人們對這方面研究的重視。綜合考察中國民俗的傳承、演變過程,可以發現以下幾個特點表現得十分明顯。
原始信仰
一、原始信仰長期留存
原始信仰習俗在數千年的歷史發展中長期傳承和流行,是中國傳統民俗的一大特點。自然崇拜、動植物崇拜、圖騰崇拜、祖先崇拜以及
巫術、
占卜、
祈禳、
祭祀、禁忌等習俗不但在人們的信仰活動中集中地表現出來,而且貫穿於人們
物質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各個方面。我們不必花費筆墨去敘述
形形色色、紛繁複雜的巫術、祭祀儀式,只要看看人們日常生活中滲透的信仰習俗,就足以說明這個問題。如在物質生產活動中,春祈、秋報、求雨、禳災、用占卜來預測
氣候和年成,以及圍繞農事而形成一系列的禁忌等,長期以來一直是農業生產的傳統習俗。 《左傳》記載:“
社稷二祀,……自夏以上祀之。”《漢書·郊祀志》也記載:“郊祀社稷,所從來尚矣。”可見, 對土地神和穀神的祭祀,早在不可確知的上古時代就很流行了。其後,農業生產的整個過程,始終伴隨著一系列的信仰習俗,據《禮記·月令》的記載,一年中除十一、十二月外,十個月都有“祈谷”、“命民社”、“祈來年”等固定的祭祀農業諸神的活動,實際上,許多農事節日就是由此形成的。此類農事信仰習俗在後世堪稱長盛不衰,時至今日也遠沒有絕跡。就
獵、
牧、
漁、林、
交通、
運輸、
貿易等行業及各項手工業而言,舉行某些巫術性儀式,祭祀有關的神靈,恪守一定的禁忌等,也是十分普遍的現象。
在衣食住行中,原始信仰習俗也常有反映。如造房建墳便與堪輿術緊緊連在一起,請
陰陽先生看風水選宅地,是動工前的第一步。從破土開工到建成進宅,每個重要環節都要選擇吉日良辰,整個過程有著一系列的巫術、祭祀、禁忌活動。其中,上樑
儀式尤為隆重,樑上要貼“上樑大吉”、“
姜太公在此”等紅紙條幅;工匠登高時要唱《上樑文》 ,然後在樑上將
饅頭、散錢等拋下,以驅煞、鎮鬼;有時還要在正檐下掛一面銅鏡,用來照射妖邪。凡此種種,不一而述。我們從
殷墟甲骨文中的“卜居”記載, 《尚書》中《召誥》、《洛誥》兩篇所述周成王選都洛邑時的龜卜過程,
敦煌文書中保留的《建宅文》《鎮宅文》,以及後世層出不窮的風水圖書中可以看出, 營造活動中的原始信仰是
源遠流長,綿綿不斷的。 中國的傳統服飾,按禮制的規定,必須與一定的信仰活動相適應,故有所謂的“祭服”。此外,民間還流行許許多多用以避邪的衣服和飾品,如五毒背心、五香布袋、辟邪鞋飾、
玉佩、
護身符等。
飲食生活中,
船家食魚忌翻身,不稱“箸”而稱“筷”;河南人做飯忌說“少”、“沒”、“光”、“爛”、“完了”、“不夠”等詞語;
東北人包餃子忌不捏褶,因為捏光邊象“
和尚頭”,不吉利,而且包成的餃子忌擺成圈,必須擺得橫豎成行,才能財路通達,這些禁忌習俗都是我們常聞常見的。事實上,飲食中的原始信仰很早就盛行了,如
漢代便有“俗說:雷鳴不得作
醬,雷已發聲作醬,令人
腹內雷鳴。”“俗說:臘正旦食得菟髕者,名之日幸,賞以寒酒。幸者,善樣,令人吉利也。”之類的記載。又據《山海經》的記載:“招搖之山……有木焉, 其狀如谷而黑理,其華四照,其
名曰迷佩之不迷。有
獸焉,其狀如禺而
白耳,伏行人走,其名(
猩猩),食之善走。”“扭陽之山……有獸焉,其狀如
馬而白
首,其文如
虎而赤尾,其音如謠,其名曰
鹿蜀,佩之宜子孫。”“柢山……有魚焉,其狀如牛,陵居,
蛇尾有翼,其羽在下,其音如留牛,冬死而
夏生,食之無腫疾。”這種食用、 佩戴某種東西就可以取得某種實際效用的觀念正是模擬巫術的觀念,而後世盛行的吃什麼補什麼的說法,如以“吃了熊心
豹子膽”來形容別人
膽大妄為,顯然與之
一脈相承。至於喝了
中藥,將藥渣倒在大路上的習俗,很明顯與接觸巫術有關。 遇到出行、聚會等家庭或社會活動時,人們也常以
卜筮、圓夢、
求籤、
測字等方式來預測吉凶,決定行止。《墨子》中所記:“子墨子北之齊,遇日者。日者曰:‘帝以今日殺黑龍於北方,而先生之色黑,不可以北。’子墨子不聽,遂北,至淄水,不遂而反焉。”即叢辰占法預測出行吉凶之一例。在民間,甚至連洗頭、製衣也都有種種趨吉避凶的習俗。如《論衡》中記載:“《沐書》曰:子日沐,令人愛之;卯日沐,令人白頭。……裁衣有書,書有吉凶,凶日製衣則有禍,吉日則有福。”此外,各種前兆
迷信在民間也盛行不衰。
在民間社會
生活中,祭祀祖先和村社
保護神一直是
家族、村落的重大事務,而社交往來時,以某種信仰儀式或賭咒發誓來互相約束、取信,也是人們經常採用的方式。在人生儀禮中,原始信仰滲透得尤深。如圍繞
生育,就有
五花八門的生殖崇拜、祈求子息的習俗和產婦、產房禁忌,以及一系列為嬰兒祈福的儀式。結婚迎親時,也有許多巫術活動,撒谷豆攘三煞至少在
西漢時就已流行,以弓箭鎮邪,懸
銅鏡驅崇等,早在唐宋文獻中已有記載[12]。喪葬因與鬼魂觀念和祖先崇拜聯繫在一起,信仰活動更是形式繁複,名目眾多。從山頂洞人在屍骨上撒赤鐵礦粉到《儀禮·士喪禮》中的有關記載,各種喪葬信仰習俗不斷地發展演變,長期延續。
再從中國的傳統節日看,也大多源於上古祭祀,儘管不少節日在後世的演變中,或融合成多重內容的綜合節日,或發生了性質上的變化,但祭祀的內容仍或多或少地保留著,如
立春、
立夏、
立秋、
立冬,除各種歲時農事節俗外,還要分別祭祀青帝句芒、赤帝祝融、
白帝蓐收、黑帝玄冥;
中元節、
冬至、
除夕,都有祭祀祖先的儀式。原始信仰習俗在傳承中始終表現出濃重的
神秘性,人們覺得這些習俗是不可捉摸和無的,在神秘莫測的氣氛中產生的恐懼、敬畏心理便導致了盲目信從的民俗行為。這與世界上其他許多國家和民族的民俗深受宗教影響的狀況,形成了明顯的差異。
原始信仰習俗在中國長期延續有其多重原因。其一,中國傳統文化是在一個相對封閉的
地理環境中孕育和發展的,在數千年的
歷史進程中,始終一脈相承,從未中斷。這種聯綿不斷的文化體系決定了中國民俗文化的傳遞途徑是
暢通無阻的,而因地理環境等因素造成的那種較為保守的文化性格又使古老的風俗在傳承中不會輕易改變。因此,作為原始民俗主體的原始信仰能夠在後世大量保留和長期傳承。其二,由
農業經濟和
宗法社會中發生的中國文化是以務實精神以及對現實生活、世間關係的注重為特徵的,因而原始信仰始終未能發展成為一種全民信奉的宗教。如中國土生土長的道教,不但未能成為占統治地位的“
國教”,而且本身就滲透了
古老的巫術、祭祀成分。至於一些外來的
宗教,如
佛教,也只能在中國特定的社會文化條件的制約下生存,無法取代原有的信仰習俗。 其三,中國是個多民族的國家,各民族的歷史發展並不平衡,當漢族地區已進入封建社會時,許多少數民族還處在氏族部落制或更原始的社會階段,因而原始信仰習俗在各少數民族中是大量存在的。當某些少數民族入主中原,或在
中原地區建立政權時,也必然會帶來許多原始信仰習俗,如
遼、
金、
元、
清政權的建立便帶來了北方民族薩滿跳神的習俗。 中國傳統民俗的這一特點提醒我們,在研究中不能不考慮到原始信仰的多方面影響,即使研究外來宗教也應重視外來宗教與本土原始信仰的衝突、融合所發生的諸多變化。
宗法觀念
二、宗法觀念影響深遠
誠如許多學者所指出的,建立在農業
經濟基礎上的以父家長為中心的宗法制度是中國傳統文化所依託的社會結構。在漫長的歷史進程中,中國社會雖發生過種種變遷,但以
血緣紐帶維繫著的宗法制度及其遺存和變種卻長期保留著。這種以宗法為特徵的社會結構定勢,對民間風俗產生了長期的、重大的影響。 從傳統的社會心理看,人們對
血緣關係的高度重視,明顯地反映出宗法觀念的影響。研究民俗的學者都注意到,中國的親屬稱謂系統十分繁複精細,它不僅與其他國家和民族一樣,縱向地區分上下輩分,而且在父母系、嫡
庶出、年長幼等同輩橫向方面,也有極其嚴格細微的規定。如本人上一輩的男性長輩就有
伯父、
叔父、
舅父、
姑父、
姨父等,女性長輩就有伯母、嬸母、舅母、姑母、姨母等。這種不厭其煩的稱謂方式,實際上是由著意強調血緣親疏和系別的宗法社會派生的。在社會生活中,
家庭成員的權利和義務、相互之間的關係、
財產的繼承和分配等,正是由稱謂表示出來的血緣關係以及由此確立的尊卑、男女、長幼的不同地位而排定的。
宗法觀念影響下的社會心理的另一重大表現是,數千年來,“
孝親”情感一直在社會觀念中占據著至高無上的地位。民間時時重複做的一件大事是對
去世先祖的隆重祭奠和頂禮膜拜,以此祈求祖先保佑後人人丁興旺,家族昌盛。人們認為其他神靈都不如祖先神尊貴,因而各地都建有
祠堂、
家廟,各家都奉祀祖先牌位,而定期舉行祭祖儀式則是民間最重要的信仰活動。在中國傳統社會中,一個人如果不祭祖先,那是沒有容足之地的。“孝親”的另一表現是對在世長輩的絕對順從和孝敬。在人們心目中,“孝”是一切道德規範的核心和母體,正如《孝經》中說的,“夫孝,天之經也,地之義也,民之行也”,“夫孝,始於事親,中於事君,終於立身”,因此,“
百善孝為先”成為社會公認的準則,而“無父無子”、“
六親不認”的人,則為眾人所不齒。在社會生活中,人際關係、社交往來、婚喪喜慶、吉凶禍福等,也都有一系列的禮儀規定。歷代
統治者還時常有“正禮俗”的舉動,運用法制、哲理、教化等手段,將民間風俗納入禮制的軌道。在禮制的約束下,人們不能超越自己的身份享用不該享用的物品,做出不合禮儀的舉動,於是塑成了循禮蹈規、
安分守己的民族性格,形成了拘謹、守成、儉約、古樸的
民俗風情。
區域差別
從文化上看,各民族也有很大差別。中國大多數的民族都使用本民族的語言,這些民族語言分別屬於漢藏語系、
阿爾泰語系、
南亞語系、
印歐語系、
南島語系等不同語系,而
漢藏語系中又有藏緬語族、壯侗語族、
苗瑤語族,阿爾泰語系中又有
蒙古語族、通古斯滿語族、
突厥語族,語族之下還有不同的語支。宗教信仰也多種多樣,如
蒙古族、藏族信仰喇嘛教,傣、
布朗、德昂等族信仰小乘佛教,回、維吾爾、柯爾克孜、塔塔爾、烏孜別克、塔吉克、東鄉、撒拉、保全等族信仰伊斯蘭教,還有一些民族則保留著原始的自然崇拜和多神信仰,包括祖先崇拜、圖騰崇拜、
巫教、薩滿教等。此外,在民格、社會心理、審美情趣、傳統慣制等方面,各民族也有所不同。文化上的差別使各民族在
衣食住行、
社會交往、
人生儀禮、遊戲娛樂等各個方面都形成了差別明顯、各具特色的民俗風情。 除民族間的差別外,同一民族也常因地理環境、氣候條件、文化傳襲等不同而在民俗上產生地區間的明
顯差別。以漢族為例,由於人口眾多,幅員遼闊,不同地區便形成了具有不同特點的地方民俗。這一點實際上在日益興起的區域文化研究中,已為人們越來越清楚地認識到。如上古時期,中
荊楚、
吳越,就有著不同的民俗。班固在《漢書·地理志》中除記載了各地的山川物產外,還敘述地的民俗風情,如“凡民函五常之性,而其剛柔緩急,音聲不同,系水土之風氣,故謂之風;好惡取捨,動靜亡常,隨君上之情慾,故謂之俗”;“秦地,……其民有先王遺風,好稼穡,務本業,故《幽詩》言農桑衣食之本甚備”;“河內……俗剛強,多豪傑侵奪,薄恩禮,好生分”;“楚……,民食魚稻,以漁獵山伐為業,……信巫鬼,重淫祀”;“吳、粵之君皆好勇,故其民至今好用劍,輕死易發”。顯然,
班固已認識到民間風俗的區域性特點。宋代以降,由於各地經濟、文化的不平衡發展,
都市與
農村、江南與西北、沿海與內地、交通要衝與邊地僻壤,在生活習慣、民間風俗上都存在很大反因此,後世的地方民俗專著、地方志中的風俗志以及
筆記、
遊記等,都述及民間風俗的地區差別。實際上,某些人數較多、活動區域較大的少數民族也有此類差別,如
黑龍江地區的蒙古族與內蒙草原上的蒙古族,
甘肅、
雲南的藏族與
青藏高原的藏族,都在民俗上表現出一定的地域特點。
中國民俗的上述特點,與某些民族比較單一,生態環境不那么複雜的國家的民俗,有很大不同。這告誡我們,在研究中國民俗時,切不可一概而論,泛泛而談,唯有在注意其統一性和整體性的同時又十分注意民族和地區間的差別,才能認識中國民俗的全貌。
發展變遷
中國傳統民俗當然在很大程度上涉及的是漢族的傳統民俗。以漢民族為主體的
中華民族具有十分
悠久的歷史,在漫長的歷史進程中,中國
古代文化曾經歷了多種變革,並不斷地吸收和融合了許多外來文化,卻又始終保持著一脈相承、聯綿不斷的發展系統。上述狀況反映在民俗上,便表現出既一以貫之,又不斷變遷的特點。 從物質生產和物質生活看,中國與其他民族一樣,也是經過了原始的
採集、漁獵經濟後進入農耕時代的,而在農業生產中,其
生產工具和生產技術也是不斷進步的。與此相應,人們的衣、食、住、行、運輸、貿易等,也不斷地從
蒙昧向文明發展。就社會狀況而言,中國也經歷了由低級向高級的進化,在此期間,具體的經濟、政治、社會制度曾發生過多種變化。 再看宗教信仰,在原始信仰習俗長期延續的同時,還相繼產生了道教,傳入了
佛教、景教、
摩尼教、
伊斯蘭教等。在歲時節日、遊藝競技等方面,也因歷史變革和外來文化的傳入而發生許多變化。
相對而言,民間信仰習俗則較為穩定,變化十分緩慢,歷代王朝不斷下令禁止民間“淫祠”卻難以收效的事實,從另一方面說明了問題。 還有一些民俗事象,雖形式上長期延續,但實質內容卻發生了重大變化,這一點在傳統的節日習俗上表現得尤為明顯。總而言之,在中國民俗的
母體和
核心一以貫之的情況下,其傳統架構中的不少內容已發生了頗大變化。一些民俗的內容和形式以其原型或變種長期保留著:一些民俗保留了傳統的形式,而原始內容則日趨淡化和消亡:一些民俗在後世的傳承中僅保留了原有的名目,其
內容和
形式都發生了極大變化;一些民俗在後世已
蕩然無存;還有一些民俗卻是由於文化的變革或外來文化的影響而新出現的。上述狀況表明,只有仔細分析和認真研究各類民俗事象的傳承與演變,才能真正認識中國民俗。